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個人背景因素與規律運動行為的關係

第二節 個人背景因素與規律運動行為的關係

一、性別

男女性別不同,在運動行為上是否不同?近年來國內外學者以學生 為對象,進行諸多研究,較多的結果顯示,男生在從事運動行為的比率 高於女生(Twisk, Kemper & Mechelen, 2002; Ryan & Dzewaltowski, 2002 ;Tudor-Locke, Ainsworth, Adair, & Popkin, 2003;蔡淑菁,1996 林靖斌,2002;林麗鳳,2004;黃承章,2005;莊立中,2006;葉麗珠,

2006;溫密欣,2008)。也有不同的研究結果,呂昌明等人(1997)對都市 學童進行規律運動行為的調查研究則顯示,在規律運動行為的比率上,

女生(54.6%)高於男生(37.9%)。

由以上文獻探討可知,有關性別因素對規律運動行為的影響,以男 性較積極參與運動行為居多。

15

二、年級

學校體育統計年報 (教育部,2006)統計,我國學生規律運動人口的 比率,國小生約為 60%、國中生約為 52%、高中生約為 42%、大學生約 為 24%。由數據顯示,隨著年級增加,規律運動的人口比率越趨降低,

許多國內研究也有相同的結果(劉翠薇,1995;陳芮淇;2001;林曉薇,

2003;劉坤宏;2003;黃承章,2005;莊立中,2006)。

Thirlaway 和 Benton(1993)針對六、七、九、十一年級學生進行休閒 時間運動行為的研究也顯示,低年級學生的運動情形顯著高於高年級學 生。葉麗珠(2006)以臺北市 2059 名國、高中學生為研究對象,不同年級 在運動參與行為上,高一、國二及國一的參與者高於高二,高一及國二 的參與者高於國三。黃承章(2005)亦顯示國中學生年級與身體活動達顯 著關係,從事中度以上身體活動,一年級及二年級多於三年級。趙國欣 (2005)的研究呈現,七年級學生在最近三個月內,從事規律運動的情形,

顯著高於八年級學生。

綜上所述,以學生為對象的研究,無論國內外多顯示,規律運動行 為隨著年級增加有減少的趨勢。

16

三、家長教育程度

Overman, Rao 與 Prakass(1981)指出,家長教育程度會影響學生 運動參與情形。張淑紅(2005)以大學生為對象的研究中,亦顯示父母 的教育程度對子女的運動行為具有正向的影響。

李麗惠和楊忠祥(2008)以 88 名臺北市忠孝國小四、五、六年級學童 為研究對象之研究顯示,不同家庭社經地位的學童在不同程度的運動行 為上均沒有顯著關係。蔡淑菁(1996)以國小五、六年級學童為研究 對象也指出,家長的教育程度與學童的身體活動,兩者之間並無顯著 相關。藍辰聿(1998)及呂昌明等人(1997)以國小五、六年級學童為 研究對象也呈現,家長的教育程度與學童的身體活動量及規律運動行 為無顯著相關。以國、高中學生為對象的研究,也有類似的結果(陳芮 淇,2001;黃壬要,2004;莊立中,2006)。

由研究顯示,家長教育程度與運動行為的關係,尚無一致性的結 論,家長教育程度與學童規律運動行為的關係為何,希望透過本研究,

再一次探討其間之關係。

17

四、肥胖指標

(一)肥胖指標的意涵

肥胖指的是體內脂肪堆積過多,但由於每個人身高不同,單由體重 的測量可能無法反應身體肥胖的情形(張宏亮,2004)。由於兒童期與 青春期的學生仍處於生長發育階段,要評估學童是否過輕、過重或肥胖 時,必須同時考慮學童的「年齡」、「性別」、「身高」與「體重」等 因素。

Dembert, Jeked 和 Mooney(1984)進行身高體重與體脂肪百分比相關 研究,結果顯示以「體重⁄身高²」與體脂肪百分比之間的相關性最高。

美國運動醫學會(ACSM, 1991)指出,身體質量指數是大樣本研究中預測 身體組成的良好指標,也是目前 WHO 與許多健康與醫療機構慣用過重 與肥胖判定的方法。同時,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NIH, 1998)考量兒童及青少年時期學童發育快速且生理狀況不同 於成人,亦以「身體質量指數」作為身體組成測量的標準。

國內部份,行政院衛生署邀請營養、肥胖專家學者,研擬採用身體 質量指數(BMI),於 2002 年 5 月份公布我國兒童與青少年肥胖的定義 (如附錄一);臺北市國小學童的體脂評估亦採用 BMI。因此,本研究採 用身體質量指數(BMI)為肥胖指標來評估國小學童過輕、正常或過重

18

情形。

(二)肥胖指標與運動行為的關係

Anton, Perri, Kanasky, Rodrigue, Sears 和 Martin(2005)的研究,顯示 BMI愈高,從事中強度的規律運動行為比率愈低。呂淑美(2005)針對大 學生的運動行為研究亦發現,BMI愈高從事規律運動行為的比率愈低。

也有不同的研究結果,葉麗珠(2006)以臺北市 2509 名國、高中學生 為研究對象,顯示不同 BMI 等級者,在運動參與行為差異上未達顯著 水準(F =1.56,p>.05)。黃承章(2005)以國中生為研究對象,也有相同的 研究結果。呂昌明等人(1997)及黃文俊(1999)在以學童為對象的研究中也 指出,BMI 與規律運動並無直接關係。

由文獻分析整體而言,肥胖指標與運動行為的關係,仍無一致的定 論。國內在對於國小學童以身體質量指數(BMI)為人口學變項來探討 其與規律運動行為之關係的研究並不多,且因為生活型態改變、學童肥 胖情形與規律運動情形均不同於以往,因此,本研究擬探討當前國小學 童身體質量指數(BMI)的分布,及其和規律運動行為的關係。

五、運動性社團參與

Jago and Baranowski (2004)研究結果顯示,課後運動性社團的參與

19

能增加青少年的運動行為。許多國內研究也顯示,運動社團的參與與運 動行為有顯著的相關,且有參與運動社團的學生,其運動量高於沒有參 與運動社團的學生(蔡淑菁,1996;藍辰聿,1998;鍾志強,1999;李 思招,2000;林靖斌,2002;劉俐蓉,2003;張碧芳,2004;莊立中,

2006;溫密欣;2008)。

而 Sallis, McKenzie, Conway, Elder, Prochaska & Brown, et al.(2003) 在其運動性社團介入的研究中指出,有參與運動社團的中學男生,其運 動行為比率較高,但對女生則無影響。黃壬要(2004)對高中生進行的研 究顯示運動性社團參與與規律運動行為有顯著關係。而陳美昭(2006)與 陳芮淇(2001)分別對國中及高職學生所進行的研究則指出,運動性社團 參與和規律運動行為之間並無顯著關係。

綜合上述文獻,較多的研究結果顯示,運動性社團參與與運動行為 有顯著關係,但也有文獻指出運動性社團參與並非青少規律運動行為的 影響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