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動物地位歷史回顧:動物權/動物福利思潮演進
動物族群,致力改善其生活條件。(Andrew Linzey, 2006) 1970 年代,彼得‧辛格《動物 解放》開啟討論熱潮後,支配與關懷動物兩方因為都有較極端與較中立者,分流為四:
Pythagoras 主張素食,因為
(1)動物有靈魂,且與人類的有相同構成 (2)
a.原始的靈魂(primitive soul):在 人的下半身及動物、植物中。
b.會消逝的靈魂(mortal soul):在 能傾聽道理與熱情之動物(含奴 隸、兒童)的胸、腹部;沒有理 性。
c.不死的靈魂(immortal soul):在 人的頭部,是聯繫人與神的重要
藝術,理應在野生動物和應被統 治又不服從的人身上實施,也就 是「公正的戰爭」(just war)。
(2)羅馬:競技場上屠殺動物作為 表演。
Plutarchus:對眾生仁愛是唯一理由。
1~
13thC
基督教:人有不死的靈魂而動物 沒有,每個人的生命是神聖的。
波菲里(Porphyry, 約 234-305):主張素食、
反動物獻祭
Saint Robert Bellarmine:因動物缺乏不朽靈 魂,應仁慈的回應他們。
St. Thomas Aquinas:對動物殘酷 本身不是罪,而上帝建議對動物
Montaigne (1533-1592):人與動物之間相互 連結,因此動物需受尊重與愛護。
Jakob Boehme(1575-1624):立基與大自然的 親屬感,認為暴力使靈魂與上帝之間樹起藩 籬。
17thC 17 世紀機械論觀點
Descartes 主張動物是機械,沒有 心智,也不會感覺到痛。
活體動物實驗盛行。
亨利‧摩爾(Henry More, 1614-1687):動物 不僅有意識,還有不朽的靈魂。
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同情是人類自 然的性情,殘酷是學習而得的行為與個性。
萊布尼茨(Gottfried von Leibniz,
1646-1716):人類與動物之間的差異只是程 度問題,而且動物擁有不朽靈魂。
Margaret Cavendish (1623-1673)曾親身&寫 信挑戰 Descartes「動物機械論」觀點,最早 提出「動物權」概念者之一。
18thC 1.潘恩(Thomas Paine, 1737-1809)著作中宣揚民主與普遍人權的理念。民主、
普遍人權、公正、尊嚴的原則深入人心,提供了「動物權」播種、成長的條 件。
2.浪漫主義時期(1785~1837)。受浪漫主義思潮影響,人們開始以「情感的動 物」來定義自身。而當人們在動物身上看見「情感乃人類與動物共有」,人與 動物的關係有了改變契機。
Immanuel Kant,義 務論:因動物沒有 Paine, 1737-1809)
桂格會關懷動物。循 理會反對狩獵。
Goldsmith,1730-1774):
對動物有同情心卻又 吃他們是極度矛盾。
直接義務,只有間 接義務—為培養 人的善良德行。
William Paley, 1743-1805)與洛克 界。(Herbert Spencer 認為,「動
David Hume
(1711-1776):平等、
John Oswald,
1730-1793)於 1791,基 於非宗教理由為文抗 議「為『食物』而殺 害動物。
George Nicholson, 1760-1825):1797,「公 正」、「同情」考量,
稱宰殺動物為「謀 殺」。
多瑞特派
(Dorrilites)1790 創於 美國佛蒙特州,擁護
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 ,1788-860): 教 導面對眾生受苦的悲憫心(類近佛教),基於
1822 美通過「對待牲畜法案」(III-Treatment of Cattle Act),英通過「馬丁反殘酷法」
(Martin's Anticruelty Act,UK)。1824 英成立 防止虐待動物協會(SPCA)6。
6RSPCA (Society for the Prevention of Cruelty to Animals)在 1900 年代已是社會上高雅慈善的象徵。但也因
1872 年發表《虛幻國》(Erewhon) 描述「動物自然死亡,並自主性 的衝向獵人手上的刀。」支持食 肉的合理性。
達爾文(Charles Darwin)著作《物種源始》1859 問世,模糊人與動物生物學上 的鴻溝,萬物(小至原生動物大至猿類)的創造,從此被視為連續體。這有助動 物地位的進展;但另一方面也被用來支持階層式世界觀的正當性。
英國社運活躍份子、女性主義者法蘭西斯‧
珂伯(Frances Power Cobbe, 1822-1904)、詩 人羅賽提(Christina Rossetti, 1830-1894)反活 體解剖。
1870 年代,素食主義與動物福利運動、反 活體解剖主義緊密相連。
1892, Henry S. Salt(1851-1939)出版《動物的 權利:與社會進步的關係》(Animals' Rights:
Considered in Relation to Social Progress);
1899 年起開始在哲學期刊上發表動物議題 論文。
20thC 羅馬天主教會,1962《道德神學 辭典》(Dictionary of Moral Theology)中表示,上帝創造沒有
L.T Hobhouse(1864-1929),《演化的心智》
(Mind in Evolution, 1901)一書中探索動物的 心智生活,並推論「心智推動了演化的整體 發展」。
