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研究文獻探討
第三節 兒童依附關係形成與親子互動建立的關係
本節將針對兒童依附關係形成理論與過程、親子互動與共同職能的 建立,共分兩個部分進行說明。
一、兒童的依附關係形成理論與過程
嬰兒被家長照顧的早期經驗獲得,和其中樞神經系統的靈敏度和接 受程度相關,進一步會影響到嬰兒的認知與社交情緒發展(Jacobsen, Jacobsen & Sokol, 2002)。而在 1975 年的研究中發現,若嬰兒有所謂難 照顧的狀況,會影響父母親對其孩童建立負面的表徵,進一步造成減少 參與或和孩童的互動,長期下來的互相影響,會造成不良的依附關係,
更有可能會影響孩童的語言和社交能力的發展(Sameroff & Chandler, 1975)。因此整理這些研究結果發現,早期親子關係若是成功建立,對於 母親和其嬰幼兒的照護,以及母親照顧孩童的態度或情感的交流,都能 有最大的幫助。長期來說也會協助嬰幼兒在個人氣質上的養成,還有日 常生活的自我調節與情緒控制能力有正向影響。
若是家長和嬰幼兒間建立良好的安全依附關係,提升嬰幼兒的情緒發展,
促進全面的身心發展,更讓整個家庭的關係品質在早期照顧過程中究能 夠建立良好穩定的基礎。(林美伶、張玲慧,2014)
發展心理學家包比 Bowlby(1969)的依附理論(Attachment Theory)提 到,家長和嬰幼兒透過日常生活的照顧與或互動當中,對嬰幼兒的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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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和心理狀態建立一個基礎,並影響未來人格特質的發展。而兒童本 身的氣質與發展上的限制,會受到家長的外顯行為、家庭的保護或危險 因素所影響,甚至因為不同國家及民族文化特殊的育兒觀念等,都會影 響家長或是父母親本身的親職技巧選擇和運用,也進一步影響親子之間 的關係品質。維尼考特(Winnicott)強調嬰兒從在母親的照顧當中,建構 了內在自我,也就是說透過母親關注對嬰幼兒心理發展影響有其重要性。
重要的是提供良好可行的環境(Facilitating environment)讓嬰幼兒成長,
也就是要擁抱(Holding)、照顧(Handling)和呈現客體(Object presenting)。
更強調「母親」這個角色對嬰幼兒心理健康的重要性,以及著重嬰幼兒 內在的形成,與母親的內在如何在日常生活的照護中,經由意識或潛意 識的方式和嬰幼兒互動。思考由早期的母嬰關係的建立,延伸到著重父 母親與嬰幼兒的家庭取向,並強調日常照護經驗對嬰幼兒心理發展的重 要性。
包比(Bowlby)提出的依附理論在二十世紀對於兒童青少年的人格發 展是很重要的概念。其中特別提到母親對嬰幼兒的照顧中所投入的情感 和互相關係的品質,日後會影響嬰幼兒成長過程中的人格發展。而且大 多在一歲之前,可以形成和母親的安全依附關係。有了這個安全感的對 象之後,嬰幼兒會較為放心地去探索周遭的新環境和嘗試使用學習到的 技能,進一步發展「自主」和「主動積極」。也就是說,未來就算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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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挫折、失落等狀況,穩定的依附關係就像是一個兒童的保護傘,讓 兒童在心理上有著安全感來面對各式各樣的挑戰。待嬰幼兒成長到成人 時,從小就建立有安全依附感的父母親,在自己面對育兒照護關係時,
也較能夠提供相似的安全依附的環境。
二、親子互動與共同職能的建立
在 1990 年代後期,葛林斯班(Greenspan, 1998)提到嬰幼兒情緒發展 的重要性。0-4 歲嬰幼兒的情緒發展是透過親子互動以及依附關係所逐 漸建立成熟,例如自我調節、形成依附關係、有意圖的溝通、複雜的雙 向溝通、情緒概念的形成,以及有情緒的思考。而要在家長與孩童間的 親子關係夠密切,才會讓嬰幼兒開始運用肢體語言或簡單的句子來溝通 情緒需求。
世界職能治療師聯合會(World Federation of Occupational Therapists) 將職能(Occupation)定義為每位個體每天須從事的日常生活活動,對於其 個體、家人、社區居民的互動和人生造就有意義的生活。職能包含的事 物有個體需要、想要以及期待去完成的。而根據個體不同的身分或年紀,
職能活動也會有所不同。例如學生的職能就是在校生活、和同學相處、
準備學業等。而嬰幼兒的職能則為進食、維持生命、生理需求、睡眠以 及遊玩(Play)等。
依據社會互動的多寡程度,會將職能活動分成單獨的職能、平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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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與共同職能(Co-occupation)。而共同職能則是有關兩人或以上的主 動參與以及一來一往的互動模式,是社會互動性最高的職能活動,又可 以稱為分享式(share)活動或是共享式(Joint)活動。例如:母親照顧嬰幼 兒的進食、洗澡或一起玩遊戲。這些都和母親與嬰幼兒兩者的主動參與,
