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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域的拿捏 語域的拿捏 語域的拿捏

曾珍珍勇於在文本中揉和各式台語、流行次文化或華文口語詞彙,如她在譯 者序中所言,著重讓譯文與原著的「味道相稱」,另一方面也體現了國語在臺灣 吸納多元文化的現實,和中國直白的白話文風格有所差異。然而,有時曾珍珍的 文字嘗試會因為語域(register)瞬間落差太大顯得不自然,譯者一方面欲「背叛」

原文自由創作改寫,另一方面又欲「忠實」傳達原文精髓保留結構,有時不免在 譯文中殘留尷尬的痕跡,形成貝曼(Berman)所說的可疑文域98(zones textuelles problématiques)。例如底下這段寶琳和韭理打架的描寫:

哺愛太太趁著短暫的空檔,兔脫而出。靜靜地在床上觀戰的三米,猝然出手用兩拳 擊打父親的頭,連聲大喊:「操你這個赤身露體的王八!」哺愛太太隨手拿起扁圓 形的爐蓋,躡著腳走向正要直膝立起的韭理,狠狠捶了他兩下,讓他跌回早先被她 吵醒的無知覺狀態。氣喘吁吁,她把一條拼布棉被往他身上一丟,任由他躺在地面。

(頁 38)

97 無厘頭是香港九十年代興起的次文化,以周星馳為代表,無厘頭的涵義為「沒頭沒尾」令人 費解的幽默,可能毫無邏輯關聯性,以荒謬、突兀、誇張、搞笑的手法戳中觀眾笑點(i.e.話語 中令人發笑的部分)。可參考維基百科「無厘頭文化」條目。僅管無厘頭並無明確的定義,但用 在此處顯然和原文的 innocence 有不小的誤差。

98 引自許鈞、袁筱一,《當代法國翻譯理論》,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頁 284。「(可疑文 域)通常表現在語言層次,表現為文體甚至結構的突然中斷或變調,一種文本應有的和諧與連貫 被打破,這往往就是譯文的缺陷所在,可能是致命的,也可能是次要的。」

連續三個四字結構「兔脫而出」、「猝然出手」、「連聲大喊」形成類似武俠小說節 奏明快的文體風格,緊接在後的「操你這個赤身露體的王八!」原文為「you naked fuck!」(44),短短三字卻力道十足,足見三米對父親的不滿與憎恨,曾珍珍用

「操」99顯然是為了對等「fuck」,在台語語境中屬於力道極強的髒話,但最後的

「王八」卻削弱了強度(且一般而言加了「蛋」的王八比較符合現代口語)100, 夾在中間的「赤身露體」雖然明顯譯自 naked,但類似成語的穩定四字結構卻讓 語域瞬間提高,無法融入前後的髒話,亦讓人難以想像十來歲血氣方剛的青少年 會用如此拗口的方式罵人。「正要直膝立起」是直譯自「as he was pulling himself up from his knees」的歐化句法,最後一句曾珍珍亦刻意保留原文的分詞構句,並講 究地將 quilt 譯為「拼布棉被」,文風已然和前面一開始使用的類武俠文體無關。

相較之下,陳蘇東的譯本仍維持一貫直接白話的風格,語域也無太大變化,反而 較為自然:

布里德洛夫太太利用這短暫的間隙逃出他的打擊範圍。一直在床邊靜靜觀戰的山姆 突然開始用雙拳朝他父親的頭上打去,並連聲罵道:「你這光屁股的混蛋!」布里 德洛夫太太此時抄起鍋蓋,踮腳跑近正試圖站起身的喬利,給了他兩下,將他又打 回她挑釁之前的無知無覺的狀態。她喘著氣朝他身上扔了條被子,就讓他那麼躺 著。(頁 28)

曾版類似的矛盾情形在對話中也偶爾出現,尤其是小孩間的對話,曾珍珍有時並 未顧及小女孩的語域,神來一筆的正式用語反而破壞了原文對話生動自然的效 果。比如菲莉妲姐妹不想聽媽媽嘮叨,兩人討論該出門做什麼好,原文為:

99 在臺灣髒話中念四聲「ㄘㄠˋ」,另一個常見的字形是「肏」,意即性交(fuck)。

100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詞條解釋,「王八」在《新五代史》中便已用來罵人無恥,

「王八」在清至民初應是一般口語中的罵人語彙,但在兩百年後的今天看來,「王八」已屬於較 文言的罵法,單獨罵人「王八」在日常對話中並不常見。

“Too cold,” said Frieda. She was bored and irritable.

