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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受聘能力之相關概念

壹、受聘能力的緣起與發展趨勢

受到全球化與知識經濟的衝擊,以及勞動市場急遽變化的影響,這一代的 大專畢業青年在進入職場時,必須具備能夠滿足新經濟要求的核心就業力技 能,才能成功在職場發展。因此,自 1990 年代以來,受聘能力已經成為先進國 家高度重視的青年政策議題(行政院青輔會,2006)。

然而受聘能力在學術研究上並非一種新的概念,早在 1955 年時學者

Feintuch 即已提出,隨之而後的發展則亦趨於多樣化(引自林義叡,2007:47)。

在表 2-2-1 即對受聘能力研究的發展趨勢提出說明。

表 2-2-1 受聘能力研究的發展趨勢

階 段 時 間 發 展 趨 勢 萌芽茁

壯時期

1950-1960 Soloff 和 Bolton(1969:993-998)指出在 1950 與 60 年 代受聘能力此概念的焦點已經有一些變化,由原先被視 為是個人的潛力逐漸轉變成在勞動市場上被僱用之考量 依據,因為勞動者受聘能力的優劣是取決於個人在勞動 市場工作所累積的經驗。此外受聘能力在這個時期的焦 點普遍著重於勞動者的工作態度與朝向職業生涯中的自 我知覺發展。

發展蓬 勃時期

1970 Tseng(1972:314-317)指出此時期受聘能力之重點逐漸 轉向於注重個人的、主要的職業知識(mainly

occupational knowledge)與技能觀點上,取代了對於工作 態度的重視。受聘能力不僅只有基本的職業技能面,也 包含職業相關的知識面,兩者均關係到個人於工作上的 潛在可能性、個人於勞動市場的地位與個人普遍在工作 情境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表 2-2-1 受聘能力研究的發展趨勢(續)

階 段 時 間 發 展 趨 勢 發展蓬

勃時期

1980 Charner(1988:30-40)指出在 1980 年代之後,受聘能 力的概念越來越成為雇主決定勞動者在勞動市場中之價 值的「超越特性」(meta-characteristic)所在。而此超越 特性結合態度、知識和技術,而且決定勞動者在勞動市 場的潛能。在這個思維引領下,受聘能力對於勞動者而 言,不論是從其剛進入職場開始發展、建立或最後的階 段,對其工作職涯過程裡均占有相當重要的影響力。

調整 時期

1990 Outin(1990)亦指出受聘能力的概念當被擴及並延伸到 1990 年代後,已結合融入了諸如對勞動市場情況、勞動 市場與企業組織策略上的瞭解等方面的因素。同時其也 認為受聘能力是由個人特質(關係的有無、動機的強 弱)、特定的工作技能、勞動市場的情況、以及政府與雇 主的訓練策略等四個因素構成,這些因素會影響並改變 個人去達到其在勞動市場上的地位,且受聘能力之發展 從而成為政府、企業組織與個人等三方共同的責任。至 此,有關受聘能力的定義與其對個人所產生的影響之爭 議亦隨之越來越大,受聘能力的概念也因此變得更加寬 廣卻模糊。

資料來源:出自Sanders 和 Grip(2003;引自林義叡,2007:48)

貳、何謂受聘能力

對於剛畢業甫進職場的社會新鮮人,從第一天踏入公司開始,已不能再僅 存有著為公司做出重大貢獻的想法,而且還必須能為自己擔負起更多其他面向 的職涯規劃的責任,這是在就業面向上,過去十幾年來最引人注意的新興趨勢 之一(Davies,2000)。

(1997)觀察到雇主在招募新員工時,除了重視畢業生智力的能力外,同時也 認定還有其他能力一樣是重要的,像除了溝通、計算及資訊科技等核心技能外,

在工作中日益需要具備靈活性和適應力、團隊工作能力及懂得管理本身的職涯 發展等。

一、受聘能力與其他相關名詞

對於受聘能力(employability)此名詞,已成為當前許多國家青年政策中的重 要議題。但受聘能力並不是一個容易定義的概念,在不同學者所進行的受聘能 力之實證研究中,並沒有提出完全一致的具體項目,除了因為它具有多重面向 之外,也因為它與其他名詞之間的交替使用(趙長寧,2009)。

