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原有 合法建
第二節 公共場所防火標章申請與諮詢作業(子計畫二)
一、公共場所防火標章推動精進作業
(一)制度與法令部分
(1)、為加強法規之配套,經與內政部營建署溝通,已將防火標章納入「公 共 安 全 檢 查 申 報 辦 法 」 草 案 內 ( 內 政 部 98.9.8 台 內 營 字 第 0980807668 號公告),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修正 草案(如附錄一)。
(2)、經與台北縣市政府建管單位溝通,同意降低防火標章抽複查頻率。
,辦理情形如下(回覆公文如圖2-1、圖 2-2、圖 2-3):
受文單位 發文字號 函覆字號
台 北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 台 北 市 政 府 建 築 管 理 處 、 台 北 縣 政 府 工 務 局
98 年 6 月 12 日中建安 字第0980002037 號
1.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 局:98 年 6 月 23 日北市 都建字第09833868000 號 2.臺北縣政府工務局:98
年7 月 3 日北工使字第 0980489361 號
圖
2-1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發文圖
2-2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覆文圖
2-3 臺北縣政府工務局函覆文(3)、現今各地方消防局推動之「優良消防管理場所認證」分析如下,相關 作業須知(如附錄二)。
消防單位 名稱
基隆市消防局 基隆市「優良消防管理場所認證」作業須知 苗栗縣消防局 苗栗縣政府「優良消防管理場所認證」作業須知 宜蘭縣消防局 宜蘭縣政府辦理「優良防火場所認證」實施計畫
(4)、交通部觀光局將防火標章納入「交通部觀光局獎勵觀光產業取得專業 認證補助要點」,其98年9月17日起至101年9月30日前,逐年填列申 請書,並備具相關文件,向該局申請補助取得專業認證之申請驗證相 關規費全額及顧問費、硬體設施費或檢驗費依實際支出金額之50%為 上限,每一專業認證之補助金額每年不得超過新台幣500萬元,補助 要點說明如下。
交通部觀光局獎勵觀光產業取得專業認證補助要點
數之同意。
八、經本局函知核定補助金額後,受補助業者應備具領據 、收支清單、本 局及其他補助機關實際補助金額之結 報表,於一個月內向本局申請撥 款,至遲不得逾當年 十二月十日。
九、受補助業者虛報或浮報補助項目金額,或專業認證因 其他原因導致失 效者,本局得不予補助;已撥款者, 撥款金額應予追回。
(二)推廣活動部分
1.旅館雜誌刊登廣告(華宇月刊)
本中心自推廣防火標章以來,與國內各家媒體傳播業者合作,試圖藉由媒體 傳播之益處,達到增加防火標章訊息的曝光機會,本中心固定將防火標章訊 息公告在報章雜誌與網路最新訊息上,使得社會大眾得以快速、正確得知防 火標章各項資訊,其結合媒體業者及 98 年上半年度報章期刊如下。雜誌宣 傳(廣告刊登內容詳附錄三)
(1)、 “The Fire Safe Building logo is the quickest and best way to identify such a building”,華宇月刊,書內頁 P21,98-01。
(2)、 “The Fire Safe Building logo is the quickest and best way to identify such a building”,華宇月刊,書內頁 P85,98-03。
(3)、 “The Fire Safe Building logo is the quickest and best way to identify such a building”,華宇月刊,書內頁 P94,98-04。
(4)、 “The Fire Safe Building logo is the quickest and best way to identify such a building”,華宇月刊,書內頁 P91,98-05。
(5)、 “The Fire Safe Building logo is the quickest and best way to identify such a building”,華宇月刊,書內頁 P45,98-06。
