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資料來源與樣本說明
3.1 台灣技術創新調查簡介與樣本說明
本次資料來源是政治大學在 2007 年受國科會委託所進行的台灣產業創新動 態調查。從 2007 年 1 月至 2009 年 5 月,蒐集 2004~2006 年期間台灣地區產業所 推出之各項技術及管理(非技術性)創新相關活動的資料。為便於進行國際比較,
本資料庫是依據歐洲第四次創新調查(Community Innovation Survey,CIS4)的規 格來設計問卷以及抽樣調查的方法,分層隨機抽樣調查全台灣 10,017 家廠商(製 造業及服務業各半)所得到的結果。以下為調查之細項說明
(1) 調查時間及範圍:
調查時間為民國 96 年 8 月 1 日至 96 年 10 月 31 日,包含電話調查與派員調查。
調查範圍為台灣地區員工人數 6 人以上之企業,包含製造業與服務業。
(2) 調查對象:
職務為經理、副理以上的高階主管或其授權人員為調查對象
(3) 調查設計:
調查母體
前五千大企業以中華徵信所出版之五千大企業名冊為母體底冊,另外以行政 院主計處「工商及服務業普查」企業資料為一般企業母體底冊。
抽樣方法
依據 OECD 及全國科技動態調查資料的行業分類方法,各行業依員工人數 分層,其中 6~19 人、20~49 人、50~249 人及 250~499 人為抽查層。前五千 大企業為普查層。
抽查層部分,由主計處「工商及服務業普查」母體依分層比例隨機抽樣原則 抽出 42,000 家為樣本,其中 7,000 家為正式樣本,另外 35,000 家為備用樣 本。
調查方法
第一階段:電話篩選調查
對於員工人數為 6~499 人的企業,以簡單問卷採電話篩選方式詢問受訪企業 於民國 93 至 95 年間是否有技術創新活動,凡回答有技術創新活動之企業列 為第二階段面訪對象。前五千大的企業,不經電話篩選,直接列為第二階段 面訪對象。
第二階段:派員面訪
受訪企業包括經第一階段電話篩選有技術創新活動的企業,以及前五千大企 業。採用先郵寄問卷再派員面訪的方式,進行完整的調查訪問。
而此次的研究在於創新活動與其成果之間的探討,故我們將著眼於有進行技 術創新之廠商,而納入此次研究樣本的廠商至少必須具備下列活動之一:
產品的技術創新:民國 93~95 年間曾推出技術上新產品或技術上大幅改良的 產品,前者是指產品的技術特另與現有產品有明顯的不同,後者則是將現有產品 的功能大幅地改良或提升。
製程的技術創新:民國 93~95 年間曾使用新製程或技術上大幅改良的製程,
包括生產設備、組交貨方式等方面的改變,以提升現有產品的生產效率或運送效 率,達到增進產能或降低營運及人工成本的目的。
如前述台灣地區技術創新調查根據 OECD 的產業分類標準和我國的產業結 構,將其依員工人數規模分為超小型企業(XSE,員工人數 6~19 人) 、小型企業 (SE,員工人數 20~49 人)、中型企業(ME,員工人數 50~249 人)和大型企業(LE,
員工人數 250 人以上)。而產業別則分為製造業與服務業兩大類,製造業包含食 品飲料業、紡織成衣皮革製品業、木材造紙印刷複製業、化學材料及化學製品業、
藥品製造業、橡膠塑膠製品業、非金屬製品業、基本金屬製造業、電腦電子光學 製品電力機械設備、其他製造業等十類。而服務業則包含批發零售業、運輸倉儲 業、住宿餐飲業、資訊通訊傳播業、金融保險業、不動產業、科學技術行政及支 援服務業、個人家庭用品維修業及其他等八類。而在有進行技術創新的 3,574 家 廠商中,製造業共有 2,248 家,而服務業為 1,326 家。製造業中以電腦電子光學 製品電力機械設備此業別最多,共佔了製造業的 43%,這與當前台灣產業結構以 科技電子業為主力的印象不謀而合,而家數較少的有食品飲料業、藥品製造業、
非金屬礦物製品、其他製造業四類,在製造業之比例上皆小於 5%。
而在服務業部分,家數最多廠商的為批發零售業,共占了服務業廠商中的 57%,科學技術行政及支援服務業及金融保險業也分別占了 14%與 12%,而最少 的產業為個 人家庭用 品維修業及 其他,僅占了 1%。詳細之比率分布請見
圖 3-1與圖 3-2。
圖 3-2 服務業產業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