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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對象之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社會心理因素之間的關係 57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研究對象之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社會心理因素之間的關係 57

一、母群體

本研究採立意取樣,以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臺北市信義區某國小 在學之五、六年級學生為母群體,共計459人,其班級數及人數如表3-1。

表 3-1 研究母群體人數統計

班數 人數 年級

班級數 年級人數 每班人數 總人數

9 221

約25 459

9 238

二、研究樣本

(一)抽樣單位

基於研究之時間及人力考量,本研究以班級為抽樣單位,而以所抽 得之班級全部學生為研究樣本。

(二)抽樣方法

為提高樣本的代表性,本研究採分層集束抽樣法(Cluster sampling)

進行抽樣,以年級為分層抽取樣本。參考Krejcie 和 Morgan(1970)的 抽樣曲線標準,研究母群體為460人時,所需樣本數為210人,但考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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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回收率及廢卷、請假、或有健康限制的學生,所以增加15%,預定抽 取242人為樣本。以五、六年級為分層,每年級依班級給予序號編碼,

第一次抽五年級,隨機選取5個序號即抽取5個班級,同樣的方法,第二 次抽六年級,共抽取10個班級,每班人數約23-27人,總計抽樣人數258 人。

第三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採用學者的結構式問卷為研究工具(見附錄二),分別使用 呂昌明、卓俊辰、黃松元(2002)之運動自我效能問卷、自覺運動障礙問 卷、運動社會支持問卷,及章宏智、洪煌佳(2009)之運動享樂感問卷(問 卷使用同意書見附錄三、附錄四)。

一、結構式問卷

結構式問卷共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為國小學童運動行為問卷;第 二部分為國小學童運動社會心理因素量表,包括運動自我效能、運動享 樂感、自覺運動障礙及運動社會支持;第三部分為個人基本資料。

(一)第一部分:國小學童運動行為量表

本部分的量表,包含運動種類、頻率、持續時間、強度等,調查內 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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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運動種類:研究對象填寫最常參與的運動行為,對 20 個運動項目進行

勾選,包含籃球、排球、羽球、足球、棒球、桌球、壘球、爬山、跳 繩、快走、慢跑、游泳、舞蹈、直排輪、仰臥起坐、搖呼拉圈、伏地 挺身、騎腳踏車、射箭、其他等。勾選第20項「其他」者,以自我填 答方式填寫運動項目。待問卷回收後,再依序依照研究對象所填列之 項目,增列運動項目,所增列之運動項目共計7項,包括騎馬、躲避 球、網球、跳遠、空手道、溜滑板、溜冰。

2.運動頻率:研究對象自我回憶,最近一個月裡每週運動多少次,包括

0 次、1 次、2 次、3 次、4 次、5 次或以上等 6 個選項。

3.運動持續時間:研究對象自我回憶,最近一個月裡每次運動持續多久

的時間。包括無~30 分鐘以內、30 分鐘~1 小時以內、1 小時~2 小 時以內、2 小時~3 小時以內、3 小時及以上等 5 個選項。

4.運動強度:學童運動行為的自覺運動強度,分為輕度、中度、強度三

項。輕度運動指運動時達到不費力、呼吸不喘、不流汗的程度;中度 運動指運動時達到稍費力、呼吸喘並有流汗程度;重度運動指運動時 達到很費力、呼吸困難、全身流汗、心跳加快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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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部分:國小學童運動社會心理因素量表 1.運動自我效能量表

本量表是在測量國小學童在特定情境下,自我評估是否能夠克服生 理、心理、社會或家庭方面的規律運動障礙,能夠從事規律運動行為的 把握程度。係使用呂昌明等 (2002)所編製之運動自我效能量表,內容共 有14題,把握程度以百分比表示,每題由0%至100%均分為11個等級,

0%表示「沒有把握」,100%表示「非常有把握」。百分比越高,代表研 究對象運動自我效能越高。

2.運動享樂感量表

本量表使用章宏智、洪煌佳(2009)編製之運動享樂感量表,其係參 考 Kendzierski and DeCarlo (1991)、潘美玉(1995) 及郭曉文(1995)之運動 享樂感量表編修而成是由受訪者自覺評估在運動時,內在情緒上的感 覺。量表共13 題,採 Likert 五等量表計分,計分範圍從「非常不同意」

