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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一節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

本節首先進行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之介紹。本研究之受訪樣本年級比例 中,共有一年級130名,佔36.9%,二年級115名,佔32.4%;三年級105名,佔30.7%。。

此比例符合現階段全校年級比例,以長條圖表現如下。

表4-1-1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年級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一年級 130 36.6 36.9 36.9 二年級 115 32.4 32.4 69.3 三年級 109 30.7 30.7 100.0

總和 355 100.0 100.0

圖4-1-1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年級 長條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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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之受訪樣本居住地分佈及比例中,居住北部地區者共89名,佔25.1%,

中部地區者共85名,佔23.9%,;南部地區者共169名,佔47.6%,東部地區者共 9名,佔2.5%,離外島地區者共3名,佔0.8%;以長條圖表現如下。其中南部地 區學生最多,北部和中部地區居次。

表4-1-2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居住地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北部地區 89 25.1 25.1 25.1 中部地區 85 23.9 23.9 49.0 南部地區 169 47.6 47.6 96.6

東部地區 9 2.5 2.5 99.2

離外島地區 3 .8 .8 100.0

總和 355 100.0 100.0

圖4-1-2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年級居住地

本研究之受訪樣本居住地分佈及比例中,結婚且同住者共276名,佔77.7%,

結婚但分居者共12名,佔3.4%,離婚及單親者共49名,佔13.8%;以長條圖表現 如下。其中結婚且同住者最多,離婚和單親者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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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3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父母婚姻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結婚且同住 276 77.7 78.9 78.9 結婚但分居 12 3.4 3.4 82.3

離婚 29 8.2 8.3 90.6

單親 20 5.6 5.7 96.3

父歿 6 1.7 1.7 98.0

母歿 4 1.1 1.1 99.1

父母雙亡 3 .8 .9 100.0

總和 350 98.6 100.0 遺漏值 999 5 1.4

總和 355 100.0

圖4-1-3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父母婚姻

本研究之受訪樣本入學成績分佈及比例中,最低為301分,最高為412分,標準 差為20.38,中位數為354分,眾數為3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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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4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入學成績

個數 有效的 338

遺漏值 17

平均數 355.11 中位數 354.00 眾數 354 標準差 20.383 範圍 111

最小值 301

最大值 412

百分位數 25 341.75 50 354.00 75 369.25

本研究之受訪樣本之入學成績分佈及比例中,自願者者共326名,佔91.8%,

非自願者共27名,佔7.6%。顯示,多數同學到軍校就讀為自願者居多。

表4-1-5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就讀意願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自願的 326 91.8 92.4 92.4 非自願的 27 7.6 7.6 100.0 總和 353 99.4 100.0

遺漏值 999 2 .6

總和 35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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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1-4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就讀意願

本研究之受訪樣本之家庭經濟分佈及比例中,最高者為普通,共165名,佔 46.5%,小康者居次,共137名,佔38.6%。顯示,清寒者共40名,佔11.3;富裕者僅 8名,佔2.3%。多數同學到軍校就讀家中經濟狀況以普通和小康居多。

表4-1-6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家庭經濟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富裕 8 2.3 2.3 2.3

普通 165 46.5 47.1 49.4 小康 137 38.6 39.1 88.6 清寒 40 11.3 11.4 100.0 總和 350 98.6 100.0

遺漏值 999 3 .8

系統界定的遺漏 2 .6

總和 5 1.4

總和 35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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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1-5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家庭經濟

本研究之受訪樣本之家長職業類別分佈及比例中,以服務業者最高,共115名,

佔32.4%,工業者居次,共67名,佔18.9%。軍公教者為第三,共59名,佔16.6%。

表4-1-7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家長職業類別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軍公教 59 16.6 18.4 18.4 農林漁 牧 16 4.5 5.0 23.4 商 45 12.7 14.0 37.4 工 67 18.9 20.9 58.3 服務業 115 32.4 35.8 94.1

家管 13 3.7 4.0 98.1

退休 6 1.7 1.9 100.0

總和 321 90.4 100.0 遺漏值 999 34 9.6

總和 35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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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1-6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家長職業類別

本研究之受訪樣本在家中兄弟姐妹排行之分佈及比例中,最高為長子,共149 名,佔42.0%,么子居次,共108名,佔30.8%。再來為中間子,共55名,佔15.5%,

最少為獨子,共38名,佔10.7%。

表4-1-8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排行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獨生子 38 10.7 10.9 10.9 長子 149 42.0 42.6 53.4 中間子 55 15.5 15.7 69.1 么子 108 30.4 30.9 100.0 總和 350 98.6 100.0

遺漏值 999 5 1.4 總和 35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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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1-7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排行

本研究之受訪樣本之家長管教風格分佈及比例中,最高為民主且可溝通的, 共216名,佔60.8%,嚴厲但可講理的居次,共69名,佔19.4%。再來為嚴厲且權威 式的,共11名,佔3.1%。

表4-1-9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家長管教風格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嚴厲且權威式的 11 3.1 3.2 3.2 嚴厲但可講理的 69 19.4 20.3 23.5 民主且可溝通的 216 60.8 63.5 87.1 自由放任的 35 9.9 10.3 97.4 可予取予求的 9 2.5 2.6 100.0 總和 340 95.8 100.0

遺漏值 999 15 4.2

總和 35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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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1-8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家長管教風格

本研究之受訪樣本之對校方教育管理政策之看法分佈及比例中,最高為合理 的,共144名,佔40.6%,認為可再改善的居次,共116名,佔32.7%。再來為沒意見,

共73名,佔20.6%。反應顯示,校方教育管理政策雖多數同學認為合理,但仍有 相當大的進步空間。

表4-1-10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對校方教育管理政策之看法 次數 百分比 有效百分比 累積百分比

有效的

合理的 144 40.6 41.3 41.3 不合理的 16 4.5 4.6 45.8 沒意見 73 20.6 20.9 66.8 可再改善的 116 32.7 33.2 100.0 總和 349 98.3 100.0

遺漏值 999 6 1.7

總和 35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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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1-9 受訪高中生人口背景變項——對校方教育管理政策之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