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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創造力及其相關研究

壹、 創造力的定義

Amabile (1983)認為創造力是工作動機、主要領域相關的技能及創造 性相關的技巧等三項要素之聚合。陳龍安(1986)認為創造力為個體在所 處的環境下,結合個體流暢性、開放性、變通力、獨創力、精密性等特性,

透過思考的歷程,使個體對於事物產生冒險性、好奇性、想像性、挑戰性 的觀點發展出原有事物獨特的新意義,不但使個體自己獲得滿足,同時也 獲得所處環境中他人的認同,並且能解決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問題之能 力。Sternberg & Lubart (1995)認為創造力來自六項個人資源:智慧、知 識、思考型態、人格、動機及環境情境,這個資源是可以買低、賣高,創 造出有創意的作品來。Csikszentmihalyi (1996)認為創造力來自一個包括

-含有符號規則的文化、將新事物帶進符號領域的人、以及確認創造的學 門專家等三個要素組成的系統間之互動,若欲創造性的概念、產品發生,

以上三者缺一不可。

毛連塭、郭有遹、陳龍安、林幸台(2000)整理出八項有關創造力概 念的定義。

一、 創新未有的事物之能力。

二、 創造是一種生活的方式,能夠具有創造性生活的能力。

三、 創造是一問題解決的心理歷程,創造力也是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 創造是一種思考歷程,在思考過程中運用創造力,在思考結果表現創 造力。

五、 從分析的觀點提出有關創造力的主張。

六、 創造是一種人格傾向,具有創造傾向者更能發揮其創造力的效果。

七、 創造是將可聯結的要素加以聯合或合成新的關係,這種能力即是創造 力。

八、 綜合論:創造是一種綜合性、整體性的活動,而創造力是個人整體的 綜合表現。

綜合以上學者對於創造力定義的論述,研究者歸納後認為,創造力是 一種流暢、開放、變通、獨創、想像、挑戰等特性,並具豐富的動機,更 是一種思考與問題解決的歷程,其創造性的概念、產品發生能獲得所處環 境中他人的認同。

貳、 創造力的內涵

Rhodes (1961)提出創造力的 4P-1.創造者(Person):具有獨立性與自 我實現的人格。2.創造過程(Process):發現問題與產生新主意與假設的過 程。3.創造物(Products):指最後成功的新產品。4.創造環境(空間的 Place 或心理的 Press):是一種支持性的環境,沒有要求即沒有創造。再加上 Simonton (1988)提出的說服力(Persuasion):產品必須能使他人認為有創 新性(引自劉世南、郭誌光,2001,P.6)。

Mayer(1999)分析發現在對創造力特徵(Features)的定義方面,學者 們有一致的共識。創造力的特徵有二:1.「原創性」(Originality, Novelty);2.「有用性」(Usefulness,Effectiveness)

Stricklandc 和 Coulson(2000)經由創造力相關文獻分析、觀察與歸納 後,提出創造力的特性如下(引自曹志隆,2003,P.16):

1. 創造力是具有可發展性的:透過適當教育學習的方式,可以增進學

生的創造性思考模式、技術與程序。

2. 創造力是一個過程:藉由複雜的程序歷程,創意與革新具有一定的 脈絡。

3. 樂觀的心情:樂觀的思考策略,積極解決,預期理想的結果。

4. 創造力提高個體的眼界與目標:創造力會刺激提高個體的眼界與目 標。

5. 創造力呈現好奇的、彈性的、想像的:跳脫制式的思想,讓學生在 面對事情時不會有偏頗的判斷,進而從中獲得更多可能的思維結果。

6. 與所有的事物連結:許多事物之間都是有相關的,運用各種聯想法 來釐清問題,並且產生新的構想。

綜合以上學者對於創造力內涵的論述,研究者歸納後認為,創造力的 內涵是具有原創、可發展、有實用性、充滿想像的一個過程,且最後的創 造物是有說服力的。

參、 創造力的相關研究

國內外學者針對國小創造力的研究,多著重於創造力教學與科技創造 力為主。本研究主要針對年級、性別、學業表現三項背景變項探討,以下 歸納相關研究結果,摘述如下:

一、 年級因素

針對不同年級的創造力有顯著差異的相關研究如下:吳怡瑄(2001)

以台北市、高雄市兩地區的國小三、四年級 635 名為對象,研究發現四年 級學童在科技創造力的表現優於國小三年級學童。李雅怡(2002)以台北 市、高雄市與澎湖縣國小五、六年級 903 名為對象,六年級學童的科技創

