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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動機之理論與相關研究

在文檔中 IR:Item 987654321/6544 (頁 29-37)

本 節 分 為 三 部 分 做 探 討 : 第 一 部 為 參 與 動 機 之 定 義 ; 第 二 部 為 參 與 動 機 之 相 關 理 論;第 三 部 為 參 與 動 機 之 相 關 研 究。

一 、 參 與 動 機 之 定 義

動 機 的 定 義 相 當 多 種 , D r u c k e r ( 1 9 5 4 ) 指 動 機 的 多 樣 定 義 其 實 正 反 應 了 此 概 念 本 身 不 僅 是 一 個 靜 態 的 心 理 建 構 , 而 是 一 個 動 態 的 過 程 ( p r o c e s s ) , 一 種 「 發 動 、 朝 向 目 標 的 持 續 性 歷 程 」 , 包 含 了 發 動 的 前 因 、 發 動 的 狀 態 , 以 及 發 動 後 的 表 現 ( 徐 瑋 伶 , 2 0 0 3 ) 。 張 春 興 ( 1 9 9 5 ) 指 出 : 動 機 是 指 引 起 個 體 活 動 , 維 持 已 引 起 的 活 動 , 並 導 使 該 活 動 朝 向 某 一 目 標 的 一 種 內 在 歷 程 。 就 心 理 學 的 觀 點 而 言 , 動 機 ( m o t i v a t i o n ) 是 指 有 機 體 內 在 的 一 種 生 理 方 面 的 或 心 理 上 的 需 求 ( n e e d ) 或 驅 力 ( d r i v e ) , 有 了 需 求 或 驅 力 , 有 機 體 的 身 心 就 會 呈 現 緊 張 狀 態 , 且 感 到 煩 躁 不 安 , 進 而 對 週 遭 相 關 的 目 標 或 刺 激 發 生 有 效 的 活 動 , 使 其 需 求 得 以 滿 足 , 進 而 達 成 目 標 ( 王 克 先 , 1 9 8 7 ) 。 盧 俊 宏 ( 1 9 9 6 ) 則 指 出 動 機 是 引 起 個 體 活 動 並 維 持 該 活 動 朝 向 某 一 目 標 前 進 的 內 在 歷 程 , 是 一 種 內 在 的 原 動 力 , 此 原 動 力 會 不 斷 地 驅 使 個 體 去 做 某 事 。

錢 家 慧 ( 2 0 0 7 ) 指 出 運 動 動 機 是 人 們 參 加 運 動 活 動 的 動 力 , 其 具 有 啟 動 人 的 行 為 , 並 使 行 為 以 一 定 強 度 在 運 動 活 動 中 保 持 的 特 性 。 一 定 水 平 的 運 動 動 機 使 體 育 活 動 參 加 者 在 活 動 中 表 現 得 更 加 努 力 , 更 加 集 中 注 意 , 練 習 的 時 間 更 長 , 堅 持 的 時 間 更 長 。 鄭 國 隆 ( 2 0 0 9 ) 認 為 運 動 動 機 即 是 人 們 參 與 運 動 的 動 力 , 其 具 有 啟 動 或 維 持 一 定 強 度 活 動 的 功 能 。 一 定 程 度 的 運 動 動 機 使 參 與 者 在 運 動 活 動 中 表 現 得 更 加 專 注 , 付

出 更 多 的 努 力 , 練 習 的 時 間 可 以 更 久 ; 而 低 運 動 動 機 則 可 能 使 其 中 途 放 棄 並 退 出 體 育 活 動 。

綜 合 上 述 , 本 研 究 所 指 「 參 與 動 機 」 係 指 促 使 學 童 參 與 學 校 運 動 社 團 , 並 持 續 學 習 的 一 種 內 在 心 理 傾 向 或 原 動 力 , 引 導 著 學 習 者 朝 向 設 定 目 標 邁 進 , 其 強 度 與 持 續 性 則 受 到 內

、 外 在 環 境 刺 激 而 改 變 。 二 、 參 與 動 機 之 相 關 理 論

動 機 理 論 是 一 種 提 供 人 們 瞭 解 個 體 動 機 的 重 要 里 程 , 但 有 關 動 機 的 理 論 自 1 9 3 0 年 代 起 不 斷 有 學 者 提 出 也 頗 為 分 歧 , 本 研 究 擷 取 關 於 參 與 動 機 的 相 關 理 論 , 茲 分 述 如 下 :

( 一 ) 心 理 分 析 論

以 F r e u d 為 代 表 , 其 對 動 機 之 解 釋 為 , 人 類 的 一 切 行 為 導 源 於 「 性 」 與 「 攻 擊 」 兩 種 本 能 的 衝 動 ; 另 外 則 是 以 潛 意 識 動 機 來 解 釋 人 的 行 為 , 多 偏 向 於 人 的 失 常 、 失 態 等 行 為 ( 張 春 興 , 1 9 8 7 ) 。

