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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心理學者多使用個體之心理認知狀態來定義涉入程度

(involvement),將涉入視為一種個體內心的擾動狀態,受到個體、產品、

情境或其他特殊刺激的影響。Krugman 在 1965 年首次將涉入的概念引用 於行銷的領域中,Sherif(1965)將自我涉入定義為:「在適當的情況之 下,唤起了某人對事物的看法或立場」。Mitchell(1981)認為涉入是描述 個人感覺,興趣或是接受某種刺激與情境後所激發的內心狀態。而所謂消 費者涉入或消費者涉入則指消費者對於某一項產品購買決策的關心程度

(Zaichkowsky, 1985),更進一步來說,是「個人基於基本需求(inherent needs)、 價值(values)及興趣(interest),而對某事物(objective)所知 覺到的個人攸關程度」,換言之,涉入程度可幫助我們瞭解個人對於某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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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關程度,對於某事物的興趣以及對其重要性,且涉入程度的高低不 同,會影響其動機的強度以及對於認知上的差別。

此外,涉入能依照涉入對象將消費者涉入分成產品涉入、廣告涉入與 購買決策涉入。產品涉入與產品特性有關,由於消費者對於不同產品屬性 的重視型態不同(Zaichkowsky, 1985) 因此產品涉入強調的是消費者對產 品本身的重視程度(Cohen, 1983),廣告涉入著重於消費者對於廣告訊息 的關心程度(Krugman, 1965),高涉入者會主動留意廣告資訊(Gardner et al.,1985),而購買決策涉入則強調消費者對購買活動的關注程度(Engel et al.,1982; Robertson et al.,1984; Slama & Taschian, 1985)。

Schiffman&Kanuk(2000)則提出當產品的購買與個人攸關性較低,

稱之為低涉入購買;若是經過複雜搜尋的購買,稱之為高涉入購買。Johnsto

(1995)則認為,當消費者投入的情感愈多且認知的風險愈高時,對是否 滿意的敏感度就愈高;其並強調消費者的容忍範圍是動態的,會在使用產 品或接受服務的狀況下進行調整,然而,消費者涉入提高表示對該服務所 花的時間、心力相對較多,同時也意味著其對於品牌及產品的態度更加堅 固與強烈,若此時聯名產品的消費體驗發生期望失驗,消費者基於Hyde 的態度平衡理論和Osgood 的一致性理論,對於強勢品牌的自衛程度也會 隨之提升,從而提高對於強勢品牌出錯的容忍程度,因此本研究認為,消 費者會將失驗的責任落在相對弱勢的品牌上;而當失驗明顯可以從品牌的 產品參與設計貢獻中辨別,責任的歸咎就將不再是態度可以輕易而改變 的,因此,

H3a:當消費者對聯名商品產生期望失驗時,搭檔品牌的品牌權益愈高,

消費者將失誤歸因於搭檔品牌的程度愈低。相較於低涉入消費者,高涉入 度的消費者的這種傾向更明顯。

H3b:當消費者對聯名商品產生期望失驗時,搭檔品牌的可控制性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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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將失誤歸因於搭檔品牌的程度也愈高。相較於低涉入消費者,高涉 入度的消費者的這種傾向更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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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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