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創意市場成效分析
第二節 創意市場成果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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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據決策者對於「創意市場產生的前三名行動方案,具有高預期效益?」
的答卷情形,55.5%受訪者認為行動方案確實具有高預期效益,只有 11.1%受訪者持相反觀點,其他則無意見。
表 四-7 決策者針對高預期效益之答卷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稍微不同意 1 11.1 11.1 11.1
普通 3 33.3 33.3 44.4
稍微同意 4 44.4 44.4 88.9 同意 1 11.1 11.1 100.0 總和 9 100.0 100.0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四)根據決策者對於「創意市場產生的前三名行動方案,與市面上其他業者 的保單商品相比,具有競爭優勢?」的答卷情形,33.3%受訪者認為行動 方案抱持正面觀點,亦有 33.3%受訪者持相反觀點,其他則無意見,各 占三分之一。
表 四-8 決策者針對競爭優勢之答卷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不同意 3 33.3 33.3 33.3
普通 3 33.3 33.3 66.7
稍微同意 1 11.1 11.1 77.8
同意 2 22.2 22.2 100.0
總和 9 100.0 100.0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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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分析
為瞭解決策者和參與者兩個變項對七點式的李克特量表上是否存在顯著差異,使 用「獨立樣本 T 檢定」,考驗兩個獨立樣本平均數的顯著性,檢定兩組變異數是 否同質。
表 四-17 針對創意市場產生結果,決策者和參與者看法之 t 檢定分析 變異數相等的
Levene 檢定 平均數相等的 t 檢定 F 檢定 顯著性 t 自由度 顯著性
(雙尾)
平均差異 標準誤差異
具體可行性
假設變異數相等 5.955 .017 -.877 95 .383 -.32955 .37563 不假設變異數相等 -.585 8.608 .573 -.32955 .56301
獨創突破性 假設變異數相等 1.189 .278 -2.234 95 .028 -.91414 .40926 不假設變異數相等 -1.633 8.773 .138 -.91414 .55994
高預期效益
假設變異數相等 .476 .492 -1.881 95 .063 -.70581 .37523 不假設變異數相等 -2.233 10.661 .048 -.70581 .31602
1. 在具體可行性的比較上,F=5.955、P=0.017<0.05,在「不假設變異數相等」
這一列,t=-0.585,P=0.573>0.05,兩者沒有顯著差異。
2. 在獨創突破性的比較上,F=1.189、P=0.278>0.05,未達顯著差異,故兩組變 異數可視為相等。在「假設變異數相等」這一列,t=-2.234,P=0.028<0.05,
已達顯著差異,結論為:決策者和參與者對創意市場產生結果的獨創突破性 有顯著差異,而且參與者 (平均數=5.14)比起決策者(平均數=4.22)的同意度 更高。
3. 高預期效益,F=0.476、P=0.492>0.05,故兩組變異數可視為相等。t=-1.881,
P=0.063>0.05,兩者沒有顯著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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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卡方檢定」,考驗決策者和參與者兩種不同對象與創意市場產生結果
「具體可行性」的同意程度之間,是否有關係。建立假說如下:
H0:對象與具體可行性的同意程度無關 H1:對象與具體可行性的同意程度有關
表 四-18 對象與具體可行性交叉表
具體可行性 總和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分組
決策者 1 1 1 1 4 1 9
參與者 1 4 11 26 41 5 88
總和 2 5 12 27 45 6 97
表 四-19 對象與具體可行性之卡方檢定
數值 自由度 漸近顯著性 (雙尾)
Pearson卡方 6.030a 5 .303
概似比 4.315 5 .505
線性對線性的關連 .772 1 .380
有效觀察值的個數 97
a. 8格 (66.7%) 的預期個數少於 5。 最小的預期個數為 .19。
判定結果:X2(5)=6.030,p=0.303>0.05,未達顯著標準,所以接受對象與具體 可行性的同意程度無相關之虛無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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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卡方檢定」,考驗決策者和參與者兩種不同對象與創意市場產生結果
「獨創突破性」的同意程度之間,是否有關係。建立假說如下:
H0:對象與獨創突破性的同意程度無關 H1:對象與獨創突破性的同意程度有關
表 四-20 對象與獨創突破性交叉表
獨創突破性 總和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分組
決策者 2 0 4 1 1 1 9
參與者 2 3 23 18 37 5 88
總和 4 3 27 19 38 6 97
表 四-21 對象與獨創突破性之卡方檢定
數值 自由度 漸近顯著性 (雙尾) Pearson卡方 11.918a 5 .036
概似比 9.245 5 .100
線性對線性的關連 4.790 1 .029
有效觀察值的個數 97
a. 8格 (66.7%) 的預期個數少於 5。 最小的預期個數為 .28。
判定結果:X2(5)=11.918,p=0.036<0.05,達到顯著水準,所以拒絕對象與具體 可行性的同意程度無相關之虛無假設,我們判定對象與獨創突破性的同意程度存 有顯著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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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卡方檢定」,考驗決策者和參與者兩種不同對象與創意市場產生結果
「高預期效益」的同意程度之間,是否有關係。建立假說如下:
H0:對象與高預期效益的同意程度無關 H1:對象與高預期效益同意程度有關
表 四-22 對象與高預期效益交叉表
高預期效益 總和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分組
決策者 0 1 3 4 1 0 9
