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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兒童創造力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將針對示範呈現時間與色彩對學童創意表現的相關文獻進行 整理與分析,首先先說明兒童創造力,接著探討示範與設計固著的相關 研究、示範呈現時間對創造力的影響及色彩對創造力的影響,最後聚焦 到解決示範固著的範例,以作為實驗設計與結果分析的依據。

本章節分為五節,第一節為「兒童創造力」;第二節為「示範與設 計固著的相關研究」;第三節為「示範呈現時間對創造力的影響」;第四 節為「色彩對創造力的影響」及第五節為「解決示範固著的相關研究」。

第一節 兒童創造力 一、創造力的定義

「創造力」一詞起源於creare,意思是創建、創造、生產和造就之意。

人類對於創造力的研究是近 50 年才開始的,眾多學者及專家們對於創 造力也產生了許多不同的論點。而創造力是指個體在支持的環境下結合 流暢、變通、獨創、精進的特性,透過思考的歷程,對於事物產生不同 的觀點,賦予事務獨特新穎的意義(陳龍安,2006)。Torrance(1984)

提出創造力也是一種極為複雜的假設性概念。國內外的學者專家們對於 創造力的定義,常有不同的說法,主要是由於各學者專家所看的角度及 所持的觀點不同所致;它可能是發明能力、是生產性思考能力、擴散性 思考能力,也可能是想像力。李錫津(1987)認為創造力是個人有效處 理新問題的能力,以及能夠產生對本身具有價值的新構想和新領悟的能 力,可以把不同的事物、觀念,做一聯結的能力。由上述可知,創造力 本身即是一種思考能力,同時能夠運用此思考能力創作出新奇、獨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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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研究者整理相關文獻資料,將各學者對創造力的看法整理如下:

Guilford(1967)認為創造力涉及擴散思考,相當於思考歷程的流暢 性、變通性、獨創性與精進性。陳龍安(2006)認為創造力是指個體在 果,而Csikszentmihalyi(1990)則指出「創造力」乃是「個人」、「領域」

和「學門」互動的結果。綜合以上各學者專家的觀點,研究者認為創造 力是一種創新的能力,即個體在其所處的環境下,能夠結合流暢力、開 放性、變通力、獨創力、精密力等特性,透過思考的歷程,發揮冒險性、

好奇性、想像力、挑戰性的人格特質,賦予事物與眾不同、新的意義及

9 想像來學習如何解決問題,並從解決問題的過程中獲得知識。Torrance

(1969)亦認為幼兒是以創造的方式來學習,他並強調,若能提供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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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創意方式學習的機會,將更能達到其學習的效果。由此可知,創造 力與兒童時期的發展相當有關係,並能預測未來成人時期在專業領域、

社會和個人方面的適應性行為(Simonton, 2000)。心理學家根據大腦生 長發育特點,認為培養創造的學生大致可分為三個時期,分別是:1. 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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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之目的為探討創造力之思考特性,並且選擇「Williams 創造 力測驗」中的「Williams 創造性思考活動」來評量受測者之創造力。而 Williams 為配合其知情互動教學模式的實際運作,並有效評量學生行為 的進步情形,乃著手設計一套評量工具,以評量學生的創造力。此測驗 由林幸台、王木榮(1994)依據 Williams 所編製的創造力組合測驗

(Creativity Assessment Packet,簡稱 CAP)修訂,是一套測驗組合。主 要有下列三種評量工具:「Williams 創造性思考活動」、「Williams 創造 傾向量表」及教師與家長填寫的「Williams 創造性思考和傾向評定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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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將學生所畫之圖畫大致歸類為 18 類,至於獨創性的給分係以圖形所 引發的反應為主,根據反應出現在常模的比例而給分,5%以上的反應給 0 分,2%~4.99%的反應給 1 分,2%以下的反應給 2 分,其他具有想像 與創造力,在分類加權表中查不到的反應,給 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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