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個人背景變項對同志接受度及相關研究
本節針對過去同志議題研究之相關資料中,整理歸納影響同志態度之 因素及常見之主要背景變項。影響同志態度常見背景變項有性別、性傾向、
接觸同志經驗、宗教信仰,茲說明如下:
一、性別
柳俊羽(2008)、陳雅伶(2007)針對大學學生對同志態度之研究,發 現女性大學生對同志態度,較男性友善與正面,陳莉秧(2010)針對高中 職學生的研究亦有相似之結果。女大學生對於建立友善同志校園、願意支 持和服務同志,以及願意尊重同志基本人權等議題,之人數百分比高於男 大學生(張德勝、王采薇,2009)。
此外關於南部高中職教師對同志態度,許淑婷(2006)的研究顯示,
男老師對男同志和女同志的態度低度正向;而女老師則對男同志低度正 向,卻對女同志高度正向。
黃玲蘭(2005)亦指出如果以父親和母親相比,同志大部分會選擇先 向母親出櫃,因為母親較父親能體諒同性戀的處境,較不會如父親一般,
只會對同志子女生氣或給予語言及心靈上的傷害。可見這或許也是不同性 別對同志接受度的反應,因為身為女性的母親,似乎較身為男性的父親更 能接受同志。
從上述大部分文獻顯示,女性對同志的友善程度高於男性,但在中國
的研究中結果卻是相反的,在中國 1989 年到 1990 年兩萬例的性文明調查 指出,男性大學生對同志的正向肯定態度,明顯高於女大學生(劉臨達、
魯龍光,2005),以上研究顯見,性別是影響對同志態度的重要變項,但上 述研究結果仍有不一致之處,尚待後續研究的反覆驗證。
二、 性傾向
陳雅伶(2007)對大學生同性戀態度之研究發現,在性傾向上同性戀 和雙性戀大學生,較異性戀大學生對同志態度正向。楊麗玉(2007)針對 高雄縣市民眾對同志態度研究指出,在性傾向方面,除了朋友同儕、和陌 生公眾兩個構面沒有差異外,不論是直系或旁系親屬是同性戀,性傾向都 是以雙性戀接受度最高,同性戀次之,異性戀最後,推測原因可能是同性 戀和雙性戀較能體諒同志處境,所以對於同性戀接受度高於異性戀。
但 Cass 於 1979 年指出,許多同志在發現自己是同志之前,就已經感受 到社會對於同志的歧視與不友善,認識到同志身分是不被社會所容許與接 納,所以同志會因而對自己的身分感到焦慮,甚至迴避、排斥(引自陳雅 伶,2007),另外劉安真、程小蘋、劉淑慧(2004)在對女同志的研究中指 出,女同志會內化社會對她的負面態度,進而對自己同志身分,感到懷疑、
焦慮與排斥。
綜上所述,研究者思考受訪者如果是同志的話,會不會因為自己的同
志身分感受到社會的不友善,所以不願意自己親近的親人也是同志?此外 關於不同性傾向的受訪者,對於與自身不同關係的人是同志的接受度,研 究者認為也有進一步探討的意義。
三、接觸同志經驗
Brewer 和 Kramer 於 1985 年提到接觸假設(contact hypothesis)認為在 一些特殊的條件下接觸弱勢之社會團體,可能會降低對此團體的歧視與偏 見(引自江淑琳譯,2001)。可見對一個團體的接觸經驗,會影響到對此團 體的態度。
Herek 和 Capitanio(1996)指出只和一個同志有過接觸的人,和從未 與同志接觸的人對同志的態度是相似的,但是如果能認識兩個以上的同志 朋友,則對同志的態度就會較為友善,也就是說與同志之間的關係越緊密,
互動越頻繁,其同志接受度會比和同志關係疏遠者高。此外關於對同志的 正向態度部分,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除了受訪者有無同志朋友,並且 同志朋友有無公開其同志身分也是關鍵因素(江淑琳譯,2001)。
在國內的研究亦有相似結果,柳俊羽(2008)、陳雅伶(2007)針對大 學學生對同志接受度之研究發現,有熟悉的同志朋友之大學生對同志整體 接受度較高。無獨有偶的是陳莉秧(2010)針對高中職學生研究亦有相似 之結論,有熟悉的朋友或親人是同志,其對同志接受度較高。
關於上述現象,研究者推測可能的原因,如同賴鈺麟(2004)指出同 志因為害怕社會的歧視所以不敢現身,因此社會大眾認識同志的管道是透 過媒體,使得媒體的渲染手段不斷汙名化同志,同時亦不斷加深社會大眾 對同志的刻板印象和偏見。由此可知,誤解會給他者造成莫大傷害,同時 亦可從中了解親自接觸經驗的重要,如同學者 Herek 和 Capitanio(1996)
