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美術館管理的三個面向
第二節 博物館管理面向
壹、博物館管理
國內博物館學者徐純的《改善博物館的品質與標準之指南與博物館的認定:
博物館的品質保證》裡收錄了博物館管理與品質提升之文章,Hans Manneby (2002) 在〈博物館管理〉談到,縱使我們不容易給博物館管理與領袖權,在品質上做精 確與不容置疑的定義,至少有一些品質的同義詞都是我們應該要想到的— 有能力、
可靠度、專業主義、有效度等(徐純 譯,2005:133),換言之,博物館管理者為使 博物館具有一定的品質必須具專業、有能力、值得公眾託付、有效地達成任務目 標等等,文中提醒了博物館管理者須重視以下五大面向,其具體內容為:
一、具體目標管理:
(一)博物館願景/任務與長程與短程的目標。
二、館員管理:
(一)包括正式與非正式面向
(二)考量到一個體諒好的館員策略 (三)館員招募與訓練
三、財務問題:
(一)財務計畫
(二)確保公眾款項用來經營博物館 (三)發展博物館活動來產生收入 (四)鑑別與致力於其他收入的來源。
四、公共關係行銷:
(一)行銷必須要與博物館目標並列 (二)要按照專業倫理來做
(三)不應該有排他行為 五、建築與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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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護建築物規劃的前提規劃 (二)建築與設備的使用規劃 (三)建築與設備的安全
此外,書裡還收錄其他學者提到的另外三個面向:收藏、呈現與觀眾服務(徐純 譯,
2005:133-142),因此,據此書的建議,博物館管理應包含上述的八個面向。
美國博物館協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f Museums, AAM)負責美國博物館績 效評估服務,AAM 設有博物館評量計畫(Museum Assessment Program, MAP),MAP 提供不同型態、治理屬性、規模的博物館一個由專業人員諮詢的機會,並以單一 計畫多面向評量方式進行,包含了機構評量(Institutional Assessment, IMAP )、藏品 管 理 評 量 (Collections Management Assessment, CMAP) 、 公 眾 面 向 評 量 (Public Dimension Assessment, PDA)與博物館治理評量(Governance Assessment, GMAP)四 項。IMAP 是 MAP 的奠基計畫,其檢視博物館整體營運狀況包含使命與計畫、治 理、行政管理、財務、收藏、展示與詮釋、行銷、公共關係、會員制度與社區支 持等。而 CMAP 則主要評量在博物館藏品管理,包含管理人員、藏品範圍、取得 與出售、法律與安全議題、登錄、庫存、編目與危機管理等。PDA 則是評估公眾 預期、經驗與實際參與情形,其檢視博物館與公眾間的互動包含行銷、公共關係、
觀眾發展與展示等議題。GMAP 是最後發展出來的評置機制,GMAP 幫助博物館 的主管人員檢視博物館的組織架構、功能與權責 (AAM, 2008;林詠能與田潔菁,
2009)
表 5-2 MAP 計畫分項內容
編號 評量項目 設立時間 簡要內容説明
1 機構評量(IMAP) 1981 檢視博物館整體營運狀況
2 藏品管理評量(CMAP) 1984 博物館藏品管理 3 公眾面向評量(PDA) 1989 與公眾間的互動
4 博物館治理評量(GMAP) 2000 檢視博物館組織架構、功能與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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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Museum assessment program. byAMM, 2008.Washinton:AMM.;林詠能與田潔菁(2009)。
邁向卓越:我國博物館評量指標建置計畫。科技博物,13,46。 製表者:林波吟
日本博物館協會在博物館的評量建置工作近年已有顯著成果,對於美術館的 績效評量指標中計有八構面:一、館長與館舍經營;二、博物館觀眾、市民與社 區關係;三、展示;四、教育推廣;五、學藝員、一般職員;六、調查研究;七、
資料、典藏;八、設施。要特別注意的是在館長、館舍經營構面的其中兩項:(一) 將館長的職務為全職;(二)館長有人事(包括升職的情況下)財務、業務等全部經營 的權限,兩項列為指標32。呼應了博物館學者 Otto Lohr (2002)在〈博物館標準可以 改善博物館的品質嗎?〉文中,也將一個博物館由一位全職且專業的館長管理視為 的最低標準(徐純 譯,2005:55)。可見,一位專業的館長及其擁有一所博物館/美 術館整體業務的管理經營權,被視為博物館/美術館經營的品質保證。
我國為了提升博物館品質,教育部自 2003 年開始進行多次研擬「國立社教機 構評鑑指標(博物館類)」,2005 年教育部再次修正部分內容,此份評量有三大構面:
一般行政管理(行政運作效能、館舍及設備管理、觀眾服務與行銷策略、社會資源 運用、配合政府組織再造之規劃)、核心基本功能(典藏、展示、教育推廣、研究) 以及創新特色,創新特色部分沒有具體陳述,三構面的比重為一般行政管理 40%、
基本核心功能 40%、創新與特色為 20%(陳汶珍,2006:34-36)。
林詠能與田潔菁(2009)在〈邁向卓越:我國博物館評量指標建置計畫〉中比較 英、美、日與我國教育部於 2004-2008 建置博物館績效指標評量,歸納出九大面向:
觀眾、可及性、財務、教育活動、網路使用、典藏管理、國際交流、人力資源、
研究、創新特色,而各國視自身發展及個體績效管理策略對此九大面向有所取捨,
在博物館管理上十分具參考價值(表 5-3)。
32 文部科學省(無日期),平成 20 年度 博物館評価制度等の構築に関する調査研究報告書,
2016.4.11,取自:http://www.mext.go.jp/a_menu/01_l/08052911/12822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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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assessment program.
