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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設施設備維修方式與費用估算

如前所述,一個社區經營管理所涉及的管理費用支出可分為三個大類:1.

常態性的人事、水電等費用,2.定期的設備設施維護費用,及 3.重大的設備設施 修繕與更新費用。其中常態性的管理費用的編列收支較無問題,在本報告有關社 區適宜規模的討論中,亦對其費用的內容與額度有所說明。後兩項費用的收取、

編列、與管理則較困難,也是目前各社區在財務計畫上較難顧及的層面。有關此 方面費用(即公共基金)的管理議題在前面已有討論,至於各種共用部份設施設 備的維護修繕工作,既有的文獻對其各種維護事項、工作內容與技術層面的探討 已有不錯的成果,但對實際費用支出項目與額度的探討則屬初步。就本計畫的研 究目的而言,對各種設施設備維修更新費用的探討是十分關鍵的工作重點。以下 僅就此一部份的研究所得提出說明。

一般而言,公寓大廈建物的使用年限甚長,但各項共用設施設備則因設備 種類,甚至品牌的差異,而有各不相同的使用年限與維護週期,工作的內容亦各 不相同;因此在費用估算上必須逐項分類,估算其在時間軸上產生維修需求的時 間點、工作內容、與費用額度。此外,費用發生的形態又會因保養維修服務契約 類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別,同時費用的高低亦與簽約的對象有關。前者會涉及管理 費用支出的時間與金額大小;後者則又會涉及管理維護廠商、管理委員會、及住 戶間的(不當)利益糾葛,對社區管理造成許多困擾。以下分別就保養維護契約 類型、簽約對象、設備設施內容、使用年限、及維修工作內容與費用估算等議題 與發現概要說明。各項基礎資料來源,如前述,主要是來自台中地區的管理維護 廠商、管理公司、與相關之訪談與座談,因此在資料與數據上難免會有地域上的 特性差異,亦特在此說明。

5-1 設備設施維護保養服務契約類型與特性

1. 服務契約的類型特性

公寓大廈共用設施設備,特別是法定設施部份的維護保養方式 依服務契約類型的角度來看,可分為三種:全責保養、半責保養、

與勞務保養。維護保養契約類型不同,廠商所收取的維護費用、定 期查修的次數與工作內容也會不同。另外,也因為維護契約類型不 同,設施設備也會有不同的耐用年限。公寓大廈可針對本身的設備 種類、數量不同而選擇適合的維護契約類型。

這三種保養服務契約有兩種簽約方式,一是維護廠商與社區管 委會直接簽維護合約,另一種則是透過管理公司與機電廠商簽訂合 約。簽約方式不同時,費用結構與社區管委會本身所需負擔的工作 內容亦不相同。各公寓大廈社區亦宜考慮自身條件做適宜的選擇。

此三種不同設施設備維護契約的類型特性概述如下:

a. 全責保養

全責保養是指簽約廠商除了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查修外,同 時對於固定耗材及重大故障的零件換修都不另行收費,類似於汽 車保險中的全險;也就是在簽約期限內,對於設施設備提供一定 範圍的保固,確保設施設備能運行無誤。也正是因為全責保養提 供類似保固的服務,所以所需的設備維護費用較其它二類維護方 式為高。

國內目前由於管理委員會每年改選,因此限於權限,管委會 與承包廠商所定之全責保養與半責保養契約一般均以一年一簽 的方式執行。全責保養費用的估算是以該社區的設施設備總量

(含設備規格)為考量因素。另外一種簡易的評估方式,是計算 該社區總樓地板面積,並輔以樓層數、電梯數,推測出概略的設 備總量,再評估執行維護所需的經費。

b. 半責保養

半責保養除了提供定期的設備查修外,對於固定耗材亦不另 行收費,但對於重大故障的零件換修則需另行計費。半責保養零 件保固的項目,會因維修廠商不同而有所不同,需視實際合約書 內容而定,個別差異甚大。

如前述,大部份半責保養也是以一年一簽的方式執行。保養 費用的評估係以設備數量(不含規格)為主要考量;比如電梯的 維護保養費用就是以電梯數為主(垂直管道數量),輔以樓層數,

來推估維護所需的費用。

c. 勞務保養

勞務保養提供簽約客戶定期查修及臨時叫修的服務,對於耗 材及零件更換皆需另行計費。其計費準標除了依據設備的價錢 外,亦包含了更換零件所需的工時。

上述三種維護方式最大的差異,在於設備設施耐用年限與服務品質 的差異。以全責保養的方式,設備能有良好的持續維護,服務品質較佳,

且易達到預期之耐用年限。半責保養及勞務保養是以設備實際的使用狀 況作為保養的依據,檢修作業通常較為粗略,且各項配件多用至耐用極 限或損壞後才更換,因此服務品質較不理想,使用年限或長或短,較不 穩定。

