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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中之上    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在文檔中 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頁 1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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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中之上    五行志第七中之上 

       

  经曰 :“羞用五事。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  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 

恭作肃,从作艾,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休征:曰肃,时  雨若;艾,时阳若;哲,时奥若;谋,时寒若;圣,时风若。 

咎征;曰狂,恒雨若;僭,恒阳若;舒,恒奥若;急,恒寒若; 

轂,恒风若 。” 

  传曰 :“貌之不恭,是谓不肃,厥咎狂,厥罚恒雨,厥极  恶。时则有服妖,时则有龟孽,时则有鸡祸,时则有下体生上  之疴,时则有青眚青祥。唯金沴木 。” 

  说曰:凡草木之类谓之妖。妖犹夭胎,言尚微。虫豸之类  谓之孽。孽则牙孽矣。及六畜谓之祸,言其著也。及人,谓之  疴。疴,病貌,言浸深也。甚则异物生,谓之眚;自外来,谓  之祥,祥犹祯也。气相伤,谓之沴。沴犹临莅,不和意也。每  一事云“时则”以绝之,言非必俱至,或有或亡,或在前或在  后也。 

  孝武时,夏侯始昌通《五经》,善推《五行传》,以传族子  夏侯胜,下及许商,皆以教所贤弟子。其传与刘向同,唯刘歆  传独异。貌之不恭,是谓不肃。肃,敬也。内曰恭,外曰敬。 

人君行己,体貌不恭,怠慢骄蹇,则不能敬万事,失在狂易, 

故其咎狂也。上嫚下暴,则阴气胜,故其罚常雨也。水伤百谷, 

衣食不足,则奸轨并作,故其极恶也。一曰,民多被刑,或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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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丑恶,亦是也。风俗狂慢,变节易度,则为剽轻奇怪之服, 

故有服妖。水类动, 故有龟孽。于《易》,“巽”为鸡, 鸡有  冠距文武之貌。不为威仪,貌气毁,故有鸡祸。一曰,水岁鸡  多死及为怪,亦是也。上失威仪,则下有强臣害君上者,故有  下体生于上之疴。木色青、故有青眚青祥。凡貌伤者病木气, 

木气病则金沴之, 冲气相通也。于《易 》,“震”在东方,为  春为木也;“兑”在西方,为秋为金也;“离 ”在南方, 为夏  为火也;“坎”在北方,为冬为水也。春与秋,日夜分, 寒暑  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言伤则致  春阳常旱也。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绝,水火之气不得  相并,故视伤常奥,听伤常寒者,其气然也。逆之,其极曰恶; 

顺之,其福曰攸好德。刘韵貌传曰有鳞虫之孽,羊祸,鼻疴。 

说以为于天文东方辰为龙星, 故为鳞虫;于《易》,“兑 ”为  羊,木为金所病,故致羊祸,与常雨同应。此说非是。春与秋, 

气阴阳相敌,木病金盛,故能相并,唯此一事耳。祸与妖、疴、 

祥、眚同类,不得独异。 

  史记成公十六年,公会诸侯于周,单襄公见晋厉公视远步  高,告公曰 :“晋将有乱 。”鲁侯曰 :“敢问天道也?抑人故  也?”对曰 :“吾非瞽史,焉知天道?吾见晋君之容,殆必祸  者也。夫君子目以定体,足以从之,是以观其容而知其心矣。 

目以处谊,足以步目。晋侯视远而足高,目不在体,而足不步  目,其心必异矣。目、体不相从,何以能久?夫合诸侯,民之  大事也,于是乎观存亡。故国将无咎,其君在会,步、言、视、 

听必皆无谪,则可以知德矣。视远,曰绝其谊;足高,曰弃其  德;言爽,曰反其信;听淫,曰离其名。夫目以处谊,足以践  德,口以庇信,耳以听名者也,故不可不慎。偏丧有咎;既丧, 

则国从之。晋侯爽二,吾是以云 。”后二年,晋人杀厉公。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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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属,皆貌不恭之咎云。 