Washinton:A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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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申義是人對自我與他人所產生的彼此認知的道德責任( Andrei& Genoways, 1997:6),將此人際之道德責任應用到博物館專業領域上,即博物館專業倫理。博 物館學者 Marie C. Malaro(1994:12)表示,專業倫理係指涉一組行為標準,規範館內 的從業人員之間關係,及該行業與社會大眾關係、專業倫理使得該專業的行事不 但具有整體性,且可免於法律訴訟的困擾。但是它不像法律條文有強制性,他是 靠同儕壓力及嚴格自律來維繫。所以,據 Malaro 的說法來看,專業倫理具有較高 的道德要求標準。
ICOM(2006)所立之《博物館倫理規範》(Code of Ethics for Museums) 33 被視為國際間博物館從業的準則,如下面八大方向:
一、博物館的保存、詮釋、推廣人類文化/自然遺產。
二、博物館基於對公眾之信責,持有藏品以發展與服務社會。34 三、博物館應持有建立與未來知識的優先證據。
四、博物館提供欣賞、享受、理解以及經營管理文化/自然遺產的機會。
五、博物館擁有增進公益提供大眾服務的資源。
六、博物館藉源自社區的收藏品與社區建立緊密的合作與服務。
七、博物館須以合法的方式運作。
八、博物館須以專業的方式運作。
第八項中,將博物館專業人員定義成:「於博物館或博物館機構服務,須接受過博 物館有關的訓練或擁有博物館相關實務經驗,並尊重 ICOM 所訂之專業倫理,此 個人不得被要求以處理商業產品/設備的方式作為博物館的服務」35,強調當個人/
私人利益與博物館原則相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時,應有所限制並採客觀決策。36
33 ICOM(2006). Code of Ethics for Museums, 2006, Retrieved October 5, 2015, from http://archives.icom.museum/ethics.html
34 此項的細則是關於藏品的收購、藏品的剔除以及藏品的照料。強調在藏品收購部分訂立收藏政 策且應標明藏品的來源種類,不應收藏來源不明之物件。在收購前對藏品來源(購買、借貸、贈與、
遺贈、交換)與出口之國家、中繼國及藏品的發現、生產、有關歷史之合法性館員應盡職調查。參 同上註。
35 ICOM(n. d.), Museums operate in a professional manner, In Code of Ethics for Museums(page 8), Retrieved from http://icom.museum/fileadmin/user_upload/pdf/Codes/code_ethics2013_eng.pdf
36 同上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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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問題會引起廣泛重視,是因為博物館曾因典藏品處理不當,而涉及收藏違禁 盜賣的物品,或因個人疏失而導致利益輸送的非法事件,如博物館學者陳國寧(1992:
215-218)認為,西方博物館從業倫理談得最多的是「收藏倫理」的問題,譬如從業 人員處理博物館收藏的態度方法、徵集鑑定維修收藏的原則、以及從業員的「個 人收藏」的道德規則等。
典藏為博物館的靈魂,優質而特殊的藏品往往為博物館專業之指標,世界遺 產組主席 Jan Dolák 在〈博物館、博物館學、博物館的意義〉(Museum, Museology, Identity-Introduction to the Subject)提到優質的博物館應執行優質挑選和收藏作業,
以精確的藏品展示作為最後的成品。黃光男(1999:89)學者於《博物館新視覺》,
博物館是由許多不同專業領域的專業人員組成一個仲介團體,相互牽制形成一種 制約關係,達成一致共識,方將選擇的產品主題提供給藝術大眾,並也引法國藝 術社會學家豪澤爾(A. Hauser)的看法,博物館的首要任務是從大量的藝術作品中,
選出具有美學價值或有重大歷史意義的作品來,並且『剔除二流藝術品或毫無價 值的作品,他們必須建立這種選擇的標準』。上述說明了博物館典藏任務與過程,
是由一群不同背景的專業人士,透過客觀學術研究、共識的達成,挖掘真正具美 學價值或歷史重大意義的藏品、建立典藏標準為前提,才能確保精良藝術作品對 社會大眾產生教育功能。
第三章曾提到過 ICOM 在 2000 年後對博物館的定義不再將典藏被視為必要功 能,但目前許多國家對於博物館的認定上,仍將「藏品管理」視為博物館認定的 標準之一。37統整上述,館長除了須要具備廣博的知識、有能力在各專家間溝通協 調、重視博物館專業倫理、訂立館的典藏政策與作業要點外,牽涉法律有關的面 向也不得不慎。國內文化資產學者王嵩山認為,博物館的任何業務必須是合法的,
37 林詠能與林玟伶 2009 年發表的〈最佳實踐或最低標準:我國博物館認定計畫建置〉指出,美國、
英國、愛爾蘭、澳洲、紐西蘭、日本將「收藏維護」工作視的博物館最低標準,此六國(美國、中,
僅日本沒有強調「藏品管理」工作。易言之,即目前大多數的博物館皆將「藏品管理」視為博物館 認定的最低標準。而英國博物館協會(MLA)的博物館認定申請資格中,甚至直接排除沒有「永久藏 品」的機構。參見林詠能、林玟伶(2009)。最佳實踐或最低標準:我國博物館認定計畫建置。科技博 物,13(3),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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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收藏政策中必然包含相關法律規定。然而,所有法治層面都有某些理性運作 上必然的缺憾,不足以規範所有可能產生的行為,所以,需要博物館專業倫理具 體落實在收藏政策中(王嵩山,2012:78-79)。
美術館收藏過程最常見為著作權問題。依內政部著作權法所規定「著作權」,
美術館收藏過程最常見為著作權問題。依內政部著作權法所規定「著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