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o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tem 310901800/2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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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朝陽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Chao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碩士論文 Thesis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大學生之同志接受度、同志婚姻合法化接受度及相關因素之研究 A study on homosexual acceptance, same-sex marriage legalization acceptance, and related factors of college students. 指導教授:李克明. (Keh-Ming Lee). 研究生:魏羽辰. (Yu-Chen Wei). 中華民國 102 年 8 月 12 日 August 12, 2013.
(3) 大學生之同志接受度、同志婚姻合法化接受度及相關因素 之研究 朝陽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研究所 魏羽辰. 摘. 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大學生對同志的接受度。以大學生為對象,分析大學生對 同志婚姻合法化接受度現況,以及了解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接受度情形, 並分析不同背景對象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接受度之差異。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法,以台中地區公私立普通大學及公私立科技大學學 生為母群體,樣本總數 600 人,有效回收 555 份,所得資料以描述性統計、獨 立樣本 t 考驗、獨立樣本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相依樣本 t 考驗等統計方法進行 分析。 所得研究結果如下: 一、整體而言,大學生對男同志及女同志的婚姻合法化,和與男同志及女 同志的關係是陌生他人、是師長、是同儕、是親人的接受度皆趨於正向接受狀 態。 二、不同背景之大學生對男同志接受度是有差異的,這些背景因素包括: 性別、性傾向、接觸同志經驗和宗教信仰。 三、不同背景之大學生對女同志接受度是有差異的,這些背景因素包括: 性別、性傾向、接觸同志經驗和宗教信仰。 四、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的接受度是有差異的,這些差異表現在同志 婚姻合法化態度,以及與同志的關係是陌生他人、師長關係、同儕關係、親人 關係上。 最後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作為相關單位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關鍵字:同志、同志接受度、同志婚姻合法化接受度 I.
(4) A study on homosexual acceptance, same-sex marriage legalization acceptance, and related factors of college students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Chaoy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Yu-Chen Wei. Abstract This study aimed to investigate college students’ acceptance of homosexuality. Having college students as our participants, we analyze their acceptance of legalizing same-sex marriage, understand their degree of acceptance of gay men and lesbians, and analyze the difference in acceptance of gay men and lesbians due to students’ various personal backgrounds. This study uses questionnaire to collect data. Our target population is all the enrollments of public and private colleges and colleges of technology, in the great Taichung area. There are 555 valid respondents out of a sample of 600 students. The data is analyzed using descriptive statistics, independent-sample t-test, one-way ANOVA, paired t-test, and other statistical methods. Our findings are: 1. In general, students tend to have positive acceptance of legalizing same-sex marriage, and positive acceptance of having homosexuals around as strangers, teachers, schoolmates, or family members. 2. Students’ degree of acceptance of gay men varies with different personal backgrounds, including students’ gender, sexual orientation, past experience related to homosexuality, and religion. 3. Students’ degree of acceptance of lesbians varies with different personal backgrounds, including students’ gender, sexual orientation, past experience related to homosexuality, and religion. 4. There is a difference between the degree of acceptance of gay men and that of lesbians. This difference exists in terms of students’ attitude toward legalizing same-sex marriage, and whether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the homosexual person is strangers, teacher-student, schoolmates, or family members. According to our findings, we will offer some suggestions that might be helpful for further studies. Keywords: homosexuality, acceptance of homosexuality, acceptance of legalizing same-sex marriage II.
(5) 誌. 謝. 在完成論文的一路上,更深刻體悟到,一件事得以圓滿完成,要感恩無數人的成 就! 首先感謝一路走來,陪伴我的指導教授李克明博士及師母,克明老師一直以來 , 給我很多創意發想的空間,同時也教導我該怎麼具體落實我的想法,然而從老師身上受 益的不僅僅是研究本身,更在於面對困境時,一顆簡單的心與幽默的正向能量。 感謝師母在日常生活上的關懷,師母面對萬事的開朗幽默,讓我學習到一種寶貴的 人生智慧。 羽辰要感謝口試委員張再明教授和何東墀教授所提供的寶貴意見,因為有您們指導 我的論文與學養才得以進一步提升,此外要感謝在我人生的每一階段,每一位曾經教導 過我的老師,尤其感謝朝陽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斐虹主任、邦富導師、麗欣老師、儒賢 老師、馨馨老師、文高老師、華璋老師、孝鼎老師、慧琦老師、全慶老師等,因為有您 們所帶給我,那些層層疊疊所積累的知識,才得以造就這本論文的誕生,同時感恩人生 每個階段的同窗好友,尤其是淮慈、昱慶、瓊儀、慧怡、金桂、於磬、巧晶、怡蓮、蕊 貞、張淯同學因為有你/妳們的相互切磋才得以造就我的學習。 感謝協助問卷題目審查的校外專家:黃松林教授、呂嘉寧院長、丁婷芳老師、以及 同志熱線的呂欣潔主任,因為有您們幫忙,問卷才得以及時修正錯誤與更加完善。 感謝朝陽科技大學、台中科技大學、亞洲大學、中興大學,每一位曾經協助過我問 卷施測的老師和同學們,萍水相逢,卻願意在陌生的我有需要時,及時伸出援手,這樣 的情意令我感激也感動! 感謝家人一路走來的後援,感謝愛犬咕嚕的陪伴,感謝「娘」、婷芳老師在論文修 改上給我很多的提點,感謝好友葉子在翻譯上的鼎力相助。 最後在研究所的 730 個日子,感謝朝陽給我的撫育,感謝每一位在人生路上陪伴過 我的人,尤其是一路走來不離不棄,陪伴我一起面對無數個難題與挑戰的胡太太。 很多的感謝,獻給很多的人!但願有朝一日,羽辰也能將您們給我的點滴恩惠,傳 承給下一個需要的人!. 魏羽辰. 僅誌. 2013 年 8 月 於台中 III.
(6) 目 第一章. 錄.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待答問題………………………………………………………….... 10. 第三節. 名詞解釋………………………………………………………….... 1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同志婚姻合法化議題之探討………………………………............ 15. 第二節. 同志議題之相關研究………………………………….................... 23. 第三節. 個人背景變項對同志接受度及相關研究……………………….... 34. 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架構………………………………………………………….... 41. 第二節. 研究假設…………………………………………………………... 44. 第三節. 研究對象…………………………………………………………... 45. 第四節. 研究工具………………………………………………………….... 49. 第五節. 研究實施程序…………………………………………………….... 57. 第六節. 資料處理與統計分析……………………………………………... 58.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大學生對男同志和女同志接受度之現況………………………... 59. 第二節. 不同背景之大學生對男同志接受度之差異情形………………... 62. 第三節. 不同背景之大學生對女同志接受度之差異情形………………... 69. 第四節. 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接受度之差異情形…………………... 7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82. 第二節. 建議………………………………………………………………... 84. IV.
(7)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 92. 外文部分. ………………………………………………………………….... 97. 附錄一. 預試問卷……………………….…………………………………... 98. 附錄二. 正式問卷…………………………………………………………... 101. 附錄. V.
(8) 表目錄 表 2-1. 目前有同性伴侶制度國家一覽表………………………….......... 17. 表 2-2. 大學生對同志議題之相關研究一覽表………………………….. 24. 表 3-1. 本研究實際發放問卷數及回收數之統計一覽表……………….. 45. 表 3-2. 本研究有效問卷之受試者基本資料一覽表…………………….. 46. 表 3-3. 本研究預試問卷內容審查之專家名單………………………….. 50. 表 3-4. 本研究預試問卷發放、回收統計表………………..…………… 52. 表 3-5. 對男同志接受度問卷之因素分析與信度摘要表……………….. 54. 表 3-6. 對女同志接受度問卷之因素分析與信度摘要表……………….. 55. 表 4-1. 大學生對男同志和女同志接受度現況之描述性統計摘要表….. 60. 表 4-2. 不同性別之大學生對男同志接受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62. 表 4-3. 不同性傾向之大學生對男同志接受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63. 表 4-4. 不同接觸同志經驗之大學生對男同志接受度之平均數與標準 差摘要表………………………………………………………….. 64. 表 4-5. 不同接觸同志經驗之大學生對男同志接受度之變異數分析摘 要表………...................................................................................... 64. 表 4-6. 不同宗教信仰之大學生對男同志接受度之平均數與標準差摘 要表……………………………………………………………….. 65. 表 4-7. 不同宗教信仰之大學生對男同志接受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 表……….......................................................................................... 65. 表 4-8. 不同性別之大學生對女同志接受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69. 表 4-9. 不同性傾向之大學生對女同志接受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70. 表 4-10 不同接觸同志經驗之大學生對女同志接受度之平均數與標準 差摘要表………………………………………………………….. 71 VI.
