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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個案簡介 個案簡介 個案簡介 個案簡介

一、台灣-麥寮汽電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簡介:

麥寮汽電由台塑、南亞、台化及台塑石化公司共同投資成立,1999 年 辦理現金增資 160 億元,增資後資本額為 200 億元。於 1996 年 8 月 8 日 通過行政院環保署之環境影響說明書並由經濟部核發「電業發電設備工作 許可證」,展開發電廠建廠工程。

麥寮燃煤火力發電機組設三座 600MW 共 1800MW,位於雲林縣麥寮 鄉台塑工業園區內,佔地共 88 公頃,工業園區原位於海平面以下,係經 由抽砂填海與海爭地而成。歷經四年規劃施工與建造,第一部 600MW 火 力發電機組於 1999 年 6 月 1 日正式商業運轉,開啟台灣第一家配合政府 開放發電業政策如期運轉之民營發電廠。第二部 600MW 火力發電機組於 1999 年 9 月 9 日商業運轉。第三部 600MW 火力發電機組於 2009 年 9 月 23 日商業運轉,與台灣電力公司電網併聯。

有別於傳統電廠的亞臨界鍋爐(Subcritical Boiler),麥寮電廠選用超 臨界壓力貫流鍋爐(Supercritical one throught boiler )搭配單軸反動四機 殼(Single Shaft 4 Casing )在全冷凝發電機組(Full Condensing Turbine)

效率極高,燃料倉採用密閉式蛋型煤倉(Coal Dome)及密閉輸煤系統,有效 防止煤塵飛散污染環境,對於雨季來臨時可以確保燃料乾燥提高燃燒效 率。環保對策上選用低氮燃燒器(Low Nox Burner)及切線燃燒系統有效 降低煙器中之氮氧化物(Nox)生成,使用脫硝(DeNox)設備保證電廠 之煙器中氮氧化物排放,此外採用海水脫硫(Sea Water Process FGD)與

靜電集塵設備(Electro-Static Precipitator,ESP)確保煙器中硫化物及粒狀 污染物之排放,燃煤過程所產生的飛灰,經由靜電集塵器收集以密閉管道 運送至飛灰儲槽(Fly Ash Silo)儲存,再由水泥槽車將之回收至水泥廠摻 配為飛灰水泥(Fly Ash Cement)提供給各種土木工程用戶使用,燃煤產生的 底灰(Bottom Ash),以加入海水的管道將底灰輸送到灰塘(Slag Ash Pond ) 積存,或由廠商回收到磚窯場製成磚塊,或供作道路級配使用,燃煤生成 的飛灰底灰都加以資源化利用。麥寮電廠在園區內擁有台灣唯一可泊靠 18 萬噸海峽級(Cape)煤船之麥寮港卸煤碼頭,對降低電廠運煤費用極有助 益。電廠所需用之冷卻水,取自麥寮港卸煤碼頭之深層海水,再以渠道排 放更遠的外海,確保發電效率。

(二)人力資源概況

麥寮汽電公司認為人力是一個最重要的資產,願意提供給每一位員工 能安心工作並願意全力發揮,提供穩定且具競爭力的薪酬與完善的福利措 施,再配合完整的訓練與晉升發展體系,以達到人力資源充分發揮的基本 政策。

對於新進人員規劃有一套完整的訓練體系,並塑造出良好的工作學習 環境,期全力培養出具有積極性、創新觀念之專業人才。與此同時,並透 過在整個職業生涯各階段的完整培訓計畫,讓每一位員工均能在循序漸 進、自我超越的成長歷練下,成為兼具專業與管理實務的之優秀人才。完 整的訓練項目包括:大專儲備幹部培訓、職務基礎訓練、職務專業訓練、

幹部儲備訓練、中高階主管訓練等,並搭配網路教學、工作輪調、外訓機 會,以及不定期的邀請外部專家授課,提供一個持續學習與發展的工作環 境。

為促使員工在工作、健康、生活等方面獲得平衡發展,麥寮汽電公司 持續推動許多員工福利及關懷計畫,定期實施員工在職技能及安全教育訓 練,建立安全的職場工作環境。建立安全的職場工作環境實施計畫,包含 員工職業教育訓練,各階層人員之安全觀察 SWAT (Safety Walk and Talk),落實製程安全管理及事故發生時之緊急安全處置措施。