的研究指出當人們有深交並且相互影響的男同志和女同志朋友,當異性戀 者可以直接自同志身上認識同志的性傾向,這些與同志的接觸經驗是減少 偏見與歧視最佳的良方。
由上述文獻可以看出,有無接觸過同志,對於同志接受度可能是重要 的影響變項,然相關研究卻很難看出,其對與自己關係不同,之男女同志 態度有何關係,因此研究者希望將接觸同志經驗之變項納入研究。
四、宗教信仰
關於宗教信仰對於同志的態度,其研究結果相當分歧。吳鳳雪指出由 於社會佔多數的異性戀體系,其本身即具有強烈的排他性,規範了道德與 不道德,正常與不正常,而基於維護社會規範、與善良風俗的正當合理性,
在道德的概念下,犧牲了同志的獨特性,於是同志被判為不正常的禁忌行 為(引自柳俊羽,2008)。而宗教信仰正肩負著,維護社會善良風俗之責任,
於是很多宗教都是以道德倫理,或維護社會規範為正當理由而排斥同志。
游謙於 2002 年指出,猶太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都被稱作經 典宗教,是因為他們的一切都需以經典為依歸,而同性戀行為即屬於他們 經典上明文禁止的不道德行為(轉引自柳俊羽,2008)。
何春蕤(2007)表示基督教系統和回教系統之國家,對情慾皆有較強 烈的反應,對於性的想像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並且必須以生殖為目的。因 此無法延續生命的性別結合,可能會遭到某些宗教團體的反對。此外江明 親(2003)指出猶太教,及早期基督教文獻普遍顯示,對同性戀行為及扮 裝者反感。
然而並不是所有宗教都反對同志,柳俊羽(2008)研究指出宗教信仰 為「佛教」之大學生對同志接受度較高。江明親譯(2003)指出佛教和藏 傳佛教(黃教)則是對同志較友善。因為佛教的宗旨是眾生平等,所以不 論異性戀或同性戀都只是眾生情慾的展現。
此外在美洲原住民族中,同性戀者負有特定之宗教職責,也經常在部 落中扮演治療師和巫醫的角色,因為他們能同時擁有男性和女性的能力,
使他們能成為兩性間問題的調停者(江明親譯,2003)。有關原住民部落對 同志的看法,王增勇(2010)在雙重靈魂:原住民長老對同性戀存在的預 言中指出,加拿大原住民 Creek 族長老表示,原本男性與女性共同合作,使 生命之輪在世界的運轉中尋求平衡與和諧,但是他們的祖先曾經預言,當 世界的陰陽開始失衡,會有一種新人類以大量的數目出現,然而這種人在
女人的身上會有男人的靈魂,或相反,他讓人們看見:一個人的身體內,
可以同時擁有兩種靈魂之祝福,就是現下人稱的同性戀,在原住民的預言 中雙重靈魂存在的目的是:
要讓世上的人們重新看到在陰陽的對立與差異中,彼此之間仍存在著 共同性,透過彼此的整合,這個世界的失衡才會重新恢復既有的和諧。換 句話說,雙重靈魂(同性戀)的存在是造物主對世人過度僵化的二元對立 觀點所造成的衝突與不和諧所帶來的提醒,目的在打破既有的二元規範,
讓人們重新看見彼此共同處與相互尊重的和諧。這是同性戀存在於世上的 靈性意義。
研究者以為原住民的智慧之語,意在與世人分享,應揚棄舊有的成見,
用一種不同的角度來聆聽上天賦予同志的靈魂使命,與帶給世人的警語和 啟示,如同楊麗玉(2007)所言「個人有限的生命經驗及既定的價值體系對同 性戀們來說是多麼狹窄的空間」,警醒著我們不要再用非黑即白的固著觀 點,來看待生靈萬物,如此不但侷限了他者,也狹隘了自己。
當然宗教信仰的部分,也未必對同志態度造成影響,例如:陳雅伶
(2007)、陳莉秧(2010)分別對大學生及高中職學生,對同志態度之研究 發現,不同宗教信仰對同志態度並無差異,同樣的楊麗玉(2007)針對高 雄縣市民眾的研究也發現宗教信仰,對同志態度的影響未達統計上的顯著
水準,並推測刻板印象認為天主教和基督教會影響同志態度,但在台灣社 會廣泛接受個人宗教信仰之選擇,因此對於宗教信仰在同志態度上並沒有 類似差異現象。顯見有關宗教信仰對同志態度的影響,仍有待後續研究的 反覆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