參與者 3 2 14 24 40 5 88
總和 3 3 17 28 41 5 97
表 四-23 對象與高預期效益之卡方檢定
數值 自由度 漸近顯著性 (雙尾)
Pearson卡方 7.407a 5 .192
概似比 7.900 5 .162
線性對線性的關連 3.447 1 .063
有效觀察值的個數 97
a. 9格 (75.0%) 的預期個數少於 5。 最小的預期個數為 .28。
判定結果:X2(5)=7.407,p=0.192>0.05,未達顯著水準,所以接受對象與具體 可行性的同意程度無相關之虛無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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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決策者」角度,分析創意市場工具
(一)根據決策者對於「你認為以創意市場做為開發新產品及公司未來發展方 向的工具,是否合適?」的答卷情形,55.5%受訪者認為合適,只有 11.1%
受訪者稍微不同意此觀點,其他則無意見。
表 四-24 決策者針對創意市場工具合適性之答卷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稍微不同意 1 11.1 11.1 11.1
普通 3 33.3 33.3 44.4
稍微同意 3 33.3 33.3 77.8
同意 2 22.2 22.2 100.0
總和 9 100.0 100.0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二)根據決策者對於「未來是否願意繼續採用創意市場,作為開發與評鑑新 產品及公司未來發展方向的方法?」的答卷情形,認為普通的受訪者占 33.3%,沒有人持不同意的意見,其餘超過半數的受訪者都將考慮繼續 採用創意市場。
表 四-25 決策者未來是否採用創意市場工具之答卷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普通 3 33.3 33.3 33.3
稍微同意 2 22.2 22.2 55.6
同意 4 44.4 44.4 100.0
總和 9 100.0 100.0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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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根據決策者對於「此次創意市場計畫只限公司內部同仁參與,未來是否 願意開放給公司客戶共同參與創意的開發與評鑑?」的答卷情形,認為 不同意的受訪者占 22.2%,認為普通的受訪者占 22.2%,其餘超過半數 的受訪者認為未來可擴大參與成員的範圍,不只限於公司內部員工。
表 四-26 決策者未來是否開放創意市場之答卷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不同意 2 22.2 22.2 22.2
普通 2 22.2 22.2 44.4
稍微同意 3 33.3 33.3 77.8
同意 2 22.2 22.2 100.0
總和 9 100.0 100.0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四)根據決策者對於「創意市場工具是否值得推薦給其他企業或產業?」的 答卷情形,認為普通的受訪者占 22.2%,無人持反對意見,其餘的受訪 者皆認為創意市場工具值得推薦,用於其他企業和產業上。
表 四-27 決策者是否推薦創意市場之答卷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普通 2 22.2 22.2 22.2
稍微同意 3 33.3 33.3 55.6
同意 4 44.4 44.4 100.0
總和 9 100.0 100.0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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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表 四-28 決策者對創意市場工具應用之加權平均分數表
選項 加權平均分數
你認為以「創意市場」做為開發新產品及公司未來發展方向的工具,是否合適? 4.67 未來是否願意繼續採用創意市場,作為開發與評鑑新產品及公司未來發展方向的方法? 5.11 此次創意市場計畫只限公司內部同仁參與,未來是否願意開放給公司客戶共同參與創意
的開發與評鑑?
4.33
創意市場工具是否值得推薦給其他企業或產業? 5.22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決策者對於「未來是否願意繼續採用創意市場,作為開發與評鑑新產品及公 司未來發展方向的方法」,以及「創意市場工具是否值得推薦給其他企業或產業」
兩個題項的加權分數皆高於 5 分,可見決策者對此工具之成效抱持著肯定的態度,
亦認為對公司發展確實有助益,可以持續於公司內部使用、多次舉辦創意市場活 動。至於是否考慮開放給公司客戶共同參與創意的開發與評鑑,加權分數偏向於 普通,顯示尚有評估討論之空間,仍須仔細評估公開市場操作方式對公司之影響 及利弊得失,才會考慮是否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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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表 四-33 參與者對匿名及獎勵機制之加權平均分數表
選項 加權平均分數
創意提案獎勵增加你個人提出想法之意願? 5.57 交易績效獎勵增加你個人參與交易之意願? 5.63
匿名制度增加你個人提出想法之意願? 5.9
匿名制度增加您個人參與評鑑之意願? 5.9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創意市場進行過程中,創意開發期、創意股票申購以及創意評鑑各階段,皆 採取匿名方式,只會公布參與者的網路帳號,不會顯示其真實姓名和個人資訊。
保障參與者的個人意志得以不受外界影響,可自由地表達意見,並確保評鑑過程 之公信力,避免非議。參與者對於「匿名制度增加你個人提出想法之意願」和「匿 名制度增加您個人參與評鑑之意願」的加權平均分數亦為 5.90 分,兩者均將近 6 分,顯示參與者高度認同匿名機制的存在及其必要性。
獎勵機制是為了吸引參與者的關注,鼓勵更多人積極參與,願意將其看法以 買賣方式呈現於市場當中而設立。參與者針對「創意提案獎勵增加個人提出想法 之意願」的加權平均分數為 5.57 分;對於「交易績效獎勵增加個人參與交易之 意願」的加權平均分數為 5.63 分。綜合以上兩個分數來看,獎勵制度確實發揮 其效果,讓更多意見、資訊有效匯聚,市場中訊息交流更趨頻繁,促進評鑑結果 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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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創意市場與公司既有決策之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