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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查證

第一節 口腔癌、鼻咽癌診斷及其治療

頭頸部癌症(head and neck cancer),指的是頸部以上之部位患有惡性腫 瘤,有九成的病人都是表皮鱗狀上皮細胞癌(squamous cell carcinoma),在台灣 頭頸癌前三名分別為口腔癌(>5000 人/年)、鼻咽癌(1000 人/年)及喉癌

(500 人/年),但腦瘤不再頭頸部癌症的範圍內,因治療、症狀差異過大。臨床

檳榔之習慣,可見檳榔對於我國口腔癌影響甚鉅(Ko et al., 1995)。台灣衛生福 及放射治療(Concurrent Chemoradiotherapy, CCRT)(如附錄二)。Tis:

carcinoma in situ 原位癌。T1:原發腫瘤直徑小於 2 公分。T2:原發腫瘤直徑

口腔癌的病人通常會透過手術來切除腫瘤,再透過放射治療來消滅腫瘤細 喪失了早期診斷及早期治療的良機(Noonan, 2014)。

鼻咽癌國內發生率男女比約為3:1,鼻咽癌是從民國 103-105 年,一直是台 灣第十五大癌症,每年死於鼻咽癌的人口將近700 人,其中鼻咽癌是男性癌症 中排名第12,每年有大約 500-600 的男性死於鼻咽癌(如附錄 1),其致病原因 主要可分為下列三項:環境因素、EB 病毒(Epstein-Barr Virus; EBV)、遺傳因 素等。環境因素方面,過去研究指出兒童時期進食亞硝酸鹽、亞硝胺、鹹魚等 會增加鼻咽癌發生率,暴露於充滿木屑之環境也與早發性鼻咽癌有關,另外飲 酒、吸菸、嚼檳榔也顯示會增加患鼻咽癌之機會(Cheng et al., 1999; Friborg et al., 2007; Yang et al., 2005)。EBV 為一種 DNA 病毒,在全世界人口中,約 95%

的人有著無症狀、伴隨一生的感染,並且EBV 會潛伏在記憶 B 細胞之中,也

有研究顯示EBV 與部分鼻咽癌、胃癌等癌症有相當密切的關係,鼻咽癌患者血 清中的病毒數量亦會因患者病程進展、復發而上升(Shah & Young, 2009)。縱 使現今有關EBV 對於鼻咽癌的致病機轉尚無定論,仍可確定 EBV 在鼻咽癌中 扮演相當重要的腳色。有關遺傳因素,過去研究發現即使移民至其他國家,華 人鼻咽癌發生率仍會較當地人來的高。在基因方面,早在1974 年就有研究提出 HLA-A2 與鼻咽癌有關(Simons et al., 1974),以國內原住民之研究指出具有 HLA-A0207 基因者,其鼻咽癌之發生率為陰性者 2.3 倍;具 HLA-B4601 者,

鼻咽癌發生率為陰性者1.8 倍;同時具有上述兩基因則高達 2.8 倍(Hildesheim 2002-2006 年報告,台灣男性鼻咽癌五年存活率為 59.1%,而鼻咽癌復發的病人 有80%是在兩年內發生。

臨床上診斷為鼻咽癌之後,一定要做鼻咽部的切片檢查,經病理學家證實 為惡性腫瘤後,才能進一步進行治療。根據WHO 的分類,鼻咽癌的病理細胞 可分為三種:角化鱗狀上皮細胞癌(keratinizing squamous cell carcinoma)、未 角化癌(non-keratinizing carcinoma)以及未分化癌(undifferentiated

carcinoma),而國內是以第二、三種鼻咽癌為主,分期方式也是透過TNM 系 統進行分期(如附錄3)。Tis:carcinoma in situ 原位癌 。T1:原發腫瘤局線 在鼻咽部。T2:腫瘤由鼻咽部向外伸展至口咽或是鼻部,T2a:無鼻咽旁侵 犯,T2b 有鼻咽旁侵犯。T3:腫瘤侵犯到顱底骨骼或鼻竇內。T4:腫瘤侵犯的 顱內、腦神經、顳下窩、下咽部或眼窩。在頸部淋巴結轉移方面可分為:

Nx:頸部淋巴結轉移狀況不明或無法評估。N0:沒有頸部淋巴結轉移 N1:單

早期之根除式頸部淋巴廓清術(radical neck dissection)切除脊髓副神經(spinal accessory nerve, CN XI)、內頸靜脈(the internal jugular vein, IJV)、胸鎖乳突肌

(the sternocleidomastoid muscle, SCM)與從下顎至鎖骨的頸部淋巴節(cervical node groups),術後的合併症包含感覺改變,如僵硬、麻木、肩膀疼痛,斜方肌 力量強度減少、肩膀可活動範圍減少,如外展受到限制、手無法抬高等,使病 患日常活動及工作能力受影響,嚴重影響治療後之生活品質(Roh, Yoon, Kim,

& Park, 2007; Salerno et al., 2002; Shah, Har‐El, & Rosenfeld, 2001; van Wilgen, Dijkstra, Nauta, Vermey, & Roodenburg, 2003)。

在化學以及放射線治療的方面,大多的病人會使用CCRT 之治療計畫為每 天1.8 至 2.0 格雷(Gy)之放射線治療劑量,每週五天,持續六至七週,總劑 量共60-70 Gy 的治療模式,配合每週施打一次 Cisplatin 或 5Fu 等化學治療處 方,治療時間愈長,累積接受的放射線及化學治療劑量則愈高(Agulnik &

Epstein, 2008),使用的化學治療目的為降低局部復發或遠側轉移的機會(洪瑞 隆, 2001),化學治療因為有「放射治療致敏感性」作用,可提升放射治療效 果,提高腫瘤的治療反應,過去研究以顯示化學治療合併放射線治療可大幅提 高整體存活率與治療效果(Adelstein et al., 2000; Hoebers et al., 2008; Lavertu et al., 1999)。Adelstein 等人(2000)此研究針對第Ⅲ、Ⅳ期之頭頸部癌症患者,

比較單獨放射線治療與化學及放射線同步治療,結果發現採化學及放射線同步 治療之患者之疾病治癒增加(p<.05)、存活期延長(p<.05)、整體存活率及原 發器官保留情形增加(p<.05)、局部控制率提高(p<0.001)。放射線治療則容 易造成消化道之潰瘍、神經、肌肉受損等情形,以及口腔黏膜炎(Hutcheson et al., 2012);化療藥物常伴隨著口腔潰瘍、噁心嘔吐、甚至是疲倦等情形,此外 也有研究指出,接受CCRT 的病患中,超過 20%的患者未來會出現消化道狹窄 之症狀(Peng, Feinstein, Salinas, & Chhetri, 2015)。

無論是手術、化學治療或放射線治療,此三種治療方式都會成為病患吞嚥 困難之導因,如舌癌病患接受手術切除,常因舌頭無法攪拌食物導致僅能進食 液體;口腔癌患者在接受手術切除後,除了影響張口能力,也容易因唾液腺一 同被切除導致唾液分泌不足,進而導致吞嚥困難(Riffat, Gunaratne, & Palme,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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