且因各國國情的不同,所以在名稱的用詞上也有些差異。根據 1994 年加拿 大人力資源發展(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Canada)的報告指出,歐洲部份 國家將受聘能力稱為技能(skills)或資格(qualifications)。在法國則是稱為「跨越 能力」(crossing competencies)或「轉業能力」(transferable competencies);英國 過去習慣上,將受聘能力稱為「核心技能」(core skills)或「共同技能」(common skills),最近則較常使用「關鍵技能」(key skills);義大利稱為「瞭解如何做的 能力」(knowing how to be),德國稱為「關鍵資格」(key qualifications);愛爾 蘭稱為「自我組織態度」(self-organizing attitude);丹麥稱為「進程/獨立資格」

(process/independent qualifications);澳洲稱為「關鍵能力」(key competencies);

在荷蘭不論是「核心能力」(core competencies)、「橫越能力」(transversal competencies)或「關鍵能力」(key competencies)都是指受聘能力;美國則稱為

「必要技能」(necessary skills)、「雇用技能」(skills needed for employment)或 受聘技能(employability skills)(引自陳書偉,2007:5)。

二、受聘能力之定義

行政院青輔會(2006)根據《維基百科全書》定義「受聘能力」(employability)

為能獲得初次就業、保持就業、以及在必要時獲得新就業的能力。

Coopers 和 Lybrand(1997)認為受聘能力包含傳統智力的技能,還有「新」

核心或關鍵技能,即個人的特質被認為具有市場價值,另外還具有關於組織如 何運作及人們如何在組織中工作的知識。

Dearing(1997)提出受聘能力是指四項關鍵技能:溝通的技能、計算能力、

擅於使用資訊科技及學習如何去學習的能力。

Hillage 和 Pollard(1998)將受聘能力界定為是一種能幫助個人獲取第一次 的工作、並持續保有工作,及在必要時能再次獲得新工作的能力。

在澳大利亞 2002 年出版的《未來所需的受聘能力技能(Employability Skills for the Future) 》白皮書中,將受聘能力定義為個人所需具備的技能,其目的不

只為了就業,也為了讓個人能在企業內進步,以實現個人潛能,並成功對企業 的策略方向做出貢獻。在此白皮書當中提出「受聘能力技能架構」(employability skills framework),將核心受聘能力技能歸納為八類,即溝通技能、團隊合作技 能、問題解決技能、原創與進取技能、規劃與組織技能、自我管理技能、學習 技能、科技技能(引自行政院青輔會,2006:6)。

Brown 和 Hesketh(2004)把個人的受僱能力界定為,於相對機會獲得和維 持不同類型的工作。

三、受聘能力的分類與內容

定產業或工作要求的專業技術能力」兩大類。

於 1992 年加拿大政府出版的《就業力素描:加拿大就業人口的必備能力》

報告,將受聘能力分為基礎能力與核心能力兩大類,基礎受聘能力包含聆聽、

說話、閱讀、書寫及計算五項能力;核心受聘能力又分為三大領域,包含學術 技能、個人管理技能及團隊合作技能(引自宋秋燕,2006:9)。

美國Department of Labor(2000)則將受聘能力分為三大類技能,第一類為 學術技能其包含有閱讀、書寫、數學、自然科學等與學術訓練有關之能力;第 二類是受聘能力技能是指有效的執行工作,如團隊工作、決策與問題解決;第 三類為職業和技術技能是指工作上特殊的技術與職業知能,如機器維修、銷售 知識或資料庫的編製等。

