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題目在探討「南朝文學集團詩賦書寫策略」,因而研究回顧也分為「文 學集團」與「書寫策略」兩個大面向來說。
過去以南朝或六朝的文學集團為論述主軸,進而開展的研究成果,其實並不 多。如果從文類來分,有談南朝歷代體裁者——如元嘉體、永明體研究;有談南 朝題材作品者——如詠物賦遊仙賦研究、玄言詩或宮體詩研究。以「文學集團」
為題或為研究軸線者,大概就是台灣學者劉漢初《蕭統兄弟的文學集團》、呂光 華《南朝貴遊文學集團研究》,以及胡大雷《中古文學集團》。32我們可針對這三 本專著作一評述。
劉漢初的《蕭氏兄弟文學集團研究》討論了蕭統、蕭綱、蕭繹兄弟的文學集 團成員、彼此的關係、其分別的文學主張與發展。如果從寫作風格來說,這篇劉 漢初的論文,文筆流暢感性,在論述時或許稍「文學化」與「小說化」了一點,
29 關於「宮體」本文於第二章、第三章會再予以探討,此處根據歸青《南朝宮體詩研究》的說 法,「宮體」有包含「源流面的定義」、「題材面的定義」,也有包括「風格面的定義」,324 頁。
30 蔡英俊討論「風格論」的理論後實際討論了劉勰與鍾嶸對風格論的實踐。如果說「風格」不 必然等同於「風格論」,那麼「風格生成」是作者決定,還是由批評家後設決定,就很值得我們 探討。
31 根據讀者理論的說法,作者在創作完成之後,會自行預設一「專業讀者」的存在,這種讀者 被稱之為「隱在的讀者」。而同時讀者在閱讀前後也會有一「期待視野」,也就是對作品的定位與 解釋。而當眾多讀者的意見結合時(雖然讀者的意見與解讀不可能一致,但會形成一大致的趨 向),就被稱為「解釋共同體」。相關論述參見朱剛,《二十世紀西方文藝文化批評理論》(台北:
楊智文化,2000)其中讀者反應理論的篇章,127-148 頁。
32 劉漢初《蕭統兄弟的文學集團》,台北:台灣大學中國文學系碩士論文,1967;呂光華《南朝 貴遊文學集團研究》,台北:國立政治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論文,1990;胡大雷《中古文學集團》,
桂林:廣西師範,1996。
不過劉漢初對於文學集團的成員互動與心態所作出的觀察與揣測;以及他指出同 一文學集團內部也可能產生的矛盾性,都讓筆者理解文學集團同時,獲益良多。
我們可以分別來看他論文中的兩段論述。其中一段是談到蕭統文學集團由興盛而 轉至於衰落的轉戾點,也就是劉孝綽與到洽的齟齬:「對蕭統來說,普通七年(526) 真是一個充滿厄運的年頭,起始是他的文學陣營有兩員大將鬧翻了。劉孝綽和到 洽本來是相當友善的,但劉孝綽是個侍才傲物、眼高於頂的人,到洽和他一同出 入東宮,在遊宴正酣即席賦詩的時候,到洽的文章每每受到劉孝綽的嗤鄙,因此 他們的裂痕越來越深。到了普通六年,劉孝綽為廷尉正,帶著女眷入官府,卻把 母親留在私宅33……劉既長時奉事東宮,他們那副德性,蕭統自然知之甚詳,這 件案子是否因私怨構成的成分居多,所以蕭統不欲硬插一手,那些副本他連看都 不看,便命人全部拿去燒掉」34。顯然,劉漢初在論述時運用了一些「心理史學」
35的方法,也能夠掌握到蕭統文學集團成員互動與發展的關鍵。這對於我們進而 討論文學集團的共作、互文性、創作者個別的書寫習性,以及文學集團的風格生 成問題,提供了更生動而具立體感的背景知識。
另外是劉漢初提到蕭綱文學集團時,提到其內部矛盾的聲音——裴子野與其 從遊者,也非常精采,足見其慧眼。劉漢初說,「普通七年(526)梁師北伐,蕭衍 敕令裴子野寫〈喻魏文〉,他受詔立成。這是國家對外的文件,茲事體大,皇帝 嘗召尚書樸射徐勉、太子詹事周捨、鴻臚卿劉之遴、中書侍郎朱异共同參閱,而 眾人一致歎服……如果以年次排下來,劉之遴在天監末間中書通事舍人,劉顯及 裴子野任同職都在普通年間,故洩在普通七年入兼中書通事舍人,這個職位在梁 帶多以他官兼領,凡四員入閣內專掌中書詔誥,還監管呈奏的事,對於內外機務,
更互相掌帶,其權勢很大,且是皇帝的親信。古體派的四個人既連職禁中,已為 眾所矚目,平時又聯合其他的人以討論學問而聚會……」裴36子野一派於南梁確 實成為一種文學流派,但它能否稱為一文學集團,觀點則不一。呂光華從「貴遊 文學集團」的觀點將之排除,而胡大雷則以「文學集團」將之納入。但從官職僚 佐的關係來說,裴子野等文人確實也在蕭綱底下任職,將之歸為同一文學集團也
33 關於這件事情的原文,應當參酌《梁書‧劉孝綽傳》,「孝綽自以才優於洽,每於宴坐,嗤鄙 其文,洽銜之。及孝綽為廷尉卿,攜妾入官府,其母猶停私宅。洽尋為御史中丞,遣令史案其事,