( 二 ) 行 為 學 派 動 機 理 論

以 W h i t i n g a n d C h i l d 等 人 為 代 表 , 認 為 人 類 動 機 是 經 由 學 習 而 來 的 , 成 人 的 動 機 是 由 幼 稚 期 基 本 需 要 分 化 演 變 而 來 。 行 為 主 義 心 理 學 家 對 於 動 機 的 基 本 理 念 是 : 行 為 是 由 趨 力 所 促 動 的 , 而 趨 力 則 因 生 理 上 需 求 而 產 生 。 如 在 個 體 行 為 表 現 時 予 以 需 求 上 的 滿 足 , 就 會 強 化 保 留 該 行 為 。 所 以 行 為 主 義 心 理 學 派 所 秉 持 的 動 機 理 論 在 性 質 上 是 外 控 的 , 屬 於 外 在 動 機 ( 張 春 興 , 1 9 9 5 ) 。

( 三 ) 人 本 學 派 動 機 理 論

人 本 主 義 心 理 學 家 一 直 把 教 育 視 為 發 展 人 類 內 在 潛 力 的

歷 程 。 其 中 的 內 在 潛 力 , 在 涵 義 上 相 當 於 其 他 學 派 心 理 學 家 所 指 的 動 機 。 因 此 人 本 主 義 心 理 學 家 認 為 人 類 是 永 遠 有 動 機 的 , 只 是 某 些 人 對 於 他 所 面 臨 的 情 境 缺 乏 動 機 而 已 , 但 對 於 其 他 情 境 或 許 仍 有 動 機 , 所 以 說 絕 不 能 說 那 些 人 沒 有 動 機 ( C o m b s , 1 9 6 2 ) 。

美 國 著 名 的 心 理 學 家 M a s l o w ( 1 9 7 0 ) 提 出 需 求 層 次 論 認 為 人 類 的 動 機 是 整 體 性 的 , 各 種 動 機 之 間 是 彼 此 相 關 聯 且 有 順 序 性 的 , 各 種 動 機 間 關 係 的 變 化 有 受 到 個 人 過 去 的 經 驗 、 社 會 、 文 化 以 及 現 有 環 境 的 影 響 , 人 類 的 多 種 需 要 可 按 照 性 質 由 低 而 高 分 為 七 個 層 次 , 分 別 如 下 :

1 . 生 理 需 求 : 指 維 持 生 存 及 延 續 種 族 的 需 求 , 如 飲 食 、 睡 眠 等 都 屬 此 類 。

2 . 安 全 需 求 : 指 免 於 遭 受 威 脅 與 受 到 保 護 , 從 中 獲 得 安 全 感 的 需 求 , 如 免 於 傷 害 、 遇 危 難 時 求 人 協 助 等 。

3 . 愛 與 隸 屬 的 需 求 : 獲 得 團 體 認 同 的 歸 屬 感 以 及 友 誼 、 親 情 的 需 求 。

4 . 自 尊 需 求 : 指 希 望 獲 得 他 人 的 尊 重 、 仰 慕 , 獲 得 肯 定 自 信 與 自 我 認 同 的 需 求 , 如 被 人 讚 許 、 認 可 等 。

5 . 知 的 需 求 : 指 個 體 對 於 人 事 物 中 不 瞭 解 之 處 , 有 希 望 獲 得 答 案 的 需 求 , 如 探 索 、 閱 讀 及 追 求 新 知 等 。

6 . 美 的 需 求 : 指 對 美 好 事 物 欣 賞 的 需 求 , 如 希 望 事 物 皆 井 然 有 序 、 美 好 不 殘 缺 等 。

7 . 自 我 實 現 需 求 : 強 調 理 想 的 實 現 , 如 自 我 實 現 以 及 個 人 潛 能 的 展 現 , 並 不 在 乎 個 人 做 些 什 麼 , 而 在 於 對 自 己 的 所 做 感 受 如 何 。

M a s l o w 將 七 層 次 的 需 求 分 為 兩 大 類 :「 基 本 需 求 」與「 成

長 需 求 」。 基 本 需 求 指 生 理 或 心 理 上 有 所 欠 缺 而 產 生 的 需 求 , 例 如 口 渴 而 尋 求 水 源 , 因 恐 懼 而 需 求 安 全 , 因 害 怕 孤 獨 而 尋 求 友 伴 。 一 旦 所 欠 缺 者 獲 得 滿 足 則 需 求 強 度 急 速 下 降 。 具 體 而 言 , 由 低 層 自 高 層 的 需 求 依 次 為 : 生 理 需 求 、 安 全 需 求 、 愛 與 隸 屬 的 需 求 , 以 及 自 尊 的 需 求 。 成 長 需 求 中 的 最 高 層 次 是 自 我 實 現 的 需 求 。 強 調 的 是 理 想 的 實 現 , 例 如 自 我 實 現 以 及 個 人 潛 能 的 展 現 , 僅 次 於 此 一 層 次 的 需 求 是 : 認 知 的 需 求 、 美 感 的 需 求 。 基 本 需 求 是 普 遍 性 的 , 常 人 的 基 本 需 求 大 同 小 異 ; 成 長 需 求 則 有 較 明 顯 的 個 別 差 異 。

