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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無聲息的歌唱》創作形式分析

第一節 佛教文學的定義

第二章 《無聲息的歌唱》創作形式分析

《無聲息的歌唱》為星雲法師第一部佛教文學的著作,本章先討論佛教文 學的定義與特色,再討論《無聲息的歌唱》的體裁與修辭,從其特殊的創作形 式探討其在佛教文學的價值。

第一節 佛教文學的定義

《無聲息的歌唱》是星雲法師的第一部佛教文學創作,隨之而來的問題是:

何謂佛教文學?佛教文學與一般文學有什麼不同?

「文學」一詞在中國歷史上有很多種意涵,每個時代有每個時代的文學觀,

因此文學的涵義隨著時代不斷改變。王夢鷗的《中國文學理論與實踐》中提到 文學的定義,從早期歷史家與文學家對文學的共識為「出口為言,集札為文」

13,到南朝梁昭明太子蕭統對文學有更嚴謹的定義為「事出於沉思,義歸乎翰 藻」14的純文學理念,文學的概念由「書本的知識」到限縮至詩文的創作,有 很大的時代性,文學作品之所以有別於史料的記載與學術的敘述,在於它本身 的特質:想像。王夢鷗對文學的本質做了這樣的統整:

13 東漢王充:《論衡‧書解篇》(上海:上海出版社,1974 年 9 月 1 刷),頁 431

14 梁昭明太子撰,唐李善注:《昭明文選》(台北:文化圖書公司,民 66 年 10 月 1 日再版),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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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是經營文學作品的特色,而所虛構的乃是他們經營的結果。不僅是 文學作家依循這途軌而寫作,就連讀者也是循著這途軌來欣賞文學。雙 方的默契,是接合於虛構的想像世界。15

認為文學不僅僅是「出口為言,集札為文」,在內在的思想上是有創造性的、

想像性的、抒發的,所謂「詩言志」,「言志」代表的是作者自身的抒發,這就 是想像力的開展,梁元帝蕭繹《金樓子‧立言篇》:「吟詠風謠,流連哀思者,

謂之文。」16對文學提出更大膽的定義,跳出以往詩文分立的局面,指出文學 有如詩一般抒情的特質,不管創作的體裁與形式為何,只要有這樣的情性在,

那就是可視為文學作品的,從以上文學觀念的演進,可以看出中國文學重視抒 情的傳統。日人加地哲定在其著作《中國佛教文學》中說到:

文學作品以創作意識為基本條件,在傳達哲學、宗教、歷史、倫理……

等內容時,為了追求形式美的效果,有時會採用文學的方式,即使如此,

不屬於意識性創作的東西,仍不屬文學。文學不是為闡明某種理論而採 取的補助手段,也不是文詞上的修飾而已。真正的文學是:自己體驗人 生價值的表現。17

加地哲定認為文學必以創作意識為基礎,有意識的創作才是文學,而創作 者有意識地將自己對人生的體驗觀察融入作品之中才是真正的文學。一般認為 加地哲定的《中國佛教文學》是近代第一部討論佛教文學的專著,雖然此書並 未明確定義佛教文學的範疇,但文學博士福井康順的代序文中可知加地哲定對

15 王夢鷗:《中國文學理論與實踐》(台北:里仁書局,2009),頁 13-18

16 梁元帝撰,清謝章鋌校,楊家駱主編,劉雅農總校:《金樓子‧立言篇九下》(台北:世界書 局,民46 年 7 月再版),第 4 卷第 28 頁

17 加地哲定,劉衛星譯:《中國佛教文學》(高雄:佛光出版社,1993),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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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文學的定義有自己的見地:「本書作者認為,那些為數眾多的、為解釋說明 教理而把追求形式美作為目的的作品,不能稱為純粹的佛教文學。真正的佛教 文學應當是為揭示或鼓吹佛教教理而有意識地創作的文學作品。」18這是從文 學的創作心理狀態來定義的,加地哲定也直接在內文將佛教文學定義為:

所謂佛教文學,是以佛教精神為內容、有意識的創作的文學作品…更具 體地說,佛教文學是描寫從人事跼蹐的塵世中解脫出來的、遊心於大自 然和崇高佛教之中,並使之淨化和提高的那種心境融和世界的文學。19

基於文學是有意識進行創作的原則,佛教文學亦必須是有意識而創作的作 品,而佛教文學不同於其他文學之處在於佛教精神的流露,而佛教精神是由佛 教法義的呈現,而其呈現方式是以文學為主體,那文學的性質又是什麼呢?文 學的性質一直以來是文學批評家致力解決卻始終無法達到定論的問題。前面已 提及文學從一開始被定義為「出口為言,集札為文」,只要是寫於書面的文字即 可被稱為文學的廣泛定義,今天已無法滿足文學批評家對文學性的探索,韋勒 克在《文學論》認為文學性「最好把它限定於文學的藝術上,那就是說,想像 的文學」20,但如此一來仍是會將文學限於狹義的詩及小說等虛構性強的文類,

於是他認為可以比較好去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為從美學的功能來區分文學與非 文學,以語言的表現與用途來判斷文學性,而本文所探討的佛教文學的定義即 建立在這個定義之上。

一般說到佛教文學,大致會將佛教文學簡潔地分為佛經文學及佛教文學創 作,若以作家細分者,又將佛教文學創作分為文人創作與僧侶創作。

18 福井康順代序,加地哲定:《中國佛教文學》(高雄:佛光出版社,1993),頁 1

19 加地哲定,劉衛星譯:《中國佛教文學》(高雄:佛光出版社,1993),頁 36-37

20 韋勒克、華倫等著,王夢鷗譯:〈文學的性質〉,《文學論》第 2 章(台北:志文出版社,1976 年10 月),頁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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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學史上,佛教文學一直是處於非主流的地位,丁敏在其〈當代中國佛 教文學研究初步評介:以台灣地區為主〉統計佛教文學的專著從她所設定的搜 集年限 1949 年至論文完成時間(1997),四十多年的時間屬於佛教文學的專著共 四十本,顯示研究佛教文學的學者數量並不多,且有些是完成一兩本專著後即 轉向其他領域,在佛教文學深耕者更加稀少了,依丁敏統計,在佛學的主要研 究領域中,佛教思想或哲學領域為數最多,佛教史其次,佛教美術次之,佛教 文學與其他更次之的類別是屬於佛學研究的非主流,多數的佛教文學研究在 1980 年代以後。21

根據蕭麗華〈再議《中國佛教文學史》的建構〉,早期的文學史並沒有佛教 文學的分類,到了 1988 年王鐘陵的《中國中古詩歌史》及臺靜農先生的《中國 文學史》中的一篇〈佛教與佛經翻譯對中國的影響〉開始有專篇對佛教文學的 介紹22,但是至今仍未有一部討論中國佛教文學史的專書,主要原因是建構一 部佛教文學史是一件龐大系統性的學術工作,蕭麗華提到「作佛教文學研究可 以針對局部性的問題一部分、一部分慢慢梳理,作『中國佛教文學史』建構卻 必須面對全部範疇的釐清與全面性方法論的檢討等問題」23,可知要建構一部 佛教文學史必須掌握的範疇與方法皆是需要全面性掌握的複雜學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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