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台灣轉型正義的論述與實踐
第二節 台灣對轉型正義的論述和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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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台灣對轉型正義的論述和實踐
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的平反運動,無論是體制內立法委員對於國民黨政 府官員的質詢,或是體制外由民間發起的行動和呼籲,都是在1980 年代下半葉 隨著自由空間的擴大、政治自由化的改革開始突破國民黨政府的禁忌而躍上檯 面。這個時期的平反運動訴求幾乎涵蓋了轉型正義的各個面向:追究加害者責 任、體制改革、真相還原、賠償受害者。事實上,早在1978 年黨外陣營提出的
「十二大政治建設中」,就包括「大赦政治犯;反對對出獄政治犯及其家族的 法律、經濟和社會歧視」之內容。而在1986 年突破當時黨禁而成立的民主進步 黨,以及在民主化之後持續執政、並在民主選舉中獲勝的舊威權政黨中國國民 黨,無論執政或在野,都必須對轉型正義的議題有所回應,或提出自己的主 張。
由於如二二八、白色恐怖的平反在解嚴前先後被提出、較有組織化的發 展,加以1987 年 7 月 15 解嚴,黨國強人蔣經國在 1988 年 1 月 13 日便逝世,
由時任副總統的李登輝繼任總統,並著手民主化改革的推行與民主體制的設 置,轉型正義相關議題遂隨著平反運動的團體化、政治動員與民主化的推展而 擴散到社會中。因此,下就李登輝繼任總統到成為首任民選總統的1988 到 2000 年、第一次政黨輪替由民進黨陳水扁執政的 2000 到 2008 年、第二次政黨 輪替國民黨馬英九執政的2008 到 2016 年,討論不同時期、各個陣營(包含執 政黨、在野黨和民間團體)所提出的與轉型正義相關的論述與實踐。
一、李登輝總統時期(
1988
~2000
)1986 年建黨的民主進步黨,在其黨綱的「行動綱領——我們對當前問題的 具體主張」中,「政治」項下便包括「公布二二八事件真相,並定該日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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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以期化除省籍歧見」;而「自由人權」項下則包括「公開並廢止被禁 止出入境之『黑名單』,保障人民出入國境之自由」、「釋放政治犯,禁止對 政治犯及其家屬的一切歧視與迫害」等文字(陳君愷主編,2018: 431-455)。91
民進黨和政治犯平反運動密切相關,柯朝欽(2011: 299-302)便指出,政 治犯議題是民進黨成立最初幾年進行最具動員能量的主要政治訴求之一。由於 在1979 年的美麗島事件前,台灣社會幾乎完全沒有給政治犯任何形式的支持,
但在美麗島事件及解嚴後,政治犯開始以相當崇高的形象出現,引領台灣的民 主化工程,而美麗島事件的政治犯與辯護律師,更從此走上反對運動的政治明 星之途,政治犯的意義開始轉變之時,也是民主運動開始熱烈之時。陳芳明
(2011: 692)也認為,1990 年代之初,二二八事件論述是民進黨能夠崛起的歷 史武器,從本土派的角度而言,這代表一種政治抗議,也在於糾正偏頗的歷史 論述,而更重要的是,它象徵著一種轉型正義的追求。
1986 年民進黨成立後第一屆全國黨代表選舉,便特別禮遇五個名額給政治 受難者,使其成為當然代表,政治受難者正式獲得政黨的重視(薛化元等,
2015: 328)。1987 年,民進黨組黨後的第一個二二八,便在台北市舉辦集會活 動;高雄市活動無法如預期舉行,遂改為遊行。在台北市的紀念會上,主席江 鵬堅等人要求「公布二二八事件真相」、「訂二二八為和平日」,謝長廷、康 寧祥和尤清並提出「還受害者公道」、「政府應負賠償責任」、「在各地事件 地點設紀念碑」、「赦免二二八相關之政治犯」等訴求。921988 年,民進黨便
91 隨二二八和平日訂定、黑名單返台、政治犯釋放,現民進黨黨綱「行動綱領」中的文字修正 為:「公布二二八事件真相,興建台灣二二八烈士館」、「禁止對政治犯及其家屬的一切歧視與迫 害,並修改相關法令以保障政治犯的參政權及工作權」。見〈民主進步黨黨綱〉,民主進步黨,
https://www.dpp.org.tw/upload/download/%E9%BB%A8%E7%B6%B1.pdf。
92 自立晚報,〈民進黨昨分在北高, 舉行二二八紀念會, 高市因與市府活動撞期有小衝突〉。
1987 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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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常會決議,將於2 月 28 日舉行「二二八和平日紀念大會」,並呼籲新任總 統李登輝特赦政治犯。
1988 年,甫繼任總統的李登輝,在 2 月 22 日就職記者會上被問到二二八 事件議題時指出:93
⋯⋯現在都是沒有四十歲的來談「二二八」,我覺得很奇怪⋯⋯那時候 發生的情況如何,我們是不是留給以後的歷史學家去研究,為什麼這 個時候把這個問題拿出來呢?說什麼「二二八不要忘記」啦、「和平 日」啦⋯⋯這個問題是歷史上,光復不久時所發生的悲劇⋯⋯每年都反 覆被拿出來:「二二八不要忘記」,這是不是違反愛心?「以眼還 眼」、「以牙還牙」,這個社會就不會有一天安定,完全以政治的立 場想把這個東西拿出來進行煽動的話,本人是反對的⋯我想除了一些 有政治野心的人,不應該以這種態度來做事,為了進步,眼睛要看前 面,不要看後面,大家有這種態度的話,我認為台灣的發展會更快。
(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編,1991: 56)
