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創意市場成效分析
第四節 創意市場與網路投票之比較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四節 創意市場與網路投票之比較
網路投票為以往普遍使用,做為評鑑創意優劣的方法之一。在本研究當中,
分別在創意市場各階段進行的過程中,舉辦三次網路投票,企圖比較參與者的選 擇是否會隨著創意市場資訊的揭露而有所改變,投票過程亦採匿名制,且不會於 填答結束時,將投票結果顯示於頁面上。每位參與者登入投票頁面後,可從所有 的提案當中挑選出優良之創意提案,一人最多可投 5 票,最少投 1 票。投票者若 在作答途中離開投票頁面,則未完成投票程序,不計為有效投票。
表 四-70 網路投票票數統計
第一次網路投票 第二次網路投票 第三次網路投票
投票人數 92 51 69
有效投票 83 50 67
投票率 36.36% 20.16% 27.27%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第一次網路投票舉辦在創意股票申購之前,第一次共有 92 名成員參與投票,
其中 83 個為有效投票。第二次網路投票舉辦在已開放進行申購之後,參與者可 多方收集資訊並參考申購過程之數量變化,重新審視提案內容來做出選擇,共有 51 名成員參與投票,其中 50 個為有效投票。第三次網路投票舉辦在創意評鑑期 的最後三天,共有 69 名成員參與投票,其中 67 個為有效投票。
本研究中的創意市場總共發放帳號密碼給 253 個成員參與,投票率的計算方 式:
投票率= 投票人數
253 × 100%
85
‧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圖 四-3 第三次網路投票提案支持率與清算價格之分布情形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比較第三次投票結果和創意市場清算價格的結果,可以看出清算價格最高之 創意提案在網路投票得票率仍高居第二名,得票率前 20 名之中,只有兩個未進 入市場的評鑑階段,清算價格為 0,其餘皆與市場篩選出之結果相符合。其中得 票率最低的 19 個提案,在創意市場的申購階段時,就沒有通過上市門檻,清算 價格皆為 0,可見創意市場即使短時間內,仍具有高鑑別力,在申購階段時,即 可有效評估出創意提案之優劣。
0.00 20.00 40.00 60.00 80.00
0.00%
5.00%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0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百分比 清算價格
87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本研究欲了解創意市場和網路投票兩者之間在評鑑能力表現上的優劣與差 異,因此在問卷當中,同樣針對決策者和參與者兩種對象進行調查。
一、以「決策者」角度,比較創意市場與網路投票之優劣:
(一) 根據決策者對於「在創意評鑑過程中,相較於網路投票,創意市場對 於創意可行性之鑑別力較強?」的答卷情形,沒有受訪者持反對觀點,
22.2%受訪者認為普通,其餘 77.8%的受訪者皆認可創意市場在可行性 上的鑑別力表現上比網路投票來得好。
表 四-71 決策者針對網路投票比較可行性鑑別力之答卷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普通 2 22.2 22.2 22.2
稍微同意 4 44.4 44.4 66.7
同意 3 33.3 33.3 100.0
總和 9 100.0 100.0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二)根據決策者對於「在創意評鑑過程中,相較於網路投票,你對於創意 市場產生的行動方案之認同度較高?」的答卷情形,沒有受訪者持反對 意見,33.3%受訪者認為普通,其餘 66.7%的受訪者對於創意市場產生 之結果的認同度比網路投票來得高。
表 四-72 決策者針對網路投票比較認同度之答卷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普通 3 33.3 33.3 33.3
稍微同意 2 22.2 22.2 55.6
同意 4 44.4 44.4 100.0
總和 9 100.0 100.0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88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三)根據決策者對於「在創意評鑑過程中,相較於網路投票,創意市場對 於創意預期效益之鑑別力較強?」的答卷情形,只有 11.1%的受訪者表 示稍微不同意,11.1%受訪者認為普通,其餘 77.8%的受訪者對於創意 市場在預期效益的鑑別力表現上,比網路投票來得好。
表 四-73 決策者針對網路投票比較預期效益鑑別力之答卷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稍微不同意 1 11.1 11.1 11.1
普通 1 11.1 11.1 22.2
稍微同意 3 33.3 33.3 55.6 同意 4 44.4 44.4 100.0 總和 9 100.0 100.0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四)根據決策者對於「在創意評鑑過程中,相較於網路投票,你認為創意 市場提供更開放、平等的討論環境?」的答卷情形,沒有受訪者持反對 意見,22.2%受訪者認為普通,其他 77.8%的受訪者對於創意市場比網 路投票提供了更開放、平等的討論環境。
表 四-74 決策者針對網路投票比較討論環境之答卷情形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普通 2 22.2 22.2 22.2
稍微同意 2 22.2 22.2 44.4
同意 4 44.4 44.4 88.9
非常同意 1 11.1 11.1 100.0
總和 9 100.0 100.0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89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小結