(9) 表 4-11 不同接觸同志經驗之大學生對女同志接受度之變異數分析摘 要表………...................................................................................... 71 表 4-12 不同宗教信仰之大學生對女同志接受度之平均數與標準差摘 要表……………………………………………………………….. 72 表 4-13 不同宗教信仰之大學生對女同志接受度之變異數分析摘要 表……….......................................................................................... 72 表 4-14 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婚姻合法化接受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76 表 4-15 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是陌生他人接受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77 表 4-16 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是師長關係接受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78 表 4-17 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是同儕關係接受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78 表 4-18 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是親人關係接受度之 t 考驗摘要表… 79. VII.
(10) 圖目錄 圖 3-1. 本研究之研究架構……………………………………………….. 41. VIII.
(11)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了解大學生對同志的接受度、同志婚姻合法化接 受度,並分析不同背景變項之大學生對同志接受度之差異情形。本章共分 三節:第一節研究動機與目的;第二節待答問題;第三節名詞解釋,茲分 述如下。.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從作為一個人的基本尊嚴來看,每個人不分身分、性別、種族、階級, 都應該擁有選擇自己想用什麼面貌,呈現在眾人面前,想用什麼方式過生 活的自由與權利。然而,在一個以異性戀為主流的社會中,同志的種種需 求與身分認定能否被社會認可,卻往往取決於多數異性戀者的認知與行 為。社會上諸多制度與規範,多由掌握權力的異性戀者所制定,在這種體 系之下,研究者特別關心這群在求學路上衝鋒陷陣,通過層層考驗的大學 生,在性別多元的環境中,能否掙脫傳統框架,擁有獨立的視野及開放的 心胸,廣納異己,不僅看見多元性別,進而能尊重性別需求差異,形塑出 開放民主的環境氛圍,讓生活其中的人能享有平等的人際自由,是這篇論 文所要探討的議題。 美國精神病學會於 1976 年宣布,同性戀不是一種精神疾患,於是將同 性戀從心理異常的名單中刪除,同時發表聲明: 「同性戀本身,並不意味著 可信賴度、穩定性、判斷力、及一般社會功能及職業能力之損害」 (張宏誠, 1.
(12) 2002)。到了 1992 年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 準第十版(The International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Diseases and Related Health Problems 10th Revision, 簡稱 ICD-10)中亦明確提及同性戀並非醫學 治療對象(金家玉,2009)。此外世界衛生組織於新版的「ICD-X 精神和行 為障礙分類」將同性戀自成人的人格及行為障礙之名單中刪除。同時表示:. 一種疾病分類也是一個時代看待世界的方式。無疑地,科學的進步和 運用這些指導手冊的經驗,最終將會要求修改這些指導手冊以符合時代潮 流演變(張宏誠,2002)。. 可見隨著精神醫學的進步與發展,同性戀已不再被視為是偏差的行為 或疾病,而是一種個人對於生活方式的抉擇。過去社會大眾總是常將同志 與愛滋病或是心理病態畫上等號(柳俊羽,2008) ,即使醫學界已經聲明同 性戀並不是心理異常,也不是愛滋病的唯一來源,但研究者依舊懷疑,同 志是否能因精神醫學界的權威宣告而洗除汙名,進而被社會大眾所接納, 以及同志社會的未來是否可被期待。 許淑婷(2006)曾提出疑問,台灣傳統社會固有的父權思想與家族文 化,是否能真心悅納這一群,看似違反社會既存制度與規範的同志們,時 至今日,這個問題仍然沒有答案。在一個觀念逐漸開放,更重視多元價值 2.
(13) 的社會中,同志似乎並沒有因為社會發展與進步,而獲得公平而友善的生 活空間,而同志權益與需求的滿足,也仍然需要極力爭取。根據簡至潔 (2012)調查顯示,伴隨同志身分而來之壓力相當的多重,其中最嚴重的 是擔心親人無法接受有 79%,其次是社會期待的婚嫁壓力有 68%;另外關 於同志的受暴處境部分,有 58%之同志受訪者表示曾經遭到他人傷害;而 傷害之形式以語言的暴力為主佔 91%,此外人際上的排擠有 54%,肢體的 暴力也達 14%;值得一提的是,有 29%的受訪對象因為同志身份而動了輕 生的念頭,其中有 18%自殺未遂。 Gray 在 1999 年的自殺研究中指出,性傾向是造成青少年自殺之主要因 素(引自林曉芳,2004) ,此外美國衛生保健署的統計資料也顯示,同志青 少年自殺的比率較異性戀青少年高出二至三倍,且佔自殺成功者之比例逾 三分之一(許佑生,1995) 。關於同志走上絕路的比率高於異性戀之原因除 了社會的不夠友善外,也許家人的態度才是更重要的關鍵。 謝文宜(2009a)對有親密伴侶之同志進行調查,指出同志關係中最 主要之壓力是父母的態度,此外才是工作的職場、親友的態度和他者的眼 光等,從中可發現父母加諸於同志關係的壓力之大,遠過於其他;此外一 般人在遭受到社會不友善的對待時,也許還可以返家尋求親人的撫慰與支 持,但對於同志來說,這可能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因為家人甚至可能還 是凌駕其他關係之上,最大的打壓來源。 3.
(14) 楊麗玉(2007)整理相關文獻後亦指出,同性戀者的自我認同,除了 普遍來自社會的壓力外,最主要亦是最沉重的壓力來自原生家庭,因此有 親人的支持將有助於同志正向的自我認同。 在由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為巴比祈禱》中,男主角巴比的同志身分 在得不到親人祝福時,家人還極力想透過心理治療以促使巴比「回到異性 戀的正常生活」,最後巴比因為無法承受如此強大的壓力,選擇跳陸橋身 亡。類似的真實事件也曾發生在台灣,例如 2010 年台北縣一對女同志戀人 因遭親人反對,兩人相偕吞 200 顆成藥殉情,並在遺書中表示兩人交往很 開心,希望死後得以合葬(陸運鋒,謝東明,2010)。 凡此種種顯示由於親友的逃避不願面對,徒增許多同志戀人痛苦或憾 事的發生,研究者認為建設性的迎向此一性別的多元呈現,營造一個對同 志的友善環境,設法紓解同志生存處境裡的諸多壓力,已成刻不容緩的課 題。 楊麗玉(2007)認為同志的自由取決於多數社會大眾的態度。在性傾 向主流文化下,普遍認為個體出生時理所當然的都是異性戀者,儼然預設 了同志是異類的自動化視框。劉安真、程小蘋、劉淑慧(2004)認為,如 果社會依舊沒有改變,而導致有同志繼續遭受誤解與不平等的對待,那麼 這就是一個值得再探究的議題。這也是研究者意圖探討大學生對同志接受 度的動機之一。 4.
(15) 大學生畢業後即將踏入社會,是最有機會貼近社會脈動,同時也是具 有充分動能,來改革社會既有現況的一群,他們的觀點極有可能對於,去 除對同志的誤解及刻板印象,進而改善對同志不平等對待,形成強而有力 的影響。相較於一般大眾,大學生在心智發展漸趨穩定之際,也接受了多 年的教育薰陶,屬於思想較開放的一群,如果連大學生都無法接受同志, 可以想見,其他社會大眾對於同志的接受度會有更高的難度,此即本研究 希望以大學生為研究對象的立意初衷。 回顧國內大學生對同志態度的相關研究,均指出大學生對同志的態度 逐漸偏向正面(柳俊羽,2008;陳雅伶,2007;張德勝、王采薇,2009)。 根據柳俊羽(2008)的研究指出,有78.2%的大學生能接受自己的朋友是同 志,76.2%的大學生能接受自己的老師是同志;但相形之下,只有58.6%的 大學生可以接受親人是同志,56.5%的大學生可以進一步接受自己的小孩是 同志,並與同性結婚,顯見大學生對於朋友、老師是同志接受度較高,對 於自己親人是同志的接受度就相對下降。陳莉秧(2010)針對彰化縣高中 職學生的研究亦有類似結果。 楊麗玉(2007)進一步指出,當關係越親密的人表現出違反社會既定 風俗規範時(例如:自己的小孩是同志) ,與一個只有一面之緣的友人是同 志相較之下,為了避免親人受到傷害,總是期待親人所扮演的角色可以合 乎社會的規範與期待,故對同志的態度也將隨著關係的不同,而有著相異 5.
