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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形式的選擇」

根據本文所預設的「創作過程」,在「內容」完成之後,創作者馬上就面臨 到「形式選擇」的問題。而討論「形式」時,本文將重點放在「詩」與「賦」的 兩種文類的選擇之上。故接下來針對如形式選擇的「外部」(限時創作、同體創 作)與「內部」(文類條件、文類定義)的衍生概念,進行一釐清。

(一)「形式選擇」的面向之一:「時限」的「因難見巧」

筆者的碩士論文題目為「六朝詩賦合流現象之新探」。大抵來說,我不認為

「詩賦合流現象」屬於六朝文學史的必然現象。我認為我們應該從「詩歌」與「辭 賦」兩大重要抒情文類的文類限制、要求、目的,以及其被規範、被接受的「解 釋共同體」67出發,來探討文類之間到底發生何種變化。換言之,「詩賦合流」

這定義的背後勢必包含著一個背景知識,也就是何謂「詩歌」?何謂「辭賦」?

68這個概念非常複雜,牽扯到「兼體」、「跨體」或「本色」、「別格」等中國文學 理論中經常提到的概念。但我們還是可以更簡化地去針對「詩賦合流」這個大框 架的論述提出問題,何以「篇幅短小」、「趨於抒情化」就是辭賦的「詩化」?何 以「體物鋪排」、「曲終奏雅」就等於是詩歌的「賦化」?這當然跟詩、賦以何種 型態被界定、被接受,有著密切的關係。

關於上述這些問題筆者如論文中已初步處理,但其實筆者之所以將視野投向

「詩賦合流」的問題有著一背後的基礎,除了作品的意義之外——「創作者到底 是如何選擇形式?」如果我們將創作本身視為一種天啟的行為,那麼會不會是「形 式」也能透過某種神秘力量來召喚創作者?另外,當創作者選擇形式的同時,他

66 拙著包括〈「假託人物」與「呼應前作」:論歷代物色賦的「設辭問對」與「互文性」〉《東吳 中文學報》第十六期,2008‧11;〈音律的示範與實踐:論唐代律賦「題韻」與「題義」的互文 性〉《台南大學學報》第三十三卷第一期,2008‧4;〈遊戲或教育:論蕭統文學集團同題共作詩 賦的「互文性」《彰師大國文學誌》第十九期,2009‧12 等。

67 「解釋共同體」是從姚斯(Robert Jauss)的「接受美學」理論出延伸的一個概念,大抵指同一時 代的讀者會對某一作品或某一文學現象有共同的審美標準與定義。

68 也就是說,先有「賦文類」與「詩文類」的界線,才能以此來判斷這批六朝時候的作品產生 了「詩賦合流」

勢必遭遇到一種文類伴隨而來的文類限制與條件,但這些限制如何形式,創作者 如何去實踐——或去想像——這種限制?而在選擇某種文類之後,作者另外擅長 的那個文類是不是也會如幽靈般現身干擾創作的行為?這也是我想要詰問的。69

王夢鷗、簡宗梧先生的研究中已經提過「文章辭賦化」或「詩賦合流」之間 的密切關係。總括來看:王夢鷗先生認為,在六朝「辭賦」或許不是最主流的文 類,但在這種貴遊文學風氣之下,各體裁的文章都已經「辭賦化」70了;而簡宗 梧先生認為,在貴遊文學風氣之下,創作受到限時、因難見巧的影響,所以篇幅 短的詩歌取代辭賦。這兩個論述的結果看似相反,其實根源於同樣的思考脈絡。

關於「文章辭賦化」的現象,王夢鷗先生舉了王融這個受到鍾嶸強烈批評的 作家,當作過度鋪排與用典的例證:

