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緊急處理程序架構之研擬
第一節 古蹟與歷史建築火災災害管理
火災的發生期非常短,在台灣古蹟與歷史建築的火災案例之際,因此,
其應變的時間非常有限,故多預防,少災害的觀念是非常重要。古蹟與歷史 建築火災災害管理之各階段說明如下:
一、減災階段
主要是透過政策管理、各種因應措施,防止災害之發生或減輕災害 之影響。一般而言,可分為兩種類型:
(一)結構性措施( structural measure):指的是興建(設置)具體的設 備,作為事前防備之用。如設置滅火器、興建消防栓等。
(二)非結構性措施( non-structural measure):意指對於火災的問題作 全面性的規劃,隨時代的變遷來調整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非以硬 性的具體建設解決問題。如古蹟內全面禁止使用火源、吸菸等。
計畫是行動的依據,事先擬定災害管理計畫,協調各部門採取一致 的行動。應集結決策者、執行計畫者、受計畫影響者或計畫執行對象及 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就各方面之實務經驗與專業眼光,集思廣益訂定 確實有效之應變計畫。良好的應變計畫可使人員妥善利用有限資源,更 可避免災損擴大。如訂定管理維護計畫、火災緊急應變計畫、擬定疏散 避難演練計畫等,並據以進行日常管理。
本階段雖以管理維護單位為主,政府主管機關為輔,但在政策的執 行上,主管機關應主動提供協助,尤其是法規的配套,主管機關更是責 無旁貸。
二、整備階段
災害來臨前的準備,使其有足夠的能力熟悉運作程序、減少災時損 失。減災行動並不能抑制所有災害的發生,災害的發生常為一瞬間的變 化,要臨危不亂、避免災害擴大與災情損失,必須於平時做好充分準備,
應付災害發生時可能產生的各種狀況。主要包括二項工作:
(一)訓練
係建立緊急行動中之職權與責任,並儲備資源以支持救災行
動。訓練工作關乎災害處理、災害應變能力之執行,透過訓練工 作迅速明瞭組織的計畫及設備的運作,提升運作效率。除了機關 內部人員的訓練之外,尚應包括自願人員的訓練﹙例如熱心民眾 及民間救援團體等﹚。如火災疏散避難演練、火災應變小組操作訓 練、設施與裝備定期維護等。
(二)警告
於災害未發生時,預先發佈危險訊息,提醒民眾提高警覺、
做好防災準備工作。如禁菸、禁止使用火源之告示牌等。
三、應變階段
災害發生時的因應措施,除依事先擬定之災害應變計畫外,對於災 害發生時的應變作業,依照急迫性可分為災害緊急通報與災害應變中心 兩個應變時期,分述如下:
(一)災害緊急通報時期
災害緊急通報於應變小組成立前進行,係為爭取救災時效,
於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必須於第一時間進行各級政府災害 權責單位複式多元通報。
(二)災害應變中心時期
災害應變中心時期起始於災害應變中心成立,主要任務為動 員救災人力並啟動緊急醫療救護系統,於第一時間搶救古蹟與歷 史建築、週邊人民生命及財產,需要時並迅速疏散、收容與撤離 災民。
主要包含六個工作:
1﹒成立災害應變中心
扮演救災人員的指揮調度﹙縱向聯繫﹚與各部門的溝通 協調﹙橫向聯繫﹚之重要角色,並迅速發布或傳遞災害警報。
災害應變中心之成立有賴平時擬定的完善計畫、演習訓練與 防災意識。
2﹒動員
大規模災害發生之救災人力主要包含政府(警察、消防 人員)、軍方與民間三個體系。
3﹒災民的收容與撤離
火災潛勢區域或高風險地區應事先規劃安全緊急疏散逃 生路線及安全避難處所,以備不時之需。
4﹒緊急醫療救護系統之運作
古蹟與歷史建築火災時,雖以古蹟保存為主,但仍應以 搶救民眾生命為首要工作,在啟動救災系統的同時,也須同 一時間啟動緊急醫療救護系統來配合;緊急醫療救護應變計 畫,應配合當地的醫療資源與民眾就醫習慣而擬定。
5﹒實施交通管制
實施交通管制有利於救災人員救災車輛迅速進入災區,
並且避免閒雜人等進入災區而妨礙救災工作之進行。此外,
應加強巡邏、防制宵小趁隙作案。
6﹒防止二次災害發生
火災後古蹟與歷史建築可能發生倒塌、餘火復燃等皆可 能造成嚴重之二次災害。其不但會加重損失,更影響復原工 作的進行,故防止二次災害之發生也是應變階段的重要工 作。此外,因使用的器材或方法,亦可能對古蹟本體或相關 構件造成污損、位移或侵蝕等損傷,亦為防止二次災害發生 的重點。
此階段以消防單位為主,但管理維護單位、古蹟緊急應變小組應適 時提供指導,避免二次災害發生。若能成立古蹟專責的消防單位,則效 果更佳。
四、鑑視階段
係為尋找火災的成因、地點等,對火災的防止而言,是相當重要。
此階段以消防單位為主,但管理維護單位、古蹟緊急應變小組應適時提 供指導,以確保鑑視結果的可靠度,並避免對古蹟造成過度的擾動。
五、清理階段
針對災後的古蹟進行研判、分類、保存等活動。負責清理的單位,
應接受管理維護單位、古蹟緊急應變小組適時提供的指導。
六、修復階段
根據清理報告,提出修復計畫,經主管機關審查,依行政程序進行 發包。修復單位應接受管理維護單位、古蹟緊急應變小組適時提供的指 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