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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假設之驗證

本研究經實證分析後,15 項假設中有 8 項假設獲得支持,假設成立;7 項假 設未獲得支持,假設不成立。研究結果彙整如表 5- 1:

表 5- 1 研究假設與實證結果對照表

未創業者

研究假設內容 研究結果

H1:「未創業者」之「態度」變項在創業行為顯著性分析上與「已 創業者」有顯著差異。

不被支持

H2:「未創業者」之「主觀規範」變項在創業行為顯著性分析上與

「已創業者」有顯著差異。

支持

H3:「未創業者」之「知覺行為控制」變項在創業行為顯著性分析 支持

未曾想過創業的無創業意願者

二、研究結論與發現

(一) 態度變項並非區別創業行為之關鍵因素

當以「創業行為」來區分,將調查對象分為「已創業者」以及「未創業者」時,

此二群組在「態度」變項的重要性認知統計分析結果並不顯著,意即「未創業者」

與「已創業者」皆認為此變項對於產生具體創業行為是相當重要的變項。

此外,當以「創業意願」來區分,將調查對象區分為「未曾想過創業」的無創 業意願者、「曾經想過創業」的無創業意願者、「有一點點創業念頭」的有創業意 願者以及「非常想創業」的有創業意願者四群組時,此四群組在「態度」變項的 重要性認知也未達統計分析上之顯著水準,意即此四群組與「已創業者」皆認為

「態度」變項對於產生具體創業行為是相當重要的變項。

此分析結果隱含人們無法在某時點從某人的創業「態度」變項強度來判斷此人 有無可能產生創業行為,也說明「態度」變項並非決定人們是否會產生具體創業 行為的關鍵因素。── 回應本研究之研究目的 1。

(二) 主觀規範變項為區分創業行為之關鍵因素

本研究實證結果顯示,當以「創業行為」來區分,將調查對象分為「已創業者」

以及「未創業者」時,此二群組在「主觀規範」變項的重要性認知統計分析結果 為顯著。意即「未創業者」與「已創業者」在此變項上有顯著的認知差異,「已 創業者」認為此變項的重要性較低,而「未創業者」則認為此變項的重要性較高。

此外,當以「創業意願」來區分,將調查對象區分為「未曾想過創業」的無創

變項對於產生具體創業行為是相當重要的變項,但「已創業者」則認為此變項的 重要性並不高。

此變項數值越高代表越容易受到他人影響,自主性越低,代表在其他條件相同 下,當某人在此變項之重要性認知分數越低時,此人越有可能產生具體之創業行 為,反之則有可能受到諸多限制而遲遲未能產生具體之創業行為。而分析結果顯 示「已創業者」在此變項的平均數值較低,並非說「已創業者」的創業行為不會 受到他人影響,而是相較於「未創業者」而言,「已創業者」能擁有較高的自主 性而降低了此變項的重要性程度;另一方面,也或許因為「已創業者」通常具有 相當之說服力,能將原先不支持的力量轉化為支持的力量,也進而降低了此變項 的重要性程度。

總而言之,此分析結果隱含吾人可在某時點從某人的創業「主觀規範」變項強 度來判斷此人有無可能產生創業行為,也說明「主觀規範」變項為決定人們是否 會產生具體創業行為的關鍵因素。── 回應本研究之研究目的 2。

(三) 無法僅以知覺行為控制變項判別某人是否產生創業行為

本研究實證結果顯示,當以「創業行為」來區分,將調查對象分為「已創業者」

以及「未創業者」時,此二群組在「知覺行為控制」變項的重要性認知上確實存 在顯著差異,「已創業者」認為此變項對於產生創業行為而言相當重要,而「未 創業者」則認為較不重要。

雖然以「創業行為」來區分此變項時可達統計上之顯著水準,但倘若以「創業 意願」來區分,將調查對象區分為「未曾想過創業」的無創業意願者、「曾經想 過創業」的無創業意願者、「有一點點創業念頭」的有創業意願者以及「非常想 創業」的有創業意願者四群組時,會發現「未曾想過創業」的無創業意願者、「曾 經想過創業」的無創業意願者二群組與「已創業者」有顯著的重要性認知差異,

