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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運動的治理術—從貴族俱樂部到國際運動組織 理性、官僚式的組織,是發展現代生活方式的必然趨勢。現代國家行政機關

現代運動的全球傳佈

第三節 全球運動的治理術—從貴族俱樂部到國際運動組織 理性、官僚式的組織,是發展現代生活方式的必然趨勢。現代國家行政機關

的成立,讓理性、官僚化的組織羽翼漸豐,這樣的生活方式構成了現代性各種不 同的「制度性特徵」。現代國家做為一組複雜的組織類型,將許多治理技術(例 如形式化、標準化與法制化)運用到社會體系的秩序上,並在國家的管轄範圍內 管理所有行動主體的行為。「現代性的開端」萌芽後,許多政治的技術就開始針 對「生活條件與整體的生存空間」進行縝密的安排。現代國家的誕生,必須依賴 重新組織(或是安排)社會的生活模式,包括人們的休閒娛樂,這在19 世紀大 眾娛樂領域的轉型過程特別明顯,此時現代運動的制度化模式也跟著開始(Smart, 2005:35),並沿著各式運動項目的發展,在社會空間中創建出種類不同的貴族 紳士型運動俱樂部,且隨著時間的演進而發展成全球一體化的國際運動組織以及 全球擴張的職業運動組織。

一、貴族紳士型運動俱樂部的誕生

全球化的第二階段為「開端期」(incipient)(1750-1870 年代),此時社會發 展強調和諧和同一性、「民族主義」與國族主義興起;正式的國際外交關係逐漸 形成;公民權與人類的概念不斷具體化,並首次出現國際主義與普遍主義的概 念;歐洲社會開始認知到非歐洲社會的問題,進而出現首批非歐洲國家;國族主 義—國際主義的議題成為議論主題,且進行國際法律的協定;國際博覽會的形成 (Robertson, 1992)。同時,大量的官方運動組織在此段歷史時期中創制,現代運 動開始藉理性化的官僚組織展開普及化與組織化的先聲。

回顧美國棒球史,即能深刻體悟到所謂的貴族紳士型運動俱樂部創建的歷史 過程與社會條件。事實上,棒球和板球一樣源自多種五花八門的類似運動—跑柱 式棒球(rounders)、穀倉球戲(barn ball)等英國的民間球戲。根據傳言棒球是由美 國紐約古柏鎮50(Cooperstown)的陸軍將軍達博岱(Abner Doubleday)在 1839 年發 明的,但此一傳說缺乏實質證據可資佐證。因此吾人目前所認識的棒球其實是源 自於紐約市燈籠褲棒球俱樂部(Knickerbocker Baseball club)。1842 年該俱樂部在 卡萊特(Alexander Joy Cartwright)的主導下創立,藉此確保球隊擁有固定的比賽場

50 1939 年棒球名人堂博物館在古柏鎮隆重開幕,慶祝「棒球誕生的百年神話」。波普(Steven Pope) 則對美國自行「虛構」棒球的起源,做出以下的評論:將棒球視為美國人的遊戲,可能是出自 於橫跨大西洋兩岸彼此之間的競爭意識,並試圖切割美國文化與舊大陸之間固有的聯繫。正因 為創造出棒球起源的偉大故事,美國人才可以更自信地宣稱,棒球充分展現出美國的特性與價 值,大張旗鼓地舉辦棒球百週年紀念、成立棒球名人堂,美國政府甚至發行紀念郵票,這一切 都讓棒球在美國文化中佔據重要的地位,讓虛構的傳說促進美國人民的認同感(Smart, 2005:

28)。此一歷史事實說明了,運動的興起以及選擇或發明具有國家特性的運動文化,是提供國 家主義展演的新途徑(Hobsbawm et al., 1983:300)。

地,並首度編訂棒球規則、提供制服。在1845 年以前美國各地使用的規則不一,

但在1846 年卡萊特主導下制訂了 20 條規則,後人認為這是棒球比賽首次出現的

「正式規則51」(張美惠,2008:20-21;Smart, 2005:28),同時,也是從這個俱 樂部開始,眾多具有民主形式的業餘運動組織(參見下表2-2)開始如雨後春筍 般創立。