以及互相回應情緒與行為有關。(Zemke & Clark,1996)
早期更注重母嬰遊戲活動,Fraits-Hunt 和 Zemke (1996)發現,母親 會根據早產兒的發展情況和其特殊需求來調整母嬰遊戲的內容,也就是 共同職能的種類和進行的方式。(Fraits-Hunt & Zemke, 1996)
Dunlea (1996)在特殊需求的嬰兒與母親之間的共同遊戲表現
(co-occupational performance)中發現,嬰幼兒會從遊戲中與他人的互動來 學習各種基本能力,進一步影響語言、認知和社會發展。而 Humphry &
Womack (2014)提出,個體與他人一起從事共同職能是職能獲得與改變 機制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親子共同職能」對於嬰幼兒發展過程中扮演 相當重要的角色。甚至在青少年、成年與老年人的族群,在和他人互動、
從事職能活動的過程中會學習到社會價值觀、角色期待、技巧、獲得彼 此支持與情緒經驗等。
共同職能參與的受益對象並不是只有嬰幼兒,Picken & Pizur- Barnekow (2009)指出共同職能對於從事者的意義來自與對方的互動。透 過研究結果發現,共同職能活動對參與者會產生不同的改變。以父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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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參與為例,參加共同職能可以具備與孩子建立關係、強化角色身分 (parental identity)等功能。也就是說,若無法融入與孩子的互動,或者是 非功能性的互動有可能導致父母親有挫敗、壓力等負面情緒的經驗,進 一步影響健康狀況。
共同職能的特質是從事者皆為主動參與,並且有一來一往的互動模 式,所以共同職能對參與者的意義有某種程度上的共享行為。當個體受
「外在環境」的影響,被剝奪參與職能活動的機會,無法選擇活動,或 是被要求參與主觀認定沒有意義的活動時,職能不公正(occupational injustice)的情形就因此而產生。職能治療師的服務對象需要擴及到共同 從事的個體、提供共同職能的組織、機關或是相關的社會政策。所以「以 家庭為中心」的模式是在面對兒童議題服務時的共識。也必須要將母親 同樣視為服務對象,著重且關心母親的需求、價值觀、信念與身心狀況,
才能夠進一步的促進母親與孩童的共同職能。從文獻回顧中,釐清了共 同職能的定義,但也發現較少探討母嬰活動、親子遊戲或教養的共同職 能研究,也較少把母親與孩童同時視為研究的對象,反倒是探討非親子 活動的研究將雙方視為研究對象,因此無法凸顯共同職能活動的互動與 共享特質,也容易忽略母親的想法對嬰幼兒發展的影響。(林美伶等人,
2014)
澳洲健康與老化部門在 2009 年的「The role of parents in children’s active play」中建議家長要如何引導兒童遊玩,並且要學習及認識自己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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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的重要性。即使兒童在還不會走路或說話的時候,盡量提供規律的機 會讓他們可以自由移動並且和他人互動,這都是為了日後的生理功能、
社交能力和大腦發展做基礎。以兒童為主導並自由的活動是最佳的主動 遊玩形式,提供大量機會讓他們可以玩自己想要玩的遊戲或活動,並且 在享受活動和合適性的活動中學習和成長。因此家長本身的角色非常重 要,透過角色典範(Role-modeling)來表現一個主動的生活型態,並且給 予兒童有足夠的時間、空間和器具來遊玩。兒童會透過觀察及聆聽家長 的行為表現,並且模仿任何發生的行為。所以作為典範的父母親必須要 從自己做起,表現主動從事活動的生活並且示範給兒童知道這是重要且 有趣的。雖然有些時候家長並無法隨時都和兒童共同參與遊玩,但還是 必須在監督下完成,特別在兒童是第一次接觸這個遊戲或是在環境中有 新的挑戰。他們會知道當自己主動完成時,結果是有多麼的美妙。家庭 環境(Family environment)也扮演著相當重要的角色,可以輔助兒童享受 參與這些體能活動。(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Aging,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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