A l d e r f e r ( 1 9 7 2 ) 衍 生 了 M a s l o w 的 需 求 理 論 而 提 出 E R G 需 求 理 論 。 E R G 需 求 論 的 核 心 構 念 是 生 存 ( e x i s t e n c e ) 、 關 係 ( r e l a t e d n e s s ) 、 成 長 ( g r o w t h ) 等 三 種 個 人 需 求 。 其 中 生 存 需 求 是 指 各 種 物 質 及 生 理 上 的 慾 望 , 相 當 於 馬 斯 洛 的 需 求 理 論 的 生 理 和 安 全 需 求 ; 關 係 需 求 是 指 與 重 要 的 他 人 建 立 關 係 的 需 求 , 相 當 於 馬 斯 洛 的 需 求 理 論 的 社 會 和 自 尊 需 求 ; 成 長 需 求 是 指 個 人 在 自 身 及 環 境 上 促 成 創 新 或 豐 富 的 結 果 , 相 當 於 馬 斯 洛 的 需 求 理 論 的 自 我 實 現 需 求 。 而 A l d e r f e r 需 求 理 論 說 明 個 人 追 求 需 求 層 次 的 滿 足 並 非 如 M a s l o w 所 言 , 只 是 單 向 的 由 下 而 上 , 不 易 同 時 並 存 。 其 認 為 個 體 可 以 同 時 間 追 求 一 種 以 上 的 需 求 , 而 沒 有 優 先 次 序 之 分 , 亦 即 各 需 求 可 同 時 存 在 , 且 同 時 具 有 激 勵 作 用 ; 此 外 , 需 求 的 階 層 可 上 可 下 , 視 追 求 滿 意 的 成 功 與 挫 敗 而 改 變 ( 黃 李 祥 , 2 0 0 1 ) 。

( 四 ) 認 知 學 派 動 機 理 論

此 理 論 乃 是 對 人 本 學 派 動 機 理 論 的 缺 點 加 以 修 正 。 人 本 學 派 心 理 學 家 指 出 內 在 動 機 , 是 以 追 求 自 我 實 現 為 終 極 目 標 之 各 種 需 求 所 形 成 的 內 在 動 力 , 認 知 學 派 則 將 人 類 視 為 具 有

生 物 性 需 求 及 社 會 心 理 需 求 的 知 性 的 有 機 體 。 學 習 動 機 是 介 於 環 境 與 個 人 行 為 之 間 的 中 介 歷 程 ( 張 春 興 , 1 9 9 5 ) 。 人 類 為 了 充 實 其 自 身 的 需 求 , 需 靈 活 地 運 用 其 生 理 和 精 神 的 才 能 , 並 與 個 體 整 個 活 動 配 合 , 才 能 使 各 體 能 遇 見 或 期 望 一 行 為 的 最 終 目 的 , 所 以 人 類 具 有 目 標 導 向 的 特 性 。 人 類 並 不 是 僅 靠 內 在 的 驅 力 及 外 在 的 刺 激 就 立 即 會 有 機 械 性 的 反 應 , 而 是 透 過 創 造 性 及 情 報 的 處 理 來 解 決 問 題 , 進 而 有 效 地 具 有 處 理 環 境 的 能 力 ( 張 佩 娟 , 2 0 0 3 ) 。

三 、 參 與 動 機 之 相 關 研 究

( 一 ) 參 與 動 機 量 表 構 面 相 關 研 究

有 關 使 用 參 與 動 機 量 表 進 行 相 關 的 研 究 相 當 多 , 茲 列 舉 部 分 學 者 之 研 究 , 如 表 2 - 3 表 列 之 。 結 果 顯 示 , 參 與 動 機 量 表 構 面 可 細 分 為 健 康 與 適 能 、 自 我 成 就 、 人 際 關 係 、 環 境 設 備 、 訓 練 情 境 、 心 理 需 求 、 運 動 樂 趣 、 社 會 需 求 、 重 要 他 人 、 他 人 建 議 與 鼓 勵 、 外 力 期 許 、 教 練 領 導 … 等 多 個 向 度 。 本 研 究 統 合 相 關 學 者 觀 點 及 學 童 社 團 參 與 現 況 , 將 運 動 社 團 參 與 動 機 層 面 分 為 自 我 成 長( 心 理 需 求、健 康 與 適 能、自 我 成 就 )、

外 在 因 素 ( 人 際 關 係 、 社 會 需 求 、 重 要 他 人 、 他 人 建 議 與 鼓 勵 、 外 力 期 許 ) 及 社 團 因 素 ( 教 練 領 導 、 環 境 設 備 、 訓 練 情 境 、 運 動 樂 趣 ) 等 三 個 向 度 。

表 2 - 3

鄧 瑞 芳

地 區 國 小 教 師 在 休 閒 動 機 上 有 顯 著 差 異 。

鄧 崇 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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