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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 、台語入文的翻譯策略 台語入文的翻譯策略 台語入文的翻譯策略 台語入文的翻譯策略
勒菲弗爾認為,原文的語言表現和話語世界(Universe of Discourse)造成各 種翻譯問題,譯者的意識形態和詩學觀會形塑其解決問題的策略(Lefevere 1992a:
48)。譯者必須在原文與話語世界間努力取得平衡(話語世界指的是某個特定的 文化中,人、物體、概念、及意識形態等組成的複合物)(Lefevere 1992b: 35)。摩 里森在 The Bluest Eye 裡揉合了標準英語寫就的詩般散文,混雜不同程度的黑人英 語,為每個角色塑造靈活的語姿以呈現「潛藏在黑人文化中的語碼」,企圖「將
54 筆者曾懷疑此差異是否肇因於譯者性別,但曾珍珍與陳蘇東皆為女性。附上譯者基本資料聊 供參考:陳蘇東,女,美國堪薩斯大學語言學博士,曾任北京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副校長。曾珍珍,
女,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比較文學博士,現任教於東華大學英文系。
非裔美國文化的複雜與豐富轉化為質地相稱的語言。55」因此,如何處理小說中
55 Morrison, Toni. Afterword. The Bluest Eye. New York: Plume, 1994.
56 筆者 2007 年曾在翻譯研究概論課堂做過「迪士尼與夢工廠字幕翻譯比較」,分析迪士尼《野
增添譯者在翻譯時的困難62,這或許也說明了為何臺灣翻譯文學仍多使用中文。
曾珍珍翻譯時採取的是「台華互滲」的「中間路線」,並未有計劃地將原文中黑 人英語的部分以台語平行模擬,而是將對應的台語詞彙拼貼在中文內替代之,即 便是使用大量台語翻譯的寶琳長篇自述中仍保留了部分英文句型63,曾珍珍的選 擇一部份是為了避開台語漢字與羅馬拼音的爭論64,另一部分也突顯出譯者並非 想創作完全在地化的文本,著重的是小說語言的駁雜與多元化。
摩里森在小說中使用的語言,一方面試圖接近真實的社會狀況,讓各個角色 使用的語言摻雜不同程度的黑人英語和標準英語,反映出黑人社區說話的方式;
另一方面,小說的語言企圖根據種族精準地再現各角色的說話方式(Ritashona 2007: 10),語言的混雜性銘刻了種族主義下各角色內在(無)意識間所受到的影 響,體現在形於外的語言表現上。因此,小說的語言不僅攸關族群認同,更是聲 音的展示,有其藝術效果與意義,譯者在翻譯時必須思考如何處理這種差異。曾 珍珍在訪談中表示,她認為應該以「寫小說」的方式來翻譯小說,用創作者有品 質的文字從事翻譯,譯《最藍的眼睛》便是她所做的嘗試,試圖為該校「創作與 英語文學研究所」的學生示範如何創作性翻譯。因此,她決定採用台語來翻譯充 滿口語化特色的黑人英語,最主要的考量是為了具體呈現小說中的語言差異,並 期許自己的作品能達到小說書寫的藝術;之所以選擇臺灣話,是因為這是她唯一 會的一種方言,用嫻熟的語言創作也比較有把握。
曾珍珍的翻譯觀和巴斯內特(Bassnett)在《比較文學淺論》(Comparative Literature: A Critical Introduction)第七章中提到的幾位加拿大女性主義翻譯家在某種
程度上頗為類似65,如戈達爾(Barbara Godard)曾指出,翻譯中的「差異」是積
62 如林孺妤提出的兩種方式,其實都有需要克服的翻譯困難:第一種方式牽涉到譯者本身台語 腔調的問題,且有些形而上的中文字詞有時難以找到對應的台語漢字;第二種方式同樣也牽涉到 譯者的腔調(同樣是台灣國語,高雄腔和台中腔可能就會造成字彙選擇的不同),有些介於台語 和國語間的音也不容易以中文字來表現。而基於譯者腔調選就的辭彙,皆可能影響文本可讀性及 讀者的接受度。
63 關於曾珍珍台語入文的方式及效果,詳見本論文第四章的討論。
64 曾珍珍在訪談中曾提及自己想避開此部分的爭論。
65 以下譯文引述自張南峰〈從比較文學到翻譯學〉,《西方翻譯理論精選》,頁 193。譯者特別指
極因素而不是消極因素,譯者有權改造、操縱甚至佔有原文,「女性主義的翻譯 家公開申明…她要粗暴地侵佔(womanhandle)她所翻譯的語篇,因此不會做一 個謙恭的、隱形的譯者。」洛班尼爾-哈伍德(Suzanne de Lotbinière-Harwood)亦 曾宣稱,「翻譯是用語言進行創作,往往豐富了原文,而不是背叛了原文。」曾 珍珍並不一定是女性主義者(不過她在《最藍的眼睛》書中特意區別了「你」和
「妳」兩種用法),但可確定的是她也絕非甘於隱形的譯者,她有意識地介入並 以台語創作來重寫原文,她期望這本中譯本「與臺灣文學以至華文文學的閱讀經 驗匯流,在在地的文化脈絡裡發聲。66」
然而,近年來臺灣社會在有心人士的政治運作下頻頻挑鬥族群對立,尤其在 選舉期間更為嚴重,過度泛政治化的臺灣社會對某些語言、顏色特別敏感,極易 陷入一種單面性的思考評判,無限放大語言與國家想像的交互作用,藍-綠、國 語-台語、北部-南部、城市-鄉村,類似的二元對立組合形成永無止盡的爭戰議題。
因此,在一本諾貝爾獎得主知名非裔美國女性作家的處女作中譯本中,出現了台 語詞彙,甚至長篇的台語書寫,譯者的選擇無可避免地被放大檢視「是何居心」
67,使用台語翻譯難道不怕流失非台語族群的讀者?再者,黑人英語代表社經地 位普遍較低的黑人族群,以台語類比是否代表台語也是粗俗、不入流、代表鄉下 人的語言?對此質疑,曾珍珍在訪談中表示,她著重的是呈現差異與實踐小說書 寫藝術,非台語族群的讀者可參照書尾的台華語詞對照表幫助閱讀,以譯者/重 寫者的創作立場,她當然希望作品被閱讀,期待認真的讀者不會因閱讀上的挑戰 作罷並非刻意選擇讀者68。至於使用台語是否隱含看輕台語族群的心態,曾珍珍 予以否認,她認為寫作者眼中語言並無高低之分,只有差異,文學作品正因語言 差異滋生多采多姿的味道,在譯本中使用台語正好反映華文世界除了漢語還有各 出,Godard 的原文為 womanhandle,應使用女字旁的「侵佔」,否則反倒 manhandle 了原文。
66 曾珍珍,《最藍的眼睛》譯者序。
67 曾珍珍在訪談中提及,她知道一使用台語就等於暴露了自己的族群背景,在敏感的臺灣社會 會被質疑其意識形態,甚至一度表態澄清自己並非民進黨員。筆者認為,在一個號稱民主自由的 社會中,藝術創作者受訪時還得擔憂被異化並自剖其政治立場,某種程度而言更證實了臺灣社會 的病態。
68 相關討論詳見第四章第三部分「台語入文的效果」。
種不同語言。再者,以台語翻譯的策略不可否認還有「抵殖民」(de-colonialization)
的考量。
以下本章將回溯非裔美國和臺灣的殖民歷史,將摩里森的黑色書寫與曾珍珍 的台語翻譯策略置入後殖民情境下思考,彰顯兩者的連結性並闡釋抵殖民之意 義。十五世紀的地理大發現在歐洲文明史上是輝煌的一頁,但對非洲大陸而言卻 是黑暗的序曲。自 1510 年開始,西班牙人透過葡萄牙人取得黑奴開墾赤道美洲 的殖民地;十七世紀時荷、法、英加入海上霸權爭奪戰,掠奪來的新土地代表更 多新資源和商機,為了因應龐大的商業需求,這些歐洲新興國家開始轉向非洲需 索人力資源;到了十八世紀,歐、美、非之間形成「大三角貿易」航線,歐洲商 人從非洲將一船船人肉貨品用慘無人道的方式運往美洲殖民地,奴隸被烙印後帶 著腳鐐手銬被塞進擁擠的甲板下方,每人只有寬 45 公分深 1.8 公尺的鋪位,猶如
「圖書館架上的書」69,罹患傳染病的奴隸往往被直接丟入海中。據統計,「1600 年以前約有 27 萬 5000 名尼格羅奴隸登陸異域,整個十七世紀至少約有 134 萬名;
十八與十九世紀分別至少有 605 萬與 190 萬名70」,四百年來整個非洲大陸因奴隸 貿易損失的人口至少有一億多,相當於 1800 年非洲的人口總數71。
這批被迫來到美洲的非裔人口喪失了親族與母語文化,世代遭受白種主人的 奴役與暴力相向,被視為「財產」而非有自由意志的「人」。直到 1807 年,因宗 教、政治、經濟等因素影響,英國宣布奴隸貿易非法,荷、法、瑞典、丹麥等國 才逐漸跟進。1862 年,第十六任美國總統林肯(Abraham Lincoln)頒布〈解放黑 奴宣言〉(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催生了「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明 令禁止蓄奴;此後美國經歷四年南北戰爭流血的代價,終於在 1865 年將奴隸制
69 賈士蘅譯。《殖民時代的美國史:一六○七~一七六○(Colonial America: A History, 1607-1760)》。台北:國立編譯館,1998。頁 320-323。
70 引自蔡百詮譯,《非洲簡史(A Short History of Africa)》,台北:五南,1991,頁 112。此外,
根據 116 頁注釋 5 的說明,「十八世紀 605 萬名」的數目僅指登陸異域(landed overseas)的奴 隸,並不包括橫跨大西洋途中因絕望自殺,或死於痢疾、天花、水土不服的人數(其比例至少為 16%),亦未包含在非洲逮捕奴隸時傷亡的人數。
71 參考中文維基百科:「大西洋奴隸貿易」條目。不過,在《非洲簡史》頁 127 中提出另一種觀 點:葡萄牙人從南美洲引進樹薯、玉米和馬鈴薯等新作物,其實對非洲的糧食供應造福頗鉅,尤 其是赤道非洲一帶,因種植這些新作物而增加的人口,不少於因奴隸貿易流失的人數。
度送入歷史。然而,儘管奴隸制度已廢除,並不代表遺留在美洲大陸上的黑人族 群已重獲心靈自由,他們仍被視為奴隸的後代、次等的公民。南方對黑人的種族 隔離和歧視一直存在72,黑人不能和白人同乘公車、同處用膳、上同所學校,甚 至連飲水機都要分開使用。直至 1954 年的布朗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73,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種族隔離本質上就是一種不平等,學童不得基於
度送入歷史。然而,儘管奴隸制度已廢除,並不代表遺留在美洲大陸上的黑人族 群已重獲心靈自由,他們仍被視為奴隸的後代、次等的公民。南方對黑人的種族 隔離和歧視一直存在72,黑人不能和白人同乘公車、同處用膳、上同所學校,甚 至連飲水機都要分開使用。直至 1954 年的布朗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of Topeka)73,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種族隔離本質上就是一種不平等,學童不得基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