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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女性休閒運動參與者不同背景變項與感受利益之差異分析

本節主要依據台北市女性休閒運動參與者的不同背景變項,探討是否在感受利益各 構面表現呈現出差異性。背景變項針對年齡、教育程度、職業、婚姻、子女數以及薪資 所得做討論,感受利益個構面包括:均衡生活體驗、健全生活內涵、提昇生活品質。透 過雪費法與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分別逐項分析其在感受利益之差異情形。

一、人口背景變項 - 年齡與感受利益之差異分析

年齡與感受利益之差異分析結果如表 4 - 11,感受利益各構面中,均衡生活體驗的 利益(F = 2.69, p < .05); 健全生活內涵的利益(F = 4.70, p < .05); 提昇生活品質的利 益(F = 1.43, p > .05),均衡生活體驗構面以及健全生活內涵構面,在不同年齡中達到顯 著差異,而提昇生活品質構面則未達顯著。

由結果中可以發現,台北市女性休閒運動參與者會依不同的年齡,對休閒利益的認 知也會有所不同,尤其在健全生活內涵方面,可以看見 61 歲以上女性與 50 歲以下女性 有著顯著的差異。蘇睦敦 (2002) 在婦女運動休閒參與者感受利益與滿意度之研究中提 到,中高齡的婦女族群,感受到較大的心理層面壓力,所以期望可以藉由參與運動休閒 達到紓壓的目的,與本研究相符。

表 4 - 11

年齡不同女性在感受利益變異數摘要表

感受利益構面 年齡 平均數 標準差

均衡生活體驗 20 歲(含以下)

21-30 歲 31-40 歲 41-50 歲 51-60 歲 61 歲(含以上)

4.02 4.25 4.13 4.11 4.26 4.40

.56 .58 .46 .56 .52 .45

(續下頁)

表 4 - 11

表 4-12

表 4 - 13

認知也會有所不同,張慧美 (1986) 指出,未婚女性較已婚婦女擁有較多的時間及金錢,

來從事休閒、娛樂等活動,而假日的休閒安排更是她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生活型態。由 此可知,有婚姻的台北市女性在有限的時間中,從事休閒運動後在健全生活內涵方面的 感受是有顯著的差異的,此與本研究相符。

表 4-14

婚姻不同女性在感受利益變異數摘要表

感受利益構面 婚姻 平均數 標準差

均衡生活體驗 已婚

未婚

4.12 4.17

.53 .56

健全生活內涵 已婚

未婚

3.75 * 3.50

.62 .68

提昇生活品質 已婚

未婚

3.93 3.99

.62 .59

* p < .05

五、人口背景變項-子女數與感受利益之差異分析

子女數與感受利益之差異分析結果如表 4 - 15,感受利益各構面中,均衡生活體驗 的利益(F = 2.31, p > .05); 健全生活內涵的利益(F = 3.95, p < .05); 提昇生活品質的 利益(F = .42, p > .05),健全生活內涵構面,在不同子女數中達到顯著差異,而均衡生 活體驗與提昇生活品質構面則未達顯著。

由結果中可以發現,台北市女性休閒運動參與者會依是否有孩子,而對於休閒利益 的認知也會有所不同, Kelly (1987) 提出已婚及為人父母者,在休閒選擇上多偏向家庭 親子相關的休閒活動。陳彰儀 (1985) 也認為已婚婦女對休閒活動的選擇偏向與小孩相 關的活動、逛街及休憩性活動。由此可知,孩子數的多寡,對台北市女性在從事休閒活 動中對於健全生活內涵,是有顯著的差異的,此與本研究相符。

表 4 - 15

Scheffe 法進行事後檢定,不同記號間有顯著差異,p < .05。

六、人口背景變項 - 薪資收入與感受利益之差異分析 20,001-40,000 元 40,001-60,000 元 60,001-80,000 元 80,001-100,000 元

100,001 元以上

表 4 - 16

薪資所得不同女性在感受利益變異數摘要表(續)

感受利益構面 薪資所得 平均數 標準差

健全生活內涵 20,000 元以下 20,001-40,000 元 40,001-60,000 元 60,001-80,000 元 80,001-100,000 元

100,001 元以上

20,001-40,000 元 40,001-60,000 元 60,001-80,000 元 80,001-100,000 元

100,001 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