(6)、 “The Fire Safe Building logo is the quickest and best way to identify such a building”,華宇月刊,書內頁 P70,98-07。
(7)、 “The Fire Safe Building logo is the quickest and best way to identify such a building”,華宇月刊,書內頁 P45,98-08。
(8)、 “The Fire Safe Building logo is the quickest and best way to identify such a building”,華宇月刊,書內頁 P21,98-10。
(9)、 “The Fire Safe Building logo is the quickest and best way to identify such a building”,華宇月刊,書內頁 P85,98-11。
2.授證相關報導(刊登內容詳附錄四)
(1)、98.2.27 “台北 101 獲頒防火標章認證 持續時尚經營風”, 【中央社/國內 財經】、【PChome新聞】、【台灣英文新聞/財經科技】、【中央日報 網路報/台灣財經/王鵬捷/綜合報導】、【yam 天空新聞/財經】、【群益 金融網/產業動態】。
(2)、98.2.27“101 通過防火認証 全台唯一通過的購物中心”,【中廣新聞 網】、【中時電子報/地方新聞】。
(3)、98.2.28“一○一大樓防火 設廿二間避難室”,【中廣新聞網】、【中時電 子報/地方新聞】、【yam 天空新聞/社會】、【msm 台灣/社會新聞】。
(4)、98.2.28“台北 101 租金 有 5%調整彈性”,【工商時報/台北報導】、【中 時理財/財經新聞】、【YAHOO/理財首頁/理財新聞/房地產/時報資 訊】、【中天電視】。
(5)、98.3.2“TAIPEI 101 獲防火標章認證”,【工商時報/第 C6 版/活動資訊/台 北訊】。
(6)、98.3.9“台北 101 獲防火標章”,【經濟日報/第 C8 版/企業商機/台北 訊】。
(7)、98.3.18“全虹物流中心率先榮獲經濟部防火標章認證”,【新浪新聞】。
3.授證活動
本中心自八十八年承辦防火標章以來,已有件四十二申請案件通過,
其中已完成授證作業分別有五案於九十年度授證、九案於九十一年度授 證、三案於九十二年度授證、十案於九十三年度授證、五案於九十四年度 授證、七案於九十五年度授證、一案於九十六年度授證、五案於九十八年 度上半年度授證(授證盛況詳如圖2-4、2-5 所示)。
授證典禮貴賓合影,左起依序為: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張慶源專座、防火標 章審查委員會林慶元召集人、台灣建築中心徐文志董事長、內政部建築研 究所何明錦所長、台北 101 林鴻明董事長、內政部林中森次長、消防署黃 季敏署長、消防教育學術研究基金會楊子敬董事長、台北101 楊文琪協理
圖
2-4 台北 101 大樓、台北 101 購物中心防火標章授證盛況2-5-a 中法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南台灣物流中心
2-5-b 全虹企業(股)公司-觀音廠
2-5-c 和泰興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棧 32-2 號倉庫 圖 2-5 物流業防火標章授證盛況
4.「98 年度倉儲物流設施防火標章輔導推動計畫說明會」
中心為協助經濟部商業司推動 2 家物流產業防火標章之申請,參與經 濟部商業司委託輔導單位-康城顧問公司執行之「物流用地及專區輔導設置 計畫-98 年度倉儲物流設施防火標章輔導推動計畫」,為達廣宣與說明之 效,建築中心於 6 月 3 日(台北場)會同商業司委託輔導單位-康城顧問公司 召開說明會,向物流業者說明計畫執行辦法,以輔導業者取得標章,現場 實況如圖2-6 所示。
圖
2-6 說明會現況(三)網路資訊流通部份(網站與部落格)
為提供社會大眾及場所管理權人一個簡易的網站平台,並為推廣通過 防火標章優良防火場所,本中心定期更新「防火標章」網站網頁內容,至
98 年 5 月瀏覽人數累計達 20,787 人次(網址:http://firelogo.cabc.org.tw),
與閱覽流量人數較96 年度成長 1.5 倍。
另執行單位於 98 年 2 月建構一個建築防火標章及建築防火的討論交流 分享平台(網址:http://ivenyn.pixnet.net/blog),如圖 2-7 所示。
