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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在文檔中 卷十三 异姓诸侯王表第一 (頁 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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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夫人宵天地之貌,怀五常之性,聪明精粹,有生之最灵者  也。爪牙不足以供耆欲,趋走不足以避利害,无毛羽以御寒暑, 

必将役物以为养,用仁智而不恃力,此其所以为贵也。故不仁  爱则不能群,不能群则不胜物,不胜物则养不足。群而不足, 

争心将作,上圣卓然先行敬让博爱之德者,众心说而从之。从  之成群,是为君矣;归而往之, 是为王矣。《洪范》曰 :“天  子作民父母,为天下王 。”圣人取类以正名,而谓群为父母, 

明仁、爱、德、让,王道之本也。爱待敬而不败,德须威而久  立,故制礼以崇敬,作刑以明威也。圣人既躬明哲之性,必通  天地之心,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动缘民情,而则天象地。故  曰:先王立礼,“则天之明,因地之性”也。刑罚威狱, 以类  天之震曜杀戮也;温慈惠和, 以效天之生殖长育也。《书》云 

“天秩有礼 ”,“天讨有罪”。 故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 因天  讨而作五刑。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  钻凿;薄刑用鞭扑。大者陈诸原野,小者致之市朝,其所繇来  者上矣。 

  自黄帝有涿鹿之战以定火灾,颛顼有共工之陈以定水害。 

唐、虞之际,至治之极,犹流共工,放讙兜,窜三苗,殛鲧, 

然后天下服。夏有甘扈之誓,殷、周以兵定天下矣。天下既定, 

戢臧干戈,教以文德,而犹立司马之官,设六军之众,因井田  而制军赋。地方一里为井,井十为通,通十为成,成方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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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十为终,终十为同,同方百里;同十为封,封十为畿,畿方  千里。有税有赋。税以足食,赋以足兵。故四井为邑,四邑为  丘。丘,十六井也,有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为甸。甸,六  十四井也,有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  七十二人,干戈备具,是谓乘马之法。一同百里,提封万井, 

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  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百乘,此卿大夫采地之大者也,是  谓百乘之家。一封三百一十六里,提封十万井,定出赋六万四  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千乘,此诸侯之大者也,是谓千乘之  国。天子畿方千里,提封百万井,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  万匹,兵车万乘,故称万乘之主。戎马、车徒、干戈素具,春  振旅以搜,夏拔舍以苗,秋治兵以狝,冬大阅以狩,皆于农隙  以讲事焉。五国为属,属有长;十国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为  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四为州,州有牧。连师比年简车,卒正  三年简徒,群牧五载大简车、徒,此先王为国立武足兵之大略  也。 

  周道衰,法度堕,至齐桓公任用管仲,而国富民安。公问  行伯用师之道,管仲曰 :“公欲定卒伍,修甲兵,大国亦将修  之,而小国设备,则难以速得志矣 。”于是乃作内政而寓军令  焉,故卒伍定虖里,而军政成虖郊。连其什伍,居处同乐,死  生同忧,祸福共之,故夜战则其声相闻,昼战则其日相见,缓  急足以相死。其教已成,外攘夷狄,内尊天子,以安诸夏。齐  桓既没,晋文接之,亦先定其民,作被庐之法,总帅诸侯,迭  为盟主。然其礼已颇僭差,又随时苟合以求欲速之功,故不能  充王制。二伯之后,浸以陵夷,至鲁成公作丘甲,哀公用田赋, 

搜、狩、治兵、大阅之事皆失其正。《春秋》书而讥之, 以存  王道。于是师旅亟动,百姓罢敝,无伏节死难之谊。孔子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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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 。”故称子路曰 :“由也,千乘  之国,可使治其赋也 。”而子路亦曰 :“千乘之国,摄虖大国  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  有勇,且知方也 。”治其赋兵教以礼谊之谓也。 

  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  乐,用相夸视。而秦更名角抵,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雄桀  之士因势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覆,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  有吴起,秦有商鞅,皆擒敌立胜,垂著篇籍。当此之时,合纵  连衡,转相攻伐,代为雌雄。齐愍以技击强,魏惠以武卒奋, 

秦昭以锐士胜。世方争于功利,而驰说者以孙、吴为宗。时唯  孙卿明于王道,而非之曰 :“彼孙、吴者,上势利而贵变诈; 