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 1875-1965)在人 與非人動物、自然整體之關係的哲學探討上 促成東西方哲學思想融會。1923 年之後的 著作中表達尊重生命的思想啟發了許多人。
尼爾森(Leonard Nelson, 1882-1927)發表演 講:〈對動物的義務〉(Duties to Animals),
主張涉及人類和動物的利益衝突需逐項評 (1)R.G. Frey:人為了 自身利益可使用動
動物利益優先—
動物權觀點
(1)1975 年彼得‧辛格 (Peter Singer)《動物解
為協會組成人員是中上階層人士,貴族、皇室贊助者眾,中下階層民眾虐待載客送貨的馬匹是最常被起 訴的,很難起訴如賽馬、狩獵、動物實驗等屬「文雅人士傷害動物」行為。當時的秘書 John Colam 強力 反對動物活體解剖,然在協會內部未受支持。1875 年,法蘭西斯‧珂伯曾找 600 位名人連署限制動物解 剖的陳情書致 RSPCA,協會亦無積極行動。會中的反動物實驗(反動物活體解剖 )者逐漸淡出 RSPCA 另
康德「動物 (weak animal rights position)、新福利觀
(2)強動物權立場(strong animal rights position)—
湯姆‧雷根「天賦價值」
觀點:「天賦人權」觀念擴 及 動 物 , 應 廢 止 動 物 實 驗。強調尊重原則(Respect principle)。
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ESCO)在 1978 年 10 月 15 日宣讀《世界動物權宣言》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Animal Rights),承認動物有其生存、受尊重且免遭虐待的權 利,但此宣言不具法律效力。1970s 之後,動物福利思想漸漸在國際間受到重視,透過
(European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Vertebrate Animals used for
Experimental and other Scientific Purposes, CETS No. 123),旨在規定動物實驗 應遵守 3R 原則;英國通過動物科學實驗程式法案。隔年《歐洲保護寵物公約》
(European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Pet Animals, CETS No. 125) 通過。
1991~
2003《歐洲跨國運輸保護動物公約》(European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Animals during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Revised], CETS No.
193) 修法。
歐盟提出 2006~2010 年動物保護行動計劃:1.升級現有的動物福利的最低標 準;2.以政策為指導,優先進行動物保護和福利的未來研究;3.引入標準化的 國家之立法觀念和立法技巧。並諮詢國外動物保護團體(英國 RSPCA, WSPA, World Vet. Association、
WWF、香港愛護動物協會、新加坡 SPCA、美國 The Humane Society of the US, PETA, NACT, ISAR, Animal Legal Defense Fund)及國內團體(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中華民國野鳥協會、中 華民國自然生態保育協會、新環境基金會、環保生活協進會、綠色主張工作室)之後提出草案。
2005 英國提出動物福利法草案,保障動物免除「不必要之苦」,如切割肢體、
2012/05/21 黃泰山籲修《動保法》
疏漏,指出收容所的違法情事和寵 物晶片植入工作沒落實,地方主管 機關未盡督導責任。提出 1.從源頭 杜絕流浪狗 2.人道捕犬訴求。
2012/06/27 新聞爆出全台唯一通過 國產牛肉「產銷履歷認證」的屠宰
資料來源:本研究參考邱曉芬(1999)之架構,整理自「波伊曼(1997)、Peter Singer(1996)、Andrew Linzey(2006)、Steven M. Wise J. D (2001)、Michael Allen Fox (2005)、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2012/02/12)、
湯雅雯與林保光(2012/07/05)、費昌勇(2006/08/14)、(張台麟,2011)、Donald M. Broom (2012), Summaries of EU legislation(2010/06/18 )、教育部人權教育諮詢暨資源中心、動物保護資訊網、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法律資料庫」、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張舒涵(2012/05/21)。」等文獻,增補運動、思潮演變以及法 令資料等。
8符合人道飼養的系統依據動物福利高低,由低至高分別為:一、「福利籠」(比傳統格子籠還大 3~4 倍的 籠子,有規劃休憩架、飲水系統,遊戲區);二、「平飼」(Barn,即室內放養蛋雞);三、「放牧」(free range,
除提供躲避天敵與休憩的室內房舍,還包含戶外活動空間);四、「有機」(organic,放牧且採有機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