(16) 的解讀方式。 黃玲蘭(2005)指出,青少年同志很少將父母視為現身之第一人選,反 而較常選擇手足,作為向其他家庭成員出櫃的試金石,因為他們認為手足 比家長更能接納與同理他們,同時先向手足現身亦能幫助同志調整日後, 向其他家庭成員出櫃所採用的行為與方法。 研究者認為這反應的是我們對關係不同的人,其信任與接受的程度也會 不同,因為如果是以親人與朋友做抉擇,大部分的青少年同志依舊會選擇 優先向朋友出櫃,而親人則是朋友之後的選項,因為青少年同志相信友情 可以帶給他們更多溫暖與支持(黃玲蘭,2005)。 上述研究可知大學生對於同志接受度,和同志間的親疏遠近關係有著 關連。然而國內探討與同志親疏遠近關係,和同志接受度相關論文中,卻 未將男同志和女同志分開探討。過去有很多探討同性戀相關的研究,但「同 性戀」這個詞彙大部分是指「男同性戀」 ,刻板印象也會將同性戀這三個字 連接到男同性戀者(江淑琳譯,2001) 。因此女同志的相關研究,可能並未 涵括在內,最重要的是部分同志相關研究發現,一般人對男同志與女同志 的態度是不同的。 江淑琳譯(2001)提及異性戀男性對男同志的不友善程度更甚於女同 志,異性戀女性對男女同志的態度則沒有太大差異;但許淑婷(2006)針 對高中職教師的研究指出,男教師對男同志和女同志的態度皆為低度正 6.
(17) 向;但女教師對男同志的態度為低度正向,卻對女同志有著高度正向的態 度。 Herek和Chia-Smith認為,受父權觀念與男性中心的影響,男女兩性會 因同志性別而有不同的態度(引自張德勝、游家盛、王采薇,2013) ,可見 此一針對男女同志態度之研究,顯然還是各有歧見。研究者認為,社會對 於男性與女性角色的社會期待不同,所以連帶影響對男同志與女同志的態 度也會有所差異。國外研究顯示,區分對男同志與女同志的態度,有助於 社會用更好的方式來處理對同志的負面態度(江淑琳譯,2001) 。所以如果 能瞭解大學生對男女同志的接受度,相信對於性別平等教育及同志教育的 推動,也能有所裨益,研究者因此將大學生對同志的態度細分為男同志和 女同志來加以探討。 此外,台灣曾有數次同志婚姻是否應合法化的討論,但始終只是一時 激辯,最後總是無疾而終;反之,國外則相對陸續對於同志關係予以婚姻 權或是伴侶權的保障。研究者認為,對同志接受度的研究中,納入對同志 婚姻合法化的接受度,可以藉由更具體的社會制度,對於保障同志親密關 係的重要性,深入的了解社會對於同志的認同與接受度。此為本研究動機 之二。 陳雅伶(2007)指出不同性別及性傾向、不同學院,以及有無同志朋 友之大學生對同志態度有差異;楊麗玉(2007)針對高雄縣市民眾對同志 7.
(18) 態度研究指出,年齡、婚姻狀況、教育程度、性伴侶、職業等背景變項對 同志態度有差異,但宗教信仰的差異,未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陳莉秧 (2010)針對彰化縣高中職學生的研究亦發現:女性、曾參與同志議題相 關活動、有熟悉的同志親人或朋友、學校有進行同志教育課程者、學校曾 舉辦同性戀議題相關教學活動、感受同學們對同志態度友善者,對同志接 受度較高。 從上述研究可以發現不同背景因素,對於同志接受度可能有差異。但 研究者以為背景變項部份值得再研究,如柳俊羽(2008)指出宗教信仰為 佛教者,較能接受同志;但楊麗玉(2007)的研究卻發現宗教信仰的類別 沒有差異,因此此等有關背景變項對於同志態度有進一步驗証與探究的空 間。 參酌相關文獻,本研究決定以性別、性傾向、接觸同志經驗、宗教信 仰等為相關背景變項。因此探討不同背景變項大學生,對男女同志接受度 是本研究動機之三。 綜合上述,本研究係探討現階段大學生對男女同志之接受度,研究內 容包含:大學生對男女同志接受度之現況了解,以及不同背景大學生對男 女同志接受度之差異,希望能接續之前相關議題之研究,進一步擴大對於 同志接受度之探討,期待此議題能有更多不同面向的關注。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茲將本研究之研究目的分述如下: 8.
(19) (一)了解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接受度的現況。 (二)分析不同背景大學生,對男同志接受度之差異。 (三)分析不同背景大學生,對女同志接受度之差異。 (四)分析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接受度之差異。. 9.
(20) 第二節. 待答問題. 根據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所要探討之問題如下: 一、大學生對男同志和女同志接受度之現況為何? 1-1 大學生對男同志婚姻合法化接受度之現況為何? 1-2 大學生對男同志是陌生他人接受度之現況為何? 1-3 大學生對男同志是師長接受度之現況為何? 1-4 大學生對男同志是同儕接受度之現況為何? 1-5 大學生對男同志是親人接受度之現況為何? 1-6 大學生對女同志婚姻合法化接受度之現況為何? 1-7 大學生對女同志是陌生他人接受度之現況為何? 1-8 大學生對女同志是師長接受度之現況為何? 1-9 大學生對女同志是同儕接受度之現況為何? 1-10 大學生對女同志是親人接受度之現況為何?. 二、不同背景之大學生,對男同志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2-1 不同性別之大學生,對男同志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2-2 不同性傾向之大學生,對男同志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2-3 不同接觸同志經驗之大學生,對男同志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2-4 不同宗教信仰之大學生,對男同志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10.
(21) 三、不同背景之大學生,對女同志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3-1 不同性別之大學生,對女同志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3-2 不同性傾向之大學生,對女同志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3-3 不同接觸同志經驗之大學生,對女同志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3-4 不同宗教信仰之大學生,對女同志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四、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4-1 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婚姻合法化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4-2 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是陌生他人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4-3 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是師長關係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4-4 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是同儕關係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4-5 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是親人關係之接受度是否有差異?. 11.
(22) 第三節. 名詞解釋. 為釐清相關概念,將重要名詞的意義說明如下:. 一、大學生 係指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在籍學生。本研究所抽樣之大學生 為,台灣中部地區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院校四年制日間部在學學生。 含台灣中部地區公私立普通大學及公私立科技大學。. 二、同志 同志是指一種性傾向,即同性別間所產生之愛慕、情感與性的吸引 (2010 認識同志手冊編輯群,2010) ,同志的同義詞是 homosexual 同性戀。 同性戀一詞於 1869 年提出,由精神醫學和西方性學翻譯成中文,此名詞早 期富有臨床醫學上的意涵,用以表示個體在情慾上的精神或心理異常,所 以儘管精神醫學界已不再將同性戀視為心理病態,然而「同性戀」的汙名 早已深入人心,成為一種社會所賦予變態的標籤(林曉芳,2004) 。Xiao 於 2008 年指出同志是中文同性戀一詞的委婉語,委婉語是用模糊、婉轉及迂 迴的方式表達不愉快的事情或生硬的道理(引自陳莉秧,2010)。 本研究以「同志」一詞做稱呼,是為表示對多元性傾向的禮貌與尊重。 按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定義,同志狹義上指同性戀族群,廣義則包含 LGBT 四大族群。L 即 Lesbian 意指女同志;G 即 Gay 意指男同志;B 即 Bisexual 12.
(23) 意指雙性戀;T 即 Transgender 亦即跨性別。其中雙性戀意指愛戀及慾望的 對象可能是同性亦有可能是異性,並且是可以產生流動的;跨性別指在性 別認同、行為舉止、性別氣質、裝扮與外貌等性別表現上,有別於主流社 會將性別僅以男女做為劃分之絕對標準,其概念包括扮裝與變性,扮裝指 男扮女裝或女扮男裝,而變性指女變性為男,或男變性為女(2010 認識同 志手冊編輯群,2010)。 本研究之同志採狹義之定義,即指男同志及女同志。. 三、男同志 生理性別為男性,心理上亦認同自己是男性,此外愛戀與性行為的對 象也是男性。. 四、女同志 生理性別為女性,心理上亦認同自己是女性,此外愛戀與性行為的對 象也是女性。. 五、同志接受度 Wicker 於 1969 年指出接受度包含兩個構面即態度和行為傾向,並且兩 者有可能出現不一致狀態;Fishbein 和 Ajzen 於 1975 年進一步提出接受度 定義的三個面向,即信念會影響態度,而態度和信念又會同時影響行為傾 13.
