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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三 三 三)傳統生態知識與現代流域管理 傳統生態知識與現代流域管理 傳統生態知識與現代流域管理 傳統生態知識與現代流域管理

現今部落的流域管理,已隨著社會變遷,加上部落自身的經驗累積傳遞,與外來新知的吸收轉化,

慢慢地呈現更多元的變化。如何能基於TEK的內涵,催生出流域間共同的管理機制,達成資源分派公 平、公正,讓大家能積極去遵守與監管,使流域內的各種資源能永續下去,也同樣考驗著今日部落族 人的智慧。但本研究也從在地生態知識的觀點,檢視現今集水區資源管理制度之不足與失當之處,發 現到更為重要的一點,當缺乏資源使用與詮釋之權力關係不平等時,將造成集水區環境問題;因此,

在地參與有必要納入政策計畫之中,並應融入在地TEK的智慧,否則,將更有可能形成另一項部落的 環境災難。

在現代流域管理上,我們可以發現,儘管由於部落的遷移過程和類似於傳統領域的管理,流域管 理多屬分區性質,而由鄰近的部落主動去管理。但從許多人的記憶裡,過去在捕撈、甚至是流域事務 上,仍然有上、下游的共同協商,且共同進行的事務,也可謂是基於TEK所展現的內涵,例如季節性 的調節管制捕撈、捕撈方式等。以下我們以流域為單位,探討部落對於傳統流域知識的集體詮釋,以 及這些知識如何呈現在現代原住民部落人和流域之間的關係。

1.TEK與現代流域管理關係的探討

過去,許多共用資源的共同管理,例如漁業和森林,往往被描述為某種介於國家和一群資源使用

者之間的權力分配、安排,這是基於國家理想的概念,但卻忽視了「社區的概念」,及國家本身的面 向課題。目前,則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文獻,開始關注於社生系統或永續發展的議題,而傳統生態知識 與現代流域管理,則是強調基於傳統生態知識於流域管理發揮的功能,使該共用流域資源能永續的使 用與管理。

在「共同管理︰概念和方法學的本質」一文中,Carlssona等人對國家和地方社區資源使用者之間 的自然資源共同管理課題,進行了分析探討。關於自然資源的管理,被視為調控內部使用權利的典範,

和轉換資源的改善(Ostrom and Schlager, 1996: 131),這些活動可以從單一或許多個人,共同或由不同 團體合作初步形成。在此,合作管理或者共同管理,被定義為在政府和地方的資源用戶間的權力和責 任分配(Berkes et al., 1991: 12)。作者指出,過去的論述中,疏於解釋許多存在於共同管理的複雜性,

其中便包括了國家的複雜性、社區的複雜性、系統動態和自然反覆的複雜性、可提供支援系統條件的 複雜性、治理系統的共同管理的複雜性、適應學習和解決問題過程的複雜性、提供被管理資源生態系 統的複雜性等。其中,社區的複雜性,被認為是由性別、種族劃分和社會經濟不同的所組成。儘管社 區內部有著許多不同的利益,但在某些時候,當社區遭受外力衝擊時,一些社區會選擇一致對外。

因此Carlssona等人認為,良好的自然資源治理,可以藉由有或沒有正式政府的參與達成,至於,

不同的行動者合作進行資源治理時,則需要彼此學習和適應行動。文章最後指出,生態系統過程是由 一種不確定的必要本質所支配(Gunderson and Holling, 2002; Berkes et al., 2003),因此需有一套適合的 管理,這個管理過程可以透過讓多重論點和廣泛的生態知識和理解(包括資源使用者社區),變為更加 適合和具有彈性,這樣的管理體制將有能力適應變化,能更好地處理各種不確定性和意外發生。(Berkes and Folke, 1998; Folke et al., 2002)。

在這篇討論共同管理的文章中,相當程度強調社區在資源共同管理上的重要性,甚至被解讀為「伙 伴關係解決資源管理的合理方法」,歸納社區具備管理上的優點有以下數點:

(1)於環境與資源管理上,由具有被認可的專門知識技術的專家,與在地專業知能者,成立知 識社群(Haas, 1992: 3),例如,個案中當地的漁夫與科學家及政府官員合作管理許多漁場。

(2)當地團體也許需要某些他們自己無法提供的資源,例如科技、科學技術和資訊多樣性。但 是,當地團體卻也擁有核心需要的資源,例如關於收穫量或資源狀態的資訊等,這些資訊 也就是在地的生態知識。

(3)當地團體的參與,將能長期地建立地方資源使用者社群與政府間的衝突解決機制,同時也 可作為國家與資源使用者團體間的權力分享。

同樣地,Arun Agrawal(2003)在一篇關於共用資源永續治理-脈絡、方法和政策的文章中,在資 源共管方面也有與Carlssona等人相似的論點。

Agrawal指出,過去研究共同性的學者,將財產權制度視為是界定使用者行為對於特定資源的取 得權力、用途、排除、管理、監督、制裁,以及仲裁的整套規則(Schlager & Ostrom 1992),而這樣的 規則在管理使用時,是為制訂有關資源管理工作政策的主要機制,但是,在這些實證研究中,一般共 同性學者主要都專注於產生成功的社區管理的個案研究,包括近海漁場、森林、牧場、灌溉措施和地 下水的管理(Ascher1995)他們結合其他有關參與、原生知識以及政治生態學的成果,進而激勵了政府 訂定的共同管理資源計畫。