造力顯著優於五年級學童。陳炳煌(2002)以台北市、台北縣、高雄市國 小 535 名為對象,研究發現不同年級之科技創造力有顯著差異,高年級優 於低年級。葉明正(2002)以高雄市五所國中二、三年級學生 1,050 名為 對象,研究發現國中三年級學生之創造力略低於二年級學生。

綜合上述,吳怡瑄(2001)、李雅怡(2002)、陳炳煌(2002)、葉明正

(2002)等人的研究,都發現年級與創造力有顯著差異,高年級優於低年 級。

二、 性別因素

針對不同性別的創造力有顯著差異的相關研究如下:陳炳煌(2002)

以台北市、台北縣、高雄市國小 535 名為對象,研究發現不同性別之科技 創造力有顯著差異,女生在獨創力優於男生。張珮甄(2002)以高雄市國 小五年級為對象,研究發現性別在整體科技創造力表現有顯著差異,男生 優於女生。葉明正(2002)以高雄市五所國中二、三年級學生 1,050 名為 對象,研究發現國中女生之創造力顯著優於男生。黃朝凱(2003)以彰化 縣國小 893 名為研究對象,研究發現不同性別在創造傾向上有顯著差異存 在,女生的好奇心、冒險性優於男生,男生的想像力優於女生。許家芬(2004)

以台中市、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 146 名為對象,研究發現性別在獨創 性達到顯著差異,且男生優於女生。李穎巧(2006)研究認為男生在獨創 力、問題解決能力皆表現優於女生。

針對不同性別的創造力沒有顯著差異的相關研究如下:江之中(2003)

探討創造性兒童詩教學對國小四年級學童創造力之影響,研究發現性別不 影響學童在威廉斯創造思考傾向量表上的得分。許家芬(2004)以台中市、

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 146 名為對象,研究發現男女學童在創造力總分、

流暢性、變通性、開放性、精密性及標題等皆未達到顯著差異。曹志隆(2004)

以彰化縣國小三年級資優班 57 名為對象,性別因素在科學創意遊戲教學訓 練的過程中,並非影響「威廉斯創造思考活動測驗」創造力得分上的主要 因素。莊雍和(2006)以 91 至 93 年入學之國中美術班學生 90 名為對象,

研究發現性別與入學創意表現成績未達顯著水準。

綜合上述,性別與創造力的關係尚無一致的結論,陳炳煌(2002)、張 珮甄(2002)、葉明正(2002)、黃朝凱(2003)、許家芬(2004)、李穎巧

(2006)等人的研究,都發現不同性別的創造力有顯著差異;江之中

(2003)、許家芬(2004)、曹志隆(2004)、莊雍和(2006)等人的研究,

則顯示不同性別創造力沒有顯著差異。

三、 學業表現因素

針對不同學業表現的創造力有顯著差異的相關研究如下:陳密桃

(1988)以高雄師大國文系一年級的 89 位學生為研究對象,結果發現高創 造思考組的學生在學科成績較低創造思考為佳。陳宏漳(2006)以高雄市 國小六年級學童 222 名為對象,研究發現高、低學業成就在科學創造力測 驗總分、流暢性、變通性、獨創性的差異達統計上的顯著水準,高學業成 就優於低學業成就。

針對不同學業表現的創造力沒有顯著差異的相關研究如下:Dillard (1983)以 102 為幼稚園及國小一、二、三年級資優生為對象,進行美術創 造教學,結果發現參與教學實驗的學生與未參與者的學業成就無顯著差 異。葉明正(2002)以高雄市國中二、三年級學生為研究對象,發現創造 力與學業成就未達顯著差異。莊雍和(2006)以 91 至 93 年入學之國中美 術班學生 90 名為對象,入學創意表現成績與國中階段學業成績未達顯著差

異。

綜合上述,陳密桃(1984)、陳宏漳(2006)等人研究顯示不同學業成 就學生的創造力上有顯著差異,高學業成就優於低學業成就。茲將上述不

綜而觀之,不同背景變項(年級、性別、學業表現)學生的創造力相 關研究發現,整理如下:

(一) 年級方面:吳怡瑄(2001)、李雅怡(2002)、陳炳煌(2002)、葉 明正(2002)等人的研究,都發現年級與創造力有顯著差異,高年 級優於低年級。

(二) 性別方面:陳炳煌(2002)、張珮甄(2002)、葉明正(2002)、黃 朝凱(2003)、許家芬(2004)、李穎巧(2006)等人的研究,都發 現不同性別的創造力有顯著差異;江之中(2003)、許家芬(2004)、

曹志隆(2004)、莊雍和(2006)等人的研究,則顯示不同性別創 造力沒有顯著差異。

(三) 學業表現方面:陳密桃(1988)、陳宏漳(2006)等人研究顯示不 同學業成就學生的創造力有顯著差異,高學業成就優於低學業成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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