2.1.1 背景說明
Carroll & Buchholtz(2006)引述 Mitchell「慷慨的公司」一書觀點認為,企 業社會責任思想的建立,特別是在慈善方面,主要是企業領導人回應反對者 所提之策略性做法。例如19 世紀末期許多資本家發了大財,企業遭受社會輿 論及政府干預的壓力日增,因此企業領導人試圖將自身權力合理化並說服那 些受企業權力影響的人。代表性人物以鋼鐵大王卡內基(Andrew Carnegie)為 例,他曾撰文主張企業必須追求利潤,但財富最終應用來建立社會福祉,因 此捐出大量財富贊助學校、醫院及設立圖書館。
多數學者認為企業社會責任議題起始於20 世紀初的歐美先進國家,但對 於此議題的定義、範疇與衡量標準,學界及實務界一直存有不同的見解。根 據曹鳳月(民 95) 「企業道德責任論-企業與利益關係者的和諧與共生」及賴 英照(民 96)「賴英照說法-從內線交易到企業社會責任」專書內容可看出,單 單是否應優先考量股東利益就爭論近達半個世紀。
1930 年代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 Berler 教授,認為企業存在目的是為股東 賺取利潤,應優先為股東創造利益;而哈佛大學的Dodd 教授則提出不同看 法,認為企業財產的運用深受公共利益影響,因此除了股東外,必須同時尊 重其他利害關係人(員工、供應商、地區居民等)權利並負擔起責任,兩者爭 論最後是由Dodd 教授認為公司應對相關利害關係人同時負責的觀點成為當 時社會主流。
theory),主張經理人及股東和與公司經營相關的員工、供應商及代理商等利 益是互相交錯的,很難說誰是居於主導地位,因此對企業行為可能產生影響 的團體都負有一定的責任。
Caroll & Buchholtz(2006)指出,古典經濟學家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主 張市場機制中那隻「看不見的手」,其實是企業社會責任相當重要的思想起 源。企業一開始雖只謀求自利,最後卻因市場效率發揮作用而滿足社會廣泛 需求。Adam Smith「國富論」一書所提的市場效率觀念,同時也是上述股東 權益論(Shareholder Theory)學者主張的基本依據;但另一方面,陳欽春(民 95) 認為,Adam Smith 在另一本著作「道德情操論」中主張,人們除了自利之外,
還有公正及利他的美德,又呼應了另一派利害關係人理論(Shareholder Theory) 的主張。總結來說,利己與利他的作為,應都是企業不可避免的責任。
2.1.2 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
雖然股東權益論及利害關係人理論爭議多年,但後者普遍受到學界與業 界較大的迴響與肯定,直至近10 多年來,企業社會責任議題越發受到關注,
最普遍的共識為企業除為股東謀福利之外,也該考量相關利害關係人(包括員 工、顧客、供應商、所在社群等)的權益。以下為整理不同學者及組織對於企 業社會責任之定義:
表2-1 學者/組織對企業社會責任之定義 學者/組織 定義
Bowen(1953) 企業家對其行為除盈虧之外的其他影響亦予以負責
Davis(1960) 企業家制訂之決策與行動納入除企業直接經濟與技術利益外的其 他考量
Frederick(1960) 對於社會上的經濟與人力資源抱持開放的態度,願意善用這些資 源在更廣泛的公共利益,而非只嘉惠少部分的私人及企業 Friedman(1962) 企業唯一的社會責任是在遵守遊戲規則,意即公開與自由競爭,
沒有欺騙或作弊的情況下,使用資源及制定目標藉以增加利潤的 行為
McGuire(1963) 企業社會責任認定企業不單只有經濟及法律的義務,同時有超出 這些義務的ㄧ些社會責任
Walton(1967) 企業高階主管及其他相關團體在追求各自目的時,都應謹記企業 與社會間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Johnson(1971) 企業應兼顧多元利益,除了股東之外,還須顧及員工、供應商、
經銷商、當地社區乃至整個國家
Bauer(1976) 企業社會責任指企業認真思考所作所為對社會造成的影響 Drucker(1984) 將社會問題轉化成經濟機會與利益、轉化成生產能力、轉化成人
員能力,轉化成具優渥薪酬的工作及轉化成財富
Freeman(1984) 企業應對股東及利害關係人負責,而所謂的利害關係人,亦指組 織在達成目標之過程中將影響或受影響的群體或個人
Epstein(1987) 企業社會責任主要與達成某種結果的組織決策有關,組織決策所 造成的結果應對利益關係人有利而非有害,企業社會責任主要關 切企業決策所造成的結果之規範性與正確性
Carroll(1991) 企業社會責任是指某一特定時期,社會對組織經濟、法律、倫理 及慈善的期望
Elkington(1998) 實踐社會責任的企業是重視財務、環境及社會三重基線的企業 世界企業永續
2.1.3 企業社會責任的利害關係人
有關利害關係人的定義,Carroll(1979)提出應在股東、員工(職業安全及 歧視)、產品安全、環境與消費主義等面向落實社會責任:Freeman(1984) 指 出利害關係人是組織在達成目標的過程中將影響或受影響的群體或個人;楊 政學(民 96)則提出產品製造、行銷活動、員工教育訓練、環境保護、良好員 工關係與福利、平等雇用機會、員工安全健康及慈善活動八大面向是社會責 任範疇;而依據UNIDO(2002)資料顯示,企業除面對股東、勞工、客戶、供 應商、政府、相關社群及環境這些直接利害關係人,並經由這些直接利害關 係人權益延伸,應考量經濟、社會及環境之不同面向的社會責任,詳示如圖 2-1。
圖2-1 企業社會責任地圖
