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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統計圖概念之發展理論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兒童統計圖概念之發展理論

本文所探討的主要重點在於研究兒童統計圖的概念,但由於統計圖不是只 有牽涉到統計概念,其亦涉及到幾何圖形概念,故研究者在本節先就兒童幾何圖 形概念思考發展模式,來分析探討兒童的幾何圖形的數、量概念發展,而後再就 兒童統計圖之概念發展作進一步的分析探討。

壹、Piaget 兒童幾何圖形的數、量概念之分析(王文科,民 80)

Piaget(1970)將認知發展畫分成的四個階段:感覺動作期(sensory-motor period)─從出生至二歲、運思前期(preoperational period)─從二歲至七歲、具 體運思期(period of concrete operations)─從七歲至十一歲、形式運思期(period of formal operations)─從十一歲至十五歲。而其認知發展階段理論的特徵主要有 發展的次序不變、以整體結構闡釋行為模式、各結構間的關係不可替換等(王文 科,民80)。

而本研究以國小高年級學童為研究對象,依據Piaget(1970)的認知發展階 段理論,本研究對象的認知發展階段約在具體運思期與形式運思期之間,具體運 思期的兒童運用的推理歷程,為Piaget 所稱之邏輯運思(logical operations),即 兒童能將邏輯思考的歷程,應用於解決具體的(真正的、可觀察的)問題,就其

其三由靜態而至動態的思考。在具體運思期的兒童,Piaget 將具體運思分成邏輯

─算術運思(logic-arithmetic operations)與空間運思(spatial operations)兩部分,

前者以處理非連續性材料為主,包括關係(relations)、種類(classes)、數目

(numbers)等;後者在於處理連續的知識(王文科,民 80)。

(一)邏輯─算術運思的結構

邏輯─算術運思採取之結構形式,為 Piaget 所稱的「組合」(grouping),

為一種結合「組」(group)與「格」(lattice)二者的特性,而形成的運思系 統(Piaget,1976)。「組」為一種系統,須符合兩個要素:(1)須含有一群 元素;(2)元素中的運算須符合結合性、可逆性(具反元素)、合成性及同 一性(具單位元素);而「格」的結構,與「組」的頗為類似,也含有兩種 以上元素間的關係結構,只是「格」尚須符合兩個要素:(1)於該一關係 結構中的任何兩項元素,須有一個最小上限,與(2)一個最大下限。前者 係指包括大於或等於二項元素之集合中的最小者,後者係指包括小於或等 二者中的最大者。

邏輯─算術運思在處理物體間的關係,有屬於均衡關係的,如種類或 分類;有屬於非均衡關係的,如次序或系列;又有兼其二者的,如保留與 數目。Piaget 認為七歲至十一歲兒童,能運用組合表示其認知的功能,此種 結構於心理行動中表現時,須以具體的、可覺察的世界為對象(王文科,

民80)。

(二)邏輯─算術運思內容的發展

邏輯─算術運思的結構如上所述,再對保留、系列、種類與數目順序 等內容作分析,以利從中瞭解具體運思期中邏輯─算術運思的特徵。

(1)保留概念

即兒童瞭解某一系統的內部,無論如何變化(非增加或減少量的

期兒童未具保留概念,而本研究對象是屬於具體運思期兒童,已充分 具有保留概念的階段(王文科,民80)。

(2)系列

系列(seriation)亦稱排列次序(ordination),即指具體運思期兒童處 理物體差異時,能按照由大而小或從小至大的次序排列,建立其間不 同關係的能力(Piaget & Inhelder,1969)。系列能力的獲得之順序為:

長度次序、重量次序、體積次序等。

(3)種類或分類

當兒童確能分類(classification)時,便協調並區分「種類」(class)

的集中性(intension)與外延(extension)兩種重要素質。分類能力發 展的三個階段為:形象聚集、非形象聚集、與分類能力獲致。因此,

種類概念係由分類而來,惟有經由分類的操作,方有特定種類的產生

(Piaget,1976),而兒童在分類能力的獲得,至具體運思期,已經完 全具備。

(4)數目

Piaget 論及數目時,總涉及數目保留(number conservation)的問 題。根據Piaget 的見解,兒童於獲致數目概念前,須先建構以物體的 質為基礎的一與一對應(one-to-one correspondence)的概念(Piaget,

1971)。具體運思期兒童已能對一與一對應的概念掌握的非常好,集合 中的數量固定,不因外形改變而生變化,亦即兒童保留基數的數應。

數目乃綜合種類內涵與次序關係二者而成。

(三)空間運思的發展

空間運思涉及物體內部的關係,即將物體視為統合的整體(unified wholes)處理,與處理物體與物體之間關係的邏輯──算術運思有別。根據 Piaget & Inhelder(1967)的研究中指出兒童幾何概念思考的發展,較接近

階段:

(1)拓樸概念階段(約 3.5 歲∼4 歲)

此一階段的兒童相當於運思前期(preoperational stage)認知發展 階段,僅能掌握拓樸的概念或結構(topological concepts or structure),

由於自我中心觀作祟,而無法建構相對的觀點,只注意到圖形的內或 外及封閉或開放的曲線而已,因不計較其準確性而忽略其正確的形 狀。例如,兒童應要求而畫出的方形、圓形與三角形,雖然既不見直 線,亦無角度,甚至近乎圓的形狀,但卻具有封閉之特性。