此二群組對此變項的重要性認知較低,「已創業者」則較高。

然而「有一點點創業念頭」的有創業意願者、「非常想創業」的有創業意願者 二群組與「已創業者」的重要性認知差異卻不顯著,都認為此變項對於產生具體 創業行為而言是相當重要的,但此二群組在「創業行為」上卻仍屬於「未創業者」, 說明此變項並不足以判別某人是否產生創業行為,並非產生創業行為的關鍵因 素。── 回應本研究之研究目的 3。

(四) 有創業意願者的三變項總和平均分數最高

關於「創業意願」各群組之平均數值,本研究於此處重新摘要整理如下:

表 5- 2 三變項平均分數總和表

創業意願 態度 主觀規範 知覺行為 三變項總和 未曾想過創業 4. 5904 4. 4613 4. 3054 13. 3571 曾經有想過創業 5. 2043 4. 4728 4. 8515 14. 5286 有一點點創業念頭 5. 1397 4. 9884 5. 9000 16. 0281 非常想創業 5. 6216 4. 9218 6. 1849 16. 7283 已創業者 5. 0916 3. 921 5. 8348 14. 8474 總和平均 5. 0826 4. 553 5. 3577 14. 9933

表 5- 3 態度與知覺行為控制平均分數加總表

創業意願 態度 知覺行為 態度 + 知覺行為 未曾想過創業 4. 5904 4. 3054 8. 8958 曾經有想過創業 5. 2043 4. 8515 10. 0558 有一點點創業念頭 5. 1397 5. 9000 11. 0397

本研究統計顯示 ( 表 5- 2 ),三變項平均分數總和以「非常想創業」的有創業 意願者分數最高,「有一點點創業念頭」的有創業意願者次之,也顯示「有創業 意願群組」為所有創業意願群組中三變項總和分數最高之群組 ( 分數皆大於 16 ),其分數甚至高於「已創業者」的 14. 8474。另外此表還發現三變項平均數 總和會隨著創業意願增強而攀升,唯獨「已創業者」例外。究其原因,應為「已 創業者」在「主觀規範」變項分數較低所致,因此表 5- 3 將「主觀規範」變項 分數剔除以進行「態度」與「知覺行為控制」變項分數之加總,發現確實與「有 創業意願者」相去不遠,隱含倘若某人在「態度與知覺行為控制」兩變項加總的 平均分數越高,則此人的創業意願也越高,但仍無法判別是否能產生具體之創業 行為。── 回應本研究之研究目的 4。

(五) 主觀規範變項分數有隨創業意願增加而先攀升後下滑之現象

本研究統計顯示,「主觀規範」變項在「未曾想過創業」的無創業意願者之平 均數僅 4. 4613,在「曾經有想過創業」的無創業意願者則些微提升至 4. 4728,

在「有一點點創業念頭」的有創業意願者則再提升至 4. 9884,但「非常想創業」

的有創業意願者平均分數卻下降為 4. 9218,開始呈現下滑之趨勢,而最後的「已 創業者」平均分數為最低,僅 3. 9210。究其原因,可能是創業行為產生的可能 性會隨著創業意願的增強而增加,但在創業行為產生的過程中會面臨到各方壓 力,「主觀規範」變項即在探討此種外界壓力對人們所產生之影響,所以此部分 平均分數呈現先攀升後下滑的原因,推測為創業家漸漸能克服各種外界阻礙而最 終產生出具體之創業行為所致,唯本研究至此僅能提出所察覺之現象,無法更具 體說明發生原因,此部分尚待後續研究更進一步證明之。

(六) 知覺行為控制變項分數差異在有、無創業意願兩群體間最明顯

本研究統計顯示,「知覺行為控制」變項在「未曾想過創業」的無創業意願者 平均分數僅 4. 3054,在「曾經有想過創業」的無創業意願者則提升為 4. 8515,

在「有一點點創業念頭」的有創業意願者則提升至 5. 9000,在「非常想創業」

的有創業意願者則更提升為 6. 1849,顯示此變項在有、無創業意願兩群組間會 隨著創業意願強度增強而呈現逐漸攀升之趨勢。雖然此變項平均分數在「已創業 者」之部分僅 5. 8348,但仍舊高於總和數值的 5. 3577 許多,顯示此變項大致 上已能判別某人在某特定時點有無創業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