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勁度折減系統之子結構識別

第三章 數值分析

3.5 子結構識別分析

3.5.2 勁度折減系統之子結構識別

分別對三種勁度折減系統案例進行子結構識別分析,並且將各自所得 之識別結果與勁度無折減系統者對照,計算兩者的相對差異,以觀察是否 能由子結構識別分析判斷出結構損傷位置。判斷損傷位置主要以[K]對角線 上元素值是否改變為判斷依據,並且以相鄰對角線之值輔助判斷。本小節 識別分析之參數設定如同表 3.98 者,即取 a 值為對應於各模態自然振動頻 率之中心頻率者,並且限制第一個 a 值之取樣門檻為 90%,其他 a 值取樣 門檻雖其取樣點數調整,進行識別分析。

首先,分析無雜訊反應,相對差異的比較對象為表 3.98 之識別結果;

案例(二):第一樓層柱勁度折減 25%系統之識別,識別所得結果為表 3.112 所示,可以看出對應第一層子結構之 K(7,7)相對差異達-12.2%,而對應第二

層子結構之 K(6,6)相對差異為 2.4%,且非對角線上之 K(6,7)與 K(7,6)相對 差異分別為 2.4%與 1.1%,又對角線上除 K(7,7)外差異最大者為 3.5%,應為 識別誤差範圍,可判斷第一樓層柱勁度折減而造成第一層子結構 K(7,7)之減 少。案例(三):第一樓層柱勁度折減 10%案例識別,識別結果如表 3.113 所示,[K]對角線上最大差異為 3.5%,發生在第七層子結構,而第一及第二 層子結構亦有-3.3%及 3.4%之差異,整體差異量相近,不易判斷勁度折減位 置。案例(四):第一、三樓層柱勁度折減 10%案例識別,識別結果如表 3.114 所示,可以看出[K]對角線上差異較大的部分發生在第一層子結構的 K(7,7) 與第三層子結構的 K(5,5),K(5,5)的相對差異為-3.4%,且 K(5,6)與 K(6,5) 的相對差異分別為-8.2%與-8.6%,又對角線上除 K(7,7)、K(5,5)外差異最大 者為 2.2%,應為識別誤差範圍,可以判斷第三樓層柱勁度折減;而 K(7,7) 的相對差異為-4.6%,但 K(6,6)之相對差異為-0.9%,K(6,7)與 K(7,6)相對差 異分別為 1.5%與 0.7%,表示第二樓層應無勁度折減的情況發生,故有可能 是第一樓層柱勁度折減而造成 K(7,7)的相對差異。

接著考慮含有 10%雜訊影響之案例識別,相對差異的比較對象為表 3.110 之識別結果。案例(二)之識別,識別結果為表 3.115 所示,整體相 對差異較無雜訊影響之識別來的大,可以看出[K]對角線上相對差異較大的 部分為第一層子結構的 K(7,7)與第二層子結構的 K(6,6),第一層子結構之[K]

對角線上相對誤差達-11.2%,K(6,6)之相對差異達-8.9%,K(6,7)與 K(7,6)之

相對差異分別為-15.7%及 2.3%,而對角線上除 K(7,7)、K(6,6)外差異最大者 為 4.1%,可能為識別誤差範圍,無法排除有因為第二樓層柱勁度折減所造 成的可能性;而 K(7,7)之相對差異達-11.2%,有可能是由於第一樓層柱勁度 折減或者第二樓層柱勁度折減情況所造成。案例(三)之識別,識別結果 如表 3.116 所示,[K]對角線上最大差異為-2.7%,發生在第一層子結構的 K(7,7),不過由於整體相對差異相近,難以判斷此差異量是由於結構勁度折 減所造成或者只是誤差量。案例(四)之識別,識別結果如表 3.117 所示,

可以看出[K]對角線上較大之相對差異發生在第一層子結構 K(7,7)、第二層 子結構 K(6,6)與第三層子結構 K(5,5),K(5,5)相對差異為-2.8%,K(5,6)與 K(6,5)相對差異分別為-8.2%與-13.8%,而 K(4,5)與 K(5,4)相對差異僅為 -0.5%與 3.1%,又對角線上除 K(7,7)、K(5,5)外差異最大者為 1.6%,可能為 識別誤差範圍,故可判定 K(5,5)之差異量有可能為第三樓層柱勁度折減的情 況所造成;K(6,6)相對差異為-10.2%,K(6,7)與 K(7,6)相對差異分別為-14.9%

與 0.8%,K(6,6)之差異量除了可能為第三樓層柱勁度折減的影響,亦無法 排除同時有第二樓層柱勁度折減情況的可能性;K(7,7)相對差異為-4.6%,

有可能是受第二樓層柱勁度折減的影響,亦有可能是由於第一樓層柱也有 勁度折減的情況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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