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高科技企業以併購取得專利或發展創新技術的趨勢
4.1 企業併購及程序之說明
4.1.4 併購之程序
當企業進行策略規劃時應根據企業目標、本身的優劣勢(strengths and weaknesses)、外在環境的機會與可能面臨之威脅(opportunities and threats),發展設計可行的策略;一般而言,企業可採用穩定策略、成長策略、
防衛策略、甚至減縮或退出策略。若經評估分析擬採成長策略達成企業目標 時,又可選擇是以內部成長或外部成長或與他人合作的方式企業需視其可接受 的風險與相對報酬的承受度,決定運用策略;併購則是最常見達成外部成的策 略手段,使企業可以較快的速度擴大經濟規模、取得新客戶及市占率、切入新 市場、或取得新技術及產品14。
4.1.4 併購之程序
企業併購之過程除需一般法令所規定的必要程序外,主要包括以下步驟15: (1)併購前的評估
01. 買方須建立清楚明確的併購準則,例如:堅持評價的法則,許多併購 案皆因過度樂觀的市場假設而付出高價,若目標公司價格不合理性地 飆漲,將可能造成買貴了的情形,造成日後併購失敗的潛在因素。
12 參見魏啟林,《掌握企業並購最適策略》,遠流出版社,台北(1993);余尙武、江玉柏,<影響併購成敗之 因素與策略探討>,《經濟情勢評論季刊》,第四卷第二期,頁 125-144 (1998 年 8 月)。
13 參見 鄧朝貴,《提升高科技公司生產力之研究》,國立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3 年;范慧
宜,《我國高科技產業國際競爭優勢之實證研究─以 LED 為例》,中國文化大學國際企業管理研究所碩士
論文,2000 年。
14 參見司徒達賢,《策略管理新論-觀念架構與分析方法》,致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台北(2000)。
15 MCKINSEY & COMOANY INC., VALULATION WORKBOOK: STEP-BY-STEP EXERCISES AND TESTS TO HELP YOU MASTER VALUATION ,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2000)
02. 確實評估本身的核心競爭力,優劣勢、競爭對手、產業鏈及供應商及 客戶定位等分析。
03. 藉由併購取得關鍵技術提升企業價值的併購,需評估學習取縣及所付 代價。
(2)篩選目標公司
買方篩選併購目標時應考慮以下因素:
01. 篩選規模適宜的目標公司,併購交易金額不宜太大
02. 徵詢投資銀行、併購顧問、會計師及律師的法律分析與稅務安排上的 意見。
03. 評估目標公司於併購過程中違約及破產的可能性。
04. 評估目標公司重要股東對此併購案的反應及接受意願。
(3)評估可能併購對象之價值
若同時有數個可作為併購對象的目標公司,在資源有限的情形下,需進 行有系統地篩選與排序,有助於高階人員的判斷與決策。
一般而言併購往往須付出高於目標公司市場價值的溢價作為代價16,但買 方需瞭解其能力所能支付的最高價格為何並盡可能不超過該價格來成交,買 方亦應評估日後如何回收可能付出的溢價(premium)。
01. 確定相關組織再造計畫的細節,買進目標公司後如何整合資產、設施、
人員、產品線、客戶關係、品牌定位,及相關執行步驟及時程規劃。
02. 評估稅賦上的節稅效果、評估舉債能力的大小、會計上是以權益法或 購買法認列,若採購買法時,商譽的攤提將可能造成盈餘稀釋,影響 經理人員的績效。
03. 高科技公司涉及智慧財產權的併購時,應特別注意智慧財產與技術創 新品牌等無形資產的估價17。
(4)談判併購價格與併購條件
雙方在展開併購談判之初,可將併購標的的、價金、交易架構等已初步達成 共識的內容,先行簽署意向書(Letter of Intent),雙方並應先行約定該意向 書是否具有拘束力,以避免未來法律爭議。
16 參見 Eccles R. G., Lanes K. L., Wilson T. C., Are You Paying Too Much for That Acquisitio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July-August 1999).
17 參見 Neil, D. J., The Valu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Evaluatio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Technology Management, Vol.3, os.1/2 pp.31-49 (1988).
(5)實地查核
企業併購的實地查核(Due Diligence)是買方投資人對賣方於併購交易中就 該交易所為之擔保、及買方對交易條件相關之資訊與假設的認知是否正確的一 種確認手段18。買方進行的實地查核大致分為商業查核、財務查核、及法律查 核;併購案實地查核應涵蓋之範圍及重點包括:
01. 商業(含營運面)查核:了解目標公司的營運模式及產品項目、分析目 標公司所處的市場環境、市場區隔、市場規模、市場地位、影響營運 的威脅機會及優劣勢、評估目標公司未來營運趨勢及影響營運之主要 因素
02. 會計及稅務實地查核:對目標公司重大資產價值、真實負債及盈餘品 質的的查核,以了解目標公司財務資訊之品質、目標公司治理情形與 內部控制制度之落實情形、覆核目標公司外部會計師出具之內控意 見、目標公司之稅務處理方式及遵循當地稅務法規、針對可能之併購 交易架構,評估可能的租稅問題,安排妥適的稅務規劃及交易架構財 務查核:分析目標公司財務報表、EBIT、EBITDA、營運資金流動性、
償債能力、自由現金流量、資本支出
03. 併購交易架構分析:藉由財務實地查核之發現,決定交易股權或融資 資金來源、並規劃最適的資本結構、調整初步查何時雙方所訂的併購 價格區間、從查核發現的風險,決定併購方的保護及出場機制 04. 法律查核:傳統上,企業內部法律顧問或外部律師在進行查核評估時
多注重契約、公司法、租稅法制、證券交易、競爭法、勞工權益等相 關法律議題的查核與分析。
05. 智慧財產查核(IP due diligence):特別在以取得智慧財產為目的之 併購中,由於智慧財產須依法律保護,其權利範圍之確定較困難,易 引起侵權或權利有效性之爭訟及與員工之爭端,因此可能引發的法律 責任對企業併購後的獲利能力影響甚鉅,故須由智財法律及技術、市 場業務與財務專家協助投資人進行 IP 查核與分析,以充分了解交易風 險,作為投資與否及交易價值調整的依據。
通常併購契約條款的協商與決定往往取決於實地查核的調查結果,故在完成 實地查核以前,雙方較不可能簽訂正式的併購契約,在高科技併購案講求決策 時效與速度的壓力下,買方投資人實施實地查核需整體考量時效及查核的成本 效益,若未及或無法進行完整的查核時,應有其他補救措施,以降低交易風險。
(6)正式談判併購草約與正式簽約
18 Cooper J. L., Due Diligence in Acquiring American Patent Portfolios , available at
http://www.fbm.com/docs/lib/e25fd0a0-fef0-4d46-9ad8-550cc2579a39_document.pdf (last visited on May 20, 2008).
01. 一旦雙方簽署意願書後,應會進一步確定購併架構,並正式開始協商 購併合約內容。對高科技併購案中智慧財產權移轉的考慮特別重要,
因此購併合約內容或附件中應特別對智慧財產權清單、訴訟、潛在訴 訟或其他爭議詳細說明。此外併購契約所揭露者往往是購併案能否履 行並與能否完成併購有密切的關係,因此必須作充分的揭露,以滿足 購併契約中的陳述與保證條款(Representations & Warranties)的要 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