鍾(嶸)氏對王融特別不滿,這裡姑且引王融文章的片段來疏證他評語之正 確。〈三月三日曲水詩序〉:「臣聞,出豫為象,鈞天之樂張焉。時乘既位,

御氣之駕翔焉。是以得一奉宸,逍遙襄城之域。體元則大,悵望姑射之阿。

然窅眇寂寥,其獨適者已。至如夏后兩龍,載驅璿臺之上;穆滿八駿,如舞 瑤水之陰……」這段文章倘據李善的注來檢查他的隸事方法,幾乎每一句中 都使用了一兩個典故。而且每一典故之間,彼此毫無關聯。71

當然,根據我的看法,創作者長期從事編纂類書或者是時限內進行典故遊戲與競 賽,「隸事」成為其創作習性的一部份,而創作者所紀誦的、快速過目而不忘的 前代經典與文本,以非常私隱而深層的方式存在其記憶中,但卻以各種形式出現 並「干擾」72創作者。

王夢鷗先生說,「隸事的遊戲,替代了古時貴遊即景綴賦吟詩的遊戲」73。 簡宗梧先生則延續這「文章辭賦化」說法,於〈賦的可變基因及其突變〉一文中,

考察自先秦兩漢以至於唐宋的辭賦發展史,認為可以根據辭賦的功能、意義以及 演變的走向,區分成「優言文學」、「文士文學」以及「場屋文學」等三大階段。

而六朝辭賦屬於「文人文學」,作者鋪排典故辭藻,讀者也深諳其趣:「士大夫成

69 其實跨文類作品的出現並非僅出於南朝,學者也談到蘇軾的「以文為詩」,談周邦彥的詞有「賦 化」現象,但本文以為將研究焦點聚合在詩歌與辭賦兩大文類有著高度交滲、牽動、影響的南朝,

這關於形式的討論將是更有意義的。

70 王夢鷗先生〈貴遊文學與六朝文體的演變〉一文提到,「魏晉以下各種文章大略從同,文人不 僅使用這方法作賦,同時也用這方法寫作公文書牘以及哀誄碑銘。倘依劉知幾在其《史通‧載文》

篇的說法,則連史傳的記載也已經辭賦化了。從這觀點來說,可知魏晉六朝文體之形成,只是一 個「文章辭賦化」的現象」,117-118 頁。

71 王夢鷗,〈漢魏六朝文體變遷之一的考察〉,124 頁。

72 歷代的文本會干擾創作者,這是「互文性研究」的論述,王夢鷗先生將這種前代的文本視為

「營養料」,從義界上來說,兩者可說是有共通之處。

73 王夢鷗,〈漢魏六朝文體變遷之一的考察〉,123 頁。

為作家與欣賞者的主力,傳播媒介的運作也改變了,從口傳耳受變成書面目讀,

功能取向也由諷喻擴大到抒情,造成作品審美向度的改變。這是是重大的突變,

經過這一次基因序列重整的突變,以後的發展就穩定多了。六朝駢賦大體因應世 變順此發展,發揚蹈厲,所以這世代對賦而言,堪稱是「文士文學」的時代」74

也因此,我們討論「形式選擇」,就必須考量到兩位先生談的「辭賦化」與

「(非)辭賦化」的問題。所以我想談從「貴遊活動」延伸的「時限」。因為「限 時」的創作,讓作者必須對於形式有所選擇,這是外緣的因素,但也因為限時,

讓作者得到因難見巧的限制與創作愉悅,這則是內緣的因素。

「時限」如何落實於文學活動,我們可以從史料記載裡找到相關對應的文 獻。褚翔乃活躍於宋明帝集團成員褚淵的曾孫,曾任宣城王主簿、宣城王文學。

在他與蕭衍集團從遊時有如此的記載:

中大通五年,高祖宴羣臣樂遊苑,別詔翔與王訓為二十韻詩,限三刻成。翔 於坐立奏,高祖異焉,即日轉宣城王文學。(《梁書‧褚翔傳》)75

從「高祖異焉,即日轉宣城王文學」這一段記載來看,褚翔原本並非什麼聲名顯 赫的文學集團成員。類似的事件還有以下兩則,一則見於〈到沆傳〉、一則見於

〈謝徵傳〉:

時高祖讌華光殿,命羣臣賦詩,獨詔沆為二百字,三刻使成。沆於坐立奏,

其文甚美。俄以洗馬管東宮書記、散騎省優策文。(《梁書‧到沆傳》)

時魏中山王元略還北,高祖餞於武德殿,賦詩三十韻,限三刻成。徵二刻便 就,其辭甚美,高祖再覽焉。又為臨汝侯淵猷製放生文,亦見賞於世。(《梁 書‧謝徵傳》)

到沆與其兄弟到溉、到洽齊名,至於謝徵則是謝朓從姪。根據《梁書》校注,「三 刻成詩」似乎是從蕭衍集團開始建立的一個「通例」76。雖然說更早的文獻我們 看不到這一類的記載,但可想見的是這類限時以賦詩的規則應當起於更早。不過 我們從這三則相去不遠的記載就可以發現,這類的事件被記載於史傳中,就和某 某人「自幼聰穎」、「六歲能屬文」差不多似的功能作用,於史傳記述中這些神童 似乎千人一面,而這些文思駿發的作者,其能力也相去不遠。王夢鷗先生說齊梁

74 簡宗梧,〈賦的可變基因及其突變〉(《逢甲人文學報》第十二期,2006),22 頁(原文 1-26 頁)。

75 唐‧姚思廉,《梁書‧褚翔傳》(台北:鼎文書局,1979)卷 49,586 頁。以下徵引史傳文皆乃 以鼎文書局一系列史書為出處,僅隨文附註出處。

76 根據唐‧姚思廉《梁書‧到洽傳》校曰,「三刻使成,「三」各本作「二」,據《南史》及《冊 府元龜》改。按:限三刻成詩,為當時通例,可參看本書〈褚翔傳〉〈謝徵傳〉,686 頁。

時的知識份子最佩服「一目十行」或「數行俱下」77的讀書方法,這些記載也往 往見於史傳。如果說讀書追求快讀以及默誦的能力,那麼創作當然同樣追求效率 與成果。如此某次既快又好的創作經驗,就成了某位文學集團成員在其生平中值 得一書的豐功偉業。

為增加文學貴遊活動的刺激,以及俾使活動時能夠判定諸位創作者優劣,「時 限」是很好的方式,而自古以來,一旦展現「立就」的能力,都能給創作者臨門 一腳,讓其於政治場域中受到關注。78不過此「設定時限」以創作的「通例」,

在陳叔寶文學集團的變造下,有了更刺激的進行法則;

後主之在東宮,引為學士。及即位,遷通直散騎常侍,與義陽王叔達、尚書 孔範……等恒入禁中,陪侍游宴,謂為狎客。暄素通脫,以俳優自居,文章 諧謬,語言不節,後主甚親昵而輕侮之。嘗倒縣于梁,臨之以刃,命使作賦,

仍限以晷刻。暄援筆即成,不以為病,而留弄轉甚。(《陳書‧陳暄傳》)

原本用作來逼供刑求的「臨之以刃」79,成為搭配文學活動而用來助興的方法,

這當然些變態心理的成分。我們一方面發現陳叔寶集團君臣某種難以言說的親暱 與危險平衡關係,另一方面這段記載也展現出陳暄敏捷的文采以及其深諳文學活 動的能力。雖說文「窮」而後工,但陳暄似乎對這樣的危險與創作所共構的危險 平衡,本身也樂在其中。這當然有一種近乎受虐狂的心態,但也展現出「時限」

這當然些變態心理的成分。我們一方面發現陳叔寶集團君臣某種難以言說的親暱 與危險平衡關係,另一方面這段記載也展現出陳暄敏捷的文采以及其深諳文學活 動的能力。雖說文「窮」而後工,但陳暄似乎對這樣的危險與創作所共構的危險 平衡,本身也樂在其中。這當然有一種近乎受虐狂的心態,但也展現出「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