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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行為相關文獻

一、創業精神相關研究

(一) 創業精神之定義及其分類

學者Shame (1974) 及 Siropolis (1989) 認為「創業」是創業者依據自己的想 法配合努力的工作來開創一個新的企業,這種行為包括了新公司的創立、較大組 織中新單位的成立、新產品或新服務的提供...等,舉凡能夠實現創業家理想的各 種方法都可算是創業精神的具體展現。

而對於「創業精神 (entrepreneurship)」一詞,許多學者則對此有不同的解釋。

目前的學術研究中,對「創業精神」的定義主要可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應著重於

「創業精神」之本質、特質上,而另一派則認為重心應放在「創業精神」的結果,

雖然目前尚未有明確的定論,但多數學者主張第一派的說法,意即應注重於「創 業精神」本身的本質與特質 ( Sharma & Chrisman;1999 )。

Sharma & Chrisman (1999) 兩位學者歸納了 Gartner (1988)、Schumpeter (1934)、Stopford & Baden-Fuller (1994) 與 Zahra (1993,1995,1996) 之說法,

將其定義為「創業精神包含現有組織內外之新組織創立、更新及創新之活動」。

由圖 2- 1 可知, Sharma & Chrisman (1999) 將創業精神一分為二,分別是 獨立的創業精神 ( independent entrepreneurship ) 以及組織的創業精神

圖 2- 1 創業家精神

資料來源:Sharma, P. & J.J Chrisman, 1999 “Toward a Reconciliation of the Definitional Issues in the Field of Corporate Entrepreneurship, “ p.11-27

而在組織的創業精神之下,又包含策略性更新 ( strategic renewal ) 與組織的 創業 ( corporate venturing )。事實上,在現存的組織內,創業精神包括了三種 可能相關的現象:

1、 在現存組織內新經濟的產生。

2、 重新塑造或轉換原來組織之形式。

3、 創新。

所謂策略性更新指的是對公司之策略或結構方面所做的重大改變,而組織的創 業指的是組織內的創新,組織內的創新又再分為組織外及組織內的創業

( external & internal corporate venturing )。組織外的創業指的是公司的創業活 創業精神

組織的創業精神 獨立的創業精神

策略性更新 組織的創業

組織外部的創業 組織內部的創業

動是半獨立或獨立於現存公司所能掌控之外的情況,他們與母公司可能分離的程 度可能不同,但他們的共同特色是不在母公司的完全掌握之下。而組織內的創業 活動則是在現存公司的控制之下所進行的。

國內學者陳明璋 (1989) 教授指出,創業精神是一種求新求變、求發展的心 態,創業本身是無中生有之歷程,但是在有了之後,並不代表一切都已完美,應 尋找新的機會。所以,有許多學者傾向於使用創業家 (entrepreneur) 一詞來探 討創業的議題。

鑑於以上對創業精神之分類,本研究之探討範圍應屬於「獨立創業精神」的部 分,而擁有此種獨立創業精神之個人,一般可稱做「創業家」,因而下段將針對

「創業家」一詞進行更深入的文獻探討。

二、創業家相關研究

(一) 創業家辭源及其定義

依據全美百科全書《Encyclopedia America》,最早論述創業家這個觀念的是 理察‧坎提隆 ( Richard Cantillon , 1680~1734 年 ),係指 15 世紀的中歐將官 組成軍隊,藉著遠征探險而圖利,這些人的基本特質就是承擔風險。Schumpeter 在其《經濟發展論》一書中指出,創業家就是經濟發展的帶頭人,或者能夠實現 生產要素重新組合的創新者。認為市場經濟的原動力就是企業家的創新

(innovation),他稱之為創造性的破壞 ( creative destruction )。而他對創業家 ( entrepreneur ) 所下的定義為:「創業家乃是透過引進新產品和服務,創造新的 企業組織型態,或是開發新原料等方式,而將現有的經濟秩序摧毀的人」,意即 創業家就是實際執行創業活動的個人。