表 四-75 決策者對創意評鑑過程,與網路投票比較之加權平均分數表
選項 加權平均分數
創意市場對於創意可行性之鑑別力較強? 5.11
你對於創意市場產生的行動方案之認同度較高? 5.11 創意市場對於創意預期效益之鑑別力較強? 5.11 你認為創意市場提供更開放、平等的討論環境? 5.44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從「可行性鑑別力」、「認同度」和「預期效益鑑別力」來看,決策者的加 權平均分數皆為 5.11 分。從「更開放、平等的討論環境」來看,決策者的加權 平均分數為 5.44 分。綜合以上結果可知,加權平均分數均高於 5 分,顯示受訪 之決策者同意創意市場確實比網路投票提供了更開放、平等的討論環境,能夠有 效地評估創意之可行性和預期效益,挑選出適合的提案,而且對於創意市場評選 出來之結果認同度較高。
90
‧
‧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小結
表 四-80 參與者對創意評鑑過程,與網路投票比較之加權平均分數表
選項 加權平均分數
創意市場對於創意可行性之鑑別力較強? 5.13
創意市場產生的行動方案之認同度較高? 5.13
創意市場對於創意預期效益之鑑別力較強? 5.14
創意市場提供更開放、平等的討論環境? 5.42
資料來源:作者依據「登峰造極創意市場計畫」研究成果整理
針對創意市場和網路投票兩種方式的可行性鑑別力、認同度、預期效益鑑別 力以及更開放、平等的討論環境等四項指標進行比較。從「可行性鑑別力」來看,
參與者認為創意市場比網路投票鑑別力強的加權平均分數為 5.13 分、從「認同 度」來看,參與者對於創意市場產生結果之認同度比網路投票高的加權平均分數 為 5.13 分;從「預期效益鑑別力」來看,參與者認為創意市場比網路投票鑑別 力強的加權平均分數為 5.14 分;從「更開放、平等的討論環境」來看,參與者 的加權平均分數為 5.42 分。綜合以上結果來看,加權平均分數均高於 5 分,顯 示對參與者而言,網路投票的評鑑能力較差,對其評選結果之認同感亦較薄弱。
創意市場不僅提供了更開放、平等的討論環境,鑑別可行性和效益程度的能力較 強,且產生之提案結果獲得更多參與者之認同。
93
‧
1. 在「比網路投票可行性之鑑別力較強」方面,F=3.458、P=0.066>0.05,未達 顯著差異,故兩組變異數可視為相等。t=-0.034,P=0.973>0.05,兩者之間 沒有顯著差異。
2. 在「比網路投票認同度較高」方面,F=0.224、P=0.637>0.05,未達顯著差異,
故兩組變異數可視為相等。t=-0.038,P=0.970>0.05,兩者之間沒有顯著差 異。
3. 在「比網路投票預期效益之鑑別力較強」方面,F=0.652、P=0.421>0.05,未 達顯著差異,故兩組變異數可視為相等。t=-0.063,P=0.950>0.05,兩者之 間沒有顯著差異。
4. 在「比網路投票更開放平等的討論環境」方面,F=0.041、P=0.840>0.05,未 達顯著差異,故兩組變異數可視為相等。t=0.067,P=0.947>0.05,兩者之間 沒有顯著差異。
9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使用「卡方檢定」,考驗決策者和參與者兩種不同對象與創意市場比網路投 票「可行性鑑別力較強」的同意程度之間是否有關係。建立假說如下:
H0:對象與創意市場比網路投票可行性鑑別力較強的同意程度無關 H1:對象與創意市場比網路投票可行性鑑別力較強的同意程度有關
表 四-82 對象與比網路投票可行性之鑑別力較強交叉表
比網路投票可行性之鑑別力較強 總和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分組
決策者 0 0 2 4 3 0 9
參與者 3 5 20 16 38 6 88
總和 3 5 22 20 41 6 97
表 四-83 對象與比網路投票可行性之鑑別力較強之卡方檢定 數值 自由度 漸近顯著性 (雙尾) Pearson卡方 4.351a 5 .500
概似比 5.048 5 .410
線性對線性的關連 .001 1 .973
有效觀察值的個數 97
a. 8格 (66.7%) 的預期個數少於 5。 最小的預期個數為 .28。
判定結果:X2(5)=4.351,p=0.500>0.05,未達顯著標準,所以接受對象與創意 市場比網路投票可行性鑑別力較強的同意程度無相關之虛無假設。
95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使用「卡方檢定」,考驗決策者和參與者兩種不同對象與創意市場比網路投 票「認同度較高」的同意程度之間是否有關係。建立假說如下:
H0:對象與創意市場比網路投票認同度較高的同意程度無關 H1:對象與創意市場比網路投票認同度較高的同意程度有關
表 四-84 對象與比網路投票認同感較高交叉表
比網路投票認同度較高 總和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分組
決策者 0 0 3 2 4 0 9
參與者 1 5 20 21 38 3 88
總和 1 5 23 23 42 3 97
表 四-85 對象與比網路投票認同感較高之卡方檢定 數值 自由度 漸近顯著性 (雙尾) Pearson卡方 1.320a 5 .933
概似比 2.113 5 .833
線性對線性的關連 .001 1 .970
有效觀察值的個數 97
a. 9格 (75.0%) 的預期個數少於 5。 最小的預期個數為 .09。
判定結果:X2(5)=1.320,p=0.933>0.05,未達顯著標準,所以接受對象與創意 市場比網路投票認同度較高的同意程度無相關之虛無假設。
9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使用「卡方檢定」,考驗決策者和參與者兩種不同對象與創意市場比網路投 票「預期效益之鑑別力較強」的同意程度之間是否有關係。建立假說如下:
H0:對象與創意市場比網路投票預期效益之鑑別力較強的同意程度無關 H1:對象與創意市場比網路投票預期效益之鑑別力較強的同意程度有關
表 四-86 對象與比網路投票預期效益之鑑別力較強交叉表
表 四-86 對象與比網路投票預期效益之鑑別力較強交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