(24) 向,因此三者是一個因果關係(引自陳莉秧,2010)。 從上述可看出接受度,似乎和態度有著相當緊密的關係,回顧態度的 定義,態度是由認知訊息、情感訊息、行為傾向訊息所組成,個體會根據 這三個訊息來源進行評估後形成態度,其中認知訊息係指個體對態度對象 之想法和看法;情感的訊息指個體對某態度對象的感情和感覺;行為傾向 訊息係指個體過去對於特定態度對象的行為傾向(江淑琳譯,2001) 。綜上 所述,本部分之同志接受度定義為,對同志的情感與行為傾向,亦即對同 志能有正向的評價與情感、和願意接納與尊重的行為。 本研究參考楊麗玉(2007)、柳俊羽(2008)、陳莉秧(2010)等之相 關研究將同志接受度指標界定為:「對男同志與女同志婚姻合法化」、以及 「男同志與女同志是陌生他人」 、「男同志與女同志是同儕」、「男同志與女 同志是師長」、「男同志與女同志是親人」等不同關係的接受度,做為評量 指標。根據研究者自編之「大學生同志接受度問卷」 ,以此問卷得分為對男 女同志接受度之指標,得分越高表示對同志接受度越高,反之越低。. 14.
(2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旨在探討大學生對同志接受度、同志婚姻合法化接受度之情 形。研究者歸納暨整理國內外專家學者之相關文獻後,將本章分為三節, 以進行本研究相關議題的探討與分析。第一節為同志婚姻合法化議題之探 討;第二節為同志議題之相關研究;第三節為個人背景變項對同志接受度 及相關研究。茲分述如下。. 第一節. 同志婚姻合法化議題之探討. 一、同志的婚姻權 一般人認為同志問題是私領域之範疇,但其實同志私領域的權利是被 漠視的,而這又涉及到公領域的議題,主要是因為對同志的壓迫是源於社 會結構制度,這可從同志私領域的親密關係不被法律所保障,組成家庭權 利的被剝奪即可見一斑。陳雅伶(2007)指出即使多數的人認為同志在公 民權部分不應受到差別待遇,但仍對承認同志婚姻的立法持反對態度。 社會對同志關係的保障是這樣的看法,那麼法律又是怎麼樣呢?台灣 對於同志親密關係在法律上沒有明文的偏見,但卻也漠視同志親密關係, 民法只承認一男一女所組成的婚姻關係,因此同志伴侶即便長相陪伴,也 只是同儕關係,沒有婚姻權的法律保障,所以不能主張遺產權、共同收養 與扶養子女權、相互扶養義務、離異財產分配、忠貞義務、做為保險受益 人、移民依親以及臨終探望等權益,這些權益沒有得到法律的保障,也造 15.
(26) 成長期相陪的伴侶無法進到加護病房探病,不能以家屬身分參與後事,不 能要求法律的伴侶義務等,因為狹義的「家人」定義才得以享有法律的保 障(廖元豪,2009)。 所以沒有這些制度,看似再平凡不過的事,也會給同志伴侶造成莫大 的困擾。同志做為社會公民,既然有應盡的義務,那麼就不能忽視其應享 的權利,否則將有失社會公平與正義。 1948年聯合國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便開宗明義表示: 『人人生而自 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 ,可知讓同性伴侶享有法律保障的婚姻權是 普世的人權價值。根據統計,目前共有34個國家與地區有同性婚姻的法律 制度,讓同性伴侶的親密關係,獲得法律體制內的保護,包含有領養、生 育、繼承、稅務、生病探視、保險及代為行使醫療行為同意等配偶間相關 義務權利。有些國家因特殊的文化因素無法給予同性伴侶結婚權,或是考 量到不同形式的伴侶,有不同於上述的義務與權利需求,因此許多國家發 展出除了婚姻以外的成家選項,例如註冊/民事結合/同居伴侶關係等,給予 同性伴侶相應的權利與義務之保障,此外有部分國家是婚姻制與伴侶制雙 軌並行,讓多元性傾向(包含異性戀)伴侶關係都能各適其所,各取所需, 其中看見多元、尊重差異的精神值得台灣社會借鏡與學習(妖妖、小玲, 2011)。目前有同性伴侶制度的國家整理如表2-1。. 16.
(27) 表2-1 目前有同性伴侶制度國家一覽表 荷蘭、比利時、美國麻薩諸塞州、西班牙、加拿大、南非、 美國康乃狄克州、挪威、美國愛荷華州、瑞典、美國佛蒙特. 同性婚姻 承認同性婚姻的權利 並准予註冊。. 州、美國新罕布什爾州、美國華盛頓特區、墨西哥城、葡萄 牙、冰島、阿根廷、美國紐約州、美國華盛頓州、美國印地 安蘇庫米希、美國緬因州、美國馬里蘭州、美國德拉瓦州、 美國羅德島州、美國明尼蘇達州、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美國 哥倫比亞特區、美國印地安柯奇爾族、丹麥、巴西、烏拉圭、 紐西蘭、法國、英國. 澳洲、克羅埃西亞、以色列、安道爾、奧地利、巴西、哥倫. 註冊/民事結合/同. 比亞、捷克、丹麥、厄瓜多、芬蘭、德國、匈牙利、愛爾蘭、. 居伴侶關係. 盧森堡、列支敦斯登、斯洛維尼亞、瑞士、格陵蘭(丹麥屬. 在某些權利及義務上 與傳統婚姻具有同等 的法律地位。. 地)、新喀里多尼亞(法國海外領地)、瓦利斯和富圖納群島 (法國海外領地) 、澤西島、曼島、美國加洲、美國夏威夷州、 美國新澤西州、美國俄勒岡州、美國科羅拉多州、美國內華 達州、美國威斯康辛州、美國伊利諾伊州、委內瑞拉梅里達 州. 主要資料來源:妖妖、小玲(2011);維基百科(2013)。. 台灣一直以來都是以作為一個人權國家自許。然在 2003 年總統府人權 基本草案、與 2006 年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曾於立法院提出同性婚姻草案,卻 遭部分立委反對,到最後的無疾而終。隨著社會越來越開明,與對人權議 題的重視,有一群人開始注意到現今臺灣社會,親密關係與家庭的形式相 當豐富多元,已非過去民法一夫一妻制所可以容納,為符合多元家庭的需 求與規範,於是 2009 年底「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正式成立,為同居伴 侶法與同志婚姻法的推動而努力(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2013b)。 17.
(28) 今年九月,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會將草擬完成之「收養、家屬、 伴侶、婚姻平權」等多元成家的民法修正案送進立法院審議,期待不久的 將來台灣這塊土地上,所有人,不分性別和性傾向,人人都有家(台灣伴 侶權益推動聯盟,2013a)。. 二、對同志婚姻權接受度影響因素 一般人對同志議題抱有許多負向偏見,以致在討論同志議題時先入 為主(張宏誠,2002) 。例如:偏見認為同志性生活混亂、經常換伴侶、 難有長久的親密關係,但事實上並非如此,很多同志也嚮往著可以地 久天長的感情,且在關係的互動上與異性戀無太大差異,反而同志身 上常有部分異性戀伴侶缺乏的要素,例如:同志對於關係維護之盡力, 或許正是因為同志的親密關係得來不易,所以在關係的經營上有了衝 突或問題時,似乎會較異性戀者更不輕言放棄,更願意再一起對關係 多努力一些,有時正因為這份堅定與珍惜,更能有一段穩定幸福的伴 侶關係(謝文宜,2009a)。 此外社會對同志的誤解還不只這些,Herek(2002)在一項調查男女 對同志的看法指出,一般而言受訪者較以為男同志有精神病,而傾向支持 女同性戀收養小孩的權利,另外異性戀女性相較於男性,更支持同性戀者 的工作保護與收養孩子的權利,而異性戀的男性最無法支持男同性戀者的 18.
