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霸凌) 輔導機制 §19
才能實施上述 2 項動作。
3. 千萬不要觸及掉落的電線。
(二) 抵達操場(或其他安全疏散地點)後,各班導師應確實點名,確保每位同
學皆已至安全地點,並安撫學生情緒。
188
備註:水災緊急避難時,請往 2 樓(含)以上建築物採取垂直疏散方式實施。
189
防災教育
190
191
192
193
愛,與你童在-認識兒童權利公約
194
195
196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實習工場管理規則
101.9.24.第 2 次科主任聯席會通過
一、 本校實習工場,包括係指各科保管使用之專業教室、工場、實驗室等。
二、 實習課第一節上課前,由領班至科辦公室領取鑰匙,開門後立即交回。
三、 進入實習工場實習時視實際需要穿著工作服與個人安全防護器具,並保持寧靜,嚴禁 吵鬧、喧嘩或服裝不整等情事。
四、 領班或工具管理員應先檢查各項設備、儀器、工具等是否缺失或損壞、如有問題立即 報請任課老師處理。
五、 實習中,攜帶之書包,運動用具等物品要按規定擺置。
六、 必須自備之工具須自行攜帶,不得到處借用影響他人實習。
七、 每位同學使用之設備及材料等,一經排定後,非經老師同意不得隨意更換。
八、 實習工場內之各項設備、儀器未經老師指導,不可擅自使用,桌椅及各項設備等,不 得任意搬動,並由工具管理員負責各項設備、儀器、工具管理與使用,如有不妥或短 缺應做成紀錄,報告領班並請老師協助處理。
九、 學生實習時,遇有問題,可隨時提請老師解答。
十、 學生實習時,如不慎將材料損壞,不得任意拋棄,應回報物料管理員並向任課教師提 出申請後,經核准後始得更換;實習成品,應交教師評分後,轉交管理人員保管,不 得擅自攜回,且不得製作私人物品。
十一、 領取實習材料時,由物料管理員填寫材料領用單,請任課教師簽名後至器材室向技士 (佐)領取。各科亦可視科之特性由科主任與老師及技士(佐)協商另行制訂領料方式。
十二、 如需使用特殊儀器,經老師同意後,由工具管理員填寫借用單後至器材室向技士(佐) 借領,使用完畢應妥善保養,檢查無誤後歸還。
十三、 實習工場應保持整潔,工作桌(崗位)及各項設備於使用完畢後,由使用同學負責擦拭、
保養,並歸還原位。
十四、 實習結束收工時,由工具管理員負責清點各項設備、儀器、工具等,領班填寫工場實 習日誌,並依分工或責任區打掃環境。門窗、水電、電源開關是否關閉妥善,並由安 全衛生管理員負責檢查後,回報領班複檢,經任課教師確認無誤後,始可鎖門離開。
十五、 所有師生應發揮愛護公物精神,共同維護實習工場。
十六、 本規則經 101 年 9 月 24 日第 2 次科主任聯席會修正通過,並陳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 正時亦同。
197
實習工場幹部職稱及職掌表
101 年 9 月 24 日科主任聯席會議通過 103 年 8 月 27 日科主任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職 稱 職 掌 代理人
領班
1.監督工場內整個人事組織及全組同學活動。
2.上課前集合全組同學點名並聽候教師指示。
3.下課時傳達停止工作並檢查各組執行任務的情況。
4.作全組的代表蒐集並轉達同學的意見和建議。
5.查記出勤及違規事項並報告教師。
6.轉達並執行教師指示事項。
7.填寫工場實習日誌及負責工場之總檢查。
8.A 組領班負責實習作業抽查及實習處交辦等事項。
9.B 組領班負責技能檢定業務及實習處交辦等事項。
工具管理員
工具管理員
1.負責各項設備、儀器、工具之檢查與管理,如有如有缺失或損 壞因作成紀錄,報告領班並請老師協助處理。
2.負責上、下課之各項設備、儀器、工具管理與使用,如有不妥 或短缺等情形應做成紀錄,並報告領班作適當處理。
3.協助物料及安全衛生管理處理相關事務。
材料管理員
物料管理員
1.負責上課物料管理與更換,並於上課前向技士(佐)領取材料 與轉發同學。
2.負責填寫實習材料領用單與分配材料,及整理廢料與材料核 銷。
3.登記材料出入及使用帳目,並將材料缺乏情形報告老師及技士 (佐)。
安 全 衛 生 管 理員
安 全 衛 生 管 理員
1.檢查各種安全措施,急救箱及消防設備等。
2.督導同學遵守安全規則情形,糾正不安全習慣。
3.協助教師對意外事件作必要的急救,並記錄詳細經過。
4.督導全體同學依分工或責任區打掃環境,含工作崗位及機器設 備等。
5.負責檢查門窗、水電、開關電源是否關閉妥善並回報領班。
領班
※實習處將於每學期發給 A、B 組領班幹部證明書,其餘幹部之幹部證明書委由各科視實際狀 況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