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 2003 年 12 月發布政府採購爭議處理事件案源及問 題類型分析(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2003),本研究將其公佈之研究內容再予分 析整理,同時再以2001 年 3 月所公佈之履約爭議處理案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 會,2001),作進一步分析、排序、統計及作因應措施之建議。
4.1 爭議類型分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佈自1999 年 5 月至 2003 年 5 月間經過「採購申訴 審議委員會」調解成立之工程爭議案件中,屬於施工階段之爭議有14 種類型 724 件案件,驗收階段之爭議有5 種類型 98 件案件,保固階段之爭議有 4 種類型 21 件案件,合計21 種類型 843 件案件。本研究將此三個階段之爭議定義為履約階段 爭議,並將各種不同爭議類型及案件數分別列於表4.1 及圖 4.1。
圖4.1 履約階段爭議統計圖 14 種
施工爭議類型 724 件案例
85.88%
4 種
保固爭議類型 21 件案例 2.49%
5 種
驗收爭議類型 98 件案例 11.63%
表4.1 履約階段爭議統計表
項次 施 工 階 段 爭 議 類 型 件數 百分比
1 「履約期限」之相關爭議 226 31.22%
2 關於「計價」之爭議 148 20.44%
3 契約變更之爭議 95 13.12%
4 契約解除與終止之爭議 79 10.91%
5 履約保證金之爭議 33 4.56%
6 關於「付款」之爭議 26 3.59%
7 契約解釋之爭議 25 3.45%
8 違約扣款之爭議 23 3.18%
9 意外災害與風險之分擔爭議 18 2.49%
10 品質及瑕疵擔保之爭議 17 2.35%
11 因暫停執行契約或停工之爭議 15 2.07%
12 地質差異之爭議 8 1.10%
13 其他爭議 7 0.97%
14 採購機關未盡契約義務之爭議 4 0.55%
合 計 724 100%
項次 驗 收 階 段 爭 議 類 型 件數 百分比
1 扣款驗收(減價收受)之爭議 42 42.86%
2 驗收程序、標準以及驗收結果之爭議 37 37.76%
3 驗收瑕疵改正之爭議 9 9.18%
4 遲延驗收之爭議 8 8.16%
5 未驗收先行使用之爭議 2 2.04%
合 計 98 100%
項次 保 固 階 段 爭 議 類 型 件數 百分比
1 保固責任之爭議 9 42.86%
2 保固責任解除以及保固保證金反還之爭議 7 33.33%
3 保固期間之爭議 4 19.05%
4 保固保證金之爭議 1 4.76%
合 計 21 100%
從表 4.1 可以很明顯的看出在施工階段之爭議,以「履約期限」之爭議、「計 價」之爭議以及「付款」之爭議合計最多,合計佔 55.25%以上,這個比例可以反 應國內營建工程爭議的現況,本研究將這個情形定義為爭議集中比(Dispute Concentration Ratio, DCR),DCR 值愈高表示爭議愈集中;本研究再根據這份官方 資料將這二項爭議集中比最多的爭議情形,後續作進一步的分析。同時,再將與 施工過程相當密切之驗收階段爭議與保固階段爭議,一併作必要之分析。
4.1.1 履約期限爭議
所謂「履約期限」所指的就是從簽約開始一直到完工為止的這段期間的工期;
在國內,各工程單位對於工期之控管,大多數係採用施工網圖之要徑法(Critical Path Method, CPM)來進行分析,找出網圖中總浮時為零,工期最長的路徑,此 路徑就是要徑,根據CPM 網圖,同時可以繪出費用支出之 S-curve 以控制及瞭解 經費之支用。另總工期的控管計算方式共有四種:
1. 工作天:指工地能施工之日數,即是以日曆天排除因氣候無法施工日及例假日 等之日數。
2. 日曆天:自開工日起算,依日曆天連續計算工期,包含利假日。
3. 指定完工日:契約中指定某一固定日期為完工日,在施工期間不論發生何種原 因,廠商皆不得申請展延工期。
4. 里程碑:將重要工作項目或有階段性完工之工項設定一個保證完成期限,若里 程碑逾期,廠商將受處罰。
「履約期限」之所以非常容易產生爭議,主要原因為工程施工期程很長,所 涉及的相互干擾因素複雜,比如變更設計,廠商本身因素,不可歸責於雙方之天 災或法令變更等因素;再者,如因逾越工期,廠商將會受到按日之連續處罰,因 為延遲工期會涉及廠商利益,所以爭議就相對的變多,其重要性也相對增加,以 下將「履約期限」之相關爭議項目以結構圖表示,如圖4.2