(29) 同性戀關係和收養小孩權利,並傾向認為男同志有精神疾患並且會騷擾孩 子。然而實際上的研究證實對兒童的性騷擾與騷擾者的性傾向無關,而且 大部分反對同志婚姻者,是因為反對同志,因為他們對於同志有很多負面 的想像,而非基於事實或理性而反對同志婚姻(張宏誠,2002)。 然而基於類似種種的誤解,或許正是導致人們對同志關係、組成家庭 權利的保障趨向保留意見的原因,但是這樣的因果也許可以倒過來看待。 吳昱廷(1999)指出男女同志的關係被認為難以維持,是因為他/她們的結 合缺乏支援,究其原因是社會法律和宗教的不認同及壓迫,是導致男女同 志家庭關係不穩定,或者說不易維持的主要因素。由此可知,同志親密關 係的不穩定有其多面向的因素可供探討,但這部份不應該構成論斷同志享 有婚姻權與否的理由。 此外或許社會對同志的態度,也正是影響對同志婚姻權認同與否的重 要關鍵。金家玉(2009)整理國外的學者日高庸晴1999年的研究指出,日 本民眾對同志的態度,有4%的人覺得同志是異常,有10.7%的人否定或排 斥同志,金家玉更進一步指出同志長期處在汙名與邊緣化下,深受影響。 此外社會對同志根深蒂固的負面偏見,從很多相關調查可以更清楚的 看見。根據劉達臨、魯龍光(2005)整理相關學者的調查指出,1994 年在 中國有 26%的男大生與 23%的女大生認為同性戀是正常的行為;覺得不可 理喻的,男性與女性大學生各占 21%與 27%;認為噁心變態的,男性和女 19.
(30) 性大學生各占 27%與 20%。但值得注意的是,比之於四、五年前的全國(指 中國)兩萬例性文明調查,大學生的性觀念有了改變,對同志較能持肯定 的態度。 當然社會對同志的態度並不是只有負面而已,柳俊羽(2008)整理相 關文獻,提出社會上普遍對同志的印象,正面的有:同志具有才情多從事 藝術工作、同志性傾向是先天使然無法自行選擇、同性戀是正常的與多數 人無異。 在同性婚姻權的部分,賴鈺麟(2004)整理1991年的「台灣地區社會 變遷基本調查計劃」與2001年行政院研考會所做的全國民調,在同志婚姻 部份1991年的調查顯示贊成同志結婚權者有11.4%;2001年提升為有23.2 % 的人贊成同志可以結婚並收養孩子。表示過去台灣民眾對於同志婚姻議題 仍抱持保留態度。 然而新近調查顯示,台灣民眾對於同志的態度似乎有所轉變,TVBS民 意調查中心(2012)指出有半數(49%)的台灣民眾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八成五以上的台灣民眾表示可接受和同性戀者做朋友及同事、六成以上 (65%)的民眾能接受同志為人師表,並且46%的民眾認為同性戀是正常 的,43%的人認為不正常,值得注意的是本身有認識同志的民眾,有61%認 爲同志是正常的,相對地沒有認識同志者,則有48%認爲同志是不正常的, 此外這些數據有一個特點是,整體而言有認識同性戀者,以及年齡層越低 20.
(31) 者對同志接受度越高。 可見社會對同志的接受度是有在改變與提升的,雖然新近的研究顯 示,台灣大多數的民眾可以接受同志,但由於社會文化普遍存有同志是一 種恥辱的想法,所以一般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家庭成員是同志,甚至希望透 過治療能夠「變回」異性戀,但如此嘗試改變性傾向,權威的心理醫師表 示不但不科學與不符合倫理,反而容易造成心理上的創傷(楊麗玉,2007) 。 此外自九0年代開始美國精神醫學會,多次發表聲明表示,一個人的性傾向 乃是天生的,並且不能被改變(張懋禎,2010),此外張宏誠(2002)亦指 出,同志對於自己的性傾向沒有選擇的機會,而同志通常也嘗試過要努力 改變自己之性傾向,甚至為此產生自殺的意念。 綜上所述,雖然近期的研究顯示社會對同志接受度提升,但由於長期 以來同志在外不被社會認同,而在內也得不到親人的支持,同志的生理、 心理與社會層面是受挫的,社會卻因此以同志的身心多為不健全這個原 因,對同志的婚姻權、組成家庭的需要做出有待保留的決定,在在顯示了 同志婚姻權不被認同的爭議之處。 事實上同志的關係並非如傳聞那樣負面,相關研究顯示相較於異性戀 者,同志伴侶似乎有更高的意願去相信彼此之間的關係可以更好,可以進 步與改善,同時在親密關係上也強調穩定、一對一和忠誠單一的伴侶關係, 並且會努力捍衛與經營自己的感情(謝文宜,2009b)。因此本研究希望藉 21.
(32) 由探討對同志婚姻接受度的議題,增加這個問題被看見的機會,畢竟同志 權利能否得到尊重與彰顯,社會上廣大人民的態度才是關鍵!也因此以教 育程度較高,思想較開明之大學生為研究對象。因為大學生乃最快進入社 會之一群,對政策以及社會氛圍影響深遠!. 22.
(33) 第二節. 同志議題之相關研究. 一、大學生對同志議題之相關研究 研究者搜尋碩博士論文,以探討大學生對同志議題之相關研究,分別 是陳雅伶(2007)探討大學生性別角色刻板印象,與同性戀態度之關係的 研究;另一篇是柳俊羽(2008)探討大學生對同性戀印象,影響其同性戀 接受度之調查的研究。國內其他相似主題的研究還有,魏慧美(2004)探 討國中、高中、大學生以及社會人士對於同志刻板印象的現況;張德勝、 王采薇(2009)研究教育大學學生對同志的看法;張德勝、游家勝與王采 薇(2013)探討大學生對男同志與女同志人際關係態度情形。並進一步將 上述國內相關研究,依研究者、研究題目、研究對象、研究方法、研究主 題整理如表 2-2。 上述研究結果並不一致,多數對同志之態度傾向正向與支持,但亦有 少數顯示對同志仍不友善。魏慧美(2004)的研究在於探討南部地區學生 (國中、高中與大學生) ,和社會人士對於同性戀的刻板印象為何。研究結 果顯示,社會人士對同性戀的刻板印象,比學生對同性戀的刻板印象來得 嚴重。而學生中大學生比之高中生和國中生,對同性戀之刻板印象較少。 而大學生對同志的刻板印象包含有:同性戀是可治療的、同性戀是一種可 矯正的偏差行為、同性戀的性行為以肛交為主、在教養子女時,只要小心 謹慎提供正確的性別認同,即可減少同性戀的發生。從研究結果顯見,大 23.
(34) 學生仍對於同志有錯誤的偏見與迷思,認為同志是一種病,是教養方式錯 誤使然,而且是可以糾正的。 表 2-2 大學生對同志議題之相關研究一覽表(依發表時間排序) 研究者 題目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研究主題 學 生 ( 國 分析與探討不 同志汙名化─ 魏慧美 中、高 中與 量 化 / 問 同 對 象 對 於 同 同性戀刻板印 大學生) 、社 卷調查 性戀刻板印象 (2004) 象的分析 會人士 為何。 探討大學生性 大學生性別角 別角色刻板印 陳雅伶 色刻板印象與 國立成 功大 量 化 / 問 象 與 同 性 戀 態 度之現況,以及 (2007) 同性戀態度之 學之大學生 卷調查 相關研究 分析不同背景 變項之差異。 大學生對同性 了解大學生對 戀印象影響其 同志之正負面 柳俊羽 同性戀接受度 國立高 雄大 量 化 / 問 印象,及其對同 (2008) 之 調 查 ─ 以 國 學之大學生 卷調查 志接受度之影 立高雄大學為 響。 例 了解教育大學 大學生對於同 張德勝、 學生對於同志 志 態 度 之 研 花蓮教 育大 量 化 / 問 王 采 薇 之看法,並比較 究:以一所教 學之大學生 卷調查 男女學生對同 (2009) 育大學為例 志態度之差異。 探討大學生對 張 德 勝 、 大學生對男同 男女同志之人 游 家 盛 與 志和女同志人 東部某 大學 量 化 / 問 際態度情形,並 王 采 薇 際關係態度之 學生 卷調查 比較男女生之 (2013) 調查研究 間的差異。. 陳雅伶(2007)研究大學生性別角色刻板印象,與同性戀態度之相關, 24.