“I know. We could make some fudge.”

“You kidding? With Mama in there fussing? … She wouldn’t even let us.”

“Well, let’s go over to the Greek hotel and listen to them cuss.” (p. 27)

曾珍珍的譯文為:

「太冷了,」菲莉妲說。她一無聊脾氣就拗來拗去。

「想起來了。我們可以烘焙巧克力糖糕。」

「開什麼玩笑?媽媽在那裏嘀咕著呢。…再說,休想她准。」

「那麼,去希臘旅社聽他們幹譙。」(頁 23)

克落蒂亞的語域從正式的烘焙到方言的幹譙,顯然落差極大,十來歲的菲莉妲(大 約國小四五年級)說「休想她准」也並不自然。另一個例子也是姊妹間的對話,

為了拯救被亨利先生性騷擾的菲莉妲不會變得像妓女瑪麗小姐一樣胖,兩姊妹天 真地以為喝烈酒能讓人消瘦,決定去找琵可拉要威士忌喝,年紀較小的克洛蒂亞 走到一半想放棄,抬出母親想勸退菲莉妲,原文的對話為:「Mama gone get us」,

「No, she ain’t. Besides, she can’t do nothing but whip us.」(105)兩句都有明顯的黑 人英語特徵,如動詞時態錯誤、用 ain’t 代替 doesn’t 及雙重否定等。此處曾珍珍 的譯文為:「媽媽不會放過我們的」,「莫奈她何。而且,她頂多就是鞭打我們。」

(94)譯者顯然同樣未顧及合理的語域,讓小學的小女孩說出「莫奈她何」猶如 戲臺上角兒的文言台詞。

整體而言,陳蘇東就像是文努迪(Venuti)所說的隱形譯者,翻譯態度傾向 意譯與歸化(domestication),著重譯作的流暢自然,從第二章的討論中可見贊助

者亦鼓勵這種「透明的譯法101」,重要的是讓中國讀者體認「情節+主題──兩條 曲線所組成的交匯點 X102」,並非譯介摩里森小說語言文字之美與其中豐富的非 裔美國文化意涵。相形之下,曾珍珍的翻譯態度如同卡在某個交匯點的 X,德萊 頓(Dryden)的三種分類:直譯(metaphrase)、意譯(paraphrase)與擬作(imitation)

可說兼而有之;既是福里爾(Frere)所說的「忠實型譯者」(faithful translator)

又是「靈活型譯者」(spirited translator),一方面重視原文「正確度」亦步亦趨地 翻譯並詳加註釋補充,一方面又因自身的意識形態與詩學觀操縱改寫語篇

(Lefevere 1992a: 50-51)。事實上,曾珍珍在接受訪問時曾提及,她認為翻譯要像 翻譯,所以她在某些地方刻意異化(foreignization)並保留英文的句法與詞彙。

此外,曾珍珍也提到索緒爾(Saussure)語言(langue)和言語(parole)的概念,

言語僅停留在日常生活語言表現的層級,但語言卻有無限可能;不管是句法或字 彙,經過翻譯後會創造出某種獨特的「語言」,介於標準中文和譯出的中文之間,

她著重的便是此種新語言風格的拿捏,某種程度上可謂嘗試捕捉語言的碎片,以 臻本雅明(Benjamin)所說的純語言境界103

然而,曾珍珍追求的譯本語言並非本雅明提出的聖經行間譯本樣貌,許多地 方皆流露譯者積極介入文本的操縱痕跡,如此真能達到純語言的境界嗎?但話說 回來,追求所謂「純語言」或許也只是一種無謂的徒勞,有些語言本質註定在翻 譯過程中流失,花瓶的碎片終究只能拼回馬賽克般的外貌,但瓶身裂隙永存。奧 德嘉(Ortega Y Gasset)在〈翻譯的辛酸與榮耀〉一文中提及,在任何語言中,