Rainsbury、Hodges、Burchell 和 Lay(2002)指出,受聘能力可分為「硬技 能」(hard skills)與「軟技能」(soft skills)二大類。且在文獻中也日益強調「軟 技能」的重要性,在目前被視為是對「硬技能」的補充,並且是成功工作表現 所必備的 (Ashton,1994; Caudron,1999)。有學者 (Page, Wilson, & Kolb,1993) 認為「硬技能」是指完成一項工作所須擁有有關科技面向的技能,通常也包含 知識的獲取。「硬技能」在本質上是首要的認知,是受到個人智商(IQ)的影響。

Spencer 和 Spencer (1993)描述這科技技能和知識的最低標準是意謂著必須能夠 具有完成工作之基本能力 (引自Rainsbury et al.,2002)。而「軟技能」則常被 歸為人際、人性或行為的技能,並強調在人與人之間個人行為和人際關係的管 理。「軟技能」在本質上主要是情感或行為方面的技能,近來已和所謂的情緒智 商(EQ)相連結 (Caudron,1999;Kemper,1999)。

Spencer 和 Spencer (1993)界定了二十項工作必備的技能,其中含括於「硬 技能」的項目有:分析思考(analytical thinking)、概念思考(conceptual thinking)、

技術性專業知識(technical expertise);而含括於「軟技能」的項目為:成就定向 (achievement orientation)、對管理、品質和精確性的關心(concern for order, quality and accuracy)、主動的精神(initiative)、資訊找尋(information seeking)、

了解人際關係(interpersonal understanding)、顧客服務定向(customer service orientation)、能衝擊與影響他人(impact and influence on others)、對組織的察覺 (organizational awareness)、關係的建立(relationship building)、發展他人 (developing others)、管理指導(directiveness)、團隊工作與協同合作(teamwork and co-operation)、團隊領導(team leadership)、自我控制(self control)、自信心 (self confidence)、靈活性(flexibility)、對組織的承諾(organizational

commitment)。

許雅雯 (2009)參閱了三十五篇相關文獻,並整理出二十項企業界愛用之

「軟技能」,包括抗壓性/情緒管理、工作的穩定度、溝通表達能力、未來發展 潛力、發掘及解決問題能力、創造/創意能力、學習意願/可塑性、領導力、責 任感與自我管理技能、品行道德、主動積極態度、敬業精神、資訊搜尋能力、

對工作充滿熱情、人際互動能力、組織承諾、能瞭解組織及他人需求、肯吃苦 耐勞、適應能力、融會貫通能力等。

而彭森明(2008a)則將職場所需的能力區分為四大部份:職場所需的一般 能力、職場所需的專業能力、工作態度、職涯規劃與信心。而職場所需一般能 力包含有表達及溝通能力、領導能力、創新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本國語文能 力、外語能力、穩定度或抗壓性;職場所需的專業能力包含專業知識與技術、

基礎電腦應用技能、將理論運用到實際工作的能力、發掘及解決工作中所遭遇 問題的能力、專業證照或相關能力;工作態度含括良好的工作態度、強烈的學

推銷自己的能力、樂觀面對職涯發展前景,積極投入現職。

表 2-2-2 受聘能力的分類與內容

學者或機構 受聘能力 行政院青輔會(2006) 1. 能夠廣泛適應及勝任不同工作要求的核心就業

力。

2. 配合特定產業或工作要求的專業技術能力。

美國Department of Labor (2000)

1. 學術技能:閱讀、書寫、數學、自然科學等與學 術訓練有關之能力。

2. 受聘能力技能:有效的執行工作,如團隊工作、

決策與問題解決。

3. 職業和技術技能:工作上特殊的技術與職業知 能,如機器維修、銷售知識或資料庫的編製等。

Rainsbury、Hodges、

Burchell 和 Lay (2002)

Ashton (1994) Caudron (1999) Page、Wilson 和 Kolb (1993)

Kemper (1999)

1. 「硬技能」:是指完成一項工作所須擁有有關科 技面向的技能,通常也包含知識的獲取。

2. 「軟技能」:常被歸為人際、人性或行為的技能,

2. 「軟技能」:常被歸為人際、人性或行為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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