1、員工在職技能及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1)製程操作人員教育訓練:訂定訓練計畫,或訂各級人員應訓科目及 實際訓練對照表(含新進人員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將製程操作規範提 供操作員工遵循(規範明訂應執行安全工作以控制危害相關規定,或操作 規範定期查核及修正年限),並依計畫舉辦教育訓練。製程操作員工應依 規定派訓並取得法定訓練合格證。

2)承攬廠商工作人員教育訓練:承攬商及其工作人員進入廠區工作 前,依規定每年接受入廠前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承攬商及其工作人員進入 廠內製程區工作前,需參加每日工具箱會議安全告知。

2、安全環境觀察活動 SWAT 實施辦法: 安全觀察活動 SWAT,由廠 區廠處級主管人員對承包商及員工所進行之安全觀察,依據「人員安全觀 察作業要點」辦理。

3、人力素質概況,如表 2-2:

表 2-2 麥寮汽電廠人力素質表

麥寮汽電公司主要產品電力依購售電合約(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 全數躉售予台灣電力公司。電廠屬電業法中所規範之發電業,所有產出電 能除了廠區自用電外,需由台電公司統籌調度供電,因而獨立民營發電廠 (IPP),在現有法令規範下,皆需與台電簽訂長期購售電合約(PPA),再將 電力售予台電。

(四)營收概況

2009 年止,麥寮汽電之營收概要如下表 2-3 所示:

營業淨額營業淨額 16,037,542 20,744,717 17,980,925 18,839,705 33,251,342 營業成本

營業成本

營業成本營業成本 12,376,000 13,320,504 12,583,123 16,758,311 21,195,373 營業毛利 年與台電簽訂購售電合約(Power Purchase Agreement,PPA)。2001 年 345KV 電源線工程完工,併入台電全島輸配電網路系統。2002 年取得執照,燃煤

紓解北部用電不足之窘境,平衡區域用電,配合台電公司提供台灣地區未

訓練實施辦法,舉辦員工之教育訓練,包括管理及專業培訓課程,或與其

(三)市場概況

和平電力公司主要產品電力依購售電合約全數躉售予台灣電力公司。

電廠屬電業法中所規範之發電業,所有產出電能除了廠區自用電外,需由 台電公司統籌調度供電,因而獨立民營發電廠(IPP),在現有法令規範下,

皆需與台電簽訂長期購售電合約(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再將 電力售予台電。

依據台電公司月產銷快訊(2009),和平電廠二部機組之裝置容量為 132 萬瓩,98 年度總發電量約 98 億度,約佔民營電廠之 26.02%;台灣地區之 5.06%。預估未來 10 年台灣地區供電量成長率呈現先升後降的趨勢,在民 國 101 年將達最高點。預估供電量將由民國 98 年的 1,896.7 億度上升至 2020 年的 2,714.8 億度,年平均成長率為 2.70%。尖峰負載在考慮需求面管理 後,預估未來 10 年全國尖峰負載成長率將呈現先升後降的趨勢,在 2012 年將達最高點,其後緩慢下降。預估全國尖峰負載將由 2009 年的 3,063.2 萬 瓩升至 2020 年的 4,481.2 萬瓩,年平均成長率為 3.0%。

台灣經濟持續成長,用電需求不斷增加,但在水力資源稀少及非核家 園政策因素下,電力需求仍以火力發電為主。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統計資料 顯示,我國電力消費量從 1985 年的 51,434 百萬度增加到 97 年的 1,547.5 億度。預估至 2027 年之用電量將增加至 2,703.9 億度。在電力供應方面,

電力系統裝置容量從 1985 年的 1,597 萬瓩,逐年增加到 98 年的 3,971.7 萬 瓩,預計 2020 年裝置容量達 5,140.3 萬瓩(2008~2020 退休容量 390.0 萬 瓩,新增容量 1,666.9 萬瓩)。在台灣電力供不應求之情形下,將有利於 和平電力公司進入電力供給市場。