  《左氏传》桓公十三年,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  其驭曰 :“莫嚣必败,举止高,心不固矣 。”遽见楚子以告。 

楚子使赖人追之,弗及。莫嚣行,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 

罗人军之,大败。莫嚣缢死。 

  釐公十一年,周使内史过赐晋惠公命,受玉,惰。过归告  王曰 :“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 

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 

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 !”二十一年,晋惠公卒,子怀公  立,晋人杀之,更立文公。 

  成公十三年,晋侯使郤绮乞师于鲁,将事不敬。孟献子曰: 

“郤氏其亡乎!礼,身之干也;敬, 身之基也。 郤子无基。 

且先君之嗣卿也,受命以求师,将社稷是卫,而惰弃君命也, 

不亡何为 !”十七年,郤氏亡。 

  成公十三年,诸侯朝王,遂从刘康公伐秦。成肃公受脤于  社,不敬。刘子曰 :“吾闻之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  也。是以有礼义动作威仪之则,以定命也。能者养以之福,不  能者败以取祸,是故君子勤礼,小人尽力。勤礼莫如致敬,尽  力莫如惇笃。敬在养神,笃在守业。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  有执膰,戎有受脤,神之大节也。今成子惰,弃其命矣,其不  反乎 !”五月,成肃公卒。 

  成公十四年,卫定公享苦成叔,甯惠子相。苦成叔敖,甯  子曰 :“苦成家其亡乎!古之为享食也,以观威仪省祸福也。 

故《诗》曰:‘兕觥其觩,旨酒思柔,匪徼匪傲, 万福来求。 

‘今夫子傲,取祸之道也 。”后三年,苦成家亡。 

  襄公七年,卫孙文子聘于鲁,君登亦登。叔孙穆子相,趋  进曰 :“诸侯之会,寡君未尝后卫君。今吾子不后寡君,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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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所过,吾子其少安!孙子亡辞,亦亡悛容。穆子曰 :“孙  子必亡,为臣而君,过而不悛,亡之本也 。”十四年,孙子逐  其君而外叛。 

  襄公二十八年,蔡景侯归自晋,入于郑。郑伯享之,不敬。 

子产曰 :“蔡君其不免乎! 曰其过此也, 君使子展往劳于东  门,而敖。吾曰:‘犹将更之。’今还,受享而惰,乃其心也。 

君小国,事大国,而惰敖以为己心,将得死乎?君若不免,必  由其子。淫而不父,如是者必有子祸 。”三十年,为世子般所  杀。 

  襄公三十一年,公薨。季武子将立公子裯,穆叔曰 :“是  人也,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是谓不度。不度之人,鲜  不为患。若果立,必为季氏忧 。”武子弗听,卒立之。比及葬, 

三易衰,衰衽如故衰。是为昭公。立二十五年,听谗攻季氏。 

兵败,出奔,死于外。 

  襄公三十一年,卫北宫文子见楚令尹围之仪,言于卫侯曰: 

“令尹似君矣,将有它志;虽获其志, 弗能终也 。”公曰 : 

“子何以知之?”对曰 :“《诗》云‘敬慎威仪,惟民之则’,  令尹无威仪,民无则焉。民所不则,以在民上,不可以终 。”    昭公十一年夏,周单子会于戚,视下言徐。 晋叔向曰 : 

“单子其死乎!朝有著定,会有表,衣有襘,带有结。会朝之  言必闻于表著之位,所以昭事序也;视不过结襘之中,所以道  容貌也。言以命之,空貌以明之,失则有阙。今单子为王官伯, 

而命事于会,视不登带,言不过步,貌不道容而言不昭矣。不  道不恭,不昭不从,无守气矣 。”十二月,单成公卒。 

  昭公二十一年三月,葬蔡平公,蔡太子硃失位,位在卑。 

鲁大夫送葬者归告昭子。昭子叹曰 :“蔡其亡乎!若不亡,是  君也必不终。《诗》曰:‘ 不解于位, 民之攸鄨。’ 今始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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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适卑,身将从之 。”十月,蔡侯硃出奔楚。 