在本階段的兒童由於缺乏運思之可逆性,兒童無法以相逆順序,

重建該種順序,或當圖形被遮蔽時,兒童便無法重繪(王文科,民80)。

(2)投影幾何學階段(約 4 歲∼7、8 歲)

此一階段的兒童相當於運思前期(preoperational stage)到具體運 思期(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認知發展階段。

Piaget & Inhelder(1967)認為其與兒童的拓樸概念差異在於前者 是指特定圖形的內或外部,而後者包含了圖形與投影對象的關係(投 影幾何學)或圖形之間的關係(歐幾里得幾何學)。投影幾何學是一種 透視的幾何學,具有該種概念的兒童能建構一種投射的空間,協調不 同的觀點。

這個階段的兒童對外界的認知,以視覺為考量,自己本身所在的 主觀視覺條件遠大於其他客觀條件,凡是經過視覺所認可的事物,他 們深信各種形狀都會照著視覺的感受而變化,例如距離的遠近會影響 兒童對同一圖形的看法。

(3)歐基里得幾何學階段(約 5 歲之後)

兒童開始形成投影幾何學概念的同時,也正學建構歐基里得幾何

的保留有關,就歐基里得幾何學的概念建構而言,長度保留與距離保 留兩者是較為基本的。兒童在獲得長度與距離保留的能力後,自然能 發展出測量的概念,兒童最初是以最接近自已本身最熟悉的工具,如 自 己 的 手 或 軀 體 來 測 量 ,Piaget 將 此 種 策 略 稱 為 「 手 的 遷 移 」

(manualtransfer)及「軀幹遷移」(bodytransfer);以後隨著認知的發 展,兒童漸會使用量尺工具以輔助測量。Piaget 曾實驗說明,兒童約 在七、八歲的具體運思期才能確認面積保留概念(王文科,民80)。

根據Piaget 的理論,在本階段的兒童對於圖形的認知必須擺脫視 覺的迷惑,不管圖形怎樣移動,其形狀或大小都保持不變的認知。而 有關幾何圖形數、量的問題,須以下面的保留概念為基礎:

1.認知長度大小的不變性。

2.認知角度大小的不變性。

3.認識面積大小的不變性。

在小學高年級,兒童的圖形概念大部分都已經發展到歐幾里得幾何學概念階 段,所以根據Piaget 的說法,在本階段的兒童運用的思考方式,不再受制於知覺,

而能合乎邏輯地解決具體的問題,在此階段應該都具備關於長度、角度大小或面 積大小的意識(吳貞祥,民69)。

貳、兒童統計概念的分析

一、兒童統計概念的發展

H. E. Daniel(1975)曾於英國家統計學會的演說提及:「統計不是數學,也 不是應用數學。」而D. Moore(1988)和 D. J. Hand(1988)亦曾提出相類似的 看法,然而D. J. Hand 卻提到:「數學是統計的基礎,即透過數學才能將統計概 念或其他科學的概念形式化。」所以,這幾位學者的說法應該意指「統計概念是

蘇國樑(民88a)在「統計概念的啟蒙與發展」中歸納出兒童統計概念的基 礎發展模式,並藉此活動模式發現統計概念的獲得和呈現可以不必透過造數活 動,而且是主體透過資料處理活動後所抽象出來的,能夠表現出資料集內在的結 構關係,或稱為資料結構。因此,教學過程中對資料集的量化、圖表化、和機率 分配模型化都應以學習和獲得資料結構的統計知識為導向。

傳統統計圖的看法是蒐集資料、整理資料、分析資料來作推論的科學方法,

如譚寧君(民83)所提出的四個統計過程的重點:「1、蒐集資料 2、整理資料 3、

呈現資料4、解釋資料。」一般來說,統計方法所強調的是資料處理活動的方式 而並非統計概念,在著重統計概念的獲得和發展的前提下,應以譚寧君所提之後 三個活動來作為分析和掌握統計概念的主要過程,而對統計概念的研究應從低水 平的統計認識開始,因為高階的統計分析方法和其結果雖然可以使資料更一般 化、更簡化,但其隱含的統計概念卻也更難透視,因而要以整理資料、呈現資料 及解釋資料三種方法來處理活動,從而歸納出統計概念的發展模式。

二、兒童統計概念發展模式

依據甯自強(民 82)所持根本建構主義者的觀點,一個統計詞的意義應是 指由此統計詞所引發出的基模,這個被統計詞所引發的基模則是由兒童本身之經 驗所建構而得的(甯自強,民82)。一個統計詞是指有統計行為的意圖或運思,

不見得非實際實施統計行為。也就是說,兒童或許不知道有「統計」這個述詞,

卻也可能有統計的活動,這裡所指的統計活動是有關分類、點計、重述、或重造 資料群體等等之外在或心智的活動而言(蘇國樑、許天維,民83)。

「統計概念」包含了對整組資料或具體物的重造(reproduction)或表徵

(re-presentation)的經驗活動上之抽象(蘇國樑、許天維,民 83)。兒童在在統 計活動中如何去掌握及複製群體,我們可以利用此統計活動來瞭解兒童的資料分

瞭解資料集活動的結果。因此,若統計概念中缺乏統計對象之實質的內容,則無

瞭解資料集活動的結果。因此,若統計概念中缺乏統計對象之實質的內容,則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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