對於李登輝的談話,「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暨「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陳永 興、副會長李勝雄、秘書長鄭南榕發表聯合聲明,表示難以接受,從來不是以 政治的立場來進行煽動,而是以人道的立場與愛心,為台灣社會的真正和諧與 長久和平,來推動二二八和平日促進運動(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編,1991: 58-60)。當時,台大歷史系教授鄭欽仁也曾為文批評,先指出俞國華於立院答詢 時指二二八事件是「共黨煽惑」的論述是「國民黨政府『一貫』及『公式』的 態度,並無法獲得人民諒解」;再提到「官方沒有道過歉、屠殺者沒有過檢
93 民眾日報,〈李總統首度中外記者會 即席答復敏感問題 氣氛親切愉快〉。1988 年 2 月 23 日;中國時報,〈二二八事件是歷史悲劇,李總統認應以愛心看待〉。1988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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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懺悔,這表示社會正義之欠缺」,他認為,李登輝與國民黨政府應該「發 表聲明,向國民道歉,保證不再發生」、「訂二二八為和平日」、「舉行慰靈 祭」等;94李勝雄律師也在當年的二二八事件說明會上表示「不應以留給歷史 學家評斷作為藉口」;95姚嘉文則指出「那時李登輝說這樣的話,造成台灣人 民對他很反感」(邱斐顯主編,2017: 108)。當年,民進黨在宜蘭、台南、台 北、高雄、彰化員林等地,舉辦二二八事件各項紀念活動,並主張「政府公布 事件真相」、「緝拿林宅血案元凶」、「釋放全部政治犯,並恢復其工作權與 公權」、「訂二二八為和平日」,96時任立法委員的余政憲、吳淑珍,亦在這 些訴求外提出「編列預算賠償受難者及家屬」、「二二八真相編入教科書」、
「興建和平紀念碑」、「銷毀海外黑名單」等建議。在2 月 28 日與李登輝的茶 敘中,民進黨籍的國大代表也展開「信件戰」,包括吳哲朗、蔡式淵、翁金 珠、李貴木、周清玉等人,要求讓「黑名單」中的許信良與諸多台灣人返台、
公布二二八真相。97儘管民主派人士對李登輝的發言多表不滿,但亦有曾任國 民黨要職的台灣人指出,「李登輝可是空手進總統府的,在那種時候若講出什 麼檢討二二八事件的話來,豈不是沒命了?」(若林正丈著、賴香吟譯,1998:
63)。而李登輝在就職記者會的隔天,便命其次女李安妮,前往中央研究院三 民主義研究所,聽取研究員賴澤涵有關二二八事件的研究及政府應如何處理的 意見。98
94 鄭欽仁,〈歷史工作者不能不說 請嚴肅正視二二八事件的「善後工作」〉。台灣時報,1988 年 2 月 28 日。
95 自立早報,〈南市二二八事件說明會, 姚嘉文尤清等發表演講〉。1988 年 2 月 29 日。
96 民眾日報,〈李總統首度中外記者會 即席答復敏感問題 氣氛親切愉快〉。1988 年 2 月 23 日。
97 民眾日報,〈民進黨國代展開信件戰?與李總統茶敘中一連呈遞五封,促公布「二二八」〉。
1988 年 2 月 29 日。
98 〈二二八平反運動紀要〉,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http://www.228.org.tw/288_redre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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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 年,鄭南榕因為 1988 年在雜誌上刊登許世楷的《臺灣共和國憲法草 案》而被指控「涉嫌叛亂」,選擇不出庭應訊以抗議國民黨政府對台灣獨立運 動的言論自由掌控,在4 月 7 日警方強制拘提、攻堅鄭南榕自囚的雜誌社時,
不願被捕的鄭南榕點燃事前準備的汽油,自焚殉道。5 月 19 日,在鄭南榕的出 殯現場,當時被列為黑名單的陳婉真突然現身,震驚檢警單位,事實上,自 1983 年便持續「有海外黑名單」試圖闖關回台,其中 1986 年 11 月 30 日,為 迎接許信良、謝聰敏、林水泉返台,民進黨率眾前往桃園機場接機,與國民黨 的軍警鎮暴部隊發生衝突,軍警並以水柱和催淚彈對付接機群眾,史稱「桃園 機場事件」。99許多遭到國民黨政府「拒發簽證」而無法回台的海外異議分 子,在陳婉真返台後陸續透過各種管道返鄉,包括1989 年 8 月世界台灣同鄉會 聯合會(世台會)會長李憲容、副會長蔡銘祿、台獨聯盟蔡正隆闖關回台;9 月,許信良以漁船偷渡返鄉,隨即被國民黨政府抓進黑牢;11 月,台獨聯盟美 國本部主席郭倍宏成功偷渡回台,在為「新國家連線」立委候選人造勢後,在
「黑面具」與群眾掩護下擺脫上千名軍警包圍,成功返美;11 月底,世台會秘 書長羅益世偷渡入境,遭國民黨政府以「違反國安法」之名逮捕、收押。
當時依《國安法》不許可出入境的理由包括「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通知境管 局限制出境者」、「有事實足認為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重大嫌疑者」、
「依其他法律限制或禁止入出境者」等。100即使1988 年起,國民黨政府逐步縮 減黑名單的範圍,1989 年國是會議更邀請一些旅居海外的異議人士參加,但仍 有許多人因為拿不到簽證而無法返台,或在偷渡返台後遭到逮補。1992 年 5
「依其他法律限制或禁止入出境者」等。100即使1988 年起,國民黨政府逐步縮 減黑名單的範圍,1989 年國是會議更邀請一些旅居海外的異議人士參加,但仍 有許多人因為拿不到簽證而無法返台,或在偷渡返台後遭到逮補。1992 年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