(35) 除探究研究主題之現況,並分析不同背景變項之差異。然該研究僅將同志 態度分為「認知」、「情感」與「行為」三個向度。結果發現大學生於「認 知層面」得分最高,但值得一提的是,大學生在情感層面得分最低。顯見 大學生對同志的認知與情感有其矛盾之處。另外整體而言大學生,性別角 色刻板印象偏向低度刻板,對同志態度也偏向正面,該研究指出大學生性 別角色刻板印象,和同性戀態度有負相關,顯示性別角色刻板印象越高時, 對於同志態度也越負向。 柳俊羽(2008)針對國立高雄大學學生進行研究,以了解大學生對同 性戀印象,與同性戀接受度之間的關係。該研究結果指出大學生對於同性 戀的個體印象,與行為印象偏向正面,整體對於同性戀接受度也偏向接受, 而在同志接受度的兩個層面中,同志婚姻合法化的接受度,要高於同性戀 親密關係的接受度;同性戀印象與接受度具有顯著正相關,對整體同性戀 印象越趨正面者,其整體同性戀接受度就越高。值得一提的是,在與同性 戀親密關係的部分,接受度相形之下較低的是「假設你的小孩是個同性戀 的話,你是否願意讓你的小孩與另一位同性戀者結婚」有 43.4%的大學生無 法接受,但關於此議題事實上能接受的比例是更高的 56.5%,只是倘若和其 他關係相比,例如:師長、朋友、死黨等相形之下較低,為什麼會有這樣 差異的現象呢? 研究者認為這是一個值得繼續探究的議題,該研究中與同性戀者親密 25.
(36) 關係接受程度的問卷中有鄰居、教師、室友與朋友是同志時,受訪者的接 受度問項,然可惜的是在對同性戀接受度的分析部分,是將同性戀婚姻合 法化接受程度,和與同性戀者親密關係接受程度,之分數加總在一起算總 分分析,因此無法探究受試者對於不同親疏遠近關係的人,是同志時是否 有不同接受度。再者該研究之研究對象僅限於高雄一所大學,因此推論程 度有限,其結果與後續延伸之學術意義,值得後續再進一步探究。 張德勝、王采薇(2009)以「大學生對同志態度調查問卷」研究花蓮 師範大學學生對於同志之看法,並藉此比較男女大學生對同志態度的差 異。其將對同志態度分為:建立同志友善校園、尊重同志基本人權、願意 支持與服務同志、擔心同志汙名與歧視眼光,以及違反社會道德與倫理等 之五項議題。研究結果發現,大部分學生支持友善同志校園的建立,有近 九成學生認為「學生應該被教導尊重同志的權利」 ,此外多數學生亦同意建 立友善校園工作,可透過不同學門的課程,加入同志議題之討論,圖書館 收藏同志相關資料,或於校園成立同志相關社團。另本研究發現女學生對 同志友善的比例明顯高於男大學生。 此外張德勝、游家盛與王采薇(2013)有鑑於國內研究多將同志視為 一體,而未將對男同志與女同志的態度做區隔,於是參考國外學者 Engstrom 與 Sedlacek 所編製的量表,做修訂後對東部某大學生施測。欲了解男女大 學生對男女同志人際關係態度之情形。 26.
(37) 該研究將對同志之人際關係態度分為:友情接受度、愛情態度和同情 程度三個面向做探討。其中友情接受度是指對同志的友情,能否如同儕之 間的友情同樣可以接受;愛情態度方面是指大學生倘若知道自己的親友是 同志,且亦有心儀之同性對象,那麼他們的態度將會如何?而同情程度指 的是大學生對於同志發生不幸遭遇時,能夠將心比心,展現同理心之程度。 該研究之結果發現,男女大學生對於同志情誼的不同,而有相異之態 度,但女生對同志在這三層面態度都高於男生,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同情 的部分之外,大學生對於同志的愛情態度並沒有很支持,而對於同志友情 的邀約更是持迴避之態度。該研究僅針對大學生人際關係中的同學做研 究,無法看到大學生對於不同人際關係脈絡裡的他者(例如:親人、朋友 等)是同志時的態度,是較可惜的地方。 從以上的研究可以發現,大學生對於同志的態度偏向正面與支持,並 且可以尊重同志擁有平等的社會權益,如婚姻合法權,但對於同志仍存有 刻板印象或是在友情上的迴避。. 二、對不同親疏關係之同志接受度 本研究希望可以用不同的角度,來看大學生對同志的接受度。楊麗玉 (2007)指出,民眾對同志所持的態度為一種直接或者間接的感受,並且 會受到外在社會環境與期待所影響,較不適用普遍學者將態度分為認知、 27.
(38) 情感、行為的定義。 楊國樞(1994)指出在所有社會中,皆有各類不同之關係,並且關係 之親疏各有差等,中國人的社會關係,可依其親疏程度分為三大類,亦即 家人、熟人及生人的關係,中國人特別重視自己人與外人的分別,於社會 互動中,對方和自己之關係,決定了如何相待對方及其他之相關事項,在 中國人之觀念裡,家人、熟人、生人三者間的關係,不僅是親疏上量的差 異,更有截然相異質的區別,而這些本質上的區別,幾乎決定了當事人間 互動之方式,在這三種相異之關係中每個人所遭受之待遇,差別甚大,其 中家人得到之待遇最佳、熟人次之,而生人則更次之。 此外黃懿慧於 2001 年指出,中國文化是以關係親密和關係階層來界定 關係的緊密、同時分別我群與他群的不同,使得人與人的相處出現不對等 的現象,並且會對和自己較親密的人施以較多的愛(引自楊麗玉,2007)。 可見我們對待自己我群的人和對待關係較疏遠的人,是有所不同。因 此劉安真、程小蘋、劉淑慧(2004)在對女同志的研究指出,同志選擇出 櫃的過程中,家人是最感到矛盾與困難的對象,因為親人是同性戀者最害 怕現身,同時卻又是最希望得到祝福的對象,因此研究指出對很多同志來 說家人的支持與認同是極渴望卻又得不到的。 周華山也指出華人的同志現身時最大的困境來自家庭,而最難出櫃之 對象是父母,因為對同志而言,家庭是成長過程中重要的支持來源,也是 28.
(39) 期望獲得愛與歸屬的所在,也因此會相對擔心性傾向的揭露會遭家庭成員 的拒絕,同時失去家人的支持和認可,因此多數同志都選擇對家人採取隱 瞞策略,為的是保全關係(引自黃玲蘭,2005)。 此外同志亦特別擔心遭到父母的拒絕和懇求,同時恐懼面對雙親的失 望與傷害,同時黃玲蘭指出父母起初會拒絕孩子是同志,是因為他們對同 性戀的恐懼,以及受到傳統價值觀的影響等,因此會責怪自己或配偶做錯 什麼事,使子女變成同志(黃玲蘭,2005)。 關於這個部分或許可以從楊麗玉的研究脈絡來理解,楊麗玉(2007) 指出當關係越親密的人做出違反社會既定風俗規範時(例如自己的小孩是 同志)與一個僅有一面之緣的友人是同志相較下,為避免自己的親人受到 傷害,總希望其所扮演之角色是合乎社會的期望與規範,故對同志的態度, 也將隨著關係的不同,而有相異的解讀方式。楊麗玉在研究中將對同志態 度分為: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朋友同儕、陌生公眾,研究結果也證實一 般人對於直系親屬、旁系親屬也就是,自己親人是同性戀接受度較低,相 反的如果是朋友或陌生人是同志接受度較高;另外柳俊羽(2008)針對高 雄大學的研究也有相似的結果,不論男女大學生,對於同志與本身關係越 親密時,接受度較低;陳莉秧(2010)針對彰化縣高中職學生的研究亦有 相似之結果,彰化縣高中職學生對同志接受度整體狀況而言,偏向同意接 受,並且以同儕是同志接受度最高,親人是同志接受度最低。 29.
(40) 劉安真、程小蘋、劉淑慧(2004)指出同志實際上感受到的污名與迫 害的經驗並不多,主要來自家人的指責,因為相較於朋友和陌生他人,同 志關係最大的壓迫來自家人,因為同儕對同志的態度僅止於排斥或議論, 但家人卻可能以實際行動來迫害同志的戀情。這亦反映社會大多數人的心 態,可以接納友人是同志,但卻很難接納自己的兒女是同志。 由上述研究可以知道大學生對同志接受度,與和同志間的親疏遠近關 係有所相關,然而可惜的是,目前國內針對不同親疏遠近的同志接受度之 研究很少,而相關議題對於大學生的研究更是缺乏。. 三、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接受度 回顧國內相關研究,將男同志和女同志態度,分開做探討的研究極少。 有關對同志態度相關研究發現,一般人對男同志與女同志的態度是不同 的。陳雅伶(2007)提到相關研究顯示,異性戀男人對女同志的敵意較對 男同志低,但異性戀女人對男女同志態度則沒有太大差異;江淑琳譯(2001) 指出國外的研究亦顯示,男女兩性對女同志的態度相似,但男人對男同志 的態度會較負面;許淑婷(2006)針對高中職教師的研究指出,男教師對 男同志、女同志的態度為低度正向;而女教師對男同志的態度低度正向, 卻對女同志的態度高度正向。 Ariel 於 1994 表示,美國舊金山政府調查指出 10%的女同志和 5%的男 30.