表2-2 美國業餘運動俱樂部的成立時間

美國業餘運動俱樂部 成立時間

紐約市燈籠褲棒球俱樂部 1842 美國國家業餘選手協會 1868 足美國大學划船協會 1870 職業棒球國家聯盟 1876 美國草地網球協會 1881 業餘選手協會 1888 美國高爾夫協會 1894 國家美式足球聯盟 1902 資料來源:Smart, B. (2005). The Sport Star: Modern Sport and the cultural Economy of Sporting

Celebrity. London: Sage, p.37.

據報載,第一場正式的現代棒球賽是在1846 年 6 月 19 日的燈籠褲隊與紐約 俱樂部(New York Club)之戰。1850 年代棒球剛興起時是屬於中上階層的休閒活 動,但很快便擴及中下階層。1850 年代,棒球比賽開始從紐約地區往「四周散 佈」;1861-1865 年的南北戰爭期間,來自紐約的北方聯軍則以棒球為平日的休閒 娛樂,棒球也就隨著「軍隊」的腳步一州一州地踏遍美國國土,南北戰爭結束,

軍人復員家鄉,也促使棒球更加流行。自從1850 年代末開始興起的棒球風潮,

反映出棒球比板球更能融入美國的日常生活。查德維克就曾評論:「美國人厭倦 在六、七月的大熱天欣賞一場令人呵欠連連的比賽,美國人希望的是節奏更快的 比賽」。剛開始,那些「棒球俱樂部」極重視會員的社會地位,就和棒球所仿效 的英國板球俱樂部一樣(張美惠,2008:5)。但隨著棒球逐漸普及,「追求勝利」

變得比「紳士表現」更為重要,俱樂部開始邀請來自低下階層的優秀球員加入(並 提供酬勞),棒球至此走向分裂。老派紳士想要維持棒球所代表的社會地位,因 而與職業球隊區隔開來;職業球隊的白領會員成了經理人,藍領球員成了受僱 者。「業餘」與「職業」棒球終於分道揚鑣。

雖然棒球起源的確切時間尚無定論,但可以確定的是,1850 年代棒球越來 越受歡迎,社會階層的限制也逐漸打破。由於棒球的步調較活潑,守備者可展現 優異的本領。1850 年中期開始有「工人組隊」比賽,如布魯克林大西洋隊和紐 約同好隊,就連原來的紳士球隊也逐漸「轉型」。隨著球隊間的比賽越來越公開、

51 卡萊特立下了壘包與壘包之間的距離為 90 英呎、一場棒球比賽的隊伍應有三名外野手與六名 內野手、三個好球構成一出局、三個出局數結束一個球局等規定,除了當時的比賽是由先攻下 21 分的球隊贏得勝利外,其他的規則幾乎與現在的棒球規則無異(何哲欣,2006:8-9)。

競爭越來越激烈,球隊開始「以球技為基準」招攬球員。過去全為白領階層的球 隊開始接受工匠,甚至(非法)付錢請他們打球。伯克更指出(張美惠,2008:

22-23),在 1850 年代前半期,球隊四分之三的成員是白領階級;到了後半期,

變成四分之三是藍領與低階白領。隨著球隊人數增長且更加多元,「觀眾的興趣」

也日益提高。球場不再是表現社交情誼的場所,而是地區與地區、種族與種族或 不同職業間的競賽。到了 1858 年,大紐約地區已擁有多達 50 支成人棒球隊與 60 支青少年棒球隊。

