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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動作學習與協調理論

運動技能的習得必須是個體經過一段時間、透過有目標地練習後,造成動作 行為產生恆久性的改變(Schmidt & Lee,1999)。Bernstein(1967)提出「自由度的問 題」以探討人體在複雜且擁有大量力學自由度的系統下,如何減低眾多的自由度,

使個體得以較為經濟地執行動作,並認為掌控多餘的自由度即是一種人體產生協 調的重要方式。形成動作協調的過程,必需經歷凍結自由度(freezing the degrees of freedom)、釋放自由度(freeing the degrees of freedom)以及利用反作用力(the exploitation of the reactive forces)三個階段。動作練習之初,個體會先凍結身體肢 段或關節以掌控自由度,使身體掌控的變項降低以達成動作要求。凍結自由度時,

動作會呈現僵硬且不經濟的結果,但經過練習後,個體解放身體肢段或關節的自 由度,使動作表現增進。最後動作者利用反作用力以最經濟與最省力的狀態達成 動作目標。例如學習投籃動作的初學者,初期先鎖死腕關節的動作,凍結動作自 由度。經過練習過後,漸漸解放腕關節自由度,最後利用身體帶動以進行有效率 的投籃姿勢。Turvey, Fitch, and Tuller(1982)承接Bernstein的概念檢視動作表現,

認為動作並非由大腦控制特定肌肉或移動特定關節,而是在動作過程時,人體內 各次系統(sub-systems)相互連結以掌控多餘自由度進而達到動作表現。因此本研 究係以上述動態系統觀點,解釋不同自由度或限制狀態下,人體會如何因應改變 以產生最後的動作協調。Vereijken,Whiting, and Newell(1992)以滑雪動作探討自 由度的問題,發現經過連續七天的練習後,下肢自由度的確會因為練習產生變化,

同時亦發現個體會先凍結自由度而後解放自由度。此實驗符合Bernstein(1967)掌 控多餘自由度的看法,並認為練習過後會影響自由度並且改善動作表現。

動作控制範疇下,如何產生人體協調架構一直是動態系統研究者的重要課 題。動作協調的過程當中,有許多像遺傳或是環境等因素,皆足以影響動作控制 協調。當個體進行投籃、游泳甚至是騎腳車等不同的活動時,自會產生一個協調 的架構,以達到最省力或是經濟的動作模式。然而人體是如何有效控制肌肉骨骼 以 達 成 協 調 的 機 制 呢 ? Turvey(1990) 認 為 人 體 具 有 將 近 100 個 力 學 自 由 度 (mechanical degrees of freedom),及792條大小肌肉,這些結構交織形成複雜的肢 體動作。關節與肌肉間之相互作用,進而形成協調的動作型態,是為動作控制探 究的焦點之一。Turvey(1990)延續Bernstein自由度的概念,更將協調定義為「在 環境中各種物體和事件的狀態下,身體各部位的動作型態」,也就是當身體肢段 在某時間內出現在環境中的相對位置時,即被認為具備該動作的協調型態。而哪 些因素會影響學習過程中的動作系統、結構與協調型態?

Newell(1986)以動力系統理論為基礎,提出三角限制模式,即動作協調乃是 系統滿足來自個體、環境和工作三者限制(constraints)下的結果。認為人類運動行 為的產生是受到不同的限制所影響,所謂的限制係指某些阻礙個體動作能力的條 件。Kugler、Kelso and Turvey(1980)也認為協調型態的出現是限制底下所產生的 結果。而動作的產生則是受到個體(organism)、環境(environment)及工作(task)三 者交互影響下的產物。因此,隨著不同的個體、所處的環境不同,以及工作的要 求不同,人的行為亦會隨之變化,產生不同的運動表現和不同的動作協調型態。

個體的限制是指來自人體結構(structural)或功能性(functional)的限制。結構

性的限制相對來說為與時間無關的個體限制,相對於協調的發展來說,其變化是 非常緩慢的,例如個體的身高、體重或肌內等與身體結構有關的;而功能性的限 制是短時間內受時間影響的,可能是心理的、生理的或經驗上的(Newell,1986)。

例如疲勞、熱身、比賽等情境下個體所受到的限制而造成動作型態的改變。

環境的限制可視為外在的因素,是反應工作之外的環境條件,例如重力、溫 度、光線、比賽場地等存在於週遭環境中會影響動作表現的因素。例如同樣是跑 步,在田徑場上和在沙灘上跑步,所展現出來的動作型態就會有所不同。

工作的限制強調的是工作的目標(goal)、規則(rule)及器材(implement)等同樣 存在於個體外在的限制。所有工作的結果都與目標有關。例如不同的球體大小,

會造成兒童投擲動作型態的改變。Newell(1986)以限制(constraints)觀點探討個體 產生協調與控制的機制,認為人體的協調受到個體、工作與環境三種限制的影 響。

張瓊恩(2010)以16名體育相關科系學生為受試者,探討加入工作限制概念之 訓練對學習前空翻動作的影響。研究方法分為控制組與實驗組,進行約八週之助 跑團身前空翻訓練,前兩週練習內容相同,兩週後進行前測,後六週實驗組操作 加入工作限制概念之課表,而控制組則執行一般訓練課表,完畢進行後測及遷移 測(高台原地前空翻),研究結果發現整體表現經過練習皆有顯著進步、兩組後測 之學習成效無顯著差異、加入限制概念訓練之組別有較佳遷移表現。

彭國威、卓俊伶、楊梓楣(2003)為探討兒童踢球動作型式之轉移:工作限制 與年齡效應,以五歲、八歲與十一歲等三組學童各組16位受試者,拍攝並分析分 別踢四種相對於身高不同尺寸球體之動作形式,結果發現球體大小對踢球腿部動 作形式有影響,並足以發生轉移現象,並且學童踢球動作有年齡效應。

有關肢段動作協調的分析除了傳統上以文字敘述來定義動作型態外,判斷動 作型態並無標準,過去多以檢驗運動發展的階段變化為主,將動作型態依據人體 肢段或動作特徵加以分類描述(Liu,1997);傳統的動作分析方式,則多以運動 學、動力學方法記錄三維空間的動作資料,然後以平均數、標準差等統計方式加

以分析、比較動作的差異性;然而面對人體全身性的複雜動作,Newell(1985)指 出這樣的分析方式,仍不足以具體描述動作的協調形態。因此,建議以圖形化概 念來描述協調型態,如角角圖(angle-angle diagram),是將動作過程中隨著時間序 列而產生的兩個運動學參數作圖,以獲取其相對關係,並進一步將圖形趨勢進行 量化分析,作為比較的依據;另外如相對相位(relative phase),以位移及速度導 出的相位角,用來檢驗運動中兩兩肢段間的相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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