資料來源: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mplications for 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United Nations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UNIDO), 2002
由於利害關係人面向相當廣泛,為了讓企業在實踐社會責任有所參考遵
視,才造成股東權益及利害人利益兩派理論多年的爭執論述;而另一方面,
雖然Peter Drucker(2003) 在「杜拉克談未來企業」一書中提到資金及員工是 公司最重要的資產,諸多企業亦聲稱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競爭優勢來源,但 實際上,很多跨國企業在勞動照護議題上遭受質疑,特別是在提供開發中國 家勞工工資、工時及工作環境面向,才會被各種國際標準列入須監督檢視的 項目。
2.1.4 企業實踐社會責任的理由
對於企業應負擔社會責任的理由,本研究參閱曹鳳月(民 95)論述,集成 以下三大主張:
1.企業是社會的產物:Drucker(2003)認為,社會是由組織所組成的,如果組 織都不關心社會,那還有誰去關心社會的問題?企業亦為社會中組織,在 能力所及範圍內,有責任對於其所造成的影響設法找出解決之道,並把社 會問題轉化成機會。
2.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助於企業長期的自我利益:Kotler & Lee(2006)在「企 業社會責任-通過公益事業拓展更多的商業機會」一書中認為,不少研究 報告已證明參與社會社會活動的企業可獲得銷售額增加、品牌形象提升、
吸引並激勵員工、降低營運成本及增加投資人吸引力等多項優點;另一方 面,根據經濟學人2008 年 1 月企業社會責任專題報告指出,雖然已有研 究顯示企業實踐社會責任與財務績效表現有正向關聯,但仍無法證實善盡 社會責任的企業在短期可獲得顯著的財務實質利益,惟對企業長期競爭優 勢確實有正面影響;此外,根據商業周刊在2008 年 5 月披露的一份有關 全球1100 位執行長如何面對未來的調查報告顯示,54%的企業認為其社會 責任作為確實讓公司在與對手競爭時更具優勢。
2.1.5 企業實踐社會責任的動機
雖然企業負擔社會責任有上述優點,但Porter & Kramer(2006)認為企業 關注CSR 議題並非完全自發性的,諸多企業因惡行被揭露,例如爆發行賄、
壟斷市場、詐欺、脅迫員工及環境汙染醜聞,造成社會輿論壓力逐漸升高,
企業才意識到社會責任是自己的責任之一。
Carroll & Buchholtz (2006)引述 Ackerman 及 Bauer 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評 論,認為「責任的內在涵義是坦誠義務的過程」,因此靜態的社會「責任」類 別意指不同的「動機(Motivation)」。在社會責任的類別方面,Carroll(1991)提 出社會責任金字塔理論,認為社會責任涵蓋了經濟、法律、倫理及慈善四大 部分(圖 2-2)。
圖2-2 Carroll 企業社會責任金字塔
資料來源:Archie B. Carroll, “The 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oward the Moral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al Stakeholders.”, Business Horizons, July-August 1991.
針對Carroll 將經濟責任放在責任金字塔的底部,並將倫理及慈善責任分 開的論述,國內外學者提出不同見解,例如葉保強(民 94)認為法律責任應優 先於經濟責任,且慈善責任不需與倫理責任分開;Lantos(2001)認為一般性的 慈善行為只是「管理者慷股東之慨」,公司應將善行聚焦,進行能讓企業及社 會產生雙贏的策略性社會責任。
慈善責任
成為一個好的企業公民 捐獻資源給社區
改善生活品質 倫理責任
倫理責任
行事合乎倫理
有責任作正確、正義、公平的事 避免損害利害關係人的利益
法律責任
守法
法律是社會關於對錯的法規 遵守遊戲規則進行企業活動
經濟責任
獲利
幾乎所有的活動都建立在獲利的基礎上
Zadek( 2001)認為企業最早期第一階段對於社會責任是採取防禦性心 態,實踐社會責任是為了爭取社會正面認同,避免損害自身商業利益為目的;
第二階段的企業將社會責任納入未來發展考量的範疇,以提升公司競爭力;
第三階段的企業將視野從自身擴散到整體社會價值的提升,主動為減少環境 破壞及消除貧窮積極找尋解決之道。
UNIDO(2002)報告引用 Zadek(2001)分類進行企業調查,結果顯示企業多 視社會責任為「減少對商業利益的損害」而非「創造附加價值」之來源。企 業雖然逐步將善盡社會責任視為經營活動的ㄧ環,但95%企業認為避免損害 商業利益甚至有助短期商業利益即算盡社會責任,因此以遵守法律、捐贈及 參加公益等活動,社會責任屬於額外支出;僅僅5%企業會在公司營運層面 倡導社會責任的概念,將善盡社會責任精神融入公司長期發展策略,結合公
UNIDO(2002)報告引用 Zadek(2001)分類進行企業調查,結果顯示企業多 視社會責任為「減少對商業利益的損害」而非「創造附加價值」之來源。企 業雖然逐步將善盡社會責任視為經營活動的ㄧ環,但95%企業認為避免損害 商業利益甚至有助短期商業利益即算盡社會責任,因此以遵守法律、捐贈及 參加公益等活動,社會責任屬於額外支出;僅僅5%企業會在公司營運層面 倡導社會責任的概念,將善盡社會責任精神融入公司長期發展策略,結合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