遂劾奏之,云:『攜少妹於華省,棄老母於下宅。』高祖為隱其惡,改「妹」為「姝」。坐免官。
孝綽諸弟,時隨藩皆在荊、雍,乃與書論共洽不平者十事,其辭皆鄙到氏。又寫別本封呈東宮,
昭明太子命焚之,不開視也」。關於這件事其實頗微妙。根據校注說,「孝綽「攜妾入官府」,到 洽劾奏之辭當為攜少姝,高祖為隱其惡,亦當是改姝為妹。昔人謂此妹姝二字互倒」,這樣解釋 大概比較通順一點,但攜妹入官邸,棄母於舊宅這樣的行為還是頗為怪異。如果我們回到原本來 解釋,「攜妾入官府」是史臣的描述,到洽則捕風捉影,稱劉孝綽「攜少妹於華省」,這件爆料於 是就增添了有違倫常的禁忌與罪惡於其中。那麼後來劉氏諸弟的「不平」,蕭統的「不開視」,也 更容易理解,對於這種烏里八糟的抹黑與爆料,相較於昔日貴遊的暢快風雅,那真是令人不忍卒 睹。
34 劉漢初,《蕭統兄弟的文學集團》,66-69 頁。
35 心理史學強調從書信、日記、手札等私密的資料,從心理的狀態去勾勒想像並還原歷史的真 實面貌。
36 劉漢初,《蕭統兄弟的文學集團》,69 頁。
是合理的。而我們本來就不該將同一文學集團視為「鐵板一塊」,同一個文學集 團內在也存有衝突、矛盾與辯證,這才是值得我們必須深入探討之處。
呂光華的《南朝貴遊文學集團研究》在論述範圍界定上與本文最相近,但實 際討論時,呂光華重點在整理各文學集團的成員、羅列其官銜、歸納集團活動的 成就,並對該文學集團的文學作品、編纂作品、活動內容記載等等,進行全面性 的評價。值得注意的是,呂光華在談到如蕭氏兄弟文學集團時,也特別提到其集 團所主張的文學理論,譬如說蕭統文學集團,即以《文選》、《文心雕龍》代表;
蕭繹集團則有《金樓子》可表達其文學理論主張。當然,傾一個文學集團之力量,
動員其僚臣文膽所編輯的著作,或類書或論集,某個程度確實可以表現其集團的 文學傾向,但有時也未必如此。舉例來說,如劉勰任蕭統的太子洗馬、東宮管記 等職銜,但《文心雕龍》之文學主張也未必與《文選》吻合。所以本文雖探討創 作者的「書寫策略」,但同時也從「風格/讀者/評論家」的角度,後設地來探 討「風格生成」的問題。這也是六朝文學研究我們不可忽略的一部份。就像研究 動機部分我提到,詩人同時是辭賦作者,而創作者同時是文論家,除此之外,文 學集團內部,也就存在著創作者與文論家兩種不同視域的文人。過去的多數文學 史著作,會以「元嘉/永明/宮體」等風格遞變來詮釋南朝文學發展,但從這樣 的角度,謝靈運就只能是「元嘉體詩人」,蕭綱或劉孝綽就只能是「宮體作家」。
但事實上往往未必是如此純粹的身分界定。本文的論述主軸,基本上是根據呂光 華論文所歸納的貴遊文學集團與集團成員:包括領導者、創作者與文論家,針對 他們進行其作品與文論的分析討論。但除此之外,我也傾向從多元的視角——包 括論其個別作者的書寫習性、論個別作者的形式召喚等等——來重新觀察這些創 作者與其作品。
至於胡大雷的《中古文學集團研究》,基本上對於文學集團成員的掌握,許 諸朝代文學集團的分類歸納,不較呂光華來得完整。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呂光華 歸納的文學集團,主要以君王領導的集團作為標準,則是因為其論題的「貴遊」
所框架的,但胡大雷以「文學集團」為題,於是納入了文人彼此從遊交往所形成 的文學集團37,這個前面已經提到過了。而本文雖然以呂光華的貴遊文學集團作 為論述的主軸,但同樣也重視文學集團內部的分歧與主張的矛盾,這一點將落實 於本文討論「形式對不同創作者的召喚」、「不同創作者的書寫習性」等等論題之 中。
胡大雷以「中古」為討論對象,故他全書共分十三章,討論了從曹魏、東吳 以至隋代的文學集團。與本文較相關的是他的第六章「家族集團、交友集團與諸 王集團——東晉劉宋:幾種文學集團」;第七章「文心與音律——齊代:文學集 團提出創作口號」;第八章「面貌各異的創作與激烈的論爭——梁代:三大文學
37 依我的見解,這樣的組織與其說是「文學集團」,更接近於「文人社群」。
集團對立」以及第九章「歡宴遊樂與賦詩——陳代:文學集團活動的墮落」這幾
以及他對於像「宮體」、「山水」這些題材的理解(包括它們到底是風格意義的或 是材料意義的等關鍵問題)。另外,王立的《中國古代文學十大主題》則是更進 一步提供中國的「主題學」,一個完整的定義。不過其中較值得探討之處在於,
以及他對於像「宮體」、「山水」這些題材的理解(包括它們到底是風格意義的或 是材料意義的等關鍵問題)。另外,王立的《中國古代文學十大主題》則是更進 一步提供中國的「主題學」,一個完整的定義。不過其中較值得探討之處在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