由圖 4.2 可以看出履約期限的爭議可分為四種,最主要的是逾越合約工期日數 甚多,以致於罰款金額太多時,廠商會要求將約定罰款的方式或金額變更,比如 原約定每日 1/1000 之罰款比例,廠商希望能再降低,或者降低罰款上限,此項爭 議類型大都是逾期情形明顯確定,但廠商仍希望罰款之金額能再降低,故是金額 多寡之爭議。而爭議最多的是工期展延爭議,常因機關與廠商間對展延原因的認 知不同而產生爭議,案例中所謂介面干擾主要是指在同一時間同一工區內,同時 施工之廠商甚多產生相互影響,以致造成工期必須延展。另外,台灣地區因常受 颱風、地震或豪雨等天然不可抗拒因素影響,致使工期發生必須展延之情形,然 而因機關與廠商彼此對於展延天數之認定有歧見,比如發生颱風時,應以發佈陸 上警報或海上警報為計算基準之差異性,及颱風過後之豪雨影響施工是否給予工 期展延而有不同見解,另外防颱準備及災後復舊期是否給予工期展延亦有爭議。
除此之外,較多之爭議類型為變更設計及施工數量與契約不符之情形,國內營建 工程契約之簽訂方式有總價契約與單價契約二類,總價契約於數量差異時是否給 付工程款會有爭議,而單價契約可以按實作數量結算,但增減數量太多亦會產生 爭議,惟不論何種合約,設計圖及契約所呈現之工作數量一般都會與工地實作數 量有差異,此差異量在什麼範圍內雙方才能接受,因此爭議便會產生。另外政府 於 2001 年將勞工之法定工時縮短為每二週 84 小時,因此,便有廠商認為增加成 本,且是政府公告縮短工時,理應由政府負擔增加之工程費用並給予工期展延,
然而政府機關認為契約是日曆天方式,已包含所有假日,不再給額外工期及工程 費用,雙方產生爭議,雙方都有理由,而由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依個案內容之不 同作成調解意見,原則上修法前發包之工程,如因施工要徑受到影響,同意增給 工程費用及展延工期。
圖4.2. 履約期限爭議結構圖
示如圖4.3。由圖 4.3 可以看出有七種類型之「計價」爭議,其實在一般營建工程 上都看得到這七種類型之爭議,其可歸納為工作項目、計算方式及工作數量三種 爭議;在台灣的工程契約中,除總價承包契約外之一般工程契約,對於工作項目 都已列明每個施工作業的「單價」,「數量」與「總價」,惟往往設計圖與工地現場 存在相當大的差異,以致工作數量差異甚大而有爭議,「單價」雖然事先在契約中 就已約定,但當某一工項的市場價格波動太大時,廠商也會提出補償要求而產生 爭議,在契約之工作項目中,爭議比較多的是因設計公司的疏忽造成的工項漏列,
若經查證確設計疏漏則須再次議價,但會造成可能議價不成之給價爭議。另外,
在契約中已列明以「一式」方式給價之工程項目究竟能不能調整契約金額也常成 為爭議之原因,因為在營建工程中並不是每一個施工工項都能算出明確的單價分 析,此時該工項便會以 「一式」方式表示,但往往卻因契約所載施作內容不夠明 確,或數量可明確算出單價,而設計公司確未詳細列明而造成爭議。在台灣的契 約中都定有物價波動調整補貼之條文,一般情形,如物價波動在正負5%以內之風 險由廠商自行吸收,超過5%以上部分才由機關補貼或扣回,這是相當合理條文(目 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已經明令將5%降為 2.5%),但當時台灣主要營建材料砂 石與鋼料大幅上漲造成廠商虧損,因此廠商便要求就鋼料或砂石材料各別工項再 要求政府機關給付因物價上漲因素之額外補貼,因與原契約條文不符而造成爭議。
圖4.3 計價爭議結構圖
4.1.3 驗收階段爭議
驗收階段之爭議分析如下,在國內,當廠商施工完成後必須檢附竣工圖及結 算書向政府機關申報完工並進行驗收,並須經政府機關完成驗收手續及被認定為 合格後才算完成工作,但經常發生的爭議是發現施工尺寸或材料不合格、瑕疵時 之處理,當工程被認定為不合格,機關通常對於不合格但可以改善之工項,要求 廠商在一定期限內改善,如果該不合格工項無法改善且又不符合結構安全要求,
機關會要求廠商拆除重作,嚴重者將要求廠商賠償;另外一種情形就是不合格之 工項已確定無法拆除,但經計算評估不影響結構安全,此時機關可以減價收受,
通常是以該不合格工項費用之5~6 倍作為罰款,同時減價收受該工程,此是一個 機關與廠商雙方都可接受的方式,惟要以結構安全無虞為前提。另有一特殊情形,
就是工程未全部完工,但機關為特殊因素的需求,要求廠商先開放局部已完工之 工程或路段供大眾使用,但等到正式驗收時卻發現已使用之工程有瑕疵或不合格 情形,而無法通過驗收手續,這會造成責任歸屬究為機關或廠商不明確的爭議,
本研究認為如有這種情形,機關應先局部驗收通過才可使用,亦即採分段驗收方 式。有關驗收階段爭議以圖4.4 表示。
計 價 爭 議
工 作 項 目 計 算 方 式 工 作 數 量
項 目
‧ 漏列工項
‧ 一式計價
項 目
‧ 物價調整
‧ 計價方式變更
‧ 法定工時變更
項 目
‧ 結算總數量差異
‧ 工項實作數量差異
圖4.4 驗收爭議結構圖
4.1.4 保固階段爭議
當驗收手續完成後,廠商必須出具保固保證書及一定金額之保固保證金後,
才可領取工程尾款並結案,保固保證期限視工程種類而定,通常橋梁保固時間較 長,一般道路較短,而保固保證金可用現金,或者銀行、保險公司出具之連帶保
才可領取工程尾款並結案,保固保證期限視工程種類而定,通常橋梁保固時間較 長,一般道路較短,而保固保證金可用現金,或者銀行、保險公司出具之連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