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牌權益的區分
首先在全部的實驗四個版本中,以信度分析品牌權益(表 3-1): 知覺品質、品牌聯想、品牌知名度這三個維度內項目之間的相關性,
來檢驗受試者對於聯名球鞋的 4 個版本中 3 個品牌分別的品牌權 益,結果發現不論是主品牌(Nike)或是搭檔品牌(Dior 與 Supreme), 本研究所設計之知覺品質、品牌聯想維度內的三個問項被受試者認 為是高度相關,這兩個維度六個問項的結果皆符合預期,但品牌知 名度內的三個問項彼此間的相關並不高(未達 0.7);研究者推論會 產生此結果的原因為,當受試者看到「我聽過…」、「我知道…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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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我對…是有想法的」不是全然表達對品牌持正面態度。有 鑑於此,就評估品牌權益的高低程度而言,本研究決定以知覺品質 與品牌聯想兩個構面作為正式實驗評估品牌權益的衡量標準,而根 據 (表 3-2,表 3-4),受試者對於本研究中搭檔品牌(Dior 與 Supreme)
的認知,知覺品質與品牌聯想兩維度之衡量結果為 Dior 擁有較高 的品牌權益,Supreme 擁有相對較低的品牌權益,符合預期。
表 3-1 兩品牌在品牌權益三個維度內之可靠性統計量
品牌權益維度 變數名稱 項目數
以標準化項目為準的 Cronbach's Alpha 值 主品牌知覺品質 BE1.BE2.BE3 3 0.78
搭檔品牌知覺品質 BE10.BE11.BE12 3 0.79 主品牌品牌聯想 BE4.BE5.BE6 3 0.72 搭檔品牌品牌聯想 BE13.BE14.BE15 3 0.76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3-2 搭檔品牌權益知覺品質維度之群組統計量 品牌 N 平均值 標準差 標準誤平均值 Dior 20 3.37 0.59 0.13 Supreme 20 2.90 0.77 0.17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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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控制性的區分
針對可控制性,信度分析的結果(表3-6)指出可控制性的三 個問項間的相關性係數超過 0.7,因而本研究以三個問項的平均值 作為可控制性的衡量,並檢驗3 個品牌的可控制性平均值是否有差 異,依據問項的評分方式,答題分數越低者越傾向於認為其品牌具 有較高可控制性,結果顯示,在搭檔品牌可控制性高的實驗組,以 成對樣本t 檢定來檢驗受試者所評估的可控制性,此實驗組內的兩 版本結果皆被受試者認為是具備高度可控制性,而且兩者間的可控 制性是相等的,結果符合預期。
表 3-6 兩品牌在可控制性維度之可靠性統計量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品牌 變數名稱 項目數
以標準化項目為準的 Cronbach's Alpha 值
主品牌 Nike
CON1
3 .78
CON2 CON3
搭檔品牌 Dior & Supreme
CON4
3 .87
CON5 CO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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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分析與討論
本章利用統計分析方法將問券蒐集的資料進行假說的檢定與討論,第一節 為樣本結構分析。第二節為操弄檢驗,包含信度分析與實驗操弄的檢驗,以確 認本研究的實驗操弄是否成功。最後,第三節則為假說檢定,針對本研究所提 出的三個假說進行驗證其是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