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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住宅權屬選擇之影響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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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住宅權屬選擇之影響因素

住宅生涯除了受到個人因素、財務因素 (例如:年齡、教育程度、所得) 和 政府政策的影響外,最主要會受到生命歷程中重要事件 (例如:結婚、生小孩) 等 家庭因素的影響。這些決定因素將在此小節一一討論之。

一、個人因素

(一) 年齡

隨著年齡增長,單身者若仍無結婚之打算,在沒有其他額外的家庭開銷下,

通常能夠較迅速地累積財富。當經濟能力足夠負擔貣房價時,單身者可能選擇購 買單身套房,進而充分地享有房屋自主權以及自在地享受單身生活。此現象在現 今社會已愈來愈普遍,在新生代尤其明顯。然而,年齡對於已婚者是否擁屋的影 響更為明顯,且同樣存在世代差異。家戶年齡愈大,愈傾向擁屋。而且,愈年輕 世代,首次擁屋年齡愈低 (Mulder and Wagner, 1998, 2001;Bourassa, 2000;Feijten, et al., 2003;Ermisch and Pevalin, 2004;Feijten and Mulder, 2005;薛立敏與陳綉 里,1997;林家興與陳彥仲,2003)。

部分文獻更指出,年齡帄方對擁屋影響是負向的。Feijten and Mulder (2005) 提到,雖然年齡增長會提高擁有高品質房屋的可能性,但每多增加一歲,住在高 品質房屋的可能性卻是在遞減的。3 Mulder and Wagner (2001) 在研究西德與荷 蘭的住宅市場時亦表示,年齡帄方對擁屋可能性是負向的,表示年齡對擁屋的影 響並非線性成長。在西德與荷蘭,擁屋可能性大約會在 38 歲時達到顛峰,隨年 齡增加,影響力遞減。 Feijten, et al. (2003) 將可能購屋年齡分成四個級別

3 Feijten and Mulder (2005) 將住宅品質以兩項指標 (租 or 擁,大 or 小) 衡量,總共分成四種類型。

最高品質之房屋為擁屋且房屋格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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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9,30-34,35-39,40-60)。研究結果發現,25-29 歲和 30-34 歲兩個年齡層 為首次擁屋者的可能性最高。

薛立敏等 (2009) 特別針對世代差異進行研究,指出年齡愈大擁屋率愈高的 現象,在中年以前主要是受到年齡效果的影響,但在老年時,則主要受到出生世 代效果的影響,因為年齡效果在此時已呈現負向效果。較早出生的世代擁屋率較 高,且愈早出生正向效果愈大。可能原因為較早出生世代,空間競爭的狀況較不 激烈,且觀念上以房屋為主要財富象徵,故傾向致力於擁有自用住宅。

年齡對住宅遷徙行為亦有所影響。一般來說,已婚者所面臨的家庭環境和家 庭組成 (例如:小孩出生) 容易隨著年齡增長而有所變化,因此,住宅權屬改變 的潛在可能性高。Li and Li (2006) 在研究廣州地區家戶由租屋到擁屋的行為時 發現,年齡愈大,由租屋轉變成擁屋的可能性愈高。同時,卻也有部分文獻認為,

年齡對居住遷徙的效果為負。此部分之觀點主要建立在,一旦家戶已經擁屋且家 庭條件、狀況和工作都達到穩定的情況下,隨著年齡增加,家戶遷移的誘因和動 力會愈少,因而降低遷移的可能性 (Clark and Huang, 2003;Kan, 2000;薛立敏 等,2007)。其中,Clark and Huang (2003) 更指出,年齡帄方對居住遷徙的效果 為正,表示家戶年齡愈大,愈不可能發生遷徙行為,而且,每多增加一歲,發生 遷徙行為的可能性會遞減更多。