圖
2-7 防火標章部落格(四)策略推動部份
為提升飯店旅館業防火標章認證成效,即於 98 年 3 月 2 日拜會姚德雄 建築大師,共商輔導相關旅館同業通過防火標章認證之策,並邀聘擔任防 火標章顧問,以藉助其在旅館產業開發規劃、設計之專業與經驗,共同提 升國內飯店旅館業之防火安全體質。針對此課題姚顧問將協邀台北市旅館 商業同業公會、台北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於下半年召集圓桌會議,共商對 策。
另一方面,年初 3 月白雪大旅社火災,除造成 7 死 1 重傷的慘劇,也 引出老舊旅館或公寓的火災安全問題,驗證老舊旅館的經營現況『合法≠
安全』。為此事件相關因應歷程如下:
(1)98 年 3 月 12 日
內政部簡常務次長主持召開「研商台北市白雪大旅社火災事故 因應對策」,會議資料「提案六:對旅館等類似供人居住之場 所是否安全?有無優良標示或獎勵措施,提供消費者知的權 利」。
(2)98 年 3 月 27 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依 3 月 12 日會議決議,召開
「研商建議將旅館等場所列為優先推動優良「防火標章」之對 象」會議,討論議題&決議如下:
提案一:建議觀光主管機關將「防火標章」納入旅館、飯店等 年度評鑑(比)或檢查稽核之重要評分項目。
決 議:請業務單位洽台灣建築中心提供防火標章與「星級旅館 評鑑作業要點」之檢查評選項目對照表,提供交通部 觀光局參考,以供未來調整「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 點」之依據資料。
提案二:建議觀光主管機關編列相關補助預算辦理輔導舊有旅 館、飯店改善現況並申辦防火標章。
決 議:
(1)建議營建署通函各地方政府將旅館、飯店依據
「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
改善辦法」之規定全面檢查,就應改善項目限期 0980011658 號(受文者:
桃 園 縣 旅 館 商 業 同 業 公
受文單位 發文字號 函覆字號 內 政 部 消 防
署
98 年 4 月 20 日中建安 字第0980001357 號
98 年 4 月 28 日消署預字第 0980007970 號
台 北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 台 北 市 政 府 建 築 管 理 處 、 台 北 縣 政 府 工 務 局
98 年 6 月 12 日中建安 字第0980002037 號
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 局:98 年 6 月 23 日北市 都建字第09833868000 號 4.臺北縣政府工務局:98
年7 月 3 日北工使字第 0980489361 號
圖
2-8 交通部觀光局函覆文圖
2-9 內政部營建署函覆文圖
2-10 內政部消防署函覆文圖
2-11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函覆文圖
2-12 臺北縣政府工務局函覆文(五)技術報告部份
1、建築物公共場所防火標章效益調查
(1)目的:為瞭解防火標章申請單位對本中心防火標章作業程序、服務態度 及輔導過程中之意見,以及針對取得防火標章認證後,所獲得 的具體效益,進而做為日後標章推動之參考,故針對擁有標章 之業者進行問卷調查。
(2)問卷規劃:將就服務、效益進行調查,調查之課題如下:(詳附件六)
a.對台灣建築中心(業務推廣部)之作業程序及服務態度、
b.對防火標章輔導所獲得的具體效益、
c.通過防火標章認證後年度營額成長量、
d.通過防火標章認證後建築物商業火險折減率。
(3)問卷樣本:針對擁有標章認證之建築物 31 件進行問卷調查,以作為執 行單位提昇服務措施及改進之參考:
A. 問卷調查家數為 31 件、回收家數為 30 件,總回收率為 96.77%,
詳如下列:
場所類別 問卷調查家數 回收數 回收率(%) 有效數
飯店旅館 15 14 93.33 14
辦公大樓 3 3 100 3
學校 2 2 100 2
物流倉儲 10 10 100 10
其它(靈骨塔) 1 1 100 1
B. 調查場所類別分佈圖
飯店旅館, 46.7%
物流倉儲, 33.3%
辦公大樓, 10.0%
學校, 6.7%
學校,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