(41) 同志,自述因其性傾向而遭受身體上的虐待與攻擊(引自許淑婷,2006)。 從這個調查發現,女同志遭到不友善的對待是男同志的兩倍,與前面多項 研究普遍顯示,對於女同志接受度較男同志高的結果,有所出入,表示相 關議題仍待後續研究的再驗證。而研究者認為因為社會對男性與女性角色 的社會期待不同,所以這也許會是連帶影響,對男同志與女同志態度差異 的原因。 因為社會對男性的性別角色設定就是,小時候要玩機器人,長大要當 醫生、工程師,要有陽剛特質、有肩膀有擔當,同時傳統對男性角色的想 像與期待是一家之主,負有延續香火,傳宗接代的責任;對於女性的性別 角色想像就是,小時候玩芭比娃娃、扮家家酒,長大當家庭主婦、要溫柔 婉約、要扮演家庭照顧者的角色,然而我們的社會比之於對女性,對男性 有更多的性別刻板印象,與性別角色規範的期待。 Green 指出師長和父母,對於發生在小男孩身上的性別角色行為偏差, 比之於發生在小女孩身上的,性別角色偏差行為有著更負面的態度(引自 江淑琳譯,2001) ;Kite and Whitley 於 1996 指出挑戰男性傳統的性別角色, 會比挑戰女性傳統的性別角色來的嚴重(引自江淑琳譯,2001) 。究其原因 可能是 Hort,Fagot and Leinbach 所提出的對男性來說,和性別有關的生理和 特質的定義都比女性狹隘(引自江淑琳玲譯,2001) ,因為男性在社會上的 性別角色地位比女性重要,男人會因為他有超出性別角色規範之行為,而 31.
(42) 失去更多東西(江淑琳譯,2001)。 相對地,文化上對女性角色的定義比較彈性,例如:我們會說巾幗不 讓鬚眉,也就是女人表現出男子的氣慨是受到社會讚揚的。因此女性違反 性別角色時,較易為社會所接受(江淑琳譯,2001) 。所以女性對同性戀的 恐懼、歧視就沒有男性嚴重。但是男性的狀況就不同了,Lindsey 指出,男 性很怕被人稱作同性戀,並有強烈的恐同症,為了證明自己是異性戀,男 性要不斷表現出自己強悍與獨立的一面,並不斷攻擊嘲笑那些柔弱及娘娘 腔的男性為同性戀(引自陳雅伶,2007)。 Kite 和 Whitley(1996)對文獻的分析指出,男性的性別角色相較於女 性之性別角色更不易改變,這可能導致男人比女人更無法接受同志。此外 部分研究指出,男性對男同志的態度多為負向,但男性與女性對女同志的 評價卻相當一致(江淑琳譯,2001) ,顯見異性戀男人比異性戀女人對男同 志更持反對立場。 林曉芳(2004)指出在同志接受度方面,有高達七成的學生能夠接受, 並且學生認為每個人皆有愛人之自由與權利,即便是同性戀亦然。但對於 女同志的接受度高於男同志,因為學生覺得女同志的關係唯美、浪漫,而 男同志的親密關係則是令人感到不舒服;而國外研究也顯示男人對女同志 接受度高於男同志,因為女同志對於男人有性愛的想像與價值(江淑琳譯, 2001) 。顯見社會賦與男性與女性不同的角色定位,影響了男性與女性對不 32.
(43) 同族群的接受度,因此研究者認為男性與女性對男、女同志個別接受度之 間的差異,值得探討。 回顧目前國內將男女同志態度,分開作探討的研究只有兩篇。除了上 述張德勝、游家盛與王采薇(2013)的研究外,另一篇是許淑婷(2006) 針對高中職教師現代性、傳統性心理特徵與同性戀態度之相關研究,然許 淑婷之研究,並未將對男女同志的態度,依不同關係做區分,此外在問卷 中將男女同志的問項混在一起,並未分開,可能會造成受訪者的混淆。本 研究會參考這兩篇研究,參酌其中的優點,並補其不足,將對同志的接受 度分為對男同志的接受度,與對女同志的接受度,並且採取對親疏遠近關 係的接受度,進一步探討。. 33.
(44) 第三節. 個人背景變項對同志接受度及相關研究. 本節針對過去同志議題研究之相關資料中,整理歸納影響同志態度之 因素及常見之主要背景變項。影響同志態度常見背景變項有性別、性傾向、 接觸同志經驗、宗教信仰,茲說明如下:. 一、性別 柳俊羽(2008) 、陳雅伶(2007)針對大學學生對同志態度之研究,發 現女性大學生對同志態度,較男性友善與正面,陳莉秧(2010)針對高中 職學生的研究亦有相似之結果。女大學生對於建立友善同志校園、願意支 持和服務同志,以及願意尊重同志基本人權等議題,之人數百分比高於男 大學生(張德勝、王采薇,2009)。 此外關於南部高中職教師對同志態度,許淑婷(2006)的研究顯示, 男老師對男同志和女同志的態度低度正向;而女老師則對男同志低度正 向,卻對女同志高度正向。 黃玲蘭(2005)亦指出如果以父親和母親相比,同志大部分會選擇先 向母親出櫃,因為母親較父親能體諒同性戀的處境,較不會如父親一般, 只會對同志子女生氣或給予語言及心靈上的傷害。可見這或許也是不同性 別對同志接受度的反應,因為身為女性的母親,似乎較身為男性的父親更 能接受同志。 從上述大部分文獻顯示,女性對同志的友善程度高於男性,但在中國 34.
(45) 的研究中結果卻是相反的,在中國 1989 年到 1990 年兩萬例的性文明調查 指出,男性大學生對同志的正向肯定態度,明顯高於女大學生(劉臨達、 魯龍光,2005) ,以上研究顯見,性別是影響對同志態度的重要變項,但上 述研究結果仍有不一致之處,尚待後續研究的反覆驗證。. 二、 性傾向 陳雅伶(2007)對大學生同性戀態度之研究發現,在性傾向上同性戀 和雙性戀大學生,較異性戀大學生對同志態度正向。楊麗玉(2007)針對 高雄縣市民眾對同志態度研究指出,在性傾向方面,除了朋友同儕、和陌 生公眾兩個構面沒有差異外,不論是直系或旁系親屬是同性戀,性傾向都 是以雙性戀接受度最高,同性戀次之,異性戀最後,推測原因可能是同性 戀和雙性戀較能體諒同志處境,所以對於同性戀接受度高於異性戀。 但 Cass 於 1979 年指出,許多同志在發現自己是同志之前,就已經感受 到社會對於同志的歧視與不友善,認識到同志身分是不被社會所容許與接 納,所以同志會因而對自己的身分感到焦慮,甚至迴避、排斥(引自陳雅 伶,2007) ,另外劉安真、程小蘋、劉淑慧(2004)在對女同志的研究中指 出,女同志會內化社會對她的負面態度,進而對自己同志身分,感到懷疑、 焦慮與排斥。 綜上所述,研究者思考受訪者如果是同志的話,會不會因為自己的同 35.
(46) 志身分感受到社會的不友善,所以不願意自己親近的親人也是同志?此外 關於不同性傾向的受訪者,對於與自身不同關係的人是同志的接受度,研 究者認為也有進一步探討的意義。. 三、接觸同志經驗 Brewer 和 Kramer 於 1985 年提到接觸假設(contact hypothesis)認為在 一些特殊的條件下接觸弱勢之社會團體,可能會降低對此團體的歧視與偏 見(引自江淑琳譯,2001) 。可見對一個團體的接觸經驗,會影響到對此團 體的態度。 Herek 和 Capitanio(1996)指出只和一個同志有過接觸的人,和從未 與同志接觸的人對同志的態度是相似的,但是如果能認識兩個以上的同志 朋友,則對同志的態度就會較為友善,也就是說與同志之間的關係越緊密, 互動越頻繁,其同志接受度會比和同志關係疏遠者高。此外關於對同志的 正向態度部分,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除了受訪者有無同志朋友,並且 同志朋友有無公開其同志身分也是關鍵因素(江淑琳譯,2001)。 在國內的研究亦有相似結果,柳俊羽(2008) 、陳雅伶(2007)針對大 學學生對同志接受度之研究發現,有熟悉的同志朋友之大學生對同志整體 接受度較高。無獨有偶的是陳莉秧(2010)針對高中職學生研究亦有相似 之結論,有熟悉的朋友或親人是同志,其對同志接受度較高。 36.