此外,首次購屋年齡的不同,對遷移行為也有所影響。Morrow-Jones and Wenning (2005) 認為,首次購屋年齡愈大,發生負向住宅遷移行為機率較高。此 現象在老一世代尤其明顯。透過「首次購屋年齡」和「擁屋期間」兩個變數,可 看出不同世代住宅遷移行為的差異。老世代的家戶,首次購屋年齡通常較晚,但 擁屋期間通常較長,日後發生的住宅遷移行為傾向為負向。4

4 Morrow-Jones and Wenning (2005) 以「房價的改變」作為住宅遷移行為正負方向的指標。正向住宅遷移 行為包括由租變買,或者擁低價屋變擁高價屋,反之則為負向住宅遷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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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教育程度

個人受教育年數的長短,某種程度上會反映出日後所得的多寡以及社經地位 的高低。在研究家戶的住宅權屬決策時,通常以教育程度或者恆常所得作為個人 經濟能力的衡量。一般來說,教育程度愈高,擁屋率愈高,發生正向遷徙可能性 (例如:由租屋到擁屋) 亦愈高 (Mulder and Wagner, 1998, 2001;Kan, 2000;Feijten, et al., 2003;Feijten and Mulder, 2005;Li and Li, 2006)。其中,Feijten and Mulder

(2005) 更指出,隨著年齡增長,高教育程度對住宅品質的正向影響會愈來愈明 顯,亦即,教育程度和年齡的交叉效果為正向。

二、家庭因素

(一) 婚姻狀態

生命中重大事件之發生是影響房屋權屬選擇的一項關鍵因素。長久以來根深 蒂固的「成家立業」觀念,在年輕家戶的思維中仍佔有一席之地。家戶對住宅之 偏好,極有可能會因為生命中的某一轉折時點而增強。除了年齡增長所帶來的穩 定感外,「結婚」和「小孩出生」隱含著對未來生活的承諾和責任,同時,更強 化了家戶的歸屬感與使命感。Feijten, et al. (2003) 指出,在沒有小孩的情況下,

單身者 30-34 歲轉變成擁屋的傾向最高;同居者為 25-29 歲;已婚者為 18-24 歲。

顯示出「承諾」對於擁屋的影響力勝過年齡。

Feijten and Mulder (2005) 以租屋和擁屋作為住宅品質之衡量依據,其認為,

生命歷程會影響住宅品質,且隨時間經過,效果持續。已婚相較於同居,住在高 品質房屋機率會較高。Mulder (2006) 認為,對已組成家庭或即將組成家庭的家 戶來說,從擁屋中可得到的利益比租屋大;對沒有預期生小孩或單身者,擁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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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則相對沒有這麼高。但家庭組成仍可能對擁屋傾向造成反向影響,需視擁屋 成本和育兒成本而定。

部分文獻也針對擁屋之時間點作研究。Mulder and Smits (1999) 研究指出,

結婚當年,家戶轉變成擁屋的可能性會最高。結婚多年,或者甚而有了小孩,會 顯著地降低擁屋的可能性。Mulder and Wagner (1998) 探討生命歷程 (特別是結 婚生子) 以及世代移轉之財富對於西德和荷蘭的家戶轉變成擁屋的傾向程度。其 中,生命歷程對擁屋影響尤其顯著。已婚者的擁屋傾向會比未婚者的擁屋傾向 高,且實際上,結婚後不到一年的時間即擁屋的比例,在兩國皆為最高。

由擁屋之時間點可窺知,生命歷程重大事件的發生與購置住宅之決策,對年 輕家戶而言可能是同時決定而且互相影響的,其中,結婚決策尤其顯著 (Mok, 2005)。有鑑於此,爾後幾篇文獻改將結婚決策視為內生變數處理,結果更可以 明顯指出結婚機率愈高者,其潛在購置住宅之機率亦愈高 (Mok, 2005;陳佳欣,

2007;陳佳欣與陳彥仲,2010)。此外,研究亦發現,誘因變數 (trigger variables) 對於租擁狀態的改變會格外顯著。亦即,婚姻狀態的改變會比婚姻狀態本身更容 易誘發租擁選擇的改變 (Li and Li, 2006;Clark and Huang, 2003)。

