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霸凌) 輔導機制 §19
附件 2- 7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校園霸凌事件申復書
申請人 □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委任代理人 □行為人□法定代理人□委任代理人
申復 事由
□本事件前於 年 月 日經學校防制 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確認,因對結果不 服,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 22 條規定,
爰向貴校提出申復。
□調查事實或程序有瑕疵或有足以影響原 調查認定之新事實、新證據。
□本事件前於 年 月 日經學校防制 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確認,因對結果不 服,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 22 條規定,
爰向貴校提出申復。
□調查事實或程序有瑕疵或有足以影響原 調查認定之新事實、新證據。
姓名 性別 □男□女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電話 服務單位 職稱
住居所 申復理由 相關
證據
(請條列附件並檢附之;無者免填)
申請人或委任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申復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
單位
單位名稱 收件人員 職稱
聯絡電話 接獲申復時間 年 月 日 午 時 以上紀錄經向申請人朗讀或交付閱覽認為無誤。紀錄人簽名或蓋章:
備 註
1.委任代理人須檢附委任書。
2.本申復書填寫完畢後,應影印1份於申請人留存。
3.上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22條規定,學校接獲申復後,應交由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於 30日內,作成附理由之決定,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
4.文本申復書所載當事人相關資料,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之考量者外,應予 保密;負保密義務者洩密者,應依刑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罰。
謹陳 (學校全銜)
中 華 民 國 1 1 0 月 日
154
附件 2-8-1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防制校園霸凌 因應小組申復會議
會議時間: 年 月 日 時 會議地點:○○○○○
主席:○○○校長 出席及列席人員姓名:如簽到單 紀錄:生教組長○○○
壹、報告事項 一、主席報告
(會議目的、出席人數及議程)
二、申復案由報告 三、申復事項說明
(針對申復人所提申復事由說明)
貳、討論事項
(因應小組成員討論申復事由是否成立)
参、確認結果及理由
一、確認結果
二、確認理由
肆、主席結論
伍、散會
155
附件 2-8-2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防制校園霸凌 因應小組申復會議簽到單
會議時間: 年 月 日 會議地點:
壹、出席人員
貳、列席人員
156
附件 2-9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編號 000-00 號 校園事件申復結果通知書
貴家長或○○○同學您好:
壹、依據本校 年 月 日「(學校全銜)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 會議」,
確認本事件申復事由○成立,其中○人評估理由成立,○人評估理由不成立。
貳、如不服本小組申復決議之結果(請敘明評估之理由。) ,得依各校學生申 訴之相關規定 起申訴,或依訴願法、行政訴訟法提起其他行政救濟。
(學校全銜) 敬啟
中 華 民 國 1 0 6 年 月 日
157
在文檔中
目錄 共通校訓、校徽、校訓
(頁 15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