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節 主 要 目 的 在 瞭 解 嘉 義 縣 國 小 學 運 動 社 團 參 與 動 機 三 個 構 面 ( 外 在 因 素 、 內 在 因 素 、 社 團 因 素 ) 之 表 現 情 形 , 並 以 單 因 子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與 S c h e f f e ’ s 事 後 比 較 等 統 計 方 法 進 行 分 析 , 以 驗 證 研 究 假 設 是 否 成 立 。 一 、 受 訪 者 於 參 與 動 機 各 構 面 之 反 應 情 形
本 研 究 為 了 解 學 童 在 參 與 動 機 因 素 內 涵 上 是 否 有 所 不 同 , 因 此 以 重 複 量 數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探 討 學 童 運 動 社 團 參 與 動 機 各 構 面 因 素 之 相 對 重 要 性。由 表 4 - 2 可 得 知 受 訪 者 參 與 動 機 各 構 面 因 素 間 有 顯 著 差 異 (W i l k s ' λ = . 4 9, p = . 0 0 ), 進 一 步 以 L S D 進 行 事 後 比 較 找 出 各 因 素 間 差 異 情 形 , 結 果 如 表 4 - 3 所 示 : 受 訪 者 之 參 與 動 機 以 「 內 在 因 素 」( 平 均 值 = 4 . 4 5 ) 為 最 高 , 其 次 為 「 社 團 因 素 」( 平 均 值 = 4 . 2 5 ), 而 「 外 在 因 素 」( 平 均 值 = 3 . 4 8 ) 則 最 低 。
表 4 - 2
參 與 動 機 之 重 複 量 數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效 應 項 F 檢 定 假 設
自 由 度
誤 差
自 由 度 W i l k s ' λ p 值 參與動機 205.44 2 390 .49* .00
* p < 0 . 0 5
表 4 - 3
受 訪 者 參 與 動 機 之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參 與 動 機 題 數 人 數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L S D 事 後 比 較 A : 內 在 因 素 4 3 9 2 4 . 4 5 0 . 6 8
A > C > B B : 外 在 因 素 5 3 9 2 3 . 4 8 0 . 9 2
C : 社 團 因 素 3 3 9 2 4 . 2 5 0 . 7 0 整 體 參 與 動 機 1 2 3 9 2 3 . 9 9 0 . 6 0
二 、 受 訪 者 背 景 變 項 於 參 與 動 機 之 差 異 考 驗
本 小 節 目 的 在 瞭 解 不 同 背 景 變 項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各 構 面 因 素 上 的 差 異 情 形 , 並 針 對 達 顯 著 差 異 水 準 之 構 面 進 行 事 後 比 較 。
( 一 ) 不 同 性 別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之 差 異 情 形
以 單 因 子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驗 證 研 究 假 設 H 1 - 1 , 檢 定 結 果 如 表 4 - 4,結 果 發 現 不 同 性 別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達 顯 著 差 異 水 準 (W i l k s ' λ = . 9 5 , p = . 0 0 ) , 接 著 進 行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結 果 如 表 4 - 5 所 示 , 發 現 在 「 內 在 因 素 」 ( F = 1 3 . 9 0, p = . 0 0 ) 、
「 外 在 因 素 」 ( F = 6.10 , p = . 0 1 ) 、「 社 團 因 素 」 ( F = 15.05 , p
= . 0 0 ) 三 個 構 面 皆 達 顯 著 差 異 水 準 , 且 男 童 的 學 習 動 機 在 四 個 構 面 上 皆 高 於 女 童 。 因 此 研 究 假 設 H 1 - 1 獲 得 支 持 , 即 不 同 性 別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不 同 性 別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 請 參 閱 表 4 - 6 。
表 4 - 4
不 同 性 別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效 應 項 F 檢 定 假 設 自 由 度 誤 差 自 由 度 W i l k s ' λ p 值
性 別 7.05 3 388 .95* .00
* p < 0 . 0 5
表 4 - 5
不 同 性 別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p < 0 . 0 5
表 4 - 6
不 同 性 別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摘 要 表
性 別 統 計 量 內在因素 外在因素 社團因素
男 平 均 數 4.57 3.58 4.37
n=213 標 準 差 0.66 0.92 0.66
女 平 均 數 4.31 3.35 4.10
n=179 標 準 差 0.68 0.91 0.71
( 二 ) 不 同 年 級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之 差 異 情 形
以 單 因 子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驗 證 研 究 假 設 H 1 - 2 , 檢 定 結 果 如 表 4 - 7, 結 果 發 現 不 同 年 級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未 達 顯 著 差 異 水 準 ( W i l k s ' λ = . 9 9 , p = . 4 6 ) 。 因 此 , 研 究 假 設 H 1 - 2 未 獲 得 支 持 , 即 不 同 年 級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上 沒 有 顯 著 差 異 。
表 4 - 7