雖然多數文獻皆指出,結婚對擁屋有正面影響,但隨著時間經過,影響程度 卻是逐漸削弱的,亦即,存在世代差異。例如:在西德,1920 年代出生的家戶 當中,轉變成擁屋者,已婚的比例約為 93%。但 1960 年代出生者,卻下降為 74

%,顯示出結婚的確對擁屋有正向影響,但愈年輕世代,結婚對於擁屋的影響力 卻逐漸在下降 (Mulder, 2006)。彭建文與蔡怡純 (2010) 甚至指出,有偶率對住 宅自有率是負面影響。就經濟意涵而言,有偶率對住宅自有率有兩個不同層面的 影響。其一是,有偶家戶會希望較穩定的居住環境,故在住宅租買選擇上較傾向 於自有,兩者呈現正向關係。另一則是,有偶家戶會歷經家戶的生命週期,通常 會有較高的住宅調整需求,為降低搬遷的交易成本,故傾向選擇租屋,兩者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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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關係。此外,單身者傳統上會選擇與父母親或親友同住,但現在則可能傾向 成立單身家戶,在家戶的經濟負擔較輕下,選擇擁屋的可能性也隨之提高。因此,

整體而言,有偶率對於住宅自有率影響的負面效果會大於正面效果。

McDonald and Baxter (2005) 認為,整體而言,新生代家庭的擁屋率與老一 代相比,是提升的。但是,相同年齡下造成的兩代差異結果卻是截然相反:同樣 是 25 歲,在新生代中,已購屋機率相對較老一世代低,原因為晚婚的人愈來愈 多,造成購屋計畫的延遲。

(二) 生育狀況

小孩出生當時,比貣結婚,能否更加速擁屋的可能性,研究多持反面看法。

Mok (2005) 認為,家戶的住宅所得彈性會因為其所在的生命階段不同而有所不 同。尤其,對已婚但租屋的家戶而言,小孩的影響更為顯著。對已婚但租屋的家 戶來說,無小孩者,住宅所得彈性為正,亦即恆常所得增加,會增加其擁屋可能 性。但有小孩者,住宅所得彈性卻為負,表示恆常所得增加,反而會降低其擁屋 可能性。原因在於家戶可能想先存更多錢,待生活更充裕時再購屋。或者,另一 原因為,小孩的存在通常會使得住宅消費模式的調整無法輕易達成,對於住宅型 態的改變較不具彈性。Feijten and Mulder (2002) 亦認同此觀點。其指出,同居或 結婚當年即擁屋的傾向,高於小孩出生後才擁屋的傾向,且不論在哪個年代,小 孩出生前一年即擁屋的傾向最高。隱含了,愈來愈多人會因為同居或結婚就擁 屋,而不會等到小孩出生才擁屋。可能的原因為小孩出生後,養兒成本的增加,

會排擠掉購屋預算,因而延誤或減低了其購屋的可能性。

針對小孩個數對擁屋傾向之影響,研究大多支持負面影響 (Feijten, et al., 2003;McDonald and Baxter, 2005)。其中,McDonald and Baxter (2005) 更指出,

小孩個數超過兩個以上,不管在哪個年齡下,已購屋機率都是最低的。而且,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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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差異明顯:年齡愈高,女性擁屋機率相較於男性會遞減,這是因為經濟能力的 差別所造成。研究持負面看法之原因主要在於,在家戶尚未擁屋的情況下,小孩 個數愈多者,所必頇負擔的家計和育兒成本會愈沉重,購屋的時間只能被迫暫 緩,甚至消弭家戶購屋的傾向。

部分研究也針對生小孩時間的早晚對擁屋之影響進行研究。Ermisch and Pevalin (2004) 認為生小孩時間的早晚,對於日後住宅的需求程度和擁屋傾向有

部分研究也針對生小孩時間的早晚對擁屋之影響進行研究。Ermisch and Pevalin (2004) 認為生小孩時間的早晚,對於日後住宅的需求程度和擁屋傾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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