也是在1858 這一年,燈籠褲、高譚、帝國、老鷹等球隊的老闆,號召大紐 約 市 的 菁 英 球 隊 齊 聚 一 堂 , 結 果 便 成 立 了 「 國 家 棒 球 員 協 會 」 (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ase Ball Player, NABBP),這是美國第一個業餘棒球聯盟,共有 22 支球隊屬於該組織。但是這些棒球貴族懷抱的目的與報界的期待不同;協會創辦 人的主要目標是保存他們心目中的「社會價值52」,而非推廣棒球。例如協會規 定會員球隊必須至少有18 名成員,這樣的規模才能區分球員和管理人員,並讓 白領會員得以控制球隊的行政事務(張美惠,2008:24)。此外,還規定會員行 為要端正,禁止付薪水給球員,禁止球員、裁判與計分員賭博。

1869 年辛辛那提紅襪隊(現紅人隊的前身)的教練萊特(Harry Wright)重金 從東部聘僱幾名選手,給付薪水請球員到全國各地巡迴比賽,紅襪隊因而成為「第 一支職業性質的棒球隊」,萊特也被稱為美國的「職棒之父」。紅襪隊證明打棒球 也可以當成職業,奠定了職業棒球的根基(何哲欣,2006:9),並在 1871 年催 生第一個職棒聯盟—美國國家職業棒球員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Baseball Player, NABP),但此一聯盟只維持五個球季,就因為球員頻頻跳槽、賭博、球場 賣酒而宣布瓦解(謝仕淵、謝佳芬,2003:12)。

直到1876 年,一群經理人為創造獲利更佳、更優質的比賽體系,共同成立

「國家聯盟」(National League),詳細訂定職業聯盟與職業球隊的規範,其目的 是要「控制」球員的聘僱(球員原本可自由跳槽到出價較高的球隊,並稱為「轉 隊(revolving)」制度)。此外,國聯也對會員設限,只有少數優質球隊可以加入聯 盟。這套經營模式非常成功,不僅將競爭對手一一吸收或摧毀,更成為美國運動 聯盟的典型53(張美惠,2008:6)。到了 1880 年代,美國各大報出現了運動版

52 有了統一的規則後,各球隊和各地區之間的比賽便很容易進行。1850 年代,棒球在美國東北 大受歡迎,有些比賽甚至為了限制觀眾人數而販賣門票。但這時期的球賽並不具備商業性質,

棒球依舊是「紳士的」運動(就像板球一樣),用以彰顯社會地位。卡萊特的規則還包括禁止 講髒話。棒球史學家伯克(Robert Burk)則說:「球隊是志同道合者的兄弟會,一群高尚的北方 人志願組成的協會,以推動健康娛樂、建立友誼與提升道德為宗旨……就像宗教聚會一樣,

燈籠褲隊透過會費(入會費二美元、年費五美元)、罰金和罰則,來篩選會員、舉辦活動與實 踐宗旨」(張美惠,2008:21-22)。

53 有人主張:棒球(尤其是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形塑了大多數美國人思索運動、從事運動的 方式。1876 年國家聯盟(National League)的成立,觸發了一場結構與程序的革命,成為日後商 業化運動發展的依歸。這場革命創新的新制度包括(Smart, 2005:29):單一聯盟的架構、主客 場制的劃分、一年一度的冠軍賽、「保留條款」、球賽行政人員的派遣,以及獲利的均分。美 國職業棒球大聯盟的職業結構,加上球隊週邊商品與球迷之間的主客關係,奠定了日後整個

面,拜媒體的發展所賜,棒球的狂熱從19 世紀末延燒到 20 世紀。棒球成了美國 名副其實的「國球」(National Pastime)(Smart, 2005:29)。1901 年另一個「美 國聯盟」(American League)問世,為了避免爭奪票房造成兩敗俱傷,兩個聯盟不 久後即合辦,並在1903 年開始舉行兩個聯盟的冠軍賽,「美國的職業棒球大聯盟」

就此誕生(何哲欣,2006:9)。目前美國大聯盟共有 30 支隊伍,國聯有 16 隊,

美聯有14 隊;每個聯盟分為東區、中區、西區,每隊每季例行賽場數為 162 場。

美聯有14 隊;每個聯盟分為東區、中區、西區,每隊每季例行賽場數為 162 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