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壹、 國小高年級美術班學生(the fifth and sixth grade art-gifted students)

特殊教育法(2004)所稱資賦優異係指在下列領域中有卓越潛能或傑 出表現者:一般智能、學術性向、藝術才能、創造能力、領導能力、其他 特殊才能。而教育部已於 2006 年修正「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

部分條文,但本研究的研究對象為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 則鑑定基準」(教育部,2002)鑑定通過,故本研究所稱藝術才能優異,

指在視覺或表演藝術方面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其鑑定基準為下列 各款規定之一:

一、 某領域藝術性向測驗得分在平均數一點五個標準差或百分等級九十三 以上者,或術科測驗表現優異者。

二、 參加國際或全國性各該類科競賽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者。

三、 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並檢附藝術才能特質與表現等 具體資料者。

本研究之國小高年級美術班學生,係指九十七學年度就讀於苗栗縣、

台中縣、台中市、彰化縣國小五、六年級美術班學生。

貳、 領導才能(leadership)

領導才能不僅包括一種能善於覺察週遭人際關係、具有良好溝通與影 響力與解決問題的技巧、善於引導、有令人信服的想法和能接納他人意見、

負責的能力(蔡志宏,2006;Shieh,2008)。

本研究所稱之領導才能,係指國小高年級美術班學生在「領導才能性 向測驗」中所呈現的領導才能表現,此測驗由陳政見(2004)所編製,包 括計畫、組織、溝通、協調、預測、決策、評鑑等七個分量表,全量表總 分越高表示領導才能程度越高。

參、 創造力(creativity)

創造力為個體在所處的環境下,結合個體流暢性、開放性、變通力、

獨創力、精密性等特性,透過思考的歷程,使個體對於事物產生冒險性、

好奇性、想像性、挑戰性的觀點發展出原有事物獨特的新意義,不但使個 體自己獲得滿足,同時也獲得所處環境中他人的認同,並且能解決日常生 活中所遇到的問題之能力(陳龍安,1986)。

本研究所稱之創造力,係指國小高年級美術班學生在林幸台、王木榮

(1994)所修訂之「威廉斯創造性思考活動」與「威廉斯創造性傾向量表」

上的得分。「威廉斯創造性思考活動」可評出六種分數:流暢力、開放性、

變通力、獨創力、精密性及標題。「威廉斯創造性傾向量表」可評出四種分 數:冒險性、好奇性、想像力和挑戰性及傾向量表總分。

肆、 學業表現(academic performance)

學業表現係指學生在各學習領域之學習情形所獲得的成就水準或表現 情形,目前依據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學習領域包括語文、數學、社會、自 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等學習領域。

本研究之學業表現係指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的學期成績,有優(90

分以上)、甲(80~89 分)、乙(70~79 分)、丙(60~69 分)、丁(60 分以下)

五個等第,等第優表高學業成就,等第甲、乙表中學業成就,等第丙、丁 表低學業成就。學業表現分為學科總成績與術科總成績,學科包含語文、

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等學科總成績。術科包含彩畫、水墨、立 體、設計、素描、版畫…等術科總成績。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