自己嶄新小型企業的人,Carsrud ( 1986 ) 則指創業家為願意且能夠承擔個人風 險與責任者並能結合生產方式及信譽,以達到獲得利潤或達成其他如權力、聲望 之類的特殊目的之個人。Brockhaus ( 1980 )、Druck ( 1985 )、Yee ( 1991 ) 則 認為,創業家是一位有願景、能利用機會、有強烈企圖心的人,願意擔負起一項 事業,給予組織籌措所需之資金,並承受全部或大部分風險的人。Nelson ( 1989 ) 則認為願意承擔風險是能否成為成功創業家的關鍵,其他條件還包括了運氣、時 機、資金以及毅力。

(二) 創業家的任務與條件

在國內的部分,學者王作榮 ( 1978 ) 表示創業家必須完成下列四種任務:

1、不斷尋找投資創業的機會,開闢新市場,獲取原料來源,研究新的產品及發 展新技術。

2、發揮組織的功能,將各種生產要素組織起來,進行適當的運用。

3、承擔風險,開闢新境界。

4、在管理及技術方面,應不斷的革新。

而學者許士軍 ( 1990 ) 則表示創業家需具有下列四種條件:

1、創設及經營事業的創新者。

2、創設及管理一個事業並以追求利潤及成長為主要目的者。

3、從事經濟風險事業,且擔負經營風險之組織者。

4、願意並且有能力承擔個人風險及責任,組合生產及信用手段來追求利潤或是 其他權力及聲望之類目的之人。

另一方面,學者陳輝吉 ( 1993 ) 指出創業家須具備多種能力,能力包含獨具 慧眼,能充分利用某一行業的知識、技巧或創意,能夠提供滿足顧客所需的商品 或服務,也很享受從無到有、由小而大的樂趣,同時也是出色的溝通者、營運成 本合理化的實現者,還必須習慣於「市場的慣性競爭」,且眼光夠遠大以及不斷 追求自我發展與實現。

本研究依據以上之相關文獻,界定創業家為創立一家企業並加以組織、管理與 營運之人。「創業家」不同於「經理人」之處在於創業家有創立組織之行為,而 經理人僅負責組織之日常營運與管理之相關活動。

在瞭解創業家定義及其基本條件後,本研究欲深入瞭解此種行為者的行為產生 動機,一般可稱之為「創業動機」,因而下段將針對此部分研究進行更深入的探 討。

三、創業動機相關研究

(一) 創業的誘發因素

至於創業家為何要創業?什麼因素吸引他創業?Greenberger & Sexton ( 1988 ) 兩位學者指出,創業家之所以想要創業,主要有下列五種原因:

1、 在市場上發現了可實現的機會。

2、 本身所擁有的專長能夠發展成一項事業。

3、 有自信他們的管理方式會比其他人更有效率。

4、 已經發展了一個產品或服務,而且次產品或服務能在市場上找到利基 ( niche )。

5、 覺得其他的發展機會都有諸多限制,而創業是唯一能實現理想的路。

而Ghosh & Kwan ( 1996 ) 兩位學者則針對新加坡以及澳洲之創業家進行研 究,發現他們之所以創業的主要原因包括:創業很能滿足個人想要向上成長的需 求,本身不喜歡為他人工作,創業者本身的家庭傳統延續,創業能擁有使用自己 的知識及經驗的機會,本身想擁有更多的自由,比較喜歡接受挑戰,受到家庭、