(1 分)至「非常同意」(5 分),得分越高,代表研究對象的運動享樂感越 高。

3.自覺運動障礙量表

本量表採用呂昌明等 (2002)編製之運動障礙量表,係指研究對象主 觀評估自己在特定的情境下,參與運動可能遭遇到的阻礙情境。量表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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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題,採 Likert 四等量表計分,計分範圍從「非常不同意」(1 分)至「非 常同意」(4 分),得分越高。代表研究對象自覺運動障礙越高。

4.運動社會支持量表

本量表係使用呂昌明等 (2002)所發展的問卷,主要係評量研究對象 自覺來自家人及同儕對其規律運動行為的支持情況,內容包括情緒、評 價、工具、訊息支持,家人及同儕部分各有5題,採Likert四等量表計分,

計分範圍從「從來不會」(1分)至「總是會」(4分)。總分越高,代表研究 對象的運動社會支持越高。

(三)第三部分:個人基本資料

包括性別、年級、身高、體重、有無運動健康限制、家長教育程 度、有無參加校內或校外的運動性社團或學習等,計7題。

家長教育程度部分,採父母中較高之一方為計算標準,指數越高表 示家長教育程度越高。

二、預試

為了解研究對象填答問卷之可能反應、問卷用字遣詞是否簡明易 懂、估計施測所需的時間及正式施測時可能遭遇之問題等。於 98 年 10 月 1 日,由研究者親自進行問卷預試,預試對象為母群體中抽出之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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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測以外的班級學童,五、六年級各抽出一班,共 2 班,合計 47 人,

施測方式為全班集體填答,實際測得學生 47 人,預試所需時間約為 20 分鐘。預試過程模擬正式施測情形,先向研究對象說明填答注意事項,

並鼓勵預試對象提出問題,且詳加記錄,以做為正式施測時問卷說明之 參考。

預試問卷回收後,進行內部一致性(Cronbach α)信度考驗。分析結果 如表3-2 所示,各次量表信度係數介於.778 至.939 之間,顯示各量表均 具有良好的內部一致性。

三、結構式問卷之信度考驗

正式施測後將各量表進行內部一致性(Cronbach α)信度考驗,檢定運 動自我效能、運動享樂感、運動障礙、運動社會支持各量表之內部一致 性。分析結果如表 3-2 所示,各次量表信度係數介於.759 至.948 之間,

顯示本問卷各量表均具有良好的內部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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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各量表內部一致性信度分析

量表名稱 題數 預試

Cronbach α

正式施測 Cronbach α

運動自我效能 14 .916 .893

運動享樂感 13 .939 .948

自覺運動障礙 14 .795 .809

社會支持 10 .778 759

家人支持 5 .843 .780

同儕支持 5 .851 .772

第四節 研究步驟

一、行政聯繫

施測前,與學校健康中心聯繫,取得施測學校行政協助,安排與導 師聯繫後,說明研究目的、施測方式、所需時間等問卷施測的聯絡事宜,

並徵求導師同意,再決定施測日期、時間及地點。

二、問卷施測

正式施測時間於民國 98 年 10 月 8 日至 10 月 14 日止。依排定施測 時間將問卷送至各樣本班級,以全班學生為施測對象,由研究者親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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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各班進行施測。施測進行前,先向施測對象說明施測內容及注意事 項,並鼓勵受測者踴躍提出問題,問卷填答時間約 20 分鐘。研究者並 提供小禮物予受測學生,以提高填答問卷的回收率。

三、問卷回收與整理

每次問卷施測結束當場收回問卷,同時確定問卷完成度,共計回收 問卷 258 份,問卷回收率 100%。排除無法出席填答之問卷共 7 份,及 健康限制運動者之問卷共 10 份,實得有效問卷共計 241 份,有效回收 率為93.4%。

四、身高和體重資料收集

問卷中之身高、體重,因學童不清楚最近所測得之數值,有許多填 答不完整之情形,經研究者與研究對象所屬學校之護理師聯繫,取得研 究對象98 年 9 月份最近一次在學校所測得之身高、體重數值。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一、資料建檔

