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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內容分析

一、內容分析的定義

內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是社會科學研究分析方法之一,該方法首 先被應用於報紙內容的分析研究,之後也用於語文傳播內容,以及非語言溝通 內容的研究分析。近年來,電腦資訊科技及統計軟體應用的普及,社會科學研究 者也漸重視計量分析,內容分析法乃廣被採用於訊息內容量化的分析探討,尤其 大眾傳播訊息內容的相關研究更是明顯。

Kaplan (1943) 則認為內容分析在對文章內容,以系統類目的方式,給予定 量性分類,系統類目之設計,則是產生適合該內容特殊假設的資料。

Janis(1943)主張內容分析係指將訊號─媒介物(Sign-Vehicles)分類的技巧,這 種技巧乃基於明確建立之規則,純然根據一人或一群分析者的知覺判斷或猜測,

才將訊號─媒介物歸類,但前提假設是分析者的判斷視同科學觀察者的報告才成 立。

Berelson(1952)認為「內容分析是對於明顯的傳播內容,做客觀而有系統之量 化,並加以描述的一種研究方法」。

Barcus(1959)將內容分析定義為傳播訊息的科學性分析。廣泛來說,內容分 析是科學方法,雖應用甚廣,但它要求分析必須嚴謹而有系統。

Budd (1967)定義「內容分析是適合分析與處理訊息內容的一種系統性技 術」,用除了要考量訊息內容外,也要考量來源、頻道及視聽眾等資訊。

Holsti(1969)認為「內容分析法是對訊息特徵做客觀且系統之分類原則,將資 訊變成可供比較的摘要」。

Bowers(1970)則指出「內容分析的主要價值不在分析傳播內容,而在於 將傳播內容利用系統性,客觀和數量化之方式予以歸類統計,並根據這些類別 的統計數字,做敘述性解說」。

Walizer & Wienir (1978) 將內容分析定義為具有系統性的程序,是設計用來

Janis(1943)

依據一人或一群分析者的知覺判斷或 猜測,將訊號─媒介物(Sign-Vehicles) 分類的技巧,前提假設是分析者的判斷 視同科學觀察者的報告才成立。

Berelson(1952) 對於明顯的傳播內容,以客觀、系統的 量化方式,加以描述的研究方法。

Barcus(1959) 傳播訊息的科學性分析,廣泛來說,它 要求分析務必嚴謹而有系統。

Bowers(1970)

將傳播內容利用系統性,客觀和數量化 的方式予以歸類統計,並根據這些類別 之統計數字,做敘述性解說。

Walizer & Wienir (1978) 有系統性的程序,是設計用來檢視與紀 錄資訊的內容。

Weber (1990) 用於主題內做正確推論過程的步驟。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綜合 Kaplan (1943)、Janis(1943)等專家學者見解,本研究將內容分析定義為 分析者或研究者將內容訊息及類目加以整理,並做適當性的歸類,以客觀、量化 的方式給予統計,並依統計結果數據作敘述性的解釋與說明。

二、內容分析的步驟

根據Krippendorff (1980) 認為分析步驟的元件則是包含資料蒐集、濃縮資 料、推論和分析等階段,而資料蒐集則包括單位化、抽樣和編碼等,其分析步驟 見圖2-4-1所示。王石蕃 (1992)歸納學者觀點提出內容分析應具備的十項步驟,

包括:

(一)形成研究問題或假設:分析的目的必須在研究前清楚去定義和說明。

(二)界定母群體:賦予母群體式當之操作定義。

(三)抽取樣本:母群體界定後,必須以抽取樣本確認研究對象 (四)界定分析單位:分析單元常隨著類目不同而有差異。

(五)建構類目:為內容分析的核心工作,用以分類媒介內容。

(六)建立量化系統:包括資料測量的名類、次序、等距與等比。

(七)執行預測,建立信度:在建立信度前,需進行預測,以檢視類目定義是 否清楚。

(八)依照定義,進行編碼:將分析單位規劃到類目就是編碼。

(九)分析資料:依量化系統之特性,設定處理方法。

(十) 下結論並解釋:闡釋與推論所設定之假設。

圖2-4-1 內容分析的分析步驟

資料來源:王石番(1992)傳播內容分析法:理論與實證,幼獅書局, p.138.

本研究依據Krippendorff(1980)、王石番(1992)所提出之步驟,形成研究 問題,問題定義清楚後再進行抽樣,由楊孝榮(1985)說明內容分析最常使用的 抽樣方式為隨機抽樣(randomsampling),此種抽樣方式可以使結果推論到較為廣泛 的範圍,因此將搜尋引擎所蒐集到的網站刪除不可連結的並應用楊孝榮(1985)

之說明進行隨機抽樣的篩選,再從前述學者所提出之步驟經由三名編碼員共同商 議訂定類目後進行信度分析;信度分析則是由三名編碼員獨自對於所訂定的類目 表進行勾選後,依據其計算方式算出其一致性,信度表示一致性高。

三、內容分析的特性

江嘉瑜(2000)內容分析法有三主要特性,(一)客觀性,指分析過程必須 有明確之規則及步驟,分類也必須嚴密完備讓編碼員了解,強調的是分析類目定 義必須精確,要做到即使由不同人員來編碼,對相同的訊息資料應可獲致相同的

結果。因此分析獲致的結果,是依靠一定程序,而非分析者的主觀判斷;(二)

系統化,是指分析的設計須確保資料與研究的問題或是假說具有相關性,必須能 與理論相結合,且具備一般性,依此,內容與類目的取捨,須符合前後一貫原理;

(三)是數量化,這是內容分析法一項具特色的性質,經由簡單的數值或次數的 登錄,能將內容訊息資料數量化,俾於統計分析,並定義存在於內容裡的各種型 態。

本研究依據Krippendorff(1980)、王石番(1992)所提出步驟,來進行程序 性的分析過程,訂定類目後,將不同的分析單位放至於適合的類目進行編碼,並 用「1」與「0」進行數量化的登入進行測試,Kassarjian(1977)建議信度係數應 大於85%,則表示該編碼結果可以被接受,此將成為本研究檢定信度的標準,測 試大於85%則表示信度可被接受,可進行正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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