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高齡化現象
在2005 年底台灣人口已達到 2280 萬人,其中男性比例為 50.7%,女性比 例為49.3%。隨著醫療水準的進步,台灣國民的平均餘命也逐年提高,並且人 口結構也跟著改變。表5-1 說明了近 30 年來台灣平均餘命的情況,在 1980 年 時,男性平均餘命為69.56 歲,而女性為 74.54 歲;到了 1990 年時,男性的平 均餘命為71.33,女性為 76.75;而到 2004 年時,男性平均餘命為 73.47,而女 性為79.70,從表一可知台灣人口的平均餘命從過去幾十年間是逐年增加。
表5-1 台灣人口平均餘命
根據內政部統計,在1993 年台灣超過 65 歲以上的老年人口有 150 萬人,
約佔總人口的 7%;到了 2005 年老年人口已經達到 220 萬人,已經佔台灣總 人口的9.74%,因此台灣已經達到聯合國所定義的老年化社會,並且預估到了 2011 年時老年人口比例將會達到 15%,2031 年時老年人口比例會達到 20%。
從另一方面來看,近年來台灣的生育率卻是逐年下降,從1993 年到 2005 年,台灣人口從2100 萬人增加到 2280 萬人,然而在這期間的人口出生率卻從 千分之 10.27 下降到千分之 5.8,因此人口成長趨緩的主要原因來自於出生率 的下降。
綜合以上種種因素,台灣老年人口的依賴比例在過去也逐漸增加,老年人 口依賴比之定義為退休老年人口和工作人口之比例,從1951 到 1971 年台灣的 老年人口依賴比大約都在 5%左右,也就是 20 個工作人口扶養一個老人,但 是近年來依賴比例大幅上升,並且在表5-2 顯示出從 2001 年到 2036 年的情況,
在2001 年的時候,依賴比為 13.52%,並且預估到了 2021 年時老年人口依賴 比會達到22.87%,到了 2036 年更高達 34.13%,表示到了 2036 年時每三個工 作人口必須扶養一個老年人。因此,我們也可以預期在台灣未來工作人口扶養 老年人口之負擔將會越來越大。特別注意的是,這樣的問題將會使得未來台灣 社會保險基金可能面臨嚴重破產危機的嚴厲挑戰。
表5-2 台灣老年人口依賴比
年度 1970 1980 1990 1995 2000 2004
男性 66.66 69.56 71.33 71.85 72.67 73.47
女性 71.56 74.54 76.75 77.74 78.44 79.7
資料來源 :http://www.moi.gov.tw/stat/
年度 65 歲以上人口 65 歲以上人口比例 老年人口依賴比
2001 194 萬 8.65% 13.52%
2021 362 萬 14.42% 22.87%
2036 561 萬 21.66% 34.13%
資料來源: http://www.moi.gov.tw/stat/
第二節 退休及長期看護制度
一、 台灣退休制度介紹
與其他國家相同,台灣的退休制度可分為三大部分: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制 度、雇主退休金計畫以及個人退休儲蓄等。而其主要的制度介紹介紹如下:
第一層: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制度
對於台灣的老年人而言,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制度是退休保障中最重要的一 個部分,在台灣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制度主要可分為兩大類:勞工保險與公務人 員保險。這兩種計畫都是確定給付制,並且都採取一次給付的支付方式。茲將 這兩個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制度的主要內容整理如下:
(一)、 勞工保險
1. 型態:為確定給付制。
2. 保險費率:被保險人薪資的 6.5%,其中保費的 60%到 80%是由政府和雇 主負擔。
3. 基金情況:採取隨收隨付制度,在過去 8 年的基金平均報酬率為 5.3%。
4. 老年給付請領標準:必須工作滿 25 年,或是工作滿 15 年且年齡 55 歲以上 者。
5. 給付計算:採取一次給付,給付的基數為工作前 15 年每年累積一個基數,
之後每工作一年累積兩個基數,而基數的上限為45 個。此外,近年來也開 始研擬將老年給付改採年金給付方式,目前正在修法制訂中。
6. 所得替代率:若不考慮通貨膨脹成本,在利率為 4%的情況下,勞保老年
給付之所得替代率約在18%到 25%之間。
(二)、 公務人員保險老年給付 1. 型態:為確定給付制。
2. 保險費率:被保險人薪資的 7.15%,其中 35%的保費由員工負擔,65%由 政府負擔。
3. 基金情況:採取隨收隨付制,在過去 10 年的基金平均報酬率為 6.5%。
4. 老年給付請領標準:工作滿 15 年且年齡 55 歲以上者。
5. 給付計算:採取一次給付,給付的基數為每工作一年增加 1.2 個基數,基 數的上限為36。
6. 所得替代率:若不考慮通貨膨脹成本,在利率為 4%的情況下,老年給付 之所得替代率約在15%到 20%之間。
圖 5-1 顯示台灣社會保險保障之結構,從圖中可知台灣的工作人口(25 到64 歲)約有 1200 萬人,退休人口(65 歲以上)有 206 萬人。在工作人口 當中,63%的人有社會保險保障,不過也有 32%的人沒有任何保障,另外有 5
%的人已經請領社會保險的給付。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圖5-1 社會保險保障
在 65 歲以上的退休人口當中,有 49%的人已從社會保險中獲得老年給
付,有30%的人可從政府的社會救助制度得到每月 3000 元的給付,另外值得 注意的是,有22%的人,相當於 45 萬人沒有任何社會保險的保障,也就是將 近450 萬的自營勞工、家庭主婦、失能之人以及其家屬都沒有任何的退休計畫 保障。與其他國家相比,此比例非常高,因此本研究建議政府應注意這個問題,
並且未來退休給付制度需針對此現象加以改進,目前政府已研擬將在未來開辦 國民年金制度。
第二層:雇主退休計畫
在台灣,第二層同樣也有兩種主要的雇主退休金制度,分別是勞工退休金 制度以及公務人員退休撫恤制度。此兩種計畫都屬於確定給付計畫,並且都以 一次給付的方式請領退休金。
(一)、 勞工退休金舊制 -- 勞基法退休金制度 (簡稱勞退舊制)
1. 型態:為確定給付制。
2. 提撥方式:雇主每月提撥員工薪資的 2%到 15%到退休準備基金當中,而 員工則完全不用提撥。
3. 基金情況:退休準備基金在過去 15 年當中的平均報酬率為 6%左右。
4. 請領標準:至少在同一公司工作 15 年以上並且年滿 55 歲,或是在同一公 司工作滿25 年以上才可領取。
5. 給付計算:為一次給付,給付的基數為工作前 15 年每年累積兩個基數,之 後每工作一年累積一個基數,而基數的上限為45 個。
6. 所得替代率:若不考慮通貨膨脹成本,在利率為 4%的情況下,老年給付 之所得替代率約在15%到 25%之間。
此部份的退休給付,在過去只有約 10%的公司有固定提撥資金到退休準 備金上,並且最後只有不到 15%的勞工領到這筆退休金,主要的原因在於請 領條件相當嚴苛,並且沒有制度中沒有所謂的賦益權(Vesting)的機制設計。
許多過去研究顯示,80%的台灣勞工所服務之中小企業,其公司平均營運期間 低於13 年,因此很難使勞工在退休時符合達到工作 15 年以上的請領條件。政 府為了改善勞退舊制的缺失,研擬新的退休法令(勞工退休金條例)來解決這 樣的問題,並且於2005 年 7 月 1 日正式開始實施,新制勞工退休條例將取代 現有的制度,不但保障員工的退休金權益,並且嚴格規範雇主的提撥義務。