2. 服務契約類型的選擇

不同的維護保養服務契約類型選擇,直接影響的便是社區管理 經費支出的多寡;在短期的帳面上,半責保養及勞務保養的支出較 全責保養要低,但在面對重大事故時,社區則必須支付較多的費用,

以維持設備的正常運作。相對的,全責保養的常態支出雖較其他兩 種方式為高,但因廠商提供保固服務,重大故障時由廠商來負擔更 換費用,反而有利於長期的財務控管。因此,經常性的設備維護費 用與設備維護準備金兩者的關係是互動互補的。常態維護費用支出 較低則需有較多的維護準備金以備日後所需,反之亦然。

對於保養服務契約類型的選擇另外亦與發生重大修繕的風險,

以及社區新舊有關。一般而言,對發生故障時會涉及人身安全、重 大不便或損失、技術性較高、與維修金額偏高的項目,基於風險的 考量,社區較會採用全責或半責的保養契約,反之亦然。另一方面,

新建社區則較會延續保固期間的運作,與原維修廠商簽約;使用數 年後則會較傾向尋找費用較低的二級廠商負責維修工作。以目前台 中市的狀況而言,大部份的社區僅針對部份的設施設備(如:昇降 機設備、機械停車設備)進行全責維護;其它設備仍是以半責或是 勞務保養為主。

又,目前相關設備設施維修廠商的競爭亦十分的激烈。最常見 的狀況是,業者面對競爭而不斷的削價競標,以較低的維護費用,

爭取客源。在此競爭下,業者收入常低於成本,所需的利潤往往是 藉由提高零件價格或其它方式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所以價格與服務 如何兼顧是消費者與業者都應思考的問題。

3. 維護契約簽約方式與議題

一般社區大樓與維護廠商的簽約方式可分兩種,一是透過管理 服務公司代為簽約,一是直接與社區管委會簽約。同時社區設施設 備種類眾多,維修專業門檻亦不同;有些社區會選擇將部份(專業 門檻較低的)維護工作交由管理公司代為負責,而在其它部份則直

接與維修廠商簽約的情況。此兩種簽約方式的特性分述如下:

a. 由管理服務公司代為簽約。

因設備維護牽涉不同的工程專業領域,在管理委員會委員通 常專業能力有限的情況下,管理公司的服務契約中通常亦包括了 代為管理的工作項目,也就是負責代表社區尋找維護廠商並代為 簽約。在此方式下,因有管理服務公司的代為執行簽約(與督 導),社區較不需花費過多的精力在設備設施的管理維護工作 上,但須多支付給管理公司一些此方面的服務費用。

此簽約方式,因管理服務公司與承包廠商通常有長期合作與 默契,在工作的執行上會較順暢;但有時也會發生管理服務公司 向承包廠商索取「回饋金」或是兩者私底下運作謀取非法利益。

在當前一年一簽的市場競爭環境下,據聞亦有一些管理公司是以 此方面的「收入」,來彌補削價競爭所造成的「損失」。換言之,

管理公司若在此方面提供免費服務,其費用通常會以直接或間接 的方式轉嫁至社區住戶身上,造成維護費用中較不為人知的死 角。

b. 由管理委員會直接與廠商簽約。

社區中若有對機電設備有足夠瞭解的委員(住戶)或聘有專 職的總幹事,便通常會試圖採取自行找尋設施維修廠商簽約的方 式。也有部份社區是透過管理公司的介紹推薦,再直接與廠商簽 約。

此種簽約方式較大的困擾除了是專業能力不足外,另一個常 見的現象是在一個社區中會有住戶或委員不和,自成派系相互猜 忌、人謀不臧的情形;這些社區內部人員的紛爭,若涉及廠商的 簽約與維修事務,就會嚴重影響社區管理的正常運作。

上一議題,若再加上管委會每年必須改選一次,造成承包機 電廠商可能每年必須面對不同的協商對象,容易造成溝通上默契 的不良。在本研究的調查過程中,亦有業者與社區反映有些廠商 會以送禮等不當方式爭取續約;也有社區管委會或住戶會以續約 要脅,索取不當利益,亦深化社區內部糾紛。

5-2 設施設備項目、維護工作內容與頻率

1. 設施設備內容、維護項目、與使用年限

公寓大廈共用的設施設備,由保養維修的角度來看,業者主要 將其區分為七種設備系統:a.給排水系統、b.消防系統、c.電氣系統、

公寓大廈共用的設施設備,由保養維修的角度來看,業者主要 將其區分為七種設備系統:a.給排水系統、b.消防系統、c.電氣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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