和平電力公司之主要股東為上市公司台灣水泥及 OneEnergy Limited

(為香港商中電集團與日商三菱商事株式會社各出資 50%成立之合營公 司)間接持股 100%之電力基建控股(馬來西亞)有限公司,台灣水泥、

中電集團與三菱商事株式會社皆為資產雄厚之公司。

(四)營收概況

2009 年止和平電廠之營收概要如下表 2-5 所示:

表 2-5 和平電廠之營收概要

幣別:台幣 單位:千元 營收年份

營收年份

營收年份營收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營業淨額營業淨額

營業淨額營業淨額 12,034,363 11,335,457 14,063,655 14,264,315 23,517,614 營業成本

營業成本

營業成本營業成本 7,917,050 7,569,147 10,136,217 12,522,875 14,005,655 營業毛利

營業毛利

營業毛利營業毛利 4,117,313 3,766,310 3,927,438 1,741,440 9,511,959 毛利率

毛利率毛利率

毛利率 34.21% 33.22% 27.92% 12.20% 40.44%

資料來源:和平電力年報(2005~2009 年), 本研究整理.

三、越南- Pha Lai 熱電股份公司(簡稱 PPC)

(一)Pha Lai 熱電公司簡介

Pha Lai 熱電公司(Pha Lai Thermal Power Company ,簡稱 PPC)為越 南電力業上市公司,其前身屬於越南電力公司 Pha Lai 火力發電廠。主要 營運範圍是生產電力(在 Phai Lai 1 號電廠具有 4 台供電機組總共產能 440MW,在 Pha Lai 2 號電廠具有 2 台發電機組總共產能 600MW),1 及 2 號電廠總產能達 1,040 MW,PPC 是越南最大使用煤碳的火力發電廠,

同時也是發電廠第 3 大,僅次於福美火力電廠(Phuc My thermal power plant )和平水力電廠(Hoa Binh hydropower plant)。 PPC 火力發電廠

的生產優勢在於其位址,工廠靠近 Vang Danh,Mao Khe 煤礦場,因此進

由越南電力集團(Electric Vietnam Nation , 簡稱 EVN)所壟斷,在越南電 業法中發電業屬管制行業,所有產出的電能,除了廠區自用電外,需由越 南電力集團(EVN)統籌調度供電,因而獨立民營發電廠(IPP)在現有法令規 範下,皆需與越南電力所屬售電公司簽訂長期購售電合約(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PPA),再經由越南國家電網(Ntional Power Transmission , NPT)將電力輸配至用戶。

越南電業競爭力不高,是因為供低於求,同時電業屬於國家直接管制。

每年需求量持續增加,EVN 供電無法滿足商業消耗電量。預估 2010 年國 內生產電量 640 億 kWh ,佔 66%,向鄰國買電量達 330 億 kWh (國內總 共電量達 970 億 kWh),EVN 必須經常調整消費電量,主因最近一些投資 案件不斷增加,加深發電難度。

2009 年前 6 個月,PPC 商業產能得以提高,主因是後 6 個月到年底 是雨季,EVN 優先從水力發電廠收購廉價電量。不過 2009 年底北方水力 發電用湖只達年平均水量之 60%,比正常水量缺少 26 億 m3,相當於減少 發電度數約 3.27 億 kWh。燃煤火力發電廠因不受天氣影響,所以每年產 能相當穩定。因為受聖嬰現象影響,北方湖水水位過低,在需求驟升期間、

水力發電廠在供應方面遇到許多困難,同時越南天然氣發電廠沒有足夠燃 氣來源可生產電力,全國發電廠總產量下降,預估中國西南電網轄屬之雲 南發電廠因為檢修停止外銷電力給越南邊境區域,因此 EVN 提議燃煤火 力發電廠提升產量,PCC 可售電量將增加至 17 億 kWh。從以上全國水力

水力發電廠在供應方面遇到許多困難,同時越南天然氣發電廠沒有足夠燃 氣來源可生產電力,全國發電廠總產量下降,預估中國西南電網轄屬之雲 南發電廠因為檢修停止外銷電力給越南邊境區域,因此 EVN 提議燃煤火 力發電廠提升產量,PCC 可售電量將增加至 17 億 kWh。從以上全國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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