師長或朋友的影響...等之原因,使這些創業家有意願產生具體的創業行為。

1、希望對公司的成功有直接的貢獻。

2、希望能不斷學習,充實自我。

3、希望可以接受挑戰。

4、為了要實現自己的構想。

5、從小就具有創業的意圖。

6、追求個人成就。

7、為了能夠跟喜歡的人一起工作。

8、為了能改善家庭經濟。

9、為了能促進團體福祉。

10、希望可以得到朋友尊敬。

11、覺得創業可以增加在團體中的影響力。

12、覺得創業可以提高社會地位。

13、認為創業可以擁有更多樂趣。

14、需要更多金錢。

15、自己創業較有保障,無需顧慮被解雇的問題。

16、可以擁有較高的報酬。

17、可以避免遇上不合理的老闆。

18、希望逃離不安全的情境。

19、可以在自己喜歡的地方工作。

20、工作較具有彈性。

21、可以和自己所選擇的人一起工作。

22、可以控制自己的時間。

23、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

24、能夠維持家族的傳統。

25、為了追隨自己所崇拜的創業楷模。

26、為了出生地的福祉。

27、認為創業是一件有意義的事。

28、創業是自己唯一能做的事。

根據以上的28 個創業動機,Dubini ( 1989 ) 又將此針對 163 位創業家進行問 卷調查,運用因素分析法,將此28 項因素歸類為下列七項動機因素:

1、成就 ( Achievement ) 2、福利 ( Welfare ) 3、地位 ( Status ) 4、金錢 ( Money ) 5、逃避 ( Escape ) 6、自由 ( Freedom )

7、效法前人 ( Role Models )

然而,創業家之所以成為創業家,除了其本身所擁有的創業動機之外,尚須產 生一系列具體的創業行為,只光有創業動機卻沒有具體行動不能稱之為創業家,

所以一個創業家至少需包含創業動機以及創業行為兩部分。另一方面,既然有創 業行為的產生,也就必然有其產生行為的過程,因而要想全面瞭解一個創業家,

必須從其動機、過程以及行為三方面著手才算完整。下段將針對創業家的創業行 為與創業過程進行更深入的探討。

四、創業行為與創業過程

(一) 創業行為基本概念

關於創業行為之觀念架構分析,學者Gartner ( 1985 ) 針對創立新事業的各種 狀況,提出創立新事業的觀念架構圖,如圖 2- 2 所示,其內容主要包含了四個 構面:

1、 個人 ( individual ):指創立新事業者。

2、 環境 ( environment ):泛指影響新組織的各種外在力量。

3、 組織 ( organization ):指創立何種類型的新組織。

4、 創設過程 ( new venture process ):指個人所採取創立新事業的行動過程。

以上四個構面彼此間存在相互影響的關係。

圖 2- 2 創立新事業的觀念架構

資料來源:Gartner , W. B. 1985 ” A Conceptual Framework for Describing the Phenomenon of NEW Venture Creation “

個人

創業過程

組織 環境

(二) 創業行為階段相關研究

而在創業時,都必須對創業行為之作法加以規劃。學者Grieco ( 1975) 建議 在創立一新事業時應考慮下列各項因素:

1、 決定所需之資金。

2、 調查市場。

3、 公司的區位選擇。

4、 尋找員工。

5、 獲得法律上之協助。

6、 取得實體設備。

7、 作一獲利計畫。

8、 決定會計程序。

9、 決定資訊之需求。

10、決定所受風險與被保險保護的程度。

由上列因素觀之,創業行為乃是創業者在創業時成立企業的一連串行動。而學 者Holt ( 1992 ) 則認為創業過程會經歷四個階段,分別是創業前階段 ( Pre start-up Stage )、創業階段 ( Start-up stage )、早期成長階段 ( Early Growth Stage )及晚期成長階段 ( Later Growth Stage ),如下頁表 2- 1 所示:

表 2- 1 創業過程四階段

創業前階段 在此期間創業者作好創業的規劃及初 步的工作,包括獲取資源及組織企業。

創業階段 創業的初期創業者需做好事業在市場

的定位並作適當的調整以確保能存活。

早期成長階段 在此快速成長的期間事業可能會遇到

早期成長階段 在此快速成長的期間事業可能會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