正式問卷施測回收後,去除無效問卷,將問卷進行編碼,並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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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碼鍵入電腦,採用SPSS for Window統計套裝軟體進行統計分析。根據 研究目的、研究問題及變項特性,採用下列統計方法進行資料分析與處 理(如表3-3所示)。

二、統計方法

(一)描述性統計

以次數、百分比、平均值、標準差、最大值和最小值等來描述研究 對象在各變項的分布情況。

(二)推論性統計

1. 卡方檢定(Chi-Squire test):分析類別變項間的相互影響和關係,用 以了解個人背景因素與規律運動行為的關係。

2、單因子變異數分析(One-way ANOVA):用以瞭解連續變項間的差異 情形。

3、薛費氏事後比較(Scheff’s test):檢定各變數在變異數同質的狀況 下組間的差異情況。

4. 簡單邏輯斯迴歸(Simple Logistic regression):用以分析運動社會心理 因素與規律運動行為之間的關係。

5. Hotelling T2 test:用以分析量表中各子題間之差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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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皮爾森積差相關(Pearson’s moment correlation coefficient):用以探 討變項間的相關程度。

7、複邏輯斯迴歸(Multiple Logistic regression):用以了解規律運動行為 的重要預測因子及相對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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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根據研究問題及研究假設,研究結果以下列四部份加以說明與討 論:

一、研究對象的個人背景因素、運動社會心理因素及其規律運動行為之 分布。

二、研究對象之個人背景因素與運動社會心理因素之間的關係。

三、研究對象之個人背景因素、運動社會心理因素與規律運動行為之間 的關係。

四、研究對象規律運動行為之重要影響因素及其相對重要性。

第一節 研究對象的個人背景因素、運動社會心理因素及其規

律運動行為之分布

本節將就研究對象的個人背景因素(性別、年級、家長教育程度、肥 胖指標、運動性社團參與)、運動社會心理因素(運動自我效能、運動享 樂感、自覺運動障礙、運動社會支持)及其規律運動行為(運動種類、頻 率、持續時間、強度)之分布情形做整體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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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背景因素分布情形

研究對象之個人背景因素分布情形,整理如表 4-1 所示。以下分別 就性別、年級、家長教育程度、肥胖指標、運動性社團參與加以描述。

表 4-1 研究對象個人背景因素之分布 (n=241)

變項名稱 類別 人數 百分比

性別 男生 119 49.4

女生 122 50.6

年級 五年級 129 53.5

六年級 112 46.5

家長教育程度 識字或國小畢業 3 1.2

國中畢業 14 5.8

高中(職)畢業 77 32.0

專科或大學畢業 103 42.7

研究所 33 13.7

Missing 11 4.6

肥胖指標 過輕 36 14.9

正常 128 53.1

過重 77 32.0

運動性社團參與 有 117 48.5

無 123 51.0

Missing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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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性別

研究對象中,男生 119 人(49.4%)、女生 122 人(50.6%),女生較男生 略多。

(二)年級

研究對象中,五年級129 人(53.5%),六年級 112 人(46.5%)。

(三)家長教育程度

研究對象之家長教育程度,其中識字或國小畢業占 1.2%、國中畢業 占 5.8%、高中(職)畢業占 32.0%、專科或大學畢業占 42.7%、研究所占 13.7%。以高中(職)畢業、專科或大學畢業為主要,共占 74.7%。

(四)肥胖指標

本研究以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BMI)為肥胖指標。先 以研究對象之身高、體重值計算出 BMI 值,再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公布 之兒童與青少年肥胖定義(行政院衛生署,2002),定出肥胖情形。其中 過輕者 36 人(14.9%)、適中者 128 人(53.1%)、過重者 77 人(32.0%);以 肥胖指標適中者最多,約占半數。

(五)運動性社團參與

研究對象運動性社團參與的情形,有參與運動性社團者為 117 人 (48.5%)、未參與運動性社團者為 123 人(51.0%),以未參與運動性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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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學童稍多。

之學童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