在共管計畫中,指定當地的社區能享有可再生資源的掌管權並受益於它(Agrawal & Ribot1999)。

原先的共管計畫授與社區非常有限的權利和利益,但在國家發現社區是最適於資源管理和經營的角色 後,有了變化的政策環境,從而促成了在殖民地時期和殖民地時期後的政策重大改變。此一社區利害 關係的提升,意謂著社區以及共同管理的利益的再現,也促成了一個可能稱為「新共同性」(New Commons)的成長。

在Agrawal所檢視的案例中,分別是由Robert Wade(1994)、Elonor Ostrom(1990)以及Jean-Marie

Baland & Jean-Philippe Platteau(1996),以地方社區為基礎的經營和管理共用水池資源的研究。儘管 Agrawal最終批判這些研究,缺乏對資源的特性(穩定性和可貯性)的認知,以及忽略了對外部社會、

政治制度和實質環境的分析,但仍相當程度的呈現這三項研究中的相同之處。例如,前述研究皆主張,

當地小團體的成員可以設計出一些制度安排來幫助維持資源的永續性,同時,研究也認同一些是跟地 方自我管理資源有正相關的條件,如在地知識,最後他們採取理論性的觀點來辯護以及解釋他們所找 到以實例為依據的實證規則。Agrawal更進一步指出,關於知識的累積要達到一致且有實證支持理論,

是相當困難的。但大多數資源由團體來管理,而這些團體依照其種族、性別、宗教、財富與社會階級 等多個主軸區分。即使在具有高度的利益異質性之團體中,如果一些次團體能夠強制執行保護主義者 制度,也許能確保集體行動。另一方面,團體內部的異質性在分配上所扮演的角色,也許更經得起檢 驗與界定。與發展計畫的影響與共有財相關之特別研究,提出較有餘裕的團體成員常可能獲得分享較 多的資源利益。接下來,Saipothong等人,在一篇泰國北部流域所進行的流域監測與管理的文章中,

便是以社區為基礎的流域監測和管理作為探討對象。

這項監測管理工作,在研究對象泰北流域共計有12個主要監測點位,進行了超過30個月的工作紀 錄。作者經由泰國北部當地上游支流的流域、與中下游流域的觀察發現,由於流域範圍內的上、中、

下游,在生態等諸多方面上皆相互影響著,例如上游的土地使用與下游水質相關聯等,使有關流域事 務的配置,往往引起眾人對土地利用的種種臆測與衝突,而這些臆測與衝突,經過歸納與分析了解,

多是基於理論、情感或既得利益改變所產生。

為了解決這些存在於流域間的衝突問題,世界混農林業研究中心(ICRAF)與當地流域管理網絡亟 思解決辦法,在社區和政府單位之間,強化了溝通、信任、透明度和責任制度。而這項以社區為基礎 的工作,主要是採用了簡單且能順應在地的管理科學作為基礎的工具,共有四套工具,被選定作為這 項以社區為基礎的監測初步的探索工具,分別是:1.氣候和水流;2.河流水質;3.土壤侵蝕和河川沉積;

4.當地環保知識。在實施這四套檢測工具的同時,這項工作也雇用當地居民,來進行監測流域事務與 資料蒐集。上述作法,作者指出將能有效促使當地居民,取得在流域事務中,因土地利用管理所生衝 擊的回饋,並能緩和地方社區間,因流域事務所產生的緊張局勢和衝突。而上述四套檢測工具,配合 在地居民的工作參與,分別有了以下發現與進展:

(1)氣候和水流:這套工具,側重於流域內日常測量的基本氣候變量,包括雨量、最高和最低 氣溫、相對濕度,隨著每週指標改變。降雨、溫度和相對濕度利用簡單的設備測量。前述 資料是由村民所收集,研究結果呈現,村民能以較為熟練的技術,收集到完整的分析資料。

(2)河流水質:在這套工具中,整體水質的監控,主要是使用了與英國相似方法,即生物顯示 法。這是在一個特定地點和時間進行,由官方提供總體水質指標基礎的加權分數,進而加 以評價。由於這種方法只需簡單的設備,以及確定具體的有機體,因此作者認為,藉由當 地人進行評價、有機體檢測工作,將能長足地促進當地生態知識建構,並促進當地間的人 際關係。

(3)土壤侵蝕和河川沉積:這套工具是關注於河川沉積的測量,與耕地上的土壤移動。其中,

(3)土壤侵蝕和河川沉積:這套工具是關注於河川沉積的測量,與耕地上的土壤移動。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