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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協同教學

Shaplin(1964)認為所謂協同教學(team teaching)是一種教學組織 的形式,它包括教師和他們所擔任教學的兒童或學生,在兩個人以至於更 多教師的合作之下,擔任同一群學生的主要部分或全部的教學。

Buckley(2003,吳麗君等譯)引述 Singer(1964)的說法,認為協同 教學為「兩位或兩位以上的教師不論有無教學助理,他們共同計畫、教學、

評鑑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班級,而這種合作是在適切的教學空間與時間下進 行,以充分展現不同成員的特殊能力。」

林雅萍(2003)認為協同教學即是指:由一群教學人員,包括資深教 師、實習教師、視聽人員、圖書館人員、行政人員等組成教學團(Teaching Team),配合個人專長,運用教學媒體、教學空間,共同規劃與發展課程,

提供學生學習的機會,完成某單元或主題的教學活動,並實施評鑑的一種 教學模式。

陳麗秋(2004)認為協同教學定義為由兩個或是兩個以上的教學專業 人員,組成團隊,以專業關係為基礎,共同發展課程、設計教學及準備教 學資源,應用不同教學方式,對受教育個體或是全體實施合作教學計畫,

最後評鑑學生學習效果與教師之協同情形,達成適應個別差異與適合特性 的教育目標,共同完成教學工作。

綜合上述學者們的說法,可將「協同教學」定義如下:由二位或二位 以上的教師們組成一教學群,發揮自己領域專長,彼此合作進行教學計 畫、課程設計、課程施教及教學評鑑的一種教學方法。

「協同教學」之概念雖是我國政府為配合九年一貫課程實施,而提出 的一項具革新性的教學觀念,然此教學法並非當前教學理論中最新興的想 法,早在 1950 年代中期,美國教育界人士已開始進行倡導並於大學課程 進行教學實作,適時解決當時因教師不足、課程爆炸、人口膨脹、教師適 當運用,以及教學方法增進等需求(鄭博真,2002),爾後影響當時美國 其他學程課程設計概念。

經過各學者研究資料的綜合整理,「協同教學」存在以下幾項要素:

(一)學習成員:協同教學強調針對學習成員之個別差異,實行適性 教育。

(二)學習團體:將學生分為數個學習團體以進行協同教學,其分組 方式可分成:班級內分組、原班級不分組,同年級合班,跨年 級合班、全校參與等。

(三)教學團:參與協同教師成員共同組成教學團,以規劃教學進行,

其教學成員組合的形式有同學習領域、跨學習領域、同年級、

跨年級,或是加入行政人員、專家學者、家長、社區人士等。

(四)教學歷程:教學歷程主要分為教學準備、實施教學、課後評鑑 及教學檢討四階段。

(五)教學型態:教學型態主要分為大班教學、分組教學、個別學習

等三類。

(六)教學教材:協同教學的課程,可以規劃單一學習領域、跨學習 領域、或是主題統整課程。而教材內容,可完全採用坊間出版 社教材、改編現有教材,或自編教材。

(七)教學場地與資源:因應教學型態分組形式不同,有大小不同的 教學場地,並配備完整的多媒體設備,或納入校外資源。

(八)教學時數:依照課程設計安排固定或彈性課表,規劃時可用連 排幾節課的時段方式,或是調整每次上課的分鐘數。

綜合以上分析,可知協同教學的實施,是希望打破傳統「以教師個人 為主體」的思維,而「以學生學習為中心」(陳浙雲,2003)來對協同課 程做設計。透過教師群團體合作的力量,持續互動的溝通、計劃,為學生 帶來適性的教育措施及教學內容,期望達成最佳的學習效果,這和以往傳 統以教師想法為中心的教學方式,有極大的不同。

蕭福生的(2001)研究中認為協同教學的成因為弭補教師員額的缺 額、為改革傳統不良的教室教學、居於整體力量大於個人、為弭補教師的 個別差異缺陷等四點。王怡文(2003)則認為協同教學可提供學生、教師 及學校三者多元化的教育環境,啟發學生主動學習,發揮教師教學專長,

提高學校行政效能,實踐教育理想。

李坤崇(2001)指出協同教學旨在突破以往單獨教學之缺失,以尋求 更佳的教學方法,對學生、教師及學校教育三方面均可發揮如下功能:

(一)在學生方面

1. 提供統整的知能 2. 提供適性學習模式 3. 增加個別學習機會 4. 學習人際關係處理 5. 增進解決問題的能力 6. 增進師生互動

7. 擴展與不同班級的交流

(二)在教師方面

1. 增進教師合作 2. 發揮個人專長 3. 提供教學彈性 4. 改善教學策略 5. 激勵教學熱忱 6. 增進教學交流

(三)在學校教育方面 1. 促進行政支援教學 2. 促進評量多元客觀 3. 創造專業教學組織 4. 提供適性教學環境

陳炎清和張清濱(1999)則認為協同教學有五種方法如下:

(一)單一學科協同:擔任同年級同一學科領域的教師,共同設計教 材,依專長分配工作以進行教學。

(二)多學科協同:兩個學科領域或兩個以上學科領域之間的協同教 學。如語文、自然與社會科教師共同指導學生。

(三)跨校協同:甲乙兩校若缺師資,則可互相支援、互補有無。

(四)循環式協同:教師專長不一,對於任教學科不見得完全勝任,

如體育科教師可能只擅長球類中的一、二項,因此教師可採循 環式協同教學,就教師專長選項依序進行,但循環教學班級的 班級,必須課表調整為同一時段。

(五)主題式協同:針對某依主題進行主題統整的協同教學,由各科 教師找尋相關資訊,傳授相關知識,使學生由多位教師身上學 到完整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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