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教師專業能力之實徵性研究
本節主要目的在藉由探討、歸納有關教師專業能力之實證研究,用以得知教 師專業能力之實況趨勢,並做為本研究進行實證與討論之參考。近年來,教師專 業能力的相關研究日益重視,藉由諸多學者對於相關理論基礎、專業能力定義,
有著不同的見解、才能賦於更多不同研究主題嶄新的詮釋。在這樣的基礎下,所 探討的面向也呈現多元化,對於體育教學專業研究當中,王欣茹(2002)指出教 師個人與情境因素也都是過去研究者所關注的焦點;研究者歸納諸多文獻也發 現,影響教師專業能力的變項多以「個人背景」與「情境因素」,因此,本研究 將以教師個人背景因素、學校情境因素為自變項,個人背景變項包含「性別」、「年 齡」、「畢業背景」、「婚姻狀況」、「任教年資」及「教育背景」等六個項目。學校 情境變項以「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任教階段」、「擔任職務類別」、「指導學校運動 團隊」、「兼任行政工作」及「學校規模」等五個變項,探討對健體領域教師專業 能力之影響,以下將影響教師專業能力之不同背景因素,臚列於后:
一、健體領域教師個人背景變項與專業能力之實徵性研究
(一)性別
近年來的教育研究,「性別」一直是許多研究者所關注的焦點之ㄧ,而有關 在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部份也是比比皆是(李復惠,2002;吳子宏,2001;沈志 強,2003;黃暐睿,2006;陳錦釧,2006;陳香君、2006;蔡佳臻,2005;蔡玫 君,2004)。
王欣茹(2002)以花蓮縣 25 所學校,82 名國民中學體育教師為對象,研究 其專業發展實際現況;研究結果指出不同性別國中體育教師在「課程與評量」、
「行政管理與輔導」、「教學能力」、「情意」、「運動技能體育認知」、及「整 體專業能力」實際現況上均無差異性存在。
康美文(2003)以新竹市 26 所公立小學,隨機抽樣 23 所學校之 392 名國小 體育教師為研究對象,研究結果發現性別在「課程與教學」、「體育認知」、「運動 技能」、「情意」、「評量」、「行政管理能力」和「整體教師專業能力」的專業能力 現況皆為男性教師之表現優於女性教師。
沈志強(2003)以台北市國民小學擔任健體領域教師為研究對象,研究顯示 男女教師在整體的健體領域教師專業能力上達顯著差異水準,男性教師的專業能 力比女性教師高;並進一步指出男性教師自覺的教師專業能力在專業成長、專業 知能、課程能力、多元評量、運動技能及教學能力各分量構面上皆比女性教師高。
蔡佳臻(2005)以問卷調查法與訪談法為研究方法,並針對台東縣市 23 所 國小,158 位健體領域教師為研究對象,其結果指出男性教師之專業能力在「體 育專業知識」、「體育教學能力」、「運動指導能力」、「運動安全處理」、「行 政管理能力」和「學術研究能力」及「整體專業能力」上高於女性教師,其餘在
「健康教育專業知能」、「擬定與執行計劃能力」、「提供資源與服務能力」和
「溝通協調能力」則無差異性存在。
黃暐睿(2006)以臺南縣、臺南市、高雄縣及高雄市等四縣市之國小健體領
域授課教師為研究對象,以了解瞭解目前國小健體領域教師之專業能力之現況,
其中發現男性與女性教師在「教學專業能力」、「健康專門能力」二大能力上是沒 有差異;而在「體育專業能力」上,男性教師則明顯高於女性教師。
陳錦釧(2006)以高雄市 20 所國小,425 位健體領域教師為對象,其目的 在瞭解高雄市國小健體領域教師的專業能力之現況,研究指出高雄市國小健體領 域教師「教育專業能力」與「健康教育專業能力」在不同的性別並無顯著差異,
然而在「體育專業能力」中,體育教學能力與行政管理能力二層面達顯著差異,
也就是男性高於女性。但在體育專業知識、運動指導能力、運動安全處理、學術 研究能力、整體體育專業能力上,「性別」並無顯著差異。
陳香君(2006)以台北巿現任之 332 位健康教育教師為研究對象,探討台北 巿國中「健康教育」教師之能力背景、學校教學環境與教師專業知能、教師工作 環境滿意程度的相互影響,研究結果指出「性別」與教師專業能力總分無顯著差 異,但就其分項來看,男教師之教材適應性得分比女教師得分低,換言之,女性 教師在「教材適應性」的專業能力上優於男性教師。
吳文輝(2007)以彰化縣公立國小 858 名體育教師為研究對象,調查體育教 師專業發展及教學效能,研究結果發現男性教師專業能力在「課程與教學」、「體 育認知」、「運動技能」、「學習評量」及「行政管理」優於女性教師,而在「學習 情意」層面上,則無性別差異的存在。
從文獻中發現,以性別為變項的研究呈現不同的結果,就教師性別與其專業 能力高低的關係並無定論,因此本研究將針對性別部分對於健體領域教師專業能 力的影響加以探究。
(二)年齡