(二)、 勞工退休計畫新制 -- 勞工退休金條例 (簡稱勞退新制) 1. 型態:為確定提撥制。
如果公司人數在 200 人以下,雇主必須為勞工開一個個人帳戶,統一
由勞保局管理;
如果公司員工人數大於 200 人,並且超過半數同意的話,雇主可以為 其員工向保險公司投保年金保險,當作員工的退休計畫,取代原本的 個人帳戶。
2. 提撥:雇主每月至少提撥員工薪資的 6%,而員工也可以自願提撥薪資的 1
%到6%,並且在此範圍內可享有稅賦優惠。
3. 基金情況:為單一基金由政府管理,並且基金報酬率保證不低於兩年期定 存存款利率。
4. 領請標準:年滿 60 才能請領退休金。
5. 退休給付:若員工參與的期間低於 15 年,則一次領回退休金;若超過 15 年,則可以選擇採取年金給付方式。
6. 退休所得替代率:視個人帳戶的投資報酬率或年金保險保單之給付水準而 定。
(三)、 公務人員退撫制度 1. 型態:為確定給付制。
2. 提撥:員工每月提撥本俸的 8%到 12%,並且員工負擔 35%,政府負擔其 餘的65%。
3. 基金情況:在過去 10 年的基金平均報酬率為 8%。
4. 請領標準:至少工作 5 年並且年滿 60 或工作 25 年以上。
5. 退休給付:可採一次給付,給付標準為每工作一年累積 1.5 個基數,最多 53 個基數。若工作滿 15 年可採用月領方式,每年給予薪資的 2%,最多可 累積到70%。或是可採用一次領以及月領的混合方式。
6. 所得替代率:若假設沒有通貨膨脹率,並且利率在 4%的情況下,老年給 付之所得替代率約在60%到 70%之間。
第三節 年金保險商品與市場概況
一、 我國年金保險市場概述
年金保險是個人和保險公司之間所簽定的重要財務契約,其設計是用來提 供老年人口退休後的退休收入,因此,年金保險可視為對對抗長壽風險的最佳
工具。在過去 20 年來,世界各國對於年金保險的需求與重視逐年不斷增加,
但在台灣過去對年金保險的需求卻很小,直到近幾年來才有顯著的增加。
表5-3 為台灣壽險業從 1998 年到 2004 年初年度保單保費收入的情況,從表 中可以看出在 2001 年之後年金保險保費收入明顯成長上升。而圖 5-2 和圖 5-3 為2003 和 2004 年各險種的初年度保費市場佔有率,從圖中發現,在 2003 年年 金保險保費收入佔所有險種的21%,到了 2004 年年金保險的市占率率上升到 35
%。另外,圖5-4 為年金保險從 2001 年到 2004 年的初年度保費收入成長率,從 圖5-4 中也可以看出,過去 5 年年金保險的成長比例非常高。
此外,在2005 年 7 月勞退新制實施後,勞工在超過 200 人以上之公司可 以決定以購買保險公司之年金保險契約來取代個人帳戶,因此可以預見的是,
在未來我國團體年金保險的市場也將會有明顯的成長。
從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所出版之 2005 年上半年台灣壽險市場概 況,2005 年上半年的總體保費收入為 7,032 億元,比 2004 年同時成長了 15.16
%,不過在2004 年主要的三種熱門保險類別:投資型保險、年金保險以及傳 統型保險到2005 年上半年時已經有了變化,傳統型壽險的保費比去年同期大 幅成長了86%,保費收入為 1,118 億元,而市場佔有率提高到 41.9%,大幅成 長的主要原因在於短年期的儲蓄險熱賣,因此提高了傳統型壽險的保費收入。
%,不過在2004 年主要的三種熱門保險類別:投資型保險、年金保險以及傳 統型保險到2005 年上半年時已經有了變化,傳統型壽險的保費比去年同期大 幅成長了86%,保費收入為 1,118 億元,而市場佔有率提高到 41.9%,大幅成 長的主要原因在於短年期的儲蓄險熱賣,因此提高了傳統型壽險的保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