不 同 年 級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效 應 項 F 檢 定 假 設 自 由 度 誤 差 自 由 度 W i l k s ' λ p 值
年級 0.94 6 774.00 .99 .46
因 素 名 稱 型 I I I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F 值 p 值 A : 內 在 因 素 6.22 1 13.90* .00 B : 外 在 因 素 5.12 1 6.10* .01 C : 社 團 因 素 7.06 1 15.05* .00
( 三 ) 不 同 社 團 類 型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之 差 異 情 形
以 單 因 子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驗 證 研 究 假 設 H 1 - 3 , 檢 定 結 果 如 表 4 - 8,結 果 發 現 不 同 運 動 社 團 類 型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達 顯 著 差 異 水 準 ( W i l k s ' λ = . 8 6 , p = . 0 0 ) , 接 著 進 行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結 果 如 表 4 - 9 所 示 , 發 現 在 「 外 在 因 素 」 ( F = 7 . 5 7 , p = . 0 0 ) 、「 社 團 因 素 」 ( F = 7 . 0 9 , p = . 0 0 ) 二 個 構 面 達 顯 著 水 準 , 而「 內 在 因 素 」( F = 2.13, p = . 0 8 ) 構 面 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 再 經 由 S c h e f f e ’ s 事 後 比 較 結 果 發 現 , 在 「 外 在 因 素 」 構 面 民 俗 技 藝 社 團 學 童 的 平 均 得 分 均 顯 著 高 於 球 類 社 團 , 其 餘 社 團 類 型 平 均 得 分 則 介 於 其 間 ,「 社 團 因 素 」 構 面 田 徑 社 團 、 民 俗 技 藝 社 團 平 均 得 分 均 顯 著 高 於 休 閒 運 動 社 團 , 其 餘 社 團 類 型 平 均 得 分 則 介 於 其 間 。 因 此 , 研 究 假 設 H 1 - 3 獲 得 部 分 支 持 , 即 不 同 社 團 類 型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不 同 社 團 類 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 請 參 閱 表 4 - 1 0 。
表 4 - 8
不 同 社 團 類 型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效 應 項 F 檢 定 假 設
自 由 度
誤 差
自 由 度 W i l k s ' λ p 值 社 團 類 型 5.04 12 1018.91 .86* .00
* p < 0 . 0 5
表 4 - 9
不 同 社 團 類 型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p < 0 . 0 5
註 : A=田 徑 社 團 B=民 俗 技 藝 社 團 C=技 擊 社 團 D=球 類 社 團 E=休 閒 運 動 社 團
表 4 - 1 0
不 同 社 團 類 型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摘 要 表
社 團 類 型 統 計 量 內在因素 外在因素 社團因素
田徑社團 平 均 數 4.54 3.78 4.54
n=38 標 準 差 0.51 0.83 0.51
民俗技藝社團 平 均 數 4.43 3.86 4.42
n=87 標 準 差 0.65 0.83 0.62
技擊社團 平 均 數 4.36 3.35 4.22
n=33 標 準 差 0.50 0.59 0.63
球類社團 平 均 數 4.54 3.28 4.24
n=155 標 準 差 0.74 0.99 0.75
休閒運動社團 平 均 數 4.29 3.34 3.95
n=78 標 準 差 0.71 0.88 0.66
( 四 ) 不 同 社 團 練 習 時 數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之 差 異 情 形 以 單 因 子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驗 證 研 究 假 設 H 1 - 5 , 檢 定 結 果 如 表 4 - 1 1 , 結 果 發 現 不 同 運 動 社 團 練 習 時 數 高 低 之 學 童 於 因 素 名 稱 型 III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F值 p值 S c h e f f e ’ s 事 後 比 較 內 在 因 素 3.89 4 2.13 .077 - 外 在 因 素 24.13 4 7.57* .000 B>D 社 團 因 素 12.92 4 7.09* .000 (A,B)>E
參 與 動 機 達 顯 著 差 異 水 準 ( W i l k s ' λ = . 9 5 , p = . 0 0 ) , 接 著 進 行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結 果 如 表 4 - 1 2 所 示 , 發 現 在 「 社 團 因 素 」 ( F = 3 . 3 5, p = . 0 4 ) 構 面 達 顯 著 水 準 ,而「 內 在 因 素 」( F = 1 . 9 8,
p = . 1 4 ) 、「 外 在 因 素 」 ( F = 2 . 1 7 , p = . 1 2 ) 二 個 構 面 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 再 經 由 S c h e f f e ’ s 事 後 比 較 結 果 發 現 , 在 「 社 團 因 素 」 構 面 各 組 間 學 童 的 平 均 得 分 均 無 顯 著 差 異 。 因 此 , 研 究 假 設 H 1 - 4 獲 得 部 分 支 持 , 即 不 同 社 團 練 習 時 數 高 低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不 同 社 團 練 習 時 數 高 低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 請 參 閱 表 4 - 1 3 。
表 4 - 1 1
不 同 社 團 練 習 時 數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效 應 項 F 檢 定 假 設 自 由 度