施于暴乱昏嫚之国,君臣有间,上下离心,政谋不良,故可变  而诈也。夫仁人在上,为下所卬,犹子弟之卫父兄,若手足之  扞头目,何可当也?邻国望我,欢若亲戚,芬若椒兰,顾视其  上,犹焚灼仇雠。人情岂肯为其所恶而攻其所好哉?故以桀攻  桀,犹有巧拙;以桀诈尧,若卵投石,夫何幸之有!《诗》曰: 

‘武王载旆,有虔秉钺,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 言以仁谊  绥民者,无敌于天下也。若齐之技击,得一首则受赐金。事小  敌脆,则偷可用也;事巨敌坚,则焕然离矣。是亡国之兵也。 

魏氏武卒,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个,置戈其  上,冠胄带剑,嬴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 

利其田宅。如此,则其地虽广,其税必寡,其气力数年而衰。 

是危国之兵也。秦人,其生民也狭厄,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  势,隐之以厄,狃之以赏庆,道之以刑罚,使其民所以要利于  上者,非战无由也。功赏相长,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有数, 

故能四世有胜于天下。然皆干赏蹈利之兵,庸徒鬻卖之道耳, 

未有安制矜节之理也。故虽地广兵强,鳃鳃常恐天下之一合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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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轧己也。至乎齐桓、晋文之兵,可谓入其域而有节制矣。然  犹未本仁义之统也。故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  不可以直秦之锐士,秦之锐士不可以当桓、文之节制,桓、文  之节制不可以敌汤、武之仁义 。” 

  故曰 :“善师者不陈,善陈者不战,善战者不败,善败者  不亡 。”若夫舜修百僚,咎繇作士,命以“蛮夷猾夏,寇贼奸  轨 ”,而刑无所用,所谓善师不陈者也。汤、武征伐,陈师誓  众,而放擒桀、纣,所谓善陈不战者也。齐桓南服强楚,使贡  周室,北伐山戎,为燕开路,存亡继绝,功为伯首,所谓善战  不败者也。楚昭王遭阖庐之祸,国灭出亡,父老送之。王曰: 

“父老反矣! 何患无君?” 父老曰 :“有君如是其贤也 !”  相与从之。或奔走赴秦,号哭请救,秦人为之出兵。二国并力, 

遂走吴师,昭王返国,所谓善败不亡者也。若秦因四世之胜, 

据河山之阻,任用白起、王翦豺狼之徒,奋其爪牙,禽猎六国, 

以并天下。穷武极诈,士民不附,卒隶之徒,还为敌仇,猋起  云合,果共轧之。斯为下矣。凡兵,所以存亡继绝,救乱除害  也。故伊、吕之将,子孙有国,与商、周并。至于末世,苟任  诈力,以快贪残,急城杀人盈城,争地杀人满野。孙、吴、商、 

白之徒,皆身诛戮于前,而国灭亡于后。报应之势,各以类至, 

其道然矣。 

  汉兴,高祖躬神武之材,行宽仁之厚,总揽英雄,以诛秦、 

项。任萧、曹之文,用良、平之谋,骋陆、郦之辩,明叔孙通  之仪,文武相配,大略举焉。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 

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 

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至元帝时,以贡禹议,始罢角抵,而  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古人有言 :“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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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扑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征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  有本末,行之有逆顺耳。孔子曰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文德者,帝王之利器;威武者,文德之辅助也。夫文之所加者  深,则武之所服者大;德之所施者博,则威之所制者广。三代  之盛,至于刑错兵寝者,其本末有序,帝王之极功也。 

  昔周之法,建三典以刑邦国,诘四方:一曰,刑新邦用轻  典;二曰,刑平邦用中典;三曰,刑乱邦用重典。五刑:墨罪  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所谓刑平  邦用中典者也。凡杀人者踣诸市,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 

宫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完者使守积。其奴,男子入于罪隶, 

女子入舂槁。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齓者,皆不为奴。 

  周道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时作刑,以诘四方。黑罚  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  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盖多于平邦中典五百章,所谓刑  乱邦用重典者也。 

  春秋之时,王道浸坏,教化不行,子产相郑而铸刑书。晋  叔向非之曰 :“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 

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谊,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 

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惧其未也, 

故诲之以忠,竦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  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  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  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侥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  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  之兴,皆叔世也。今吾子相郑国,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 

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 又曰: 

‘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 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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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货赂并行。 

终子之世,郑其败虖 !”子产报曰 :“若吾子之言,侨不材, 

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 。”偷薄之政,自是滋矣。孔子伤之, 

曰 :“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导之以政,齐之以刑, 

民免而无耻 。”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  错手足 。”孟氏使阳肤为士师,问于曾子,亦曰 :“上失其道, 

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 

  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  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亨之刑。 

  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  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 

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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