  晋魏舒合诸侯之大夫于翟泉,将以城成周。魏子莅政,卫  彪傒曰 :“将建天子,而易位以令,非谊也。大事奸谊,必有  大咎。晋不失诸侯,魏子其不免乎 !”是行也,魏献子属役于  韩简子,而田于大陆,焚焉而死。 

  定公十五年,邾隐公朝于鲁,执玉高,其容仰。公受玉卑, 

其容俯。子赣观焉,曰 :“以礼观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  礼,死生存亡之体也。将左右周施,进退俯仰,于是乎取之; 

朝祀丧戎,于是乎观之。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 

嘉事不体,何以能久?高仰,骄也;卑俯,替也。骄近乱,替  近疾。君为主,其先亡乎 !” 

  庶征之恒雨,刘歆以为《春秋》大雨也。刘向以为大水。 

  隐公九年“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大  雨,雨水也;震,雷也。刘歆以为三月癸酉,于历数春分后一  日,始震电之时也,当雨,而不当大雨。大雨,常雨之罚也。 

于始震电八日之间而大雨雪,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周三月, 

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既已发也,则  雪不当复降。皆失节,故谓之异。于《易》,雷以二月出, 其  卦曰“豫 ”,言万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 

“归妹 ”,言雷复归。入地则孕毓根核,保藏蛰虫,避盛阴之  害;出地则养长华实,发扬隐伏,宣盛阳之德。入能除害,出  能兴利,人君之象也。是时,隐以弟桓幼,代而摄立。公子翚  见隐居位已久,劝之遂立。隐既不许,翚惧而易其辞,遂与桓  共杀隐。天见其将然,故正月大雨水而雷电。是阳不闭阴,出  涉危难而害万物。天戒若曰,为君失时,贼弟佞臣将作乱矣。 

后八日大雨雪,阴见间隙而胜阳,篡杀之祸将成也。公不寤, 

后二年而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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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帝始元元年七月,大水雨,自七月至十月。成帝建始三  年秋,大雨三十余日;四年九月,大雨十余日。 

  《左氏传》愍公二年,晋献公使太子申生帅师,公衣之偏  衣,佩之金玦。狐突叹曰 :“时,事之征也;衣,身之章也; 

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则命以始;服其身,则衣之纯;用  其衷,则佩之度。今命以时卒,閟其事也;衣以尨服,远其躬  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服以远之,时以閟之,尨凉冬杀, 

金寒玦离,胡可恃也 !”梁馀子养曰 :“帅师者,受命于庙, 

受脤于社,有常服矣。弗获而尨,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  逃之 。”罕夷曰 :“尨奇无常,金玦不复,君有心矣 。”后四  年,申生以谗自杀。近服妖也。 

  《左氏传》曰,郑子臧好聚鹬冠,郑文公恶之,使盗杀之, 

刘向以为近服妖者也。一曰,非独为子臧之身,亦文公之戒也。 

初,文公不礼晋文,又犯天子命而伐滑,不尊尊敬上。其后晋  文伐郑,几亡国。 

  昭帝时,昌邑王贺遣中大夫之长安,多治仄注冠,以赐大  臣,又以冠奴。刘向以为近服妖也。时王贺狂悖,闻天子不豫, 

弋猎驰骋如故,与驺奴、宰人游居娱戏,骄嫚不敬。冠者尊服, 

奴者贱人,贺无故好作非常之冠,暴尊象也。以冠奴者,当自  至尊坠至贱也。其后帝崩,无子,汉大臣征贺为嗣。即位,狂  乱无道,缚戮谏者夏侯胜等。于是大臣白皇太后,废贺为庶人。 

贺为王时,又见大白狗冠方山冠而无尾,此服妖,亦犬祸也。 

贺以问郎中令龚遂,遂曰 :“此天戒,言在仄者尽冠狗也。去 

贺以问郎中令龚遂,遂曰 :“此天戒,言在仄者尽冠狗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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