年齡與教師專業能力的研究上,因學者見解不同,其所設定的年齡分組也不 盡一致,茲分別陳述如下:
王欣茹(2002)以花蓮縣 25 所學校,82 名國民中學體育教師為對象,研究 其專業發展實際現況;研究指出不同年齡之國中體育教師在專業能力上並無顯著
差異與王登方(2001)之研究結果相似;鄭一龍(2003)以新竹地區 21 所學校 高中體育教師為研究對象,探究新竹地區高中體育教師之專業能力實際現況、專 業發展的重要性及專業發展的需求,研究顯示不同年齡之高中體育教師在專業能 力上並無顯著差異;鄭三權(2004)則以桃園地區 30 所學校之高中職體育教師 為對象以了解桃園地區高中職體育教師之專業發展實際現況,其研究顯示不同年 齡之高中體育教師在專業能力上無顯著差異。
沈志強(2003)針對台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300名擔任健體領域課程之教 師為調查對象,其研究發現年齡因素對於國小健體領域教師專業能力並不具影響 力;康美文(2003)調查新竹地區國小體育教師研究發現,不同年齡的體育教師 在實際專業能力亦無不同。
蔡佳臻(2005)以問卷調查法與訪談法為研究方法,並針對台東縣市23所國 小,158位健體領域教師為研究對象,其結果顯示不同年齡國小健體領域教師專 業能力在「體育專業知識」、「體育教學能力」、「運動指導能力」、「運動安全處理」、
「行政管理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及「整體專業能力」有差異性存在;年齡51 歲以上教師在「行政管理能力」與「溝通協調能力」優於30歲以下教師。
陳錦釧(2006)以高雄市 20 所國小,425 位健體領域教師為對象,研究指 出研究發現,就「教育專業能力」差異情形,其中在「教育專業精神」、「人際溝 通與協調」、及「管理與輔導能力」達顯著差異;以 51 歲以上的教師比 30 歲以 下、31-40 歲的教師專業能力高;在「體育專業能力」差異情形上,「體育專業知 識」、「學術研究能力」及「整體體育專業能力」達顯著差異;在「健康教育專業 能力」差異情形,在各層面上均並無顯著差異;最後,在「整體專業能力」差異 情形上,不同年齡之國小健體領域教師均無顯著差異。
綜上所述,諸多的研究者發現教師年齡與專業能力的差異情形並無一致,因 此,本研究將進一步加以深究兩者間之關係。
(三)畢業背景
關於畢業背景與專業能力的研究上,王登方(2001)、王欣茹(2002)、林國
瑞(2002)、林聯喜(2000)和鄭一龍(2003)的研究均發現較高學歷之教師其 專業能力高於學歷低之教師。
此外,康美文(2003)研究指出最高學歷在教師專業發展部分則沒有差異;
蔡佳臻(2005)研究也顯示,不同畢業背景國小健體領域教師專業能力並無顯著 差異;陳錦釧(2006)研究顯示畢業背景與「整體教育專業能力」、「整體體育專 業能力」、「整體健康教育專業能力」及「整體專業能力」上並無顯著差異;吳文 輝(2007)研究指出最高學歷在整體體育專業能力也未達顯著差異。
綜上所述,教師在畢業背景(最高學歷)與教師專業能力的部份,文獻上呈 現有其差異,換言之,教師的畢業背景與專業能力的高低並非一定,因此,本研 究將針對畢業背景(最高學歷)對健體領域教師專業能力的影響做進一步探討。
(四)婚姻狀況
研究指出教師是否已婚,其組成家庭後,會因為其婚後生活型態與觀念,可 能間接影響其對學生的教學效能、自我期許的專業發展及對教育的理念(潘義 祥,2004、2005)。王欣茹(2002)、王登方(2001)研究發現不同婚姻狀況之國 中體育教師在專業能力上並無顯著差異;康美文(2003)研究顯示不同婚姻狀況 的國小體育教師專業發展上並沒有差異性存在,且更進一步指出在「運動技能」
方面已婚者會因有家庭的因素,導致在運動技能項目的表現稍遜色於未婚者;陳 錦釧(2006)針對高雄市健體領域教師的調查研究顯示,不同婚姻狀況國小健體 領域教師在「整體教育專業能力」、「整體體育專業能力」、「整體健康教育專業能 力」及「整體專業能力」上均無顯著差異。
林國瑞(2002)、鄭一龍(2003)和鄭三權(2004)分別針對國小體育教師 及高中體育教師,研究顯示已婚的體育教師其專業能力均優於未婚教師;蔡佳臻
(2005)則以台東縣市國小健體領域教師為研究對象,研究結果發現已婚教師之 專業能力在「運動指導能力」、「運動安全處理」、「行政管理能力」及「整體專業 能力」高於未婚教師,其餘在「體育專業知識」、「體育教學能力」、「學術研究能 力」、「健康教育專業知能」、「擬定與執行計劃能力」、「提供資源與服務能力」和
「溝通協調能力」等層面上,並沒有婚姻狀況的差異性存在;吳文輝(2007)研
「溝通協調能力」等層面上,並沒有婚姻狀況的差異性存在;吳文輝(2007)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