誤 差
自 由 度 W i l k s ' λ p 值 社 團 練 習
時 數 高 低 3.19 6 774.00 .95* .00
* p < 0 . 0 5
表 4 - 1 2
不 同 社 團 練 習 時 數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p < 0 . 0 5
註 : - 表 示 無 組 間 差 異 因 素 名 稱 型 III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F值 p值 S c h e f f e ’ s 事 後 比 較
內 在 因 素 1.83 2 1.98 .14 -
外 在 因 素 3.67 2 2.17 .12 -
社 團 因 素 3.20 2 3.35* .04 -
表 4 - 1 3
不 同 社 團 練 習 時 數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摘 要 表 累 積 練 習 時 間 統 計 量 內在因素 外在因素 社團因素
每週一小時以內 平 均 數 4.35 3.64 4.30
n=93 標 準 差 0.73 0.85 0.70
每週一〜二小時 平 均 數 4.44 3.45 4.15
n=178 標 準 差 0.65 0.91 0.68
每週二小時以上 平 均 數 4.54 3.38 4.35
n=121 標 準 差 0.67 0.98 0.70
( 五 ) 不 同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之 差 異 情 形 以 單 因 子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驗 證 研 究 假 設 H 1 - 5 , 檢 定 結 果 如 表 4 - 1 4 , 結 果 發 現 不 同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達 顯 著 差 異 水 準 ( W i l k s ' λ = . 9 5 , p = . 0 0 ) , 接 著 進 行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 結 果 如 表 4 - 1 5 所 示 , 發 現 在「 內 在 因 素 」( F = 4.11,
p = . 0 2 ) 、「 外 在 因 素 」( F = 4 . 7 1, p = . 0 1 ) 二 構 面 達 顯 著 水 準 , 而 「 社 團 因 素 」 ( F = 1 . 6 0 , p = . 2 0 ) 則 未 達 顯 著 水 準 , 再 經 由 S c h e f f e ’ s 事 後 比 較 結 果 發 現 , 在 「 內 在 因 素 」 構 面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每 週 累 積 一 〜 二 小 時 之 學 童 的 平 均 得 分 均 顯 著 高 於 累 積 一 小 時 以 內 者 , 累 積 二 小 時 以 上 平 均 得 分 則 介 於 其 間 , 在「 外 在 因 素 」 構 面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每 週 累 積 一 〜 二 小 時 者 之 學 童 的 平 均 得 分 均 顯 著 高 於 累 積 一 小 時 以 內 及 累 積 二 小 時 以 上 。 因 此 , 研 究 假 設 H 1 - 5 獲 得 部 分 支 持 , 即 不 同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不 同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的 平 均 數 與 標 準 差 , 請 參 閱 表 4 - 1 6 。
表 4 - 1 4
不 同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多 變 量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效 應 項 F 檢 定 假 設 自 由 度
誤 差
自 由 度 W i l k s ' λ p 值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高 低 3.60 6 774.00 .95* .00
* p < 0 . 0 5
表 4 - 1 5
不 同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單 因 子 變 異 數 分 析 摘 要 表
* p < 0 . 0 5
註 : A=每 週 累 積 少 於 一 小 時 B=每 週 累 積 一 〜 二 小 時 C=每 週 累 積 二 小 時 以上
表 4 - 1 6
不 同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平 均 數 標 準 差 摘 要 表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統 計 量 內在因素 外在因素 社團因素
每週累積一小時以內 平 均 數 4.35 3.37 4.20
n=181 標 準 差 0.67 0.87 0.64
每週累積一〜二小時 平 均 數 4.57 3.69 4.23
n=120 標 準 差 0.68 0.94 0.74
每週累積二小時以上 平 均 數 4.50 3.40 4.36
n=91 標 準 差 0.67 0.95 0.74
因 素 名 稱 型 III
平 方 和 自 由 度 F值 p值 S c h e f f e ’ s 事 後 比 較 內 在 因 素 3.74 2 4.11* .017 B>A 外 在 因 素 7.86 2 4.71* .010 B>(A,C)
社 團 因 素 1.54 2 1.60 .203 -
( 六 ) 小 結
綜 上 所 述 , 結 果 顯 示 出 不 同 性 別 、 社 團 類 型 、 社 團 練 習 時 數 、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確 有 顯 著 差 異 存 在 , 而 不 同 年 級 之 學 童 於 參 與 動 機 上 則 無 差 異 , 茲 將 差 異 情 形 整 理 如 表 4 - 1 7 。
表 4-17
不 同 背 變 項 學 童 參 與 動 機 之 驗 證 結 果 總 表
背 景 變 項 內在因素 外在因素 社團因素
性 別
年 級
社 團 類 型
社 團 練 習 時 數
額 外 運 動 時 間
註 :表 示 該 背 景 變 項 於 參 與 動 機 有 顯 著 差 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