(47) 關於上述現象,研究者推測可能的原因,如同賴鈺麟(2004)指出同 志因為害怕社會的歧視所以不敢現身,因此社會大眾認識同志的管道是透 過媒體,使得媒體的渲染手段不斷汙名化同志,同時亦不斷加深社會大眾 對同志的刻板印象和偏見。由此可知,誤解會給他者造成莫大傷害,同時 亦可從中了解親自接觸經驗的重要,如同學者 Herek 和 Capitanio(1996) 的研究指出當人們有深交並且相互影響的男同志和女同志朋友,當異性戀 者可以直接自同志身上認識同志的性傾向,這些與同志的接觸經驗是減少 偏見與歧視最佳的良方。 由上述文獻可以看出,有無接觸過同志,對於同志接受度可能是重要 的影響變項,然相關研究卻很難看出,其對與自己關係不同,之男女同志 態度有何關係,因此研究者希望將接觸同志經驗之變項納入研究。. 四、宗教信仰 關於宗教信仰對於同志的態度,其研究結果相當分歧。吳鳳雪指出由 於社會佔多數的異性戀體系,其本身即具有強烈的排他性,規範了道德與 不道德,正常與不正常,而基於維護社會規範、與善良風俗的正當合理性, 在道德的概念下,犧牲了同志的獨特性,於是同志被判為不正常的禁忌行 為(引自柳俊羽,2008) 。而宗教信仰正肩負著,維護社會善良風俗之責任, 於是很多宗教都是以道德倫理,或維護社會規範為正當理由而排斥同志。 37.
(48) 游謙於 2002 年指出,猶太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都被稱作經 典宗教,是因為他們的一切都需以經典為依歸,而同性戀行為即屬於他們 經典上明文禁止的不道德行為(轉引自柳俊羽,2008)。 何春蕤(2007)表示基督教系統和回教系統之國家,對情慾皆有較強 烈的反應,對於性的想像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並且必須以生殖為目的。因 此無法延續生命的性別結合,可能會遭到某些宗教團體的反對。此外江明 親(2003)指出猶太教,及早期基督教文獻普遍顯示,對同性戀行為及扮 裝者反感。 然而並不是所有宗教都反對同志,柳俊羽(2008)研究指出宗教信仰 為「佛教」之大學生對同志接受度較高。江明親譯(2003)指出佛教和藏 傳佛教(黃教)則是對同志較友善。因為佛教的宗旨是眾生平等,所以不 論異性戀或同性戀都只是眾生情慾的展現。 此外在美洲原住民族中,同性戀者負有特定之宗教職責,也經常在部 落中扮演治療師和巫醫的角色,因為他們能同時擁有男性和女性的能力, 使他們能成為兩性間問題的調停者(江明親譯,2003) 。有關原住民部落對 同志的看法,王增勇(2010)在雙重靈魂:原住民長老對同性戀存在的預 言中指出,加拿大原住民 Creek 族長老表示,原本男性與女性共同合作,使 生命之輪在世界的運轉中尋求平衡與和諧,但是他們的祖先曾經預言,當 世界的陰陽開始失衡,會有一種新人類以大量的數目出現,然而這種人在 38.
(49) 女人的身上會有男人的靈魂,或相反,他讓人們看見:一個人的身體內, 可以同時擁有兩種靈魂之祝福,就是現下人稱的同性戀,在原住民的預言 中雙重靈魂存在的目的是:. 要讓世上的人們重新看到在陰陽的對立與差異中,彼此之間仍存在著 共同性,透過彼此的整合,這個世界的失衡才會重新恢復既有的和諧。換 句話說,雙重靈魂(同性戀)的存在是造物主對世人過度僵化的二元對立 觀點所造成的衝突與不和諧所帶來的提醒,目的在打破既有的二元規範, 讓人們重新看見彼此共同處與相互尊重的和諧。這是同性戀存在於世上的 靈性意義。. 研究者以為原住民的智慧之語,意在與世人分享,應揚棄舊有的成見, 用一種不同的角度來聆聽上天賦予同志的靈魂使命,與帶給世人的警語和 啟示,如同楊麗玉(2007)所言「個人有限的生命經驗及既定的價值體系對同. 性戀們來說是多麼狹窄的空間 」,警醒著我們不要再用非黑即白的固著觀 點,來看待生靈萬物,如此不但侷限了他者,也狹隘了自己。 當然宗教信仰的部分,也未必對同志態度造成影響,例如:陳雅伶 (2007) 、陳莉秧(2010)分別對大學生及高中職學生,對同志態度之研究 發現,不同宗教信仰對同志態度並無差異,同樣的楊麗玉(2007)針對高 雄縣市民眾的研究也發現宗教信仰,對同志態度的影響未達統計上的顯著 39.
(50) 水準,並推測刻板印象認為天主教和基督教會影響同志態度,但在台灣社 會廣泛接受個人宗教信仰之選擇,因此對於宗教信仰在同志態度上並沒有 類似差異現象。顯見有關宗教信仰對同志態度的影響,仍有待後續研究的 反覆驗證。. 40.
(51)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旨在探討,不同背景變項之大學生對同志接受度,以及同志婚 姻合法化接受度之差異,以問卷調查蒐集有關資料。本章之目的在於說明 研究架構、研究假設、研究對象、研究工具、研究過程及資料處理與統計 分析。以下各節分別加以敘述。.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根據前述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並參考相關文獻,發展出本研 究之研究架構,如圖 3-1 所示。. 背景變項 1、性別 2、性傾向 3、接觸同志經驗 4、宗教信仰. 男同志接受度 1、男同志婚姻合法化之接受度 2、與自己不同關係男同志之接受度 (1)陌生他人是男同志之接受度 (2)師長是男同志之接受度 (3)同儕是男同志之接受度 (4)親人是男同志之接受度. 女同志接受度 1、女同志婚姻合法化之接受度 2、與自己不同關係女同志之接受度 (1)陌生他人是女同志之接受度 (2)師長是女同志之接受度 (3)同儕是女同志之接受度 (4)親人是女同志之接受度. 圖 3-1 本研究之研究架構. 41.
(52) 圖 3-1 顯示,本研究在探討大學生不同背景變項,在男同志和女同志接 受度的差異情形.以下進一步說明各變項之內容。. 一、背景變項: (一)性別 依受試者實際生理性別,分為:1.男、2.女。 (二)性傾向 依受試者愛戀對象之性別,分為:1.異性戀、2.同性戀、3.雙性戀。 (三)接觸同志經驗 依受試者之前與同志接觸情形,分為:1.未曾接觸過、2.曾接觸過,但 與其不熟、3.有熟悉的親友是同志。 (四)宗教信仰 依受試者宗教信仰的選擇,分為:1.佛教、2.道教、3.一貫道、4.基督 教、5.天主教、6.無宗教信仰、7.其他。. 二、男同志接受度 男同志接受度有兩個面向,分別是: (一)同志婚姻合法化接受度 係指個人對於男同志之伴侶關係,得享有法律上的婚姻保障之接受程 度。 42.
(53) (二)與自己不同關係男同志之接受度 係指受試者對與自身關係不同之男同志接受度。其中不同關係之定義 有四層面,即「陌生他人」 、 「師長」 、 「同儕」、 「親人」 。意即當男同志是受 試者的陌生他人、師長、同儕和親人的關係時,受試者分別對其之接受度。. 三、女同志接受度 女同志接受度同樣有兩個面向,分別是: (一)同志婚姻合法化接受度 係指個人對於女同志之伴侶關係,得享有法律上的婚姻保障之接受程 度。 (二)與自己不同關係女同志之接受度 係指受試者對與自身關係不同之女同志接受度。其中不同關係之定義 有四層面,即「陌生他人」 、 「師長」 、 「同儕」、 「親人」 。意即當女同志是受 試者的陌生他人、師長、同儕和親人的關係時,受試者分別對其之接受度。.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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