說(saying)與未說(silence)同時存在,因此翻譯最艱鉅的難題是,如何精確地

「說」出另一個語言中的「未說」。例如摩里森小說中 Funkiness 這個字,複雜的 文化底蘊讓它不僅難譯,甚至不可譯。摩里森如此描寫如潔若汀那般的有色人種 女子:膚色是介於黑色和白色間的焦糖色,甜美而平庸,溫順而自制,上家政學

101 引自陳德鴻和張南峰,《西方翻譯理論精選》,香港,2000,頁 240-41。

102 出自副主編陳眾議寫於《最藍的眼睛:托妮‧莫瑞森小說選》的代總序。

103 上述觀點整理自與曾珍珍的訪談。

校學習替白人主子做事應有的溫良恭儉,原文寫道:

Here they learn the rest of the lesson begun in those soft houses with porch swings and pots of bleeding hearts: how to behave. The careful development of thrift, patience, high morals, and good manners. In short, how to get rid of the funkiness. The dreadful funkiness of passion, the funkiness of nature, the funkiness of the wide range of human emotions.

(p. 83)

Funkiness是Funky的名詞,曾有辭典編纂者認為funky是世界上最難定義的字彙之 一,根據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收錄在該詞條底下的「字彙歷史」104, Funky最早用來形容陳腐的霉味(moldy or musty smell),後來發展成形容強烈的 味道,通常是刺鼻的(臭)味(offensive, unwashed odor),可能用來形容體味(有 一說為性交的氣味105)。現今在俚語中亦用來形容某種草根鄉土、質樸自然、未 加修飾或未經污染(earthy, uncomplicated, natural)的氣質,引申後也帶有原創、

時髦、不趨流俗(original, modishness, unconventional)的況味。二十世紀初美國 出現放克(Funk)音樂,這種新型態的音樂融合了藍調、爵士樂和靈魂樂,以切 分音節奏和重複的低音線為特徵。1959年紐頓(F. Newton)在《爵士現場》(Jazz Scene)月刊如此解釋Funky:「樂評家正在找尋一種帶點古早味、原始情懷、充 滿激情的藍調,建議將這種風格註冊定名為『funky』,象徵從上層社會的氛圍 回歸肉體、質樸的現實。」語言學者史密斯曼(Geneva Smitherman)則在《Talkin and Testifyin: The Language of Black America》一書中為Funky如此定義:「一般來說是

爵士、藍調與靈魂樂中的藍調性或藍調情懷,用靈魂表達的質樸聲音,延伸出來 就是生活中最基礎、核心的本質,最淋漓盡致的靈魂。」因此,這個字在非裔美 國文化中指涉的不僅是音樂,更是一種生活方式與態度,一種黑人引以為傲最原

104 以下引用自"funky." 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Fourth Edition.

105 參考 Wikipedia: Funk 條目(http://en.wikipedia.org/wiki/Funk)

初的本質。摩里森刻意用這個字,彰顯這種激情、自然、屬於人類原始情緒的

「funkiness」是令人(白人統治者)懼怕討厭的成分,所以黑人必須學習將其去 除,某種層面而言意即棄絕自身的「黑人性」。曾珍珍將該句譯為「一言以蔽之,

學會如何甩掉不三不四」(75),陳蘇東譯「總之,要學會拋棄純真簡樸的本色」

(54),兩種版本都僅帶出一部份的涵義,仍不足以充分體現這個字背後「未說」

(54),兩種版本都僅帶出